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归纳推理(共13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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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八章 归纳推理一、归纳推理概述(一)归纳推理的含义、性质归纳推理是以某类思维对象中个别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属性为前提,推出该类全部对象也具有或不具有某属性为结论的推理。归纳推理(除完全归纳推理外)的前提不蕴涵结论,是或然性推理。(二)归纳推理的种类1完全归纳推理2不完全归纳推理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科学归纳推理概率归纳推理1邵夏主编普通逻辑原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辅导用书)对归纳推理的分类:(1)完全归纳推理(2)不完全归纳推理 A、简单枚举法 B、科学归纳法(3)概率推理(4)统计推理(三)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的关系1联系:归纳推理为演绎推理提供前提;归纳推理领带

2、演绎推理。2区别:前提与结论的联系性质不同;前提与结论所断定的知识范围不同;思维的进程不同。二、完全归纳推理(一)含义、性质(前提蕴涵结论,是必然性推理)、逻辑形式指根据某类思维对象的每一个对象有(或没有)某种属性,从而推出该类事物的全部对象有(或没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逻辑形式为:S1是(或不是)P, S2是(或不是)P, S3是(或不是)P,Sn是(或不是)P, S1 Sn是S类的全部对象;所以,所有S是(或不是)P。有人举例如下:磨擦双手(S1)能产生热(P),敲击石头(S2 )能产生热(P),锤击铁块(S3)能产生热(P),磨擦双手、敲击石头、锤击铁块都是物质运动;所以,物质运动能产

3、生热。按:这不属于完全归纳推理,属于简单枚举归纳推理(二)应用完全归纳推理的条件(三)完全归纳推理的作用及其局限性三、不完全归纳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某类思维对象的部分分子(或小类)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从而推出该类的全部类对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分为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科学归纳推理和概率归纳推理。它们都是前提不蕴涵结论,都是或然性推理。(一)简单枚举归纳推理1含义、逻辑形式它是根据某类思维对象的部分分子(或小类)对象都有(或没有)某种属性,并且没有遇到矛盾情况,从而推出该类的全部对象有(或没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例如:强奸案有社会危害性,诈骗案有社会

4、危害性,抢劫案有社会危害性,强奸案、诈骗案、抢劫案是刑事案件的部分案件,并且在考察中没有遇到相矛盾的情况;所以,所有刑事案件都有社会危害性。逻辑形式: S1是(或不是)P, S2是(或不是)P, S3是(或不是)P,Sn是(或不是)P, S1 Sn是S类的部分对象,并且在考察中没有遇到相矛盾的情况;所以,所有S是(或不是)P。2提高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结论可靠性程度的条件(1)前提中所列举的对象情况尽量增多;(2)尽可能选择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对象情况;(3)注意搜集可能出现的反面事例。3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的作用和易犯的错误“轻率概括”(二)科学归纳推理1含义、逻辑形式它是根据某类思维对象的部分分子(或

5、子类)对象都有具有某种属性,并且这一部分分子(或小类)对象与某种属性之间又具有因果联系,从而推出该类的全部类对象也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例如:金受热后体积膨胀,银受热后体积膨胀,铜受热后体积膨胀,铁受热后体积膨胀,金、银、铜、铁是金属的部分小类对象,它们受热后分子的凝聚力减弱,分子运动加速,分子彼此距离加大,从而导致体积膨胀;所以,所有的金属受热后都体积膨胀。逻辑形式:S1是P,S2是P, S3是P,Sn是P, S1 Sn是S类的部分对象,并且S1 Sn都与P有因果联系;所以,所有S是P。2科学归纳推理与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的关系(1)联系:二者同属于不完全归纳推理;二者的前提均只考察了某类的部

6、分对象;二者的结论所断定的范围均超出了其前提所断定的范围。(2)区别:二者的推理根据不同;二者对前提数量的要求不同;二者结论的可靠程度不同。3科学归纳推理的作用(三)概率归纳推理(一)含义根据某类思维对象中部分对象出现的概率而推出该类事物的全部对象也都具有这个概率的归纳推理。(二)逻辑形式设某类对象为S,概率为P,观察总次数为n,事件发生次数为V,v/n为发生频率,那么,概率归纳推理的逻辑形式是: S1是P,? S2不是P, S3是P,Sn是(或不是)P, S1 Sn是S类的部分对象,n中有v个是P;所以,所有S都有v/n是P。1邵夏主编普通逻辑原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辅导用书)P1

