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电大新考试用国家赔偿法已排版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电大新考试用国家赔偿法已排版全.docx(2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精品学习资源279. 什么是国家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2 条规定: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在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益; 依据该条可知,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违法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其中国家机关是指国 家行政 机 关 、 审 判 机 关 、 检 察 机关、监狱治理机关;280. 什么是行政赔偿?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因其行
2、为违法而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281. 什么是司法赔偿 .司法赔偿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司法赔偿又分为刑事司法赔偿与民事司法赔偿、行政司法赔偿;刑事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刑事审判权、监狱治理权的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违法实施侵权行为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 , 由国 家 承 担赔 偿 责 任 的法 律 制度;民事、行政司法赔偿就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的过程中违法实行强制措施、保
3、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 、 造成 损 害 由国 家 承 担 的赔 偿 责任;282. 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分 是什么?国家赔偿是从民事赔偿进展而来的, 因此两者有很多共通之处;但是,国家赔偿是独立于民事赔偿的自成体系的法律制度,两者的区分可概括为:(1) )赔偿发生的缘由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侵权行为引起;而民事赔偿由民事侵权行为引起;(民法通就规定的公务侵权与国家公权力的行使有关,公务侵权的民事责任实际适用国家赔偿法的规定;)(2) )赔偿主体不同;国家赔偿的主体是抽象的国家,详细的赔偿义务由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主体与赔偿义务人相互分别;而民事赔偿
4、的主体通常是详细的民事违法行为人,赔偿主体与赔偿义务人相一样;(3) )赔偿的归责原就不同;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就是违法原就,而民事赔偿的归责原就体系由过错责任原就、无过错责任原就、公正责任原就构成;(4) )赔偿程序不同;国家赔偿的程序较民事赔偿更为复杂,其区分在于:第一,在提起国家赔偿诉讼之前, 除在行政诉讼中一并提起赔偿外,恳求人 应先向 赔 偿 义务 机 关 提 出赔 偿 恳求,即实行赔偿义务机关打算前置原就 , 不经 该 决 定程 序 , 法 院不 予 受理,而在民事赔偿程序中,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赔偿恳求,无须经过前置程序;其次,证据规章不同;国家赔偿一般实行 初步证明 规章, 即
5、赔偿恳求人第一要证明损害已经发生,并且该损害第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所引起,继而,证明责任转移到被告,而在民事赔偿诉讼程序中就实行 谁主见、谁举证 的证据规章;284. 归责原就有几种,我国适用哪种归责原就?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就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和标准,即国家在什么情形下,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损害才承担赔偿责任;综观各国国家赔偿立法,有代表性的归责原就有三种:一种是法国接受的以公务过错为主,无过错责任为辅的归责原就;二是英、美、日等国接受的过错与违法双重归责原就;三是瑞士、奥地利等国接受的违法原就;我国国家赔偿法基本确立了违法责任原就作为国
6、家赔偿的归责原就;国家赔偿法第 2 条第 1 款明确规定: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益; 283. 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区分是什么?国家补偿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合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的缺失,国家对其赐予补偿的制度;国家补偿责任在国家赔偿责任之前就已经存在;其与国家赔偿的区分为:(1) 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以违法为前提;国家补偿由国家 的合 法 行 为 引起 , 不 以 违法 为 前提;(2) 两者性质不同;国家补偿的根本属性
7、在于国家对特定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缺失的填补,旨在求得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殊缺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供应补救,以表达其与一般公众间的利益平稳,并不意味着任何对国家的非难;这可以说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分;(3) 时间要求不同;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损害的实际发生,即先有损害,后有赔偿;而国家补偿即可以在损害发生之前进行,也可以在损害发生之后进行;(4) 两者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国家赔偿责任以金钱赔偿为原就,以复原原状,返仍财产等方式为辅;国家补偿责任多为支付肯定数额的金钱;(5) 工作人员的责任不同;国家赔偿制度中有追偿制度;在国家赔偿了受害人的缺失以后要向有有意或重大过失的作出违法行为的
8、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追偿,但是国家补偿制度中没有追偿制度;285. 国 家 赔 偿 责 任 的构 成 要 件 有 哪些?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所要具备的条件,换言之,国家在具备什么条件时才承担赔偿责任;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四项:(1) 侵权行为主体要件;依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侵权行为主体必需是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被授予的职权只限于 行政 职 权 , 不包 括 司 法 职权 ) ;(2) 侵权行为要件;侵权行为的存在是构成国家赔偿责任的要件之一,即 国家侵权行为的主体的哪些行为可以 引起国家赔偿责任;第一,致害行为 必需是执行
9、职务的行为,国家只对执 行职务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之外与行使职 权无关的个人行为纵然违法,只能对 行为人产生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行政责 任或刑事责任,不能引起国家赔偿责 任;其次,必需是执行职务的行为违 法,职务行为只有在违法的情形下才 会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假如是合法的 职务行为,引起的是国家补偿,而非 国家赔偿;所谓违法是指国家机关及 其工作行使职权的行为违反法律、法 规的规定;( 3)损害结果要件;损害结果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 行使职权,侵害了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既定的客 观损害;即有损害,才会有赔偿;并 且,损害结果只有具备以下特点,
