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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合奇镇202*年劳务输出工作实施方案阿合奇镇202*年劳务输出工作实施方案阿合奇镇202*年劳务输出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1、202*年阿合奇镇劳务输出工作达到如下目标:2、年内赴内地劳务输出人数新增260人3、年内赴内地劳务输出人数累计达到553人次4、年内赴疆内季节性劳务输出人数180人次二、工作主要措施为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制定如下措施:1、村(居)委会目标任务负责制;2、包村领导监督制;3、干部介绍人任务包干制;4、分管领导派遣劳务输出责任制。三、工作实施计划1、202*年1月至202*年5月,各社区各村根据怎党委、政府分给的任务计划,负责150名体检合格人员劳务输出,提前一个
2、月每月15日上报镇政府劳保所名单,努尔古丽登记,16-17日体检,18日上报县劳保局名单,下个月9日劳务输出。未完成任务的按每人100元处罚,村(居民)委会干部工资中扣除。共计150人。2、镇干部56人,年内每人负责介绍2名体检合格人员劳务输出,未完成者年终不平优秀,扣发奖励工资,并按每人500元罚款,此共计112人。3、镇草料基地、抗震安居、防洪、林水站、兽医站、合管办、计生办招聘人员单位按照人数的10%派出劳务输出,不服从安排的招聘人员按照县劳务派遣公司劳务合同的规定处理,且追究站所领导责任,按人每人处罚200元共计12名。4、202*年9月25至10月25日,各社区、各村召集40人,皮强
3、村20人赴团厂进行季节劳务输出。5.各包村领导每月在村民大会上做劳务输出优惠政策的动员和宣传。阿合奇镇劳务输出优惠政策一、劳务输出满18个月返回后县政府安排招聘工作岗位。二、参加劳务输出的人员返回后工资待遇按输出年限递增。三、参加劳务输出的人员给予三金,五保险,医疗费全免。四、劳务输出表现突出人员返回后县政府安排管理岗位工作。五、劳务输出满一年以上可享受探亲报销路费政策。六、劳务输出满三年的家庭可享受富民安居房的特殊优惠政策。七、夫妻两人一同劳务输出的,县政府给予租住房补助。八、劳务输出家庭可享受有关低保户的同等政策。九、劳务输出家庭可优先享受流转畜。十、村干部人选从劳务输出返回人员中选出。扩
4、展阅读:和田县做大做强劳务输出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田县做大做强劳务输出工作的实施方案劳务输出是和田县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是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今年县委(扩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我县劳动力资源优势,支持和鼓励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确保202*年度劳务输出工作有序进行,促进农民增收,逐步实现劳务输出工作规模化、产业化,做大做强全县劳务输出工作,根据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把劳务输出工作作为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做大做强1、进一步增强做好劳务输
5、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劳务输出是通过有序转移富余劳动力创造经济社会效益的一种有效形式。做大做强劳务输出,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我县劳务输出起步较早,发展势头良好,已经成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但总体来看,全县发展不够平衡,组织化程度不高,输出质量偏低,农民来自务工方面的收入仅占农村人均收入的17.3%。各级党政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把劳务输出作为全县农民收入的支柱产业做大做强。2、劳务输出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大户带动,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稳定现有规模
6、,拓展疆内外市场,提高输出质量,全方位,多渠道,宽领域地组织开展,重点在培育市场,强化服务上下功夫,走出一条政府引导、市场配、专业化培训、企业化运作、规范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劳务输出新路子。3、劳务输出工作的目标:202*年,全县劳务输出5万人,其中长期务工11000人,从事技能性工种5000人,人均劳务创收730元;到“十二五”末,全县劳务输出达到6.8万人,人均劳务创收1500元。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地主要为乌鲁木齐及周边(含石河子市、昌吉市)、兵团农场(主要为农一师)、各地州(主要为巴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以及内地城市(主要有北京、浙江、河南、广东、福建、四川、重庆)。各乡镇、县直有关
7、部门要把输前组织、输中服务、输后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层层落实工作任务,逐步实现“六个转变”,即:由群众自发外出务工向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转变,由劳动者盲目外出务工向政府指导、安全、有序的劳务输出转变,由劳动者零散外出务工向大规模劳务输出转变,由季节性输出向常年性输出转变,由体能型输出向专业技能型输出转变,由简单劳务输出向带回技术和资金回乡创业转变。二、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健全组织体系4、加大劳务协作力度。进一步拓宽劳务输出的领域和空间,不断扩大劳务输出的层次和规模,拓展劳务输出的手段与途径。县劳务输出领导小组及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与用工需求量大的省市、企业联系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劳务输出洽谈活动,组
