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车险理赔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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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车险理赔总结333车险理赔总结车险理赔总结2022-02-2022:10:56|分类:默认分类|标签:查勘保险人案件复印件索赔字号:大中小订阅车险理赔流程一、车险理赔包括报案受理、通赔委托、查勘救援调度、查勘定损、核损、立案、收单初核、粘贴、扫描、理算、结案、支付赔款、归档等主要环节,二、各环节的主要工作为:1报案受理:分电话报案、上门报案两类,主要工作包括核实客户身份,记录报案信息、初步分析保险责任、给客户索赔指引等;2通赔委托:异地出险案件的通赔委托和受理;3查勘救援调度:案件的查勘救援调度,保费未到账、立案及时率的跟踪;4查勘定损:现场查勘定损、保险责任判定、损失预估;5核损:对车

2、损、物损案件查勘定损结果进行审核和确认;6立案:受理有效报案;7收单初核:收集赔案所需单证,确定保险责任,出具初核意见;8理算:对赔案进行理算、审核、确认;9结案:后援集中后由核赔人结案。10赔款支付:审核支付手续,完成赔款支付。11、归档:清分单证、理赔卷宗装订、理赔档案管理等;报案报案电话:95512报案时间:48小时内准确报案:出险经过出险驾驶员拖、挂车都必须报案!若拖、挂车非同一个保险公司承保,请分别在各自保险公司报案!商业险、交强险若非在同一家保险公司投保,请分别在各自保险公司报案!向相关管理部门报案:1、道路交通事故应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电话:1222、非道路交通事故应向公安管理部

3、门报案,电话:110或1223、发生火灾、爆炸、自燃事故,请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电话:119三、现场查勘查勘现场验拖、挂车的车牌号码及车架号码!若无现场查勘,客户索赔时提供挂车车牌号码、车架号码照片及行驶证复印件!不同保险公司投保的还需提供保单复件!四、车险理赔所需单证(一)、单方事故不涉及人伤案件索赔资料1、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被保险人签章);2、交警或派出所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消防部门火灾鉴定报告)或我司认可的现场查勘报告;3、交警或派出所出具的损害赔偿调解书;4、事故车辆的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5、出险司机的驾驶证(正、副本)复印件;整案损失超1万元的,需要上网查询两证的真实有

4、效性,整案损失超5万元的,除上网查询两证的真实效性外,驾证为A或者B照的还需要提供体检回执;营运车需提供驾驶员资格证;6、修车发票;7、第三者物损清单、照片、发票;8、施救费票据;9、转帐支付授权书(收款人签章,开户行、帐号、收款单位);10、被保险人身份证明;被保险人是单位的、损失超一万元的还需提供以下复印件盖被保险人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样有一样即可);11、单个配件金额超过500元(含500元)的所有案件,必须上传旧件回收清单;12、单台车损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的案件(推定全损和包工料修复案件除外),必须上传复勘报告。(二)、多方事故不涉及人伤案件索赔

5、资料1、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被保险人签章);2、交警或派出所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消防部门火灾鉴定报告)或我司认可的现场查勘报告;3、交警或派出所出具的损害赔偿调解书;4、事故车辆的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5、出险司机的驾驶证(正、副本)复印件;整案损失超1万元的,需要上网查询两证的真实有效性,整案损失超5万元的,除上网查询两证的真实效性外,驾证为A或者B照的还需要提供体检回执;营运车需提供驾驶员资格证;6、各方车的修车发票;7、第三者物损清单、照片、发票;8、施救费票据;9、转帐支付授权书(收款人签章,开户行、帐号、收款单位);10、被保险人身份证明;被保险人是单位的、损失超一万元的还需提

6、供以下复印件盖被保险人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样有一样即可);11、单个配件金额超过500元(含500元)的所有案件,必须上传旧件回收清单,否则不予核赔;12、单台车损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的案件(推定全损和包工料修复案件除外),必须上传复勘报告,否则不予核赔。(三)、盗抢车案件索赔资料向公安刑侦部门立案后,满两个月车辆未查获的,请您持以下单证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1、保险单正本(若不能提供正本,需补办正本并提供情况说明)2、被保险人及行驶证车主证明(被保险人及车主为单位的则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4、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

