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发电厂房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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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电站发电厂房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工程质量、顾客满意是我局关注的焦点。在质量管理方面,我们按照项目合同技术条款中对工程质量的要求,我局采用GB/T19001:2000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以及我局质量手册规定来控制实施本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工作。1.1目的为了使本项目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和实施,使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设计规定要求,以实现本项目工程“单元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0%,总体工程优良”的质量目标。1.2项目质量计划1.2.1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在工程项目内部,我们通过产品或质量计划,使产品的特殊质量要求能通过有效的措施得以满足,并作为顾客实

2、施质量监督的依据。1.2.2质量计划的内容1.2.2.1应达到的产品质量目标;1.2.2.2项目实际进行质量管理的过程程序;1.2.2.3在项目的各个不同阶段,职责、权限和资源的具体分配,建立相对独立的组织机构,规定各部门和人员应承担的任务、责任、权限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进度要求;1.2.2.4质量管理实施中应采用的程序、方法和指导书;1.2.2.5有关阶段(如设计、采购、施工、检验等)适用的试验、检查、检验和评审大纲;1.2.2.6达到质量目标的测量方法;1.2.2.7随项目或产品的进展而修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1.2.2.8为达到质量目标应采取的其他措施,如更新检验测试设备,研究新的工艺方法

3、和设备,需要补充制订的特定程序、方法、标准和其他文件等。1.2.3质量计划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局承建的甘肃白龙江立节电站厂房工程所有施工项目,并对其实施有效控制。1.3质量计划相关文件1.3.1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标准1.3.2本局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1.3.3合同文件、施工设计文件1.3.4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1.4术语/定义1.4.1采用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标准中的术语/定义。1.4.2采用合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中的术语/定义。1.5质量保证措施1.5.1本项目质量目标本项目的总体质量目标是:单元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

4、0%,总体工程优良。(1)开挖工程优良品率达到90以上;(2)混凝土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品率达到90以上;(3)金属结构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品率达到93%以上。1.5.2本工程项目组织结构1.5.2.1项目部生产技术部、质量管理部、 物资机电部、经营核算部、综合办公室、财务部、调度室、试验检测中心。试验检测中心,配备专职检、试验工程师,完成项目质量监督检测工作。施工队设专职或兼职质检员,使质量检验、检查、检测工作上下形成网络,实现项目施工整个过程的质量控制。详见图16-1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组织结构图和图16-2质量保证体系框图。(1)项目经理职责1)协助经理工作,认真履

5、行分管的项目工作;2)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特殊过程能力的鉴定;3)批准物资采购的月、季、年度计划;4)对项目部生产管理负领导责任;5)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时,在项目经理授权范围内履行项目经理职责;(2)项目副经理职责1)协助经理工作,认真履行分管的项目工作;2)负责组织建立本项目的质量体系;3)负责组织检查项目的质量体系运行效果,并实施不断改进;4)对项目部质量管理负领导责任;土石方队砼施工队砌体施工队其他施工队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质量管理部经营核算部物资机电部生产技术部综合办公室试验检测中心调度室图例: 行政隶属关系 质量管理关系 质量控制关系图16-1 项目质量管理组织结构图质量保证工作

6、计划质量保证工作体系产品形成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思想工作体系组织保证体系对设计图纸的质量审核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材料、机具的质量控制施工工艺的质量控制使用过程的质量控制施工作业标准化计量工作质 量 保 证 体 系 项目质量管理部队质检员质 量 第 一用 户 至 上班组质检员质量管理目标确定图16-2 质量保证体系框图(3)总工程师职责1)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编制项目部质量计划;2)负责施工技术措施、方案的审批;3)负责最终检验和试验报告的审批;4)负责主持对不合格品的返工/返修/纠正措施的审批;5)对项目部技术全面负责。(4)生产技术部职责1)在项目部总工的领导下,代表项目部对外进行各种技术业务活动

