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共33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共33页).doc(3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莆田市秀屿区城市防洪应急预案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2007年8月)1总则1.1编制目的做好城市洪涝、山洪、台风暴潮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城市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制订的有关方针政策;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流域规划及城市防洪规划等专业规划;已批准的防洪调度方案、流域防洪预案及上一级或同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防洪预案等,制定本
2、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城市市区内洪水(含江河洪水及山洪等)、暴雨渍涝、台风暴潮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应急处置。1.4工作原则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2城市概况2.1自然地理莆田市秀屿区地处沿海,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易受台风、暴雨、洪水袭击,常发生溪河洪水,并泛滥成灾。秀屿城区位于笏石镇辖区内,地势平坦。城区内现有主要排洪通道为坝边河及其支流顶社河,城区及上游区间涝水通过坝边河、顶社
3、河汇集后由坝边河主流及田洋河排入土海,而后通过南洋沟网排入木兰溪或直接入海。坝边河发源于笏石镇大仑山,全长3.3公里,流域地形西南高,东北低,植被情况一般,流域面积4.6KM2,河道比降6.8%;支流顶社河发源于笏石镇的后郑山,全长2.9公里,流域地形西南高,东北低,流域面积2.2K M2,河道比降5.9%。区域内河网纵横交错,2.2社会经济秀屿区是莆田市沿海地区交通枢纽之地,地处木兰溪平原的南洋片下,东濒兴化湾,西抵九华麓,南达燕山期花岗丘陵边缘;南临深水良港湄洲湾,随着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步伐的日趋加快,秀屿区城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中心功能愈加凸现,全区面积404平方公里,人口62.03万
4、人,其中城区总人口2万人。2006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73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17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4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5亿元。2.3洪涝风险分析秀屿城区属木兰溪下游南北洋平原的南洋片,目前城区尚无防洪工程,承担本区防洪任务的为南北洋海堤和木兰溪防洪堤防,待木兰溪防洪工程建成后,秀屿城区防御标准将提高到20年一遇,但目前我城区排涝标准低,暴雨时城区平坦的低洼地常出现内涝,形成涝害。2002年8月6日暴雨洪灾时秀屿城区的坝津、顶社等9个村一带受淹水深达0.8M。造成城区洪水灾害的主要成因是:(1)暴雨强度大、历时长。本区内4-9月为梅雨季节及台风季节暴雨频繁发生。梅雨季节雨峰期一次可延续数
5、日,而且雨量较为集中,日暴雨量常达100300MM,台风雨强度更大,24小时最大暴雨量可达200300,局部超过300MM,一般历时二、三天,时间短,雨量猛,常造成严重的洪涝灾害。(2)特殊的地形、地势条件所致。秀屿城区地处南北洋平原的南洋片边缘,部分区域内地势低洼,地面坡度缓,排水速度慢,容易造成内涝。(3)外江水位高,由于涝区地面高程在潮水位变幅范围内,当木兰溪下游河道遭遇洪水及潮水不良组合时,外江水位将高于涝区水位,致使涝水无法通过水闸自排,造成内涝。(4)内河卡口众多,河道淤积、阻水严重。秀屿城区原为乡镇,其前期发展是在规划外的无序发展,群众为交通方便,在内河上束窄河道后用石板架设了不
6、少简易人行小桥,根据测量有的小桥仅以四块石板作为桥面,在20多M宽的河道上仅留下一个2M净宽的桥孔。为图方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随便倾入河中。在乡镇规划为城区后,排涝沟渠转变为城市内河,由于相关管理部门管理没有到位,造成许多城区内河河道被占被填,蓄水面积减少,一些跨河桥梁的净宽过小,严重束窄了河道断面,过水能力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城区排涝的要求。(5)城市化的影响。近年来,秀屿城区建设呈现飞跃式发展,城区面貌焕然一新,但由此对城区排涝也产生负面影响。即城市建设不断发展,大量的农田和菜地被征为城市用地,工厂、楼房建设及修建道路,特别是地面硬化使地表径流更趋集中,大大增加暴雨产生洪量。另外池塘被占
7、用、内河港汊被填塞现象较为常见,致使蓄涝容积大大减少。因此,随着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城区内涝灾害有着愈发加剧的趋势。根据历史洪灾形成及演变过程特点,确定3个小时降雨量(气象预报)作为灾害特征雨量,并按五年一遇、二十年一遇、五十年一遇和超历史记录4个量级制定预案。2.4洪涝防御体系城区流域内无大型蓄水工程。城区内现有主要排洪通道为坝边河及其支流顶社河。涝水经过沟网汇集后从现有25座排涝涵洞,6座水闸排入木兰溪和外海,由于木兰溪下游地势低洼,河道堤防不足,洪水经常漫滩,遇上涨潮,洪水位被抬高,南北洋平原成了天然滞洪区。目前木兰溪正在进行治理,工程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工程完工后,秀屿城区的水患灾
8、害将大为减轻。2.5重点防护对象笏石镇政府机关、学校、金融、邮电、通讯、电视台等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设施,重要有毒害污染物生产或仓储地,城区易积水交通干道及危房稠密居民区等。3 组织体系及职责 3.1 指挥机构秀屿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防洪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在省、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区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城市防洪工作,及时掌握全区汛情、灾情并组织指挥抗洪抢险救灾;组织制定城市境内河段防御洪水方案;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协调工作。3.2 成员单位职责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区防洪重大事件协调。区武装部负
9、责组织、协调预备役部队、民兵和驻地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指挥军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区委农办负责协调水务、海洋与渔业、气象、农业等部门搞好防台风、暴雨、洪水、抗旱等工作,适时协调防汛抗旱的能源、动力供应。区监察局负责组织防汛抗洪抢险效能督查小组,深入各级各有关单位、部门开展效能督查。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监测、预报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区水务局负责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负责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行业