8、织有关部门做好对用工企业单位的选择和考察。按照“四不输送”(企业效益差、待遇低、工资没有保障的不输送;企业管理不规范、不讲信誉、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的不输送;企业工作条件差、职业卫生安全不合格的不输送;企业食宿等生活条件不能满足少数民族群众基本需要的不输送)和主动联系、平等协商、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协调发展的原则,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实现用工单位、培训机构、务工人员的便捷对接,逐步形成疆内、疆外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劳务输出新局面。5、制定有利于劳务输出的优惠政策。今后,外出务工人员凭县劳动部门签发的“和田县农民外出人员务工证”(以下简称“务工证”),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一是进入各
9、类企业就业务工并与企业建立长期劳动关系的农村劳动力,凭企业证明和“务工证”可免除“两工”任务;二是对领办或创办二、三产业形成一定规模的农民个体工商户,凭“务工证”和工商税务部门的相关证明可免除“两工”任务,并在税费减免、信贷等方面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三是对夫妻二人同时外出务工的优先照顾其子女入学、寄宿,并在相关收费项目上予以照顾;四是对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县劳动部门协调工商行政部门优先为其办理营业执照。贫困户从事二、三产业的,凭民政部门核发的贫困户证书可适当减免有关费用。对从事餐饮服务业的农民,卫生部门适当减少办证费用,并免费提供卫生安全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五是参加政府统一组织外出务工的岗前
10、培训,全部实行免费,并可享受一定的误餐补助;六是乡(镇)和农村经纪人组织劳务输出过程中如与用工单位发生纠纷,县有关部门免费出面与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七是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城镇就业和外出务工过程中信用度高的农户,由县、乡有关部门协调金融单位进行信用认定,给予一定信贷资金支持;八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城镇就业和外出务工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享受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九是在劳务输出中引回资金及技术返乡搞开发建设的人员,按照县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及时兑现奖励,予以鼓励和支持。6、建立和完善劳务输出信息网络。当今信息时代,劳务信息尤为关键,为避免农村富余劳动力盲目流动,流动过快,不固定,造成对时间和差旅
11、费的浪费,甚至引发争抢地盘等一系列社会治安问题。网站一旦建立,可以最大限度地最广的范围收集疆内外用工情况和新疆优质干鲜水果的流向、销售情况,人员需求,这样可以使务工人员相对固定就业,便于加强对务工人员的管理,使劳务输出管理工作站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职能。此项工作由政府办牵头负责,劳务输出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合抓落实。要力争在2个月内建立健全劳务输出信息网,定期发布适合我县农民的疆内外劳动力需求信息,形成职业供求、劳动力价格等信息发布平台。各乡镇、村都要确定专人负责劳务输出工作,在输出人员中确定联络员,定期联系,了解务工需求。县直有关部门要对用工需求情况开展“送岗下乡”、“送岗到户”活动,广
12、泛开展职业介绍,在全县形成劳动力有序有组织转移的局面,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成本和风险。7、建立健全劳务输出组织体系。劳务输出工作在以政府引导为主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和支持公共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乡镇劳务输出服务机构、社会经纪人参与劳务输出工作,建立完善县、乡、村劳务输出组织体系。切实做到“四不转移”(务工人员不是自愿报名、外出务工意愿不强的不转移;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转移;品德不端、表现不好、有违法劣迹的不转移;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外出的不转移)。重点扶持群众公认、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带动力强的社会经纪人开展有组织规模化的定向输出。县劳务输出领导小组每年要组织有关部门对经纪人开展劳务
13、输出情况进行考察,对那些善于经营管理,带动群众致富的经纪人,要大张旗鼓的进行宣传表彰。乡镇、村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劳务输出协会,每年有计划的组织部分务工者家属到输入地进行考察,了解其亲属在务工地的工作、生活等实际情况,有力回击社会上的流言蜚语,解除其后顾之忧。三、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劳务输出质量8、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组织协调。整合各种培训资源,把各部门与农村劳动力培训相关的师资、资金、任务统筹安排,集中使用。落实培训责任,努力形成劳动部门抓职业培训、教育部门抓培训对象、农办抓市场信息的工作格局。9、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根据全县劳务输出的需要和务工人员素质