7、,对内负责编制所承建工程项目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作业指导书,并组织进行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提供与施工相关的技术数据和文件;2)协助产品采购的策划、验证工作,提供相应物资采购的技术要求、图纸等技术数据的文件;3)负责工程项目内各项临建工程的设计;4)负责分解施工总进度计划,负责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5)根据工程进展负责对地质资料的收集汇编及配合质量管理部进行日常工程质量验收工作;6)负责对外来的设计图纸和文件数据进行归口登记和发放工作;7)负责制定不合格品返工/返修的纠正措施;8)负责选定原材料检验和试验技术标准,并对紧急放行、通知作决定;9)负责项目部统计技术应用的制订和管理;1

8、0)负责施工原始记录及整理、编写施工大事记。(5)经营核算部职责1)协助项目副经理监督作业队对施工计划的执行,负责施工进度的指挥和管理;协调各种施工机械的调配使用;2)负责对施工过程中产品标识,对不合格品进行记录、隔离上报和处理;负责施工过程和最终产品的防护控制;3)负责施工期合同管理及合同修订;4)负责外协单位施工合同的制订及承(分)包合同的谈判、签约,并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管理、跟踪、检查;5)负责施工合同修订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分包工程的策划及管理;6)负责对分包工程不合格品组织评定处理;7)负责工程的月、季度施工计划及材料计划的编制工作;8)负责工程的对内、对外(预)结算及竣工结算等工作;9

9、)负责项目的成本控制和管理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实施。(6)质量管理部职责1)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部内部质量、安全的审核工作进行管理;2)负责工程验收及质量等级评定;3)负责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记录的管理;4)负责编写质量体系文件和项目质量计划,负责质量体系文件和质量计划的实并施监督和检查;5)负责项目部质量、安全体系文件的发放、并记录管理;6)负责工程最终检验和标识。(7)综合办公室职责1)负责项目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和执业资格的管理;2)负责组织各类文体活动和企业CI形象的策划工作;3)负责协调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室)、厂、队之间的工作关系及对工程业主、监理、设计等友邻单位的联络工作;4

10、)负责职工培训计划的编制、技术考核、人员调配等。(8)物资机电部职责1)负责项目施工设备的配置和管理;2)保证按设计要求的规格、数量及时供应所需原材料及其它物资;3)收集、整理、编制、保管机电技术数据,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档案,充分掌握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情况及各项性能指标;4)积累和分析各类统计资料,收集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维修记录,及时填写和报送相关报表;5)负责编制物资采购计划;6)负责对供方的评审和选择;7)负责采购的谈判、签约,并对采购和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记录、标识、保管、发放;8)负责委托检验和试验部门对采购和顾客提供的产品进行规定的检验。当经检验和试验发现不合格品时,负责与供方的

11、交涉事宜。(9)财务部职责1)负责与业主按合同或补充协议结算工程款;2)负责工程材料款的发放及管理;3)内部员工工资发放。(10)生产调度中心生产计划安排、实施、监督;现场施工资源调配、指挥、协调。(11)试验检测中心职责1)负责自产的产品、顾客提供及采购的建筑材料的检验和试验;2)负责施工过程中加工制作成品的试验;3)负责施工现场计量、检验、试验设备的管理;4)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测、检验、试验,并配合质量管理部编写本项目的质量计划;5)负责编写检、试验报告,及时准确地将原材料和砂浆、锚杆、混凝土检测的试验结果或委托试验结果提供给业主和有关部门;6)负责检验和试验设备的正确使用以及周期校验、

12、维护、保养。(12)施工队职责1)开挖施工队:负责本标土石方工程开挖、支护工程施工,严格按规程、规范、图纸、施工作业指导书及质量体系文件要求进行规范施工;2)混凝土施工队:负责本标大坝所有混凝土工程施工,坚持施工工序的质量自检;完成施工过程产品的实施和保护,按规定做好质量体系运行记录;3)灌浆施工队:负责本标工程范围所有钻孔、防渗工程、灌浆工程等,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理和记录;按规定认真作好施工质量记录。4)金属结构安装施工队:负责本标金属结构设备的安装工作,严格按规程、规范、图纸、施工作业指导书及质量体系文件要求进行规范施工;5)砌体施工队:负责本标所有砌体工程施工,坚持施工工序的质量自检;完成