10、才 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合法权益的损 害具有现实性,即已经发生的、现实 的,而不是将来的、主观臆想的; 损害必需针对合法权益而言,违法的利 益不 受 法 律 爱护 , 不 引 起国 家 赔偿;损害必需是直接损害,而不包括间接损害;( 4)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职务侵权行为 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指国家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的行为的与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 到损害,结果之间必需有必定的、内 在的、本质的联系;只有两者之间具有这种联系,国家才负责赔偿;因此,只有以上四个要件均具备时, 国家才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287. 什么是行政赔偿的范畴?行政赔偿的范畴是指国家对行
11、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领域;换言之,即国家对哪些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赐予赔偿,而对哪些损害不予赔偿;依据国家赔偿法第3 条及第 4条的规定,国家对违法行使职权的具 体行政行为和事实行为造成的损害给 予赔偿;对该法第5 条规定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自己行为导致损害以及 法律规定的其他负责情形不予赔偿;286. 我 国 国 家 赔 偿 设定 的 标 准 有 哪些?从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来看,我国国家赔偿设定标准有两个:(1) 行为标准;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哪些行为造成的损害赐予赔偿;这一标准包括了两项内容:行政、司法行为;只有对行政、司法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造成
12、的损害,国家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立法行为、军事行为、 外 交 行 为等 国 家 不负 赔 偿 责任;职权行为;国家只对行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2) 损害标准;指对违法行为造成的哪些损害赐予赔偿;主要是确立了有限赔偿的原就;详细表达在:只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赐予赔偿, 对 于 其 他 权益 的 侵 犯就 不 予 赔偿;赔偿财产缺失,对精神缺失不予金钱给付的赔偿,但规定了在肯定条件下,为受害人排除影响,复原名誉、赔礼赔礼;赔偿全部直接缺失,不赔偿间接缺失;对人身权造成损害的赔偿,以爱护公民生活必需为原就,实行限制最高赔偿金予以赔偿;依据国家赔偿法规定:第一,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每
13、日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支付赔偿金;其次,造成身体损害的,除支付医疗费、误工费外,赔偿金按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次运算,最高额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 倍;第三,造成死亡的赔偿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20 倍;288. 对侵害人身权的行政赔偿范畴有哪些?人身权包括人身自由权、身体健康权和生命权;依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以下侵害人身权情形之一的, 受 害 人 有取 得 赔 偿的 权 利 :(1)违法拘留(特指行政拘留)或者违法实行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 制措施;(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
14、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损害或者死 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损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损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其中,第5 项为概括规定,除了上述列举的 4 种情形外,凡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害 公民人身权造成公民身体损害或者死 亡的其他职务违法行为,国家也要承 担赔偿责任;289. 对侵害财产权的行政赔偿范畴有哪些?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表达某 种 物 质 利益 的 权 利, 包 括 物权、债权、继承权和学问产权;详细如全部权、经营权、土地使用权、租赁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依据;国家赔偿法第4 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
15、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以下侵害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益:(1) 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 产 停 业 、 没 收 财 物 等行 政 惩罚;( 2)违法对财产实行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其中,第4 项是财产损害赔偿的概括性规定,指除上述三项侵害受害人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外,其他违法行政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害的,国家也应予以赔偿,如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不作为行为造成财产损害的、违法实施许可行为造成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的财产缺失等;290. 什 么 情 况 下 国 家
16、不 承 担 赔 偿 责任?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损害虽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或者发生在行政行为实施过程中,但由于具有某种缘由,国家不 承 担 赔 偿责 任 ; 国 家 赔 偿法第 5 条规定,有以下三种情形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第3 项概括性规定中的 法律 仅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通过的法律, 即 狭 义 的 法律 , 不 包括 行 政 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在内;如我国民法通就第107 条规定的,因不行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17、;291. 什么是行政赔偿恳求人?行政赔偿恳求人是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行使职权行为侵害而遭受损害,有权恳求国家予以赔偿的人;简言之,行政赔偿恳求人是指依法有权向国家恳求行政赔偿的人;行政赔偿恳求人既可能是公民,也可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92. 行政赔偿恳求人有几种?依据国家赔偿法第6 条的规定, 行政赔偿恳求人有以下几种:(1)受到行政侵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受害公民死亡的,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也可以成为 赔偿恳求人;继承人,依据我国继 承法第 10 条、第12 条的规定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组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 父母尽了主要赡养