14、需求,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为目的,编写培训教材,调配师资力量。劳动、科技、扶贫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组织应结合各自特点,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培训工作。要按照“以输出带培训,以培训促输出”的要求,坚持“先培训,后输出”的原则,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统筹制定培训计划,依靠我县培训资源,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技能技术培训。要对164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有务工愿望、经培训有能力转移就业的青壮年农民,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劳动力及时开展技能培训。10、按照市场需求设培训内容。建立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校、农广校、职业学校等实训基地为主体,以乡(镇)中小学,农牧民科技文化学校为依
15、托,开展劳务输出前技能技术、汉语培训。要以培养专业技能、适应能力及创业精神为重点,把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民族团结、职业道德、文明礼仪、技术技能、日常用语、注意事项、务工常识等编入教材,作为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职业培训按照国家标准设课程,其中汉语口语化强化培训占总课程的40%以上。对不同类别人员的培训内容,应各有侧重,因岗施教。专业设要以市场用工需求为主体,对专业进行合理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各乡镇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报名条件、培训内容,培训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各乡(镇)报名参加培训。培训人员学习期满,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后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实行带证输出,持证上岗。11
16、、教育部门要抓好培训对象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各乡镇密切配合,建立全县“初、高中毕业生劳务输出储备库”。要以乡镇为单位,对各乡镇初、高中毕业生(16岁至30岁)登记建档,按照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状况、毕业时间、就业意向和遵纪守法情况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以方便根据用工单位的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输出。同时,各乡(镇)、街办要建立“干部联系初、高中毕业生制度”,对每一位登记在册的初、高中毕业生都要确定乡(镇)、街办干部(职工)作为劳务输出联系人,要将干部(职工)的工资奖金、工作业绩和年终考核与被联系人挂钩,从而保证组织人员外出务工时,能够“输的出,留的住,能致富”。12、加强与援疆
17、省市的沟通联系。紧紧抓住北京市援助和田县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北京市师资力量强、培训机构多、专业水平高的优势,加强与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大对全县高校毕业未就业学生的培训力度。要制定工作机制,确定培训任务,重点围绕农、林、牧、水、教育、卫生、计生等方面开展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培训。要通过培训,不仅使他们增长知识和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竞争力,更重要的是通过外界环境的引导和熏陶,使他们开阔眼界、转变观念,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民族融合。四、强化服务,营造开展劳务输出的良好环境13、尽快建立劳务输出工作管理服务站,加强管理和服务,促使外出务工人员与输入地群众和谐相处。随着劳动力转移规模逐年壮大,
18、人均劳务收入逐年增加的同时,外出务工人员日常管理和跟踪服务暴露出的问题也逐渐增多,建立劳务输出工作管理服务站是解决外出务工人员管理和服务等问题的有效途径。建站原由:一是外出务工人员整体文化素质不高,存在不服从用工企业的管理,不遵守务工地的相关法规与文明公约,做生意强卖强买,遇事胡搅蛮缠等问题,引起了兄弟省市群众的反感,扰乱了当地政府的管理秩序,也损坏了和田良好的形象。二是外出务工人员因语言交流、宗教信仰、生活习惯等因素,在务工经商过程中容易引发矛盾,给当地政府独立解决带来极大困难;三是便于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共同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管理,促使他们合法经营,勤劳致富,确保社会稳定和谐。鉴于在内地建
19、劳务输出工作管理服务站建房、租房等费用较高的实际,把争取内地政府参与支持作为突破口,一是做好前期接洽工作,赴疆内外我县劳动力输出相对集中的省市,就在当地成立劳务输出管理工作站,协助当地政府管理好外来务工人员等事项进行对接洽谈;二是通过协商,尽量争取当地政府给予解决建站所需的办公、生活用房及相关生活设施、办公经费和交通工具。根据近几年劳动办转移的方向,初步确定接洽地有:乌鲁木齐市、阿拉尔市、北京市、浙江省杭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重庆市、四川省成都市、河南省南阳市、广东省广州市。时间安排:4月底至5月初赴内地相关城市接洽;7月底至8月初赴疆内农一师阿拉尔、库尔勒、吐鲁番、乌鲁木齐、昌吉州等
20、地接洽。此项工作由劳务输出办牵头负责,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法委、民宗委等单位配合抓落实。同时,对和田县外出人员相对集中地,实行县领导包片负责制,主要任务是,加强与输入地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了解情况;协调解决有关矛盾纠纷和问题,维护务工人员权益,开拓劳务市场,为断扩大输出面和输出质量。根据工作需要,由有关县领导带队,进驻劳务输出集中地,全程为务工人员服务。要建立县级领导包片负责劳务输出激励机制,对输出人员多,输出质量高,市场开拓面广,未发生矛盾纠纷和重大事故的,给予一定物质奖励。要把驻地服务与走访看望结合起来,今后,凡是到疆内外和田籍务工人员集中地出差的县级、科级领导干部,无论时间有多紧,