13、施工过程产品的实施和保护,按规定做好质量体系运行记录;1.5.3工程项目文件资料控制的质量保证1.5.3.1总要求 为了对与质量有关的文件实施有效控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均适用的有效版本文件,防止使用失效文件。1.5.3.2内部质量文件的编、审、批控制 (1)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技术文件的编制,并拟定发放范围,质量副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发布;(2)项目部各职能部门依据项目部文件管理规定对文件编号、标识、登记签发、归档、保存、记录。1.5.3.3业主/监理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的控制(1)业主/监理提供的图纸、文件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控制管理与发放,数量不足时

14、,只能由工程技术部拟定复制份数、发放范围、控制办法,经该部门领导批准后复制,进行统一编号、标识、登记签发作为受控文件发放,保存发放清单,施工单位只能领用不得再行复制; (2)项目部收到业主/监理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后,由工程技术部收文并呈项目领导阅批,及时对原施工图逐一进行相应的变更标识; (3)标识范围包括:原施工蓝图和因需要经批准复制的施工图;标识内容:依据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内容;标识的方法:可采用在原图上划改和在原施工图上明确标识本图有设计变更,见号设计变更通知单; (4)设计变更通知单应随图发放、使用,标识应有责任人签字,并标识日期。保持变更处置记录。1.5.3.4业主/监理单位就

15、工程质量等问题的来函、指令单处理的控制 当项目部接到业主/监理签发的指令单,要做好以下工作:(1)项目部文件资料管理员对“指令单”收文登记,做好记录,立即送交项目部主管该项工作的负责人,项目部主管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对“指令单”所开展的活动做出具体批示,交由主办部门/施工单位进行处置;(2)接到“指令单”的主办部门/施工单位,按批示要求进行处置,如实记录处置过程及结果,并将结果记录报送主管该项工作的负责人,该“指令单”的处置结果,如业主/监理需要验证也应当通知业主/监理验证;(3)项目部文件资料管理员应将“指令单”的处置记录和“指令单”收集归档,如有要求时,主办部门要以书面形式报告业主/监理。1.

16、5.3.5标准、规范清单及其控制我局工程科技部负责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信息机构建立联系渠道,获得最新有效版本的各类标准、规程、规范并及时向项目部公布“最新标准清单”,每年至少一次,项目部质量管理部按“最新标准清单”及时更换失效版本,并将本项目实际使用的标准清单报局工程科技部审定备案。1.5.3.6文件的管理 (1)本项目的文件管理由项目部档案室进行集中管理。在归档保存文件时应保存文件的原稿(最终审批稿),受控状态的文件1份;(2)档案室编制受控文件清单,每年至少公布一次;(3)文件的持有者要妥善保管所使用的文件,不得私自复印和对外提供,调离时须交还发放部门;(4)项目部建立文件的收、发记录,对

17、上级文件进行二级管理,对档案室有要求备案发放记录的要及时报送;(5)当使用文件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到档案室办理更换手续,原文件编号不变;(6)当使用文件人的文件丢失,经所在部门领导确认,并未因此引起相应责任的,可另申请到档案室办理重新领用手续,并注名原文件作废,需要时,应通知相关部门,防止误用;(7)文件的借阅:文件的临时借阅,借阅人到档案室办理借阅手续,经档案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者应在指定日期归还文件;(8)承载文件的媒体控制:档案室还须对输入计算机的文件进行控制。对计算机磁盘进行标识,存放在适宜的环境中,避免因环境影响而引起数据的丢失;(9)文件评审:为确保上级运行的所