10、管理。组织水利,防洪工程安全检查,按分级管理原则,审批已建水利工程汛期控制运行计划和在建工程的渡汛方案,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在核定标准内安全渡汛。负责防洪抢险、水毁工程修复和除险加固、抗旱等工作的技术指导。提供雨情、水情、灾情、洪水预报,负责洪水预警报系统的运行管理及维护工作。区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在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区建设局指导全区城市防洪工作,负责城区城市防洪规划制订和城市防洪工作,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
11、防洪保安工作;负责城市内涝防御和处置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建设。区发展与改革局负责指导防汛规划和建设工作,协调防汛设施、水毁修复工程、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计划的安排及监督管理。区经贸局指导工矿企业的防洪工作。区财政局组织实施防汛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区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灾害性天气情报、预报服务,向党政军机关、区防指提供气象信息。区民政局协调全区水灾害的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水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资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区交通局协调组织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船舶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洪工
12、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协调组织运力,做好防汛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区农业局负责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农业节水技术,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种子等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区林业局负责林业系统的防洪工作,协助指导木材等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工作。区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药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秀屿区供电局负责灾区供电系统抢修,优先安排防汛
13、抗旱紧急用电,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区新闻单位负责及时做好防汛抗旱和防灾抗灾等内容的宣传报道工作。区教育局负责抓好教育系统的防台风、防洪工作,视情作出停课或调课的决定,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同时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确保师生、校舍安全。区电信、移动通信部门负责所辖通讯设施的防洪安全,优先传递防汛抗旱通讯信息。负责汛期通讯安全,确保防汛用户(防汛、气象、水务等)的通讯畅通;对雨水情和涉及防汛的重要通讯业务严格时限及时处理,安全传递。区粮食分局、供销社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物资供应和必要的储备。3.3 办事机构其办事机构莆田市秀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其主要职责
14、是承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区的防汛抗旱工作;掌握汛期雨情、水情和气象形势,及时了解会商分析降雨地区的暴雨强度、洪水流量、江河、闸坝、水库水位、长短期水情和气象分析预报;制定和实施防御洪水方案;督促指导有关单位清除河道内行洪障碍物;负责有关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和防汛资金的计划申报、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防汛值班,汛情的传递、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掌握洪涝灾害情况,及时汇总上报防汛灾情,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4预防与预警4.1预防预警信息4.1.1气象水文信息区气象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当预报即将发生重大灾害性天气时,区气象部
15、门应尽可能延长预报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及时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预警,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所在乡镇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并在20分钟内将实测水位、流量和洪水趋势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4.l.2防洪与排涝工程险情信息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沿线各乡镇、村(居)委会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上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和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在20分钟内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4.1.3洪涝灾情信息(1)洪涝
16、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4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4.2预警级别划分根据城市洪水、暴雨渍涝、台风暴潮等灾害事件的严重程度,划分预警级别,由重到轻分为I、II、III、IV四级,确定分别用
17、红、橙、黄、蓝色作为向社会发布的警示标志。4.3预防预警行动4.3.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城市防洪预案、台风暴潮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
18、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城市抗旱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7)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19、。(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湖泊、水库、滩涂、人工水道、蓄滞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4.3.2 江河洪水预警行动:(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防汛责任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3)防汛责任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4.3.3 山洪灾害预警行动:(1)凡可能
20、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