7、19120:在一定条件下必然出现的现象叫必然事件;在一定条件下必然不出现的现象叫不可能事件;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性出现,也可能不出现的现象叫随机事件。对于一个事件出现的可能性的程度或大小作出数量方面的估计,就是概率。概率推理就是由一类事件中部分事件出现的概率推出该类所有事件出现的概率的推理。公式:S1是P,S2不是P,S3是P,Sn不是P, S1,S2, S3, Sn是S类的部分,n中有v个是P;所以,全部S中有v/n是P。其中S表示某类对象,P表示属性。* 统计推理统计推理是由样本具有某属性推出总体具有某属性的推理。统计学中规定:被调查的全体对象称为总体,每一个具体对象称为调查单位,从中抽选出的

8、部分对象称为样本,样本中含有调查单位的数目称为样本容量。四、探求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一)求同法(契合法)1基本内容与逻辑形式基本内容:被研究现象在不同场合出现,而在各个场合的诸多先行情况中,只有一个情况是这些场合共同具有的,则这一个唯一的共同情况就是研究现象的原因。逻辑形式:场合先行情况被研究现象(1)(2)(3)A、B、CA、D、EA、F、Gaaa所以,A情况是a现象的原因2求同法的应用(如何提高求同法结论的可靠性程度)求同法的明显特点是异中求同。求同法的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或然的,结论不是必然可靠的。(二)求异法(差异法)1基本内容与逻辑形式基本内容:在被研究现象出现与不出现的两个场合中

9、,其它先行情况都相同,只有一个先行情况不同,则这个唯一不同的先行情况就是被研究现象的原因。逻辑形式:场合先行情况被研究现象(1)(2)A、B、C、B、Ca所以,A情况是a现象的原因2求异法的应用(如何提高求异法结论的可靠性程度)求异法的明显特点是同中求异。它的前提和结论之间的联系仍然是或然的,结论比求同法可靠,但却不是必然可靠的。(三)求同求异并用法(契合差异并用法)1基本内容与逻辑形式基本内容:如果在被研究现象出现的一组场合(正组场合)中,只有一个先行情况是共同的;在被研究现象不出现的一组场合(负组场合)中,都没有这个先行情况,那么,这个先行情况就是被研究现象的原因。逻辑形式:场合先行情况被

10、研究现象(1)(2)(3)A、B、C、FA、D、E、GA、F、G、Caaa(1)(2)(3)、B、C、G、D、E、F、F、G、D所以,A情况是a现象的原因2求同求异并用法的特点 两次求同,一次求异。3求同求异并用法的应用(如何提高求同求异并用法结论的可靠性程度)求同求异并用法的特点是两次求同,一次求异。其前提和结论之间的联系也是或然的,结论虽比求同法和求异法都更可靠,但仍不是必然可靠的。(四)共变法1基本内容与逻辑形式基本内容:在其它先行情况相同的条件下,在被研究现象发生变化的各个场合中,只是随着一个先行情况的变化而相应发生变化,那么,这个唯一发生变化的先行情况便是被研究现象的原因。逻辑形式:

11、场合先行情况被研究现象(1)(2)(3)A1、B、C、DA2、B、C、DA3、B、C、Da1a2a3所以,A情况是a现象的原因在这一逻辑形式中,A1、A2、A3分别表示A情况的量变,a1、a2、a3分别表示a现象发生的不同变化,其他先行情况都保持不变。被研究现象与先行情况的共变关系可能表现为同向的,也可能表现为反向的。2共变法的应用共变法的前提与结论的联系也是或然的,其结论虽较前面各方法更为可靠,但仍不是必然可靠的。如何提高共变法结论的可靠性程度?注意四点:(1)与被研究现象发生共变的先行情况应当是惟一的(2)两个现象的共变关系常是有一定限度的如农作物的密植,在一定限度内,可以增产;但若超过一