18、有文件的有效性、充分性和适宜性,文件经审核批准发布后,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文件要求与实际不符或有错误时,应提请档案室对文件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改并再次获得批准;(10)文件的更改1)文件在使用过程中不能有效指导工作,需要进行更改时,由更改申请人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说明更改原因,对重要的更改通知(如技术参数),应附有充分的证据;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更改由其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技术文件的更改由其编制部门负责,授权的审批人审批。文件更改时,必须考虑更改后可能给质量管理体系或产品的其他方面带来的影响;3)文件更改批准后,由各文件归口管理部门实施更改,并按文件发放范围向有关部门或人员发放文件更改通知单,

19、保存文件更改通知单的签收记录,确保文件使用者都能得到更改后的有效版本;4)更改方式:a换页:更换有修改的文件全页;b划改:部分字句的更改:c换版:文件需要进行大幅度修改或经多次修改阅读很不方便时,换版印发。 (11)文件的作废:文件换版或更改后,对作废的文件由文件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按原受控文件发放记录回收并妥善处置,保留记录。留作资料保存的作废文件,申请人应填写作废文件留用申请单,经文件归口管理部门批准后标识“保留”、“作废”印章后可以保留。1.5.3.7项目部与质量相关的应上报局总部备案的文件(1) 项目部制定的质量计划;(2) 保修期服务的施工方案;(3) 施工组织设计;(4) 重大施工方

20、案;(5) 竣工验收文件;(6) 作业指导书;(7) 工程项目实际使用的标准清单;(8) 质检计划;(9)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证书;(10) 工程质量汇总报告及附件。1.5.4工程项目质量记录控制的质量保证1.5.4.1总要求执行本局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规定和合同规定的需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各种质量记录资料,确保各类记录的标识、收集、编目、查阅、归档、储存、保管和处理得到有效控制,提供可靠的、清晰的、真实的原始记录。1.5.4.2工程项目质量记录及实施/控制 本工程项目部各部门及各施工队,分别对各自的质量职责进行实施,并保持相应的记录。1.5.4.3质量记录保存的期限要求(1) 合同对质量记录保存期限有

21、规定时,按合同要求执行;(2) 国家和行业有规定保存期限的质量记录执行国家或行业规定;(3) 与产品质量直接有关的质量记录长期保存,最低不得少于30年;(4)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由质量记录的归口管理部门保存。1.5.5工程项目资源管理与配置的质量保证1.5.5.1人力资源配置 在本项目工程施工建设中,我们将配置岗位能力要求的工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工人 ,详细见人力资源配置情况一览表。1.5.5.2基础设施配置,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我们将配置足够数量满足要求的机械设备和基础设施,详细见机械设备和基础设施配置一览表。1.5.5.3施工工作环境的控制 (1)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识别与确认须管理控

22、制的工作环境,有混凝土作业、爆破作业、灌浆作业、高空作业、夜间作业、雨季作业、高温高寒作业、工程截流、防洪、度汛等;(2)对必须控制的工作环境,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包括技术方案、所需设施、安全施工的要求,同时,这些措施还应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对所采取的控制措施的落实实施,由综合办公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留下相关记录;(4)安全施工是工作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制定项目安全生产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实施,对安全隐患整改进行验证,并留下记录。作到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1.5.6物资采购的质量

23、保证1.5.6.1总要求:执行本局采购控制程序。对采购质量活动进行全过程控制,确保进入本工程项目的对工程最终质量有影响的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本项目的物资材料分为以下三类: (1)A类:重要物资,物资材料进入工程实体,对工程质量起重要作用的物资材料,如:水泥、钢筋、填坝材料等;(2)B类:一般物资,对工程质量有一定影响但不属于A类物资,如:模板、养护剂等;(3)C类:辅助物资,非直接进入工程实体的物资,如:机械设备、油料等。1.5.6.2对供方的评价/再评价和选择 (1)项目年度物资、材料计划单制定后,必须对供方进行评价/再评价,建立合格供方名册,物资机电部必须对供方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能力、业