21、快速转移,并报本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4.3.4 暴雨渍涝预警行动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4.3.5 台风暴潮灾害预警行动(1)根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省级及其以下有关气象管理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并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并将有关
22、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主要湖泊和河道堤防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4)预报将受台风影响的沿海地区,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5)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组织船只回港避风和沿海养殖人员撤离工作。4.4主要防御方案4.4.1 暴雨渍涝防御方案当城区3小时降雨量达五年一遇,即降雨量105 mm,此时城区低洼地带部分受淹。防汛、气象、水文、建设等部门
23、要坚持24小时值班,监视云、雨、水、灾情,及时发布暴雨洪水预报和受灾情况,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各乡镇政府、村(居)领导带队值班,主动与市、区防汛办取得联系,密切注视降雨和灾情发展趋势。组织抢险队伍和抗灾设备集中待命,组织专人分片巡逻,排除险情隐患。城建部门及时掌握城区防洪排涝情况,疏通排涝沟(管)道,水利部门加强对重点水利工程的运行监控。低洼地所在的街道办、居委会做好低洼地的排涝工作,减少受淹损失。当城区3小时降雨量达二十年一遇,即降雨量为166mm,此时,低洼地带大部受淹。防汛指挥部领导要坐镇指挥,召集有关专家会商汛情,应对后续可能扩大的灾情,作出防御部署。气象和水文部门要加密对降雨和溪河洪水
24、的预测预报,并参与指挥部会商。防汛部门及时掌握发生的险情、灾情,加强防汛力量,控制灾情发展。城建部门应对城区内的建筑工地进行检查,涉河建筑可能形成阻洪的,要及时清除,确保行洪畅通。易受涝灾的已建地下室(库)业主应按有关要求改造地下室(库),如当地下室入口等口部的标高低于规定要求时,地下室车库入口应增设闭合挡水槛或防水闸,敞开式车道上方有效汇水面积较大时,宜加设车道顶盖,防止涝水入侵;涝水可能入侵的,应及时做好人员、物资、设备、车辆等转移,以减少损失。林业部门在台风暴雨期间做好城区内的高大树木支护,组织巡逻,并做好应急抢险准备。电力、通讯部门对城区内输变电设施和通讯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排除隐患,确
25、保防汛指挥系统及重要部门供电和通讯畅通。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低洼受淹地区的治安管理和交通管理,确保安全。各低洼地的挂钩领导指导各乡镇、村(居)及时组织撤离受淹地带的人员、物资,并做好安置和后勤保障工作;对尚未出现险情的地段要加强巡视,必要时组织撤离。当城区3小时降雨量达五十年一遇,即降雨量为207mm,此时,低洼地带严重受淹。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视情决定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紧急部署防洪(涝)抗灾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临一线,亲自组织抢险救灾,各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和受灾群众安置工作。水利部门加强对水库的防洪调度,视城区灾情,综合考虑,减少泄洪,减轻
26、洪涝损失。水利管理单位加强工程巡查,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部位进行连续监视。严格执行防汛指挥部门调度指令,确保政令畅通,执行到位。受淹及可能受淹的仓库和地下车库的业主做好堵、排水工作,转移物资,无法转移的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设法抬升存放位置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各级交通部门应保障道路畅通,组织做好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运送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视情对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确保交通安全。各级卫生部门要组织好医疗抢险队伍,深入灾区实施救护。新闻单位滚动播发防汛指挥部的汛情通报和抗灾部署。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密地质灾害点检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御可能发生的重大地质灾害,必要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27、。区人武部紧密军地沟通与联系,酌情请求驻军和武警支援抗洪救灾。当城区发生超历史记录降雨,此时除低洼地带严重受淹外,城区其他部位可能受淹。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以防汛抢险救灾为第一要务,号召全体市民,动员一切力量投入抗灾救灾工作。请求驻军和武警部队支援,发挥驻军和武警部队防洪救灾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4.4.2 台风暴潮防御方案我区地处闽东南沿海,台风(含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下同)是我区主要自然灾害之一,常年发生在每年79月。台风登陆或影响时,不仅风力大,而且常带来强暴雨,引发沿海的风暴潮和内陆溪河的洪涝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和工农业生产威胁极大。按台风生
28、成、台风消息、台风警报、台风紧急警报制定防御台风方案。台风生成:当台风或南海热带低压经中央气象台编号后,收到市气象局分析报告后,防汛办值班人员要报告防汛办领导,并监视收集有关台风或南海热带低压的发展动态与信息。台风消息:当发布台风消息后,区防汛办应根据市气象局台风消息的内容、区气象局台风消息的内容及市防汛办的通报,及时将台风消息向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并及时拟文向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提出防台风工作要求;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区防汛办领导开始带班,并加强与市、区气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注视台风发展动向。台风警报:当发布台风警报后,区防指有关领导要上岗到位,了解掌握台风情况,根据台风发展趋势,视
29、情召开防台风会商会,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台风发展趋势和防抗工作。视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防抗台风各项工作;视情召开指挥部全体成员(或主要成员)会议,对全区防抗台风工作进行提前部署;密切监视小(二)型以上水库运行,加强小(一)型水库的防洪科学调度工作。区防汛办及时将台风警报信息向区委、区政府、区防指领导报告,根据领导要求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及时了解和反馈各街道、水管单位贯彻落实防台风部署情况。进一步加强值班,密切注视风情、雨情、水情、潮情,注意了解小(二)型以上水库、城区水利设施、千亩以上海堤防洪防潮水利工程运行情况,必要时对小(二)水库提出蓄泄调度建议。区水务局
30、及时对各乡镇进行防台风工作部署,严密监视小(二)型以上水库和保护万亩以上海堤的运行情况。督促各地组织力量加强海堤工程巡查,督促对险堤、险闸、险库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督促检查包库、包堤、包闸行政与技术负责人到位情况。加强对水利工程保安的技术指导工作,通知防汛专家组做好待命准备。遇到水利工程出险时,按分级管理原则,督促所在地政府及水利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处理;若有必要,派出专家组增援。由区建设局组织做好可能受台风影响地区的危房、城市高楼塔吊、脚手架、广告牌等检查和加固准备工作。台风紧急警报:(一)台风将严重影响我市(区):防汛指挥部领导坐镇指挥,适时召开防抗台风工作会议,进行紧急动