21、都要走访看望在当地的和田籍务工人员,组织劳务经纪人及务工人员代表召开座谈会,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要求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和当地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勤劳致富。领导出差返回后,都要将当地务工人员情况及合理化意见建议以书面材料向政法、组织、统战、农办、劳动等部门报送备案,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务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工资发放等工作,协调解决劳务纠纷、劳动争议、工伤事故,为务工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帮助外出人员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合法权益,促使输出人员安心工作。14、做好用工合同的签订工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总工会与用工企业签订统一的用
22、工合同,由劳动部门备案存档。合同中要确定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违约协议责任。劳动合同条款须具有下列内容:(1)合同期限、试用期限及工资待遇。(2)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3)生产工作内容、责任。(4)生产工作时间、休息、休假。(5)劳动报酬。(6)劳动安全和卫生条件。(7)教育与培训。(8)社会保险、福利待遇。(9)劳动纪律。(10)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责任。(11)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劳动合同的式样,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用工标准。要保证用人单位不得向派遣员工收取押金,不得扣留有关证件。用人单位
23、需要对务工人员进行岗前技能培训的,应当事先明确培训期限及培训期间的待遇。对用工企业信誉高,有较长劳务合作关系的,应保证用工数量。劳动关系双方需变更相关内容的,须征求双方同意后方可变更。15、消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要尊重外出务工农民“离土不离乡”的选择。认真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要按照土地承包权不变、林地所有权不变和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不变的原则,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愿意保留承包土地的,要给予保留;对愿意有偿流转承包土地的,要帮助采取转让、转包、租赁、入股和托管等形式实行依法有偿流转。劳务输出农户进行土地流转时,村委会给予指导,切实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并继续享受原集体经济的利益分成和
24、国家对农村,农民的优惠政策。对在异地结婚的务工人员,返乡后要及时办理落户等有关手续。外出人员需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务工人员在务工期间因病住院所花费用,凭票据在县新型农村合作管理办公室按规定报销;人身受到意外伤害的,由保险公司按规定进行理赔;外出人员子女到规定入托、上学年龄的,可以委托亲属、邻居照管,在无合适人选时,要及时安排学校寄宿或乡镇敬老院等场所集中照料,并安排专人负责生活起居、日常学习;县劳务输出领导小组和负责片区的县领导要积极与输入地协商沟通,切实为我县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务工经商人员提供就业、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便利,为他们在当地生存、发展、创业营造良好的环境
25、。16、加大劳务输出的经费投入。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培训和劳务输出机构、带队干部进行适当补助。也可按照培训一人、办证一人、输出一人、补助一人的办法,对培训和输出对象予以补助。要整合财政扶贫等各项劳务输出培训经费,由县财政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统筹安排”的原则使用,充分发挥资金的最大效应。17、加强与输出地的联系沟通。县劳务输出领导小组要与疆内外劳动部门和用工企业建立定期联系沟通机制,要通过多种形式捕捉用工信息,最大限度了解、掌握各地用工需求,从中筛选出适宜我县富余劳动力资源特点的用工单位,建立“订单式”劳务输出协作关系,要以对外出务工人员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考察用工
26、单位的食宿条件、安全、效益、信誉、规模、环境卫生等综合情况,签订中长期劳务协议,尽最大努力确保劳务输出的规范有序。还要充分发挥已在外务工人员、农民经纪人的作用,实行“机制+协会”管理模式,定期开展“三讲一汇报”工作,分析情况,解决问题。乡镇、村要与农民经纪人签订维护稳定责任书,确保外出人员在输入地服从当地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县委、政府每年有计划有组织的对农民经纪人开展走访慰问,通过他们了解情况,收集信息,并与当地政府建立友好协作关系。在肉孜节、古尔邦节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时期,乡镇要组织外出人员代表进行座谈,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经营情况,开展必要的宣传教育,尤其是法制教育,鼓励他