24、绩、信誉、如期提供产品的能力、供方的顾客满意程度、供方交付产品之后的服务和支持能力等进行评价/再评价,选择或调整合格供方。项目部在供货商处采购时,除对供货商评价外,也应对生产厂家进行评价,同时应收集其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或其它证明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实资料;(2)对上述A类材料,必须在已评价的合格供方(厂家)进行采购。必要时,通过对其产品的试验结果进行评价,对供方加工的产品派技术代表到生产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等方法,以满足质量要求;(3)对于B、C类物资材料,或对工程质量有间接影响或无影响的物资,应对供方实行定期评审其产品质量的符合性及交货日期等

25、方面的内容,另外应定期评价其履约状态及持续保证能力,决定取舍或经过洽商、沟通促其加强管理,提高供货质量和履约能力;(4)供方的评价/再评价与选择及对供方的控制,由项目部物资机电部负责,局经营管理部根据要求归口管理;(5)项目部物资机电部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名单,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并根据评审和实施结果对合格供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合格供方名册。1.5.6.3实施产品采购的管理规定 (1)项目部物资机电部先向工程技术部索取本工程项目所需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及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进度要求,制定本项目的材料计划清单;(2)根据材料计划清单,项目部物资机电部做出年度物资材料计划表。依据年计划制定每一

26、季度的分月物资材料计划表,零星材料及急需零配件当月制定临时物资材料计划表;(3)年、季物资材料计划表由项目部物资机电部负责编制,由项目部生产副经理审批。零星材料及配件的临时物资材料计划由物资机电部主任审批;(4)项目部物资机电部在实施采购时,依据每月物资材料计划表,制定物资材料采购单,经项目部生产副经理审批后,交采购人员(经培训上岗或有资格的,具备采购能力和素质、熟悉程序及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在合格供方实施采购;(5)采购物资材料时所用的采购单应包括下列内容: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到货地点、到货日期、包装和运输要求、相关的材质要求、验收标准、合格供方等;(6)采购合同(包括采购单)由项目

27、部生产副经理或授权人审批,项目部物资机电部对物资材料的采购合同进行归档保存。1.5.6.4采购产品的验证 (1)对采购的产品,项目部物资机电部派人按规定进行验证。如果需要在供方货源处对产品进行验证时,应在采购文件中做出规定;(2)业主/监理要求在供方单位对产品进行验证时,合同中应有专门条款。业主/监理或其代表验证后,项目部物资机电部不能把此结果作为对供方质量进行了有效控制的依据,仍应按计划独立验证;(3)验证应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合同规定和采购文件规定或业主/监理指定的标准进行,对顾客财产、顾客指定的供应商的产品也不能例外;(4)对采购产品验证时物资机电部应通知项目质量监督检测站组织

28、实施;(5)物资材料采购的验证应为:A类:必须按现行规范及合同技术条款中所规定的要求进行验证;B类:可按批次或对关键性能进行验证;C类:一般可对数量、规格、型号、外观(及合格证明书)进行验证。1.5.6.5对人员的管理与控制 对参与本项目施工的人员,包括职工和民工,加强对其技能培训管理,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按以下三类人员进行管理:(1)A类:特殊工种,指从事有特殊要求的工种,必须进行登记造册,审查其政治思想表现、身体健康状况、质量意识及满足从事工种的技能要求,同时还必须审核其有效合法证件;有培训要求的,实施后应留下培训记录。保证其资格符合要求,持证上岗;(2)B类:技工,

29、指从事有一定技术要求的工种,需登记造册,审查其政治思想表现、身体健康状况、质量意识及满足从事工种操作的应知应会要求。有培训要求的,实施后保留培训记录;(3)C类:普工,指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的工种,要登记造册,审查其政治思想表现,要求身体健康。1.5.7施工生产过程的质量保证1.5.7.1总要求:执行本局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程序规定,保证工程项目施工的每一过程能够得到识别和控制,满足合同/设计要求。1.5.7.2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控制:(1)项目部工程技术部按照国家/行业规范要求编制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并报业主/监理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局工程科技部审定备案