31、员部署。必要时,建议召开区五套班子领导紧急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区政府办公室收集了解各地防台风动态,向区政府领导汇报有关情况,督促各地做好重点区域的防御工作,协调解决乡镇有关问题。区防汛办除按“台风警报”部分的部署外,应召开防台风紧急会商会,提出防抗台风工作建议意见。视情为区委、区政府草拟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全力做好防抗台风工作。各乡镇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组织检查,彻底撤离所有应转移人员。必要时可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随时掌握辖区内危险地带人员撤离、危旧建筑物和重要设施的防护等情况,并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和上一级政府防汛办报告。区建设局部署检查城区排洪排涝和
32、必要时人员转移工作,加强对可能受台风严重影响地区,重点对危房进行再检查,做好居住在危房内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做好城市高楼塔吊、广告牌等加固工作。组织城市供水部门,加强供水设施的防护和巡查,保障供水,对水毁工程应组织抢修队伍,尽快修复水毁。林业部门要加强城市高大林木的支护加固。电力部门部署电力系统防御台风暴雨洪水的工作,优先保证防汛抢险用电。电信、移动通讯部门组织防汛应急机动通住设备和抢修队伍待命,确保与防汛、气象、水文等重要部门的通信畅通。(二)台风将在我市(区)登陆:区政府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坐镇指挥,召开防台风紧急会议,部署防抗台风工作。视情建议由区领导发表重要讲话,对全区防台风工作做出紧急部
33、署。视情商请驻莆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民警和海上搜救中心等部门实施防台风的救援工作,必要时可向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支援。区政府办公室按“台风将严重影响我市(区)”做好有关工作。区防汛办应按“台风警报”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抓好落实,并为区领导的紧急动员部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了解掌握小(二)型以上水库及万亩以上堤防的突出问题。向各乡镇、水管单位及区直有关部门了解防台风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向市防办、区委办、区府办,以及区防汛指挥部领导报告。各各乡镇、水管单位按“台风将严重影响我市(区)”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抓好落实,并及时向区委办、区府办和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有关重大隐患险情。区水务
34、局除按“台风警报”部分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抓落实外,还要了解与督促各地做好重点险堤、险库的巡查防守,并及时向区委办、区府办和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有关重大隐患险情。电力系统除做好“台风将严重影响我市(区)”部分的各项工作外,还要做好台风将登陆地区的供电工作,组织突击抢修队伍,做好修复毁坏的供电线路的各项准备工作。区交通、经贸、供销等部门除应做好本系统防台风、防暴雨洪水的各项工作外,还应根据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及时调集与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区武装部在区防指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做好防台抢险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险情,及时赶赴抢险救灾现场,军民联防,共同做好抗台抢险救灾工作。5应急响应5.
3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1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5.1.2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5.1.3国务院和国家防总或流域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关系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直接调度。防总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5.1.4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
36、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5.1.5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5.1.6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5.1.7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
37、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5.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5.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1)城区发生超历史记录降雨;(2)台风紧急警报;5.2.2级响应行动(1)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防指成员参加。视情启动区政府批准的防御特大洪水方案,作出防洪抗台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及市防汛指挥部。区防指密切监视汛情、风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及时发布汛情通报及抗洪抢险、抗台措施。财政部门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
38、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区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2)相关水利管理单位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区防指提供调度参谋意见。派出工作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3)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级响应,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受灾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区防
39、汛抗旱指挥部应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防汛办。相关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台和抗灾救灾工作。5.3级应急响应5.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1)当城区3小时降雨量达五十年一遇,即降雨量为207mm; (2)台风警报;5.3.2II级响应行动(1)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台工作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区政府并通报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区防指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风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灾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出由防总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台。区防汛办公室不定期发布汛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