12、定限度,则反而会减产。(物极必反)(3)有些现象间有共变关系,但它们并无因果关系如雷鸣与闪电,从表面看,闪电光越强,雷声越大,但闪电并非雷鸣的原因,二者都是自然放电的结果。(4)各场合中惟一变化的情况与被研究现象之间是否互为因果关系(五)剩余法1基本内容与逻辑形式基本内容:已知某复合现象是由另一复合原因引起的,把其中确认为有因果联系的部分减去,则所余部分也有因果联系。逻辑形式:已知:被研究的复合现象a+b+c+d的复合原因是A+B+C+D; B是b的原因,是c的原因,是d的原因;所以,是a的原因2剩余法的应用应用剩余法所得结论一般较为可靠,但也不必定为真。为提高剩余法结论的可靠性程度,要注意两

13、点:()必须准确地掌握复合原因与复合现象之间已知的因果部分,并且,已知构成了部分因果联系的原因同剩余部分的被研究现象之间不能有任何因果联系,否则,结论不能成立。()被研究现象的剩余部分,既可能是由单一的原因引起的,也可能是由复合的原因引起的。第九章 类比推理、回溯推理和假说一、类比推理(一)含义与逻辑形式1.含义根据两个(或两类)思维对象的某些属性相同或相似,推出它们在另一属性方面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类比不是对比,也不是比喻2.逻辑形式A对象具有属性a、b、c、d,B对象具有属性a、b、c;所以,B对象也可能具有d属性(二)类比推理的特点它的前提不蕴涵结论,即使前提真,其结论仍可能真也可能假,

14、因而是或然性推理。类比推理不同于演绎推理。类比推理也不同于归纳推理。(三)类比推理的应用(如何提高类比推理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四)类比推理的作用二、回溯推理(一)含义、结构、逻辑形式1.含义回溯推理是从结果推测原因或者从推断推论理由的推理。整个推理过程具有从结果推测原因的性质,属或然性推理。2.结构回溯推理的逻辑结构是由一个(或一组后件相同的)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为前提,而另一个前提则肯定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后件,从而结论或然地肯定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3.逻辑形式如果用“q”表示已知的事实判断,用“pq”表示一般规律性知识,用“p”表示结论,用“”表示推测,那么回溯推理的逻辑形式是:(q(pq)

15、p。(二)回溯推理的种类根据其结构的不同,分为简单回溯推理和复杂回溯推理两种。1简单回溯推理 一个前提为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另一个前提肯定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后件,结论通过性质判断的形式或然地肯定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的回溯推理。其逻辑形式是: q(pq)p 或 q,Pq;所以,p2复杂回溯推理复杂回溯推理是一组前提为前件不同而后件相同的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另一前提肯定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后件,结论选言地肯定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复杂回溯推理是一组前提为后件相同的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另一前提肯定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后件,结论通过选言判断的形式肯定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的回溯推理。其逻辑形式是:q;p1q

16、;p2q;p3q;pnq 所以,p1p2p3pn。例如:某地发生一起19岁女孩被杀害的案件。侦察员对死者情况进行分析,认为:女孩被杀害;如果凶手为谋财害命,那么女孩被杀害;如果凶手为情、色害命,那么女孩被杀害;如果凶手为妒忌害命,那么女孩被杀害;所以,凶手或为谋财害命、或为情色害命、或为妒忌害命。(三)回溯推理的作用三、假说(一)假说的含义、特点、(二)假说的形成 分为两个阶段:即初始阶段和完成阶段。1假说形成的初始阶段如果我们以“q”表示提出初步假定时所考察并引用的事实,以“”表示被推测出来的、可以说明“q”的被步假定,那么,提出初步假定的多元性可以简化为如下回溯推理的形式:q;如果p1,那