30、;(2)对于本项目中的施工技术方案,由项目部组织各职能部门和相关施工队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按作业指导书编制程序的规定编制工程项目必要的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或主管副经理批准实施。并报局工程科技部审定备案;1.5.7.3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 (1) 图纸会审应作以下工作: 1) 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负责对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进行审阅,无误后按规定发放到施工队实施;2)审阅中发现问题,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设计部门,得到书面答复后,通知相关施工队;3)根据设计图纸、文件及合同要求,项目部确定工程适用的规范、规程、质量检验标准、评定办法以及确定本工程项目的特殊过程。(2

31、)技术交底应作以下工作1)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项目部职能部门和施工队有关人员参加由监理设计等单位举办的工程项目技术交底会,全面领会设计意图和要求,掌握工程项目的质量特性要求,工程技术部负责作好记录;2)项目部工程技术部组织各施工队,层层落实技术交底内容,做好各施工工序的各项质量活动,确保各工序活动的开展符合规定要求,并作好记录。1.5.7.4机械设备的管理:项目部物资机电部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负责配置施工机械,并在项目质量计划中明确本工程项目所需的机械设备能力,并向局经营管理部备案并得到确认。组织对进场设备进行验证、登记、维护和保养,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率,满足施工过程的需要。1.5.7.5关键工序

32、/特殊过程的控制 (1)项目部工程技术部依据项目质量计划中确定的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编制相对应的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技术方案,确保关键工序/特殊过程的实施控制符合规定要求。所制定的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技术方案由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2)关键工序/特殊过程作业人员的作业能力及资格,需事先鉴定,做到持证上岗;(3)对关键工序/特殊过程所需的设备和检测设备应事先进行鉴定,以保证符合规定要求;(4)对关键工序/特殊过程所需的物资材料保证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投入工程实体中使用;(5)项目工程技术部、质量监督检测站、各施工队应对关键工序/特殊过程连续监控,做好系统完整的质量记录;(6)本项目特

33、殊过程有灌浆、混凝土浇筑、焊接作业等。1.5.7.6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1)目的:为了防止在产品实现过程中的混淆和误用,以及实现必要的产品追溯,应采用适宜的标识方法进行控制。同时,在产品实现过程中,对产品监视和测量状态加以标识,以确保只有通过规定的监视和测量的合格产品才能发出、使用或安装。(2)产品标识:1)标识的范围: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和物资机电部及综合办制定在产品实现过程中防止混淆和误用的标识规定,由工程技术部负责中间产品和成品标识的归口管理,物资机电部负责采购产品的归口管理,以确保标识的唯一性、可靠性和可追溯性。2)标识的内容:产品标识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A、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等

34、级;B、到货日期、生产日期、批号、数量;C、生产厂家;D、其它。3)标识的方法:A、用颜色标识;B、用文字、标签或其它指定的标记;C、存放地点和容器存放;D、其它。4)标识的保护: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要指定专人对标识进行保护,指定专人检查,发现标识损坏和丢失的,及时加以补救。5)可追溯性要求:产品可追溯性是指通过记载的标识、追溯产品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应对有追溯要求的产品标识做出规定,明确需追溯的产品,追溯的范围和标识及记录的方式。可追溯性的范围应包括以下内容:A、合同中有要求;B、法律法规有要求的;C、质量控制有要求的;D、原材料和零部件的不同来源;E、隐蔽工程;F、

35、重要、特殊要求的工序(产品); G、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产品;H、竣工验收后的服务过程;I、对有可追溯性要求的产品标识要做出相应记录,以便追溯。(3)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1)状态标识的范围:项目部质量管理部制定统一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管理规定,对进入工程实体的可能混淆误用的需要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产品都要进行适宜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2)状态标识的种类:A、待检验和试验;B、已检验和试验合格;C、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D、已检验和试验待确定。3)状态标识的方法: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由项目部质量管理部管理控制,由施工班组、施工队、试验室和项目质量监督检测站配合实施。