27、们遵规守纪,合法经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发家致富,树立和田人的良好形象。18、加强与输入地的协调,保障农民工权益。和田县劳务输出人员绝大多数是维吾尔族群众,劳务输出领导小组要协调输入地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如饮食和宗教方面的习惯。与当地或其他外来务工人员实现同工同酬或略高于其他务工人员工资标准;按照规定为务工人员交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购买工伤保险;认真执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充分保障务工人员的权益。19、扶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对学到技术、积累资金返乡兴办企业的,可以享受下岗失业人员的有关政策;所办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符合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可享受
28、再就业优惠政策。县上建立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可为劳务输出返乡人员创办企业提供使用,并在场地、供水、供电、税收、工商行政管理和其它政策允许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扶持返乡创业人员走上创业成功之路,培养一批创业示范带头人,带动更多人员实现就业。20、及时妥善处理外出人员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和田县外出务工人员多,在内地分布广泛,由于语言沟通、生活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原因,难免发生一些矛盾纠纷。各乡镇党委、政府对这些矛盾纠纷要引起高度重视,要依法依规、及时妥善进行处理,按照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不与民族问题相联系、不与宗教问题相挂钩,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做无原则的让步,重点做好理顺情绪
29、,化解矛盾和说服教育工作,确保外出人员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要严防敌对势力利用这些矛盾纠纷挑起事端,制造混乱。对外出务工人员中零散返乡人员应密切关注,查明返回原因,注意日常行踪。对内地有关部门请求核查个别人员情况的函件,应及时核查,快速反馈。五、加强对劳务输出的组织和领导21、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劳务输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委、政府要把劳务输出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关键,纳入县域经济发展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劳务输出目标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代表县委、政府与乡镇签订劳务输出目标责任书,建立考核办法,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22、建立完善劳务输出工作机构。县
30、上成立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名领导任组长,有关县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研究制定有关政策,组织协调全县劳务输出工作,负责检查指导,提供信息,反馈情况,搞好服务,办公室设在乡镇企业局。乡镇应有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乡镇劳务输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23、加强对外出人员的政审工作。公安、统战综治等部门要做好对外出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对家庭成员中有参与民族分裂组织、宗教极端势力以及暴力恐怖团伙的,不得输出;对家庭成员中有刑满解教人员,不服从组织教育转化,劣迹不改者,不得输出;对笃信宗教,进取心不强,发展致富意识不浓,得过且过的,不得输出;对好吃懒做,法纪观念淡薄,惹事生非的,不得输
31、出,确保输出一人,合格一人。24、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宗教管理。和田县信教群众多,宗教氛围浓厚,外出务工人员绝大多数信仰宗教。统战宗教部门在人员外出前要做好民族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教育他们正确行使权利,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务工人员到达输入地后,要在当地统战民宗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宗教活动,服务当地有关宗教管理方面的规定;要坚决防止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宗教问题从事非法活动,遇到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要及时与当地统战民宗部门取得联系,寻求帮助和解决。25、建立外出人员“联系卡”制度。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少数民族群众外出务工经商登记办证工作,除办理好居民身份证、婚育证和饮食等行业需要的健康证
32、外,还要制作联系卡,注明当地基层组织、公安派出所和有关联系领导的基本情况、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及时将务工经商人员有关信息提供给输入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便于联络,互通信息,并为到内地务工经商人员提供服务,准确掌握他们的工作、居住和生活情况,定期了解外出人员遵规守纪情况。26、建立劳务输出“带队”和“挂职”制度。凡是集体组织外出务工经商的,原则上都要派带队干部或经过考察合格的劳务公司管理,带队干部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考察选拔。带队干部主要从后备干部中产生,基本条件是政治可靠、熟悉“双语”、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作风过硬,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较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建立“和田县劳务输出带队干部储备库”。对