17、么q;如果p2,那么q;如果p3,那么q;如果pn,那么q;所以,p1或p2或p3或pn对几个设想进行选择时,一般采取如下推理形式(总的说来用的否定肯定式选言推理):p1或p2或p3; 如果p1;则q1, 并非q1(或q1的可能性极小);所以,p1不能成立。如果p2;则q2, 并非q2(或q2的可能性极小);所以,p2不能成立。因此,p3成立。2假说形成的完成阶段(详见教材P235236)(三)形成假说的注意事项(详见教材P236238)(四)假说的验证(详见教材P238241)1一般验证过程2假说的验证过程应用的推理形式 (pq),q;p。(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式)(五)假说的作用(详见教材

18、P241242)第十章 普通逻辑基本规律一、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概述普通逻辑基本规律是关于思维的逻辑形式的规律。包括:同一律、不矛盾律和排中律。普通逻辑基本规律对人的思维有强制性,违背了它,思维就会发生混乱,人们就不能正确地认识事物和准确地表达思想。普通逻辑基本规律不是先验的,也不是约定俗成的。它是人类在长期的实践中对思维活动的概括和总结,是客观事物的相对稳定状态在人们主观意识中的反映。二、同一律(一)同一律的内容和要求、公式(A是A)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都与其自身保持同一。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A必须保持自身的同一性和确定性。普通逻辑所说的“同一思维过程”,是指同一时间、同一关

19、系、同一思维对象三个方面的“三同一”思维过程。“A”表示任何一个思想,它可以是概念,也可以是判断。(二)违反同一律的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1偷换概念或混淆概念所谓偷换概念和混淆概念,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没有保持概念的内涵、外延的同一。2偷换论题或混淆论题(或转移论题)所谓偷换论题和混淆论题(或转移论题),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人们在运用判断进行推理的时候,或者在论证某一问题的时候,没有保持判断的同一,中途以其它的判断(论题)取代了原来的判断(论题)。(三)正确理解同一律同一律要求概念、判断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保持自身同一,但并不认为事物和思维是一成不变的。同一律所要求的只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确定性,并不

20、否认思维对象的发展变化。因此,普通逻辑的同一律和形而上学是根本不同的两回事。三、不矛盾律(一)不矛盾律的内容、要求、公式(A不是A)基本内容: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及其否定不能同真,其中至少必有一假。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对两个相互矛盾或相互反对的思想同时确认为真,必有一假。“A”表示任何一个概念或判断。“A”表示对“A”的否定。“A”与“A”具有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A不是A”表示在同一思维过程中,“A”与“A”不能同真。(二)违反不矛盾律的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自相矛盾”“自相矛盾”具体表现为:对关于同一思维对象的两个具有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的概念、判断同时予以肯定,造成概念自毁或判

21、断逻辑矛盾。1概念自毁:指用两个相互矛盾或相互反对的概念组合成一个实质上不能成立的概念,用以指称同一思维对象。2判断逻辑矛盾: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两个相互矛盾或相互反对的判断同时加以肯定,同时确认为真。(三)正确理解不矛盾律不矛盾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思想必须排除“自相矛盾”,是指排除存在于同一思维过程中的逻辑矛盾,而不是指排除客观对象内部普遍存在的辩证矛盾。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是有本质区别的,不能混为一谈。四、排中律(一)排中律的内容、要求、公式(A或者A)内容: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具有矛盾或下反对关系的思想不能同时为假,其中至少必有一真。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对两个具有相互矛盾或相

22、互下反对关系的思想同时予以否定,而必有一真。“A”表示任何一个概念、判断。“A”表示对“A”的否定。“A”与“A”具有矛盾关系或下反对关系。“A或者A”表示,在同一思维过程中,“A”与“A”不能同假。(二)违反排中律的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两不可” (一说:“模棱两可”)(三)正确理解排中律1排中律与不矛盾律的区别排中律与同一律的区别明显,而与不矛盾律有相似之处,它们都适用于矛盾概念与矛盾判断。但二者间也有明显区别:第一,两条规律的适用范围不相同;第二,两条规律的内容和要求不同;第三,两条规律的作用和所排除的逻辑错误不同。2排中律不是形而上学世界观。排中律与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不同。它虽然要求人们