7、凭证原件及运输证原件5、全套车匙(若不能提供全套车匙,则需车匙保管人提供情况说明,并由被保险人及行驶证车主签名或签章确认)6、购车原始发票(若单位已入帐的可提供原件我司扫描存档,并留存复印件)7、机动车辆保险盗抢立(破)案表(需被保险人签名或签章确认)8、报警回执及被盗(抢)机动车辆备案表9、盗抢保险车辆侦查结果证明书10、权益转让书(被保险人及行驶证车主签名按手印或加盖公章)11、机动车辆档案锁定业务受理凭证、公路规费车辆被盗登记单、货运车辆报废资料12、机动车辆入户登记信息电脑单13、刊登“寻车启事”的全幅报纸14、银行欠款清单及赔款收据及权益转让书(由银行确认欠款金额并加盖公章)按揭车需

8、提供15、委托支付授权书及其他(四)、人伤案件索赔资料除需提供“单多方事故不涉及人伤案件索赔资料”外,人伤部分还需要提供:1、伤者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2、赔偿凭证3、医疗发票原件、住院医疗发票原件。4、门诊医疗消费电脑清单、住院医疗消费清单。5、住院病历首页和住院首次病程记录6、出院小结7、伤残鉴定报告原件。8、医学死亡证明及法医验尸报告9、死者户籍所在地户口注销证明10、被抚养人的户口簿复印件及关系证明11、死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供养关系证明12、误工证明13、交通费票据、住宿费发票。扩展阅读:解析保险理赔的相关知识保险理赔的相关知识目录什么是保险理赔保险理赔的方式保险理赔程序保险理赔的

9、原则保险理赔的时效申请保险理赔需要的资料保险理赔依据保险理赔(InsuranceClaims)什么是保险理赔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保险法第22、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

10、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理赔的方式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

11、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赔偿的了的。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保险理赔程序1、立案查验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验,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2、审核证明和资料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12、。3、核定保险责任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4、履行赔付义务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

13、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保险理赔的原则重合同,守信用。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因此,寿险公司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正确维护保户的权益。坚持实事求是。在处理赔案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根据具体情况,正确确定保险责任、给付标准、给付金额。主动,迅速,准确,合理。要让保户感

14、觉到保得放心,赔得心服。保险理赔的时效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2年。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申请保险理赔需要的资料索赔时应提供的单证主要包括: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正本、已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有关能证明保险标的或当事人身份的原始文本、索赔清单、出险检验证明、其他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应当提供的文件。其中出险检验证明经常涉及的有:因

15、发生火灾而索赔的,应提供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由于保险范围内的火灾具有特定性质失去控制的异常性燃烧造成经济损失的才为火灾。短时间的明火,不救自灭的,因烘、烤、烫、烙而造成焦糊变质损失的,电机、电器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所造成其本身损毁的,均不属火灾。所以,公安消防部门的证明文件应当说明此灾害是火灾。因发生暴风、暴雨、雷击、雪灾、雹灾而索赔的,应由气象部门出具证明。在保险领域内,构成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这些灾害,应当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例如,暴风要达到17.2米秒以上的风速,暴雨则应当是降水量在每小时16mm以上,12小时30mm以上,24小时50mm以上。因发

16、生爆炸事故而索赔的,一般应由劳动部门出具证明文件。因发生盗窃案件而索赔的,应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该证明文件应当证明盗窃发生的时间、地点、失窃财产的种类和数额等。因陆路交通事故而索赔的,应当由陆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材料,证明陆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及其损害后果。如果涉及第三者伤亡的,还要提供医药费发票、伤残证明和补贴费用收据等。如果涉及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本车所载货物损失的,则应当提供财产损失清单、发票及支出其他费用的发票或单据等。因被保险人的人身伤残、死亡而索赔的,应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或伤残证明。若死亡的,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销户证明。如果被保险人依保险合同要求保险人给付医疗

17、、医药费用时,还须向保险人提供有关部门的事故证明,医院的治疗诊断证明及医疗、医药费用原始凭证。保险理赔依据理赔是保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它的依据是保险合同及保险相关法律、同业规定和国际惯例,其他任何理由或解释均不能作为理赔的依据。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人依据海上保险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理被保险人提出的海上保险赔偿请求,进行查勘、定损、理算和实行赔偿的业务活动,是保险法律制度中十分重要的一环,是保险人履行其义务的主要形式。为了使被保险人尽快获得经济补偿,保险人应积极主动地作好理赔工作。理赔遵循以海上保险合同为依据、遵守国际惯例和有关国际公约、及时和合理作出赔偿的原则。海上保险的理赔一般是从

