保理基本知识(共4页).doc

上传人:飞****2 文档编号:13577929 上传时间:2022-04-30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1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保理基本知识(共4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保理基本知识(共4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保理基本知识(共4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理基本知识(共4页).doc(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 融资保理与非融资保理融资保理是指保理商以受让权利人因提供货物、服务或设施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前提,提供贸易融资的保理。非融资保理,是指保理商不向权利人提供贸易融资,只提供销售分户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聘雇、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等服务的保理。区分意义:主要是为了区分保理商的服务功能定位。在国内,保理融资为主要功能,几乎不能存在不要融资的保理业务,这与国内企业外源性童子渠道的路径安排相适应,也与现有商业保理商的功能定位错位有关。商业保理商应强化保理保理的其他服务功能,如销售分户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等。2、 有追索权保

2、理与无追索权的保理有追索权保理又称回购保理,是指保理商在一定情形下,可以要求转让人回购全部或部分已经转让的应收账款,归还已支付的对价款、预付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及相关费用的保理。无追索权保理又称买断保理,是指保理商受让转让人的应收账款后,在发生应收账款债务人信用风险时不能再向转让人追索已支付的对价款,或者须向转让人给负相应的担保款的保理。区分意义:有追索权的保理商不承担应收账款债务人的信用风险,无追索权保理中的保理商承担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全部或部分信用风险。区分的主要意义在于,保理商多陈丹的风险程度有所不同,应收账款债权人的会计处理规定有所差异,保理业务的风险控制手段也应有所不同。(有追索权保理应

3、作为以应收账款为质押的借款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负债列示。应收账款债权已经转移,应按照出售应收债权处理,应确认相关损益)3、 预付保理与到期保理预付保理是指保理人受让权利人因提供货物、服务或设施二产生的应收账款,预先垫付全部或一定比例的款项,剩余款项待应收账款到期日或应收账款回收后再支付,或者在债务人出现信用风险不能支付的情况下由保理商给付担保款的保理。到期保理又称定期保理,是指保理商受让那个权利人因提供货物、服务或设施而产生的应收账款,承担债务人的信用风险,但不向权利人提供贸易融资,直到应收账款到期日或应收账款回收后才支付对价款,或者在债务人出现信用风险不能支付的情况下由保理商给付

4、担保款的保理。意义:到期保理适用于没有融资要求,但希望获得保理商提供销售分户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等服务的客户。预付保理是在早期到期保理业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满足了客户融资的需求。在到期保理中,保理商一般收取佣金和费用,在预付保理中,保理商还要收取比银行利息略高的融资利息。预付保理、到期保理与融资保理、非融资保理的区别在于,前二者中保理商要承担债务人的信用风险,而非融资保理中保理商一般无需承担债务人的信用风险。二、 商业保理存在的法律风险1、 应收账款合法性风险只有合法、有效的应收账款转让才能得到法律保护。合同无效的情形:1、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

5、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同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 应收账款转让限制性风险合同法规定,下列三种情形产生的应收账款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包括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以特定债权人为基础的债权,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特殊信任关系的债权2、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3、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3、 应收账款转让通知风险4、 应收账款发生债务抵消风险卖方对买方如果也存在债务,卖方可以行使抵销权,这势必会对爆了四行实现债权带来一定的风险。因此,保理商在叙做保理业务时应当充分核实应收账款性质,排

6、除受让可能发生债务抵消的瑕疵债权。5、 法律适用风险我们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保理业务,一旦发生纠纷,只能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基础法律,保理商在拟定保理合同时,应适当引用保理行业的国际规则条款,如果国际规则条款不违背现行法律,发生争议后,司法机关确认引用规则,保护保理商利益。三、 法律风险防范措施1、 严格审查基础合同基础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如交易背景是否真实,合同双方签字人是都有权签署基础合同,合同双方的印鉴是否真实。基础合同是否已履行,是够有债务人出具的基础合同已履行的证明,或提供合同已履行的其他相关材料。应收账款转让通知是否有效到达债务人,是够已经取得通知回执或送达的证明,债务人对应收

7、账款转让是否有异议。有担保时,担保合同是否有效签署,在抵押,质押担保时,手续是够有效办理完毕。基础合同约定的付款安排与保理合同约定的还款安排是否一致,在以交货作为融资基础时,融资进度是否与交货进度一致。2、 完善保理合同合同必须包含以下条款来保障应收账款的安全性:由转让人在保理合同中作出明确承诺:一,转让人已经或即将全部履行基础合同项下的责任与义务;按照基础合同规定向债务人提供了符合贸易或服务合同要求的商品、服务并提供相关的材料。第二、基础合同不存在任何阻碍应收账款可转让的因素。三、对已转让给保理商的应收账款未经保理商允许,不再进行处理,转让,赠送等,也不再向债务人追索;在保理合同期限内,未经

8、保理商书面同意,转让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应收账款质押给第三人,未经保理商书面同意,暴力合同不得转让。四、未经保理商同意,转让人不得对基础合同作出任何变更。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应当由转让人发给债务人,经授权也可以由保理商发给债务人。;应收账款转让通知直接关系到保理商的利益,是应收账款转让对债务人生效要件之一,因此,在公开型保理合同中应当对通知的方式作出详细的规定。在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上,应将特定应收账款的意思、应向保理商特定账户支付等情况,具体列明。在国内保理业务中,应当明确约定使用国内相关的法律外,在国内法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商业惯例;在商业惯例不好判断时,可以参考国际保理商联合会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和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保理公约的规定,以此作为对国际保理业务中交易习惯的认定,调整保理合同双方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维护自己利益。专心-专注-专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教案示例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