36、A、对产品应标明上一条中所规定的状态;B、对工序的检验和试验标识用工序的检验和试验记录。4)状态标识的保护:对其标识应进行保护,标识如果丢失,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产品进入下道工序。1.5.7.7顾客财产的管理(1)项目部将业主的财产的有关合同内容,以文件形式通知项目部相关部门;(2)由各使用/主管部门专门办理交接手续,登记造册,注明品名、类别、型号、购物时间,保存好记录;(3)对业主的财产应进行验证,并保持与业主的沟通,对验证不合格的业主财产及时报告业主,与其沟通加以处置,保存记录;(4)对业主财产应加以保护和维护。使用或储存时制定保护和维护的实施规定,并实施:当发生丢失

37、、损坏或发现不适用时,报告业主,与业主沟通加以确认和处置,并保存确认和处置的记录;(5)对业主提供的服务或知识产权(住房、图纸、设计文件等),项目部根据合同中的规定执行。1.5.7.8产品防护控制(1)贮存1)为了保证用于工程实体的材料、构配件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机械设备等在贮存过程中不发生影响质量的问题,必须按不同贮存物所适应的贮存场所和贮存条件分类储存,保证其在贮存过程中的质量;2)贮存物确定后,项目部物资机电部提供合格的仓库/场所环境,建筑条件及仓库管理员均应满足该驻存物的要求;3)项目部物资机电部必须建立贮存仓库/场所的管理制度及保证安全的措施;4)仓库管理员验收贮存物后方可入库管

38、理且填写入库单,其控制主要有:入库验收;合格分区,按规定码放;进行适宜的标识;建立货卡台帐;定期检查,保证帐物相符,对检查中发现的超期、变质、损坏、报废物品,及时报告库房主管领导,按规定进行处置;5)贮存物经规定人员开出库单,库管员按出库单发货;6)库管员对内出库的物品,包括发货单及不合格品/废品的处置均应进行记录。(2)搬运1)为保证用于工程项目的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检测设备、半成品等在搬运及中转时不致其损坏或变质,因此制定本措施;2)项目部根据准备搬运的对象,制定适宜的方案,采用适当的搬运工具和设备,同时制定搬运中的安全规定和产品标识的防护。必要时对搬运方案进行评审,确认方案后,安排搬

39、运人员进行实施,完成后保存搬运交接记录;3)对于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搬运,应由专职人员进行,对搬运工具设备加强安检,搬运过程中连续进行监督控制,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实施搬运,保证搬运中不发生问题。(3)产品保护1)应对未竣工或已竣工但尚未交付的工程、重要的水准点和测量网络控制点进行保护;2)当项目部确定有保护要求的产品后,由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制定保护计划/措施,由项目经理审批,然后实施,并对实施结果进行验证,将保护结果做好记录;3)当合同或业主有要求时,制定的保护计划/措施应报送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然后实施,并对实施结果进行验证,将保护结果做好记录。1.5.8检验和

40、试验设备、测量设备的质量保证1.5.8.1总要求对检验和试验设备、测量设备等装置进行规定控制,保证其精密度和准确度满足规定的要求,保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1.5.8.2周期鉴定和记录的保持(1) 项目部自建现场材料试验室,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28天内提交一份现场试验室的设置和材料试验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配置使用的检验和试验设备、测量设备等装置,均需按国家规定,按鉴定周期要求进行经国家认可的计量单位鉴定。未经鉴定或鉴定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2)对于可自行鉴定的低、粗精度要求的装置,(如混凝土试模、混凝土坍落度筒、五米以下的钢卷尺等)及国家行业没有鉴定标准的装置,应制定自检程序并做好记录;

41、(3)项目部试验室、测量队对在周期鉴定范围内正在使用的检验和试验设备、测量设备等装置,在有规定或需要时,使用前或在规定的间隔时间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校准和调整,以保证这些装置符合规定要求,并保持校准和调整记录;(4)校准和调整记录有:装置名称、使用场合、校准和调整依据、校准和调整结果、本次校准和调整日期、执行单位/人员。1.5.8.2检验和试验设备、测量设备的管理(1)如果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所用的装置失控或装置精度超出规定校准标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且对检测结果重新评价、检验,做好记录;(2)对所有的检验和试验设备、测量设备等装置必须建立台帐,建立发放、使用、鉴定校准和维修保