40、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区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情况,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安排防汛抗台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受灾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抗洪救灾工作。区防汛指挥部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市防汛指挥部。 5.4级应急响应5.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1)城区3小时降雨量达二十年一遇,即降雨量为166mm;(2)台风消息;5.4.2级响
41、应行动(1)区防汛指挥部领导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的发展变化,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区政府并通报区防指成员单位。区防汛办公室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地方抗洪救灾。(2)区防汛指挥部具体安排抗洪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抗洪救灾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市防汛指挥部。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5.5级应急响应5.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1)城区3小时降雨量达五年一遇,即降雨量为105 mm;
42、(2)台风生成5.5.2级响应行动(1)区防汛指挥部副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视和对防汛抗台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区政府并通报区防指各成员单位。(2)区防汛指挥部具体安排防汛抗台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或组织抗台;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区人民政府和市防汛办公室。5.4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5.4.1 信息报送、处理: 5.4.1.1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洪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5.4.1.2防洪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
43、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5.4.1.3属一般性汛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5.4.1.4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洪水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5.4.1.5防汛办公室接到特别重大、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区人民政府,并及时续报。5.4.2 指挥和调度 5.4
44、.2.1出现洪水灾害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5.4.2.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4.2.3发生重大水灾害后,应要求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派出工作组(含专家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5.4.3 群众转移和安全所在街道办应预
45、先制订紧急转移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转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洪水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拦洪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转移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5.4.4 抢险与救灾5.4.4.1出现水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5.4.4.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5.4.4.3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
46、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部队等实施。5.4.4.4处置水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5.4.5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5.4.5.1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5.4.5.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
47、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5.4.5.3出现水旱灾害后,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5.4.5.4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5.4.5.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5.4.5.6出现水灾害后,区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5.
48、4.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5.4.6.1出现水灾害后,防汛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5.4.6.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5.5应急响应结束 5.5.1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防汛指挥机构可视汛情旱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5.5.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5.5.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防汛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