18、接受出险通知开始,经过查勘、检验或委托检验、核实案情、理算赔偿金额和支付赔偿六个阶段。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前,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理赔的方式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

19、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赔偿的了的。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保险理赔程序1、立案查验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验,了解损失情况及原保险理赔稽核2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2、审核证明和资料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3、核定保险责任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

20、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4、履行赔付义务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

21、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保险理赔的原则重合同,守信用。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因此,保险公司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正确维护保户的权益。坚持实事求是。在处理赔案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根据具体情况,正确确定保险责任、给付标准、给付金额。主动,迅速,准确,合理。要让保户感觉到保得放心,赔得心服。保险理赔的时效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

22、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保险理赔一般为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2年。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保户提出索赔后,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保险人

23、理赔审核时间不应超过30日,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而在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保险公司要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此外,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核定之日起3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申请保险理赔需要的资料索赔时应提供的单证主要包括: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正本、已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有关能证明保险标的或当事人身份的原始文本、索赔清单、出险检验证明、其他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应当提供的文件。其中出险检验证明经常涉及的有:因发生火灾而索赔的,应提供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由于保险范围内的火灾具有特定性质失去控制的异常性燃烧造成经济损失的才为火灾。短时间的明火,不救自灭的,因烘、烤、烫、烙而造

24、成焦糊变质损失的,电机、电器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所造成其本身损毁的,均不属火灾。所以,公安消防部门的证明文件应当说明此灾害是火灾。因发生暴风、暴雨、雷击、雪灾、雹灾而索赔的,应由气象部门出具证明。在保险领域内,构成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这些灾害,应当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例如,暴风要达到17.2米秒以上的风速,暴雨则应当是降水量在每小时16mm以上,12小时30mm以上,24小时50mm以上。因发生爆炸事故而索赔的,一般应由劳动部门出具证明文件。因发生盗窃案件而索赔的,应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该证明文件应当证明盗窃发生的时间、地点、失窃财产的种类和数额等。因陆路交通事故

25、而索赔的,应当由陆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材料,证明陆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及其损害后果。如果涉及第三者伤亡的,还要提供医药费发票、伤残证明和补贴费用收据等。如果涉及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本车所载货物损失的,则应当提供财产损失清单、发票及支出其他费用的发票或单据等。因被保险人的人身伤残、死亡而索赔的,应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或伤残证明。若死亡的,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销户证明。如果被保险人依保险合同要求保险人给付医疗、医药费用时,还须向保险人提供有关部门的事故证明,医院的治疗诊断证明及医疗、医药费用原始凭证。保险理赔依据理赔是保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按行业规定和国际惯例,其他任何理由

26、或解释均不能作为理赔的依据。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人依据海上保险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理被保险人提出的海上保险赔偿请求,进行查勘、定损、理算和实行赔偿的业务活动,是保险法律制度中十分重要的一环,是保险人履行其义务的主要形式。为了使被保险人尽快获得经济补偿,保险人应积极主动地作好理赔工作。理赔遵循以海上保险合同为依据、遵守国际惯例和有关国际公约、及时和合理作出赔偿的原则。海上保险的理赔一般是从接受出险通知开始,经过查勘、检验或委托检验、核实案情、理算赔偿金额和支付赔偿六个阶段。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前,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有

27、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理赔的近因原则近因原则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因,这是保险理赔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当被保险人的损失是直接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保险人才予以赔偿。也就是说,保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事实的形成,两者之间必须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存在,才能构成保险赔偿的条件。灵活运用保险近因原则是消费者维权的手段。理赔依据近因而来现实生活中,引发损失的原因多种多样,针对不同的导致损失的原因,在运用近因原则时也各不相同。但是常见的主要有以下两种:引发损失的原因单一由单一原因引发损失的情况,在实际理赔过程中操作相对简单。实践中,理赔人员只需要判定这一原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即可,而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也往往很少会有异议。比如,张某在走山路的时候不小心摔坏了腿,如果张某买了意外险,那么保险公司就应该给予张某相应的保险金,但是如果张某投保的是重疾险,那么保险公司不需理赔,这明显超越了重疾的承保范围。多种原因导致损失理赔纠纷往往发生于多个原因导致的保险损失。其中两种情况最易产生分歧。第一种是多个原因造成保险损失,且每一个都是事故的近因,不过只有一些近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另一部分超第 15 页 共 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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