42、养的管理制度,编制检验和试验设备、测量仪器设备清单,并报局测试中心备案;(3)所有装置在鉴定校准完毕后,由试验室、测量队做出状态标识,表明其装置的名称、型号、鉴定日期、是否合格、使用状态、使用的有效期限等;(4)检验和试验设备、测量仪器设备应由专人负责定期保养、妥善保管以及运输搬运,保持装置完好无损和所需准确度与精密度符合规定要求;(5)使用复杂、重要试验设备的检、试验人员和测量人员需按规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1.5.9工程质量检验和试验的质量保证1.5.9.1总要求为了保证项目工程能够满足业主/设计、合同要求,必须对工程产品的特性进行检验和试验以及必要的测量。1.5.9.2采购产品的检验和

43、试验(1)凡进入工程实体的采购产品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未经检验和试验的物资材料不得投入使用和加工;(2)采购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应按工程项目的合同要求、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进行;(3)项目部质量管理部组织项目质量监督检测站和试验室制定本工程项目的采购产品的检验和试验计划,由质量副经理批准。项目质量监督检测站和试验室按照该计划进行实施;(4)按规定需进行检验和试验的进场物资材料,由试验室派人对材料按规定抽样,进行检验和试验;(5)检验和试验工作完毕后,由检、试验人员编写检、试验报告,送交项目部质量管理部审核。经质量管理部审核后,交由物资机电部执行。1.5.9.3施工过程检验和

44、试验与工程竣工验收的检验和试验控制(1)在施工过程进行规定的检验和试验,确保经检验/试验后,符合规定要求的各个工序方可转序施工;(2)施工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的依据是本工程项目的合同/设计要求,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3)质量管理部协同质量监督检测站/试验室制定本工程项目的过程检验和试验计划,由质量副经理批准。项目质量监督检测站和试验室按照该计划进行实施;(4)过程试验依据相关规范、规程、过程检验和试验计划的规定执行,根据技术要求进行取样,分别进行物理、化学、力学等试验;实验人员按要求完成试验,确定试验结果,出具试验报告,试验室负责人签字后,送交项目部质量管理部审核。经质量管理部审

45、核认可转序;(5)对于合同有要求的工序,需经业主/监理签字认可后方可转序;(6)工程竣工验收主要指工程竣工内部验收,是根据合同、协议书、项目质量计划、国家及部颁的现行规范规程、施工图纸等,通过成立验收小组,项目部各个部门及施工队积极准备验收资料,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批,项目经理批准,然后进行内部工程验收,最后向业主方进行工程竣工文件、资料和工程交付的一系列工作。1.5.9.4施工过程的“三检制”控制(1)三检制指:施工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项目质量监督检测站终检。由项目质量监督检测站负责;(2)参加“三检”的人员应是班组、工程队、项目质量监督检测站质检工程师;(3)“三检”应根据已编制的过程检验和

46、试验计划、相关规范/规程规定的要求进行。各级质检人员应如实填写自检、复检、终检表。此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业主、合同的要求制定适用的三检表;(4)“三检”未完成或“三检”中出现工序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5)“三检”记录由三级质检人员签字后,项目部质量监督检测站汇总并负责保存。1.5.10不合格品控制的质量保证1.5.10.1总要求执行我局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确保不合格的产品、原材料及外购半成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1.5.10.2不合格品控制的实施(1)鉴别:在生产过程或材料检验中如发现不合格品,可分为以下三个等级:A级为严重不合格;B级为一般不合格;C级为轻微不合格。(2)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1)对施工过程形成的不合格品,由质检员用记录或在现场涂画标记、挂牌进行标识,标识根据不同的不合格品用易于识别、查找的明显标记;2)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由项目部物资机电部、工程技术部予以挂牌标识,必要时指定区域隔离存放;3)对工序过程中的不合格,必要时由工程技术部在现场标识外,还应以记录形式予以标识。(3)不合格品的评审依据: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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