23、对两个具有相互矛盾或相互下反对关系的思想必须明确肯定一个为真,非此即彼,但这是有条件的,即只在同一时间、同一关系、对于同一对象的思维过程中才起作用。而形而上学则是无视对象存在和发展的条件,把事物之间的区别和界限绝对化。第十一章 论 证一、论证的实质1论证的含义、结构论证是由一个或一些判断的真实性,通过推理确定另一判断的真实性的思维过程。由论题、论据、论证方式三个部分组成。论题:在论证中需要确定其真实性的判断;论据:用以确定论题的真实性的判断;论证方式:把论题和论据联系起来的逻辑形式。2论证与推理关系(1)联系:紧密相连。论题大体相当于推理的结论,论据大体相当于推理的前提,论证方式大体相当推理的

24、形式。(2)区别:第一,思维的程序不同;第二,要求的重点不同;第三,逻辑结构的繁简不同。3论证的作用二、论证的种类(一)根据论证所运用的推理形式不同分为演绎论证和归纳论证。1演绎论证演绎论证是运用演绎推理的有效式来确定某个判断的真实性的论证。2归纳论证归纳论证是运用归纳推理的形式来确定某个判断的真实性的论证。(二)根据论题和论据之间联系方法不同的分为直接论证和间接论证。1直接论证直接论证是从论据的真实性直接地从正面确定论题的真实性的论证。2间接论证间接论证是通过论证与原论题相悖,但不能与原论题同假的另一个或几个判断的假,然后根据排中律,间接地从反面确定论题的真实性的论证。间接论证有两种方法:反

25、证法和选言证法。(1)反证法A、含义首先论证与原论题相矛盾或下反对的论题的虚假性,进而确定原论题的真实性的一种间接论证方法。通过论证与原论题相矛盾的论题的虚假性,进而确定论题的真实性的一种间接论证方法。B、一般步骤第一,设与原论题相矛盾或相下反对的反论题真;第二,论证反论题假;第三,根据排中律确定原论题必真。C、一般逻辑形式(1)提出论题:p(2)设矛盾论题:论题:p 。(3)论证:如果p,则q;q;所以,(p);所以,p是真的((由至,根据排中律)。D、反证法的应用反证法论证过程简洁,对论题的论证不容置疑,应用范围广泛。运用反证法应注意两点:第一,“p”与“p”应是矛盾关系或下反对关系;第二

26、,“p”应是“q”的充分条件。反证法论证过程简洁,对论题的论证不容置疑,应用范围广泛。运用反证法应注意两点:一是“p”与“p”应是矛盾关系或下反对关系;二是“p”应是“q”的充分条件。(2)选言证法(排除法)A、含义也叫排除法。是通过首先论证与原论题有选言关系的其它可能性论断的虚假,从而确定原论题真实性的一种间接论证方法。B、一般步骤第一,穷尽列举包含原论题在内的几种有关可能情况的选言肢,并构成一个选言判断;第二,论证除原论题以外的各种可能情况的选言肢都是虚假的(不成立的);第三,根据选言推理的否定肯定式和排中律从而确定原论题真。C、一般逻辑形式(1)提出论题:p(2)论证形式:pqr(穷尽有

27、关情况的一切可能性),q(因为),r(因为), (qr),等值于“(p)”;所以,p是真的(由至,根据排中律)。三、论证的规则(一)关于论题的规则1论题必须明确。论题明确是指论题的含义清楚、确切、没有歧义。这是同一律的要求。违反这条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叫做“论题含混不清”。2论题必须保持同一。论题必须保持同一,就是要求人们在同一论证过程中,要遵守同一律的要求,保持论题前后一致,始终围绕已经确定的论题展开论证,不得离开论题的本义转换论题。违反这条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叫“转换论题”。“转换论题”通常还表现为扩大或缩小论题所断定的范围,犯“论证过多”或“论证过少”的逻辑错误。(二)关于论据的规则 1论据