33、外出的带队干部每年在适当时候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成联合考核领导小组,对带队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进行通报表彰,给予一定奖励,并作为评先选优、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对表现较差的,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因管理不到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要及时调换,并给予组织处理。县劳务输出领导小组要与输入地积极协商,要选派县委农办、公安、民宗、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熟悉“双语”的优秀干部到输入地挂职锻炼,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和田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特别要在少数民族群众务工经商较集中的内地省、市、区建立劳务工作站,贴近务工经商人员做好服务管理工作。27、定期开展
34、摸、排、查工作。乡镇、村对外出务工人员应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至少每季度要开展一次摸排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四帐四册”,即:富余劳动力台帐、初高中毕业生台帐、劳务输出台帐、乡镇干部联系外出务工人员台帐,以村为单位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花名册、有组织输出人员花名册、务工典型登记册、劳务输出经纪人登记册。28、在外出人员中建立党群组织。组织部、工会、团委、妇联要根据各自章程,把在外出人员中建立党群组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不断扩大党、工会、团、妇女组织建设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党群组织可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工作相联的原则,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区域统建等多种形式组建。要建立健全“党
35、群工作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坚持以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党群联建共建,切实把外出务工人员中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格局。要通过党群组织的建立,增强企业凝聚力,激发广大务工者的生产积极性,保障外出人员的合法权益。29、加大劳务输出宣传工作力度。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要采取切实措施,运用各种形式宣传劳务输出的方针政策和各地开展劳务输出的经验及做法。针对我县相当一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思想落后、观念陈旧的实际,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更多的人走出土地进城务工,开创新的天地。要组织新闻采编人员赴务工地实地进行采访报道,拍摄纪录片,大力宣传报道外出务工人员勤劳致富、守
36、法创业的先进事迹。要利用图片、宣传栏、流动宣传、文艺演出、刷写标语、制作板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劳务输出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意义;要组织县文工团、电影队到较近的输入地进行慰问演出;各乡镇和共青团、妇联要及时组织外出返乡人员及团员青年、妇女进行巡回宣传宣讲和面对面的宣讲,通过他们现身说法讲解外出务工期间的待遇、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以及收获和感想,达到“以点带面”的效应;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克服陈旧的守土意识,消除畏难情绪,克服人地两生、上当受骗、工资难以兑现、权益被侵害的思想顾虑,树立敢闯敢为、勇于创业的思想,主动走出家门,外出务工创业,在全县努力营造一个劳务输出的良好环境和氛围。30、实行劳务输出目标责任制。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劳务输出工作作为考核各级党政政绩的重要内容,对在劳务输出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进行公开承诺,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层层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实行半年督查初评、年末检查总评。对完成目标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的乡镇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措施不力、完不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全县劳务输出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第 20 页 共 2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