28、应当是真实判断。违反这条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叫“虚假论据”或”预期理由”。所谓”虚假论据”是指用以作为论据的判断不真实。所谓“预期理由”是指用以作为论据的判断本身的真实性尚待证明。 2论据的真实性不应依赖论题的真实性来论证。违反这条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叫“循环论证”。“循环论证”的一种常见形式是“同语反复”。(三)关于论证方式的规则论题的真实性是从论据的真实性中必然推出来的,论据与论题之间要有必然的逻辑联系。违反这条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叫“推不出”。常见的”推不出”的错误,主要表现有:1违反推理规则。即在论证中,运用的是无效式推理形式。2论据与论题不相干。即在论证中,论据的真实性与论题的真实性没有逻

29、辑联系。3以人为据。即在论证中,用权威人士的话代替对论题的论证。“推不出来”的表现形式还有“以相对为绝对”、“论据不足”等。四、反驳(一)反驳的概述1含义由断定一个或一些判断的真实性,通过推理确定另一判断虚假或其论证不能成立的思维过程。2结构反驳由反驳的论题、用以反驳的论据和用以反驳的论证方式三部分组成。3反驳与论证的关系 反驳是一种特殊的论证,论证的全部规则都适用于反驳。(二)反驳的分类 分为反驳论题、反驳论据、反驳论证方式三种。1反驳论题就是确定对方论题的虚假性。驳倒了论题即达到反驳的目的。2反驳论据就是确定对方论据的虚假性。驳倒了论据不等于驳倒了对方的论题,而只是使对方论题的真实性失去可

30、靠的根据,并不能确定其论题的正确与否。3反驳论证方式就是指出对方的论据与论题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由对方的论据推不出其论题。驳倒了论证方式不等于驳倒了对方的论题,而只能确定对方论题的真实性是待证的。(三)反驳的方法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把反驳的方法或反驳的方式分为不同的种类。1根据反驳中所采用的推理形式的不同,反驳方式可分为演绎反驳和归纳反驳。(1)演绎反驳演绎反驳是运用演绎推理的有效式确定另一判断的虚假性的反驳。(2)归纳反驳归纳反驳是运用归纳推理的形式确定另一判断的虚假性的反驳。2根据反驳所运用的方法的不同,反驳方式可分为直接反驳、间接反驳和归谬法反驳。(1)直接反驳由断定一个或一些判断的

31、真实性,直接地从正面确定另一判断的虚假性或某一论证方式不能成立的反驳方法。(2)间接反驳通过论证另一个与对方论题相矛盾或相反对的论题的真实性,然后根据不矛盾律,从而间接地从反面确定对方论题的虚假性的反驳方法。也叫独立证明法。逻辑形式是:被反驳论题:p。反驳形式: 设反论题:p(或q。q与p是反对关系), 论证:p真(或q真), 所以,p假(由至,根据不矛盾律)。(3)归谬法反驳A、含义归谬法反驳是先假定被反驳的论题是真的,然后从它推出非常明显的荒谬结果(或推出逻辑矛盾),从而根据充分条件假言三段论推理的否定后件式,确定原论题虚假。B、归谬法反驳的形式(A)从被反驳的判断中引申出假判断逻辑形式:

32、被反驳论题:p 反驳:设p真,如果p,则q, q,所以,p(根据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式)(B)从被反驳的判断中引申出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逻辑形式:被反驳论题:p 反驳:假设p真,如果p,则q并且q;(q并且q);所以,p假。教材称还有一种形式为“从被反驳的判断中引申出与其自身矛盾的判断”。其逻辑形式:被反驳论题:p 反驳:设p真,如果p,则p, 所以p假。 按:此式不属归谬法C、归谬法与反证法的关系其区别在于:第一,二者的目的不同。反证法用于论证,它的目的在于确定某一判断的真实性;归谬法用于反驳,它的目的在于确定某一判断的虚假性。第二,二者的结构不同。反证法的结构比归谬法的结构复杂,反证法需要设与被论证论题的反论题(相矛盾的或相反对的论题)真;归谬法不需要设反论题。第三,二者的根据不同。反证法需要运用排中律,由确定反论题假进而间接地确定原论题真;归谬法不用排中律,它是根据充分条件假言三段论推理的否定后件式直接推出被反驳的论题假。其联系在于:反证法由确定反论题假而间接地确定原论题真时,常常运用归谬法;这时的归谬法是为反证法服务的。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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