18、义务的丧偶儿媳或 丧偶女婿,其中配偶、子女、父母为 第一次序继承人;其他有抚养关系的 亲属是指在上述法定继承人之外的, 与依法有权要求行政赔偿而已经死亡 的受害公民本人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此外,依据国家赔偿法第33 条的规定,在遵循对等原就的前提下,外国人(包括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外 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国境内受到我国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 侵害并造成损害的,有权依法恳求行 政赔偿;( 3)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如被撤销、解散、合并、 分立、取缔等),承担其权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以上2、3 项的情形又称行政赔偿恳求人资格的转移;另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
19、偿案件如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规定: 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行政机关撤销、变更、兼并、注销,认 为经营自主权受到侵害,依法提起行政赔偿 诉 讼 , 原企 业 法 人或 其 他 组织,或者对其享有权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具有原告资格; 依据该条规定,在上述情形下该企业法人或其他 组织的赔偿恳求人资格不发生转移, 其仍有行政赔偿恳求权;293.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有哪些?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指依法履行赔偿义务,接受赔偿恳求、支付赔偿费用、参与赔偿诉讼程序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据国家赔偿法第7 条和第 8 条的规定,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20、;详细包括三种情形:行政机 关 违 法 行使 行 政 职权 侵 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1 / 21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政职权时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 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 关,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法律、 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 力时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21、,被授权的组织 为赔偿义务机关;( 3)托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受行政机关托付 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托付的行政 权力时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托付的行政机 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4)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后的赔偿义务机关;行政机 关实施侵权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造成损害后又被撤销的,分为 两种情形: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 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 机关;没有连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 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 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5 经过行政复议后的赔偿义务机关;经过行政复议 的赔偿义务机关有两种情形:复议 机关作出爱护打算或者减轻损害的变 更打算,
22、由最初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 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 关的复议打算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 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294. 什么是行政赔偿程序?行政赔偿程序,是指受害人在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行为侵害时,依法提起行政赔偿恳求,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的步骤、方法、次序、形式等要 求的总 和 ; 依据 国 家 赔偿 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将行政赔偿分为两种途径:一种是受害人单独就赔偿问题向行政机关以及人民法院 提出; 另 一 种是 受 害 人 在行 政 复议、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295. 什么是违法确认程序?受害人单独提起赔偿恳求的前提条件是 该行政 职 权 行
23、为 已 经 被 确认 为 违法;确认途径分为两种:(1)赔偿义务机关自己确认;即作出行政侵害的赔偿义务机关承认自己的行为违法;包括:承认其详细行政行为违法;承认自己有如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 3、4 项所指的侵割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违法的事实行为(非详细行 政行为);假如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 认,受害人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行 政 赔 偿案 件 如 干 总是 伯 规定的第3 条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2)通过行政复议或行 政 诉讼途 径 确 认; 我 国 行政 复 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详细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有权申请复议或提起诉
24、讼;假如行政复议法机关和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详细行政行为违法,并且作出撤销或变更被申请和被诉详细行政行为的打算或裁判,或者打算或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就说明侵权行为被确认违法;至于事实行为受害人可照上述第一种途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296. 什么是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如 果行政 职 权 行为 已 经 被 确认 为 违法,受害人应当第一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可以与受害人就有关赔偿的范畴, 方式、金额以及运算依据和理由等事项进行自愿协商或由赔偿义务机关打算,只有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或赔偿恳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时,赔偿恳求人才有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直接向人
25、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297. 什么是一并提起行政赔偿恳求?依据国家赔偿法第9 条第 2 款的规定,赔偿恳求人要求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因此可知,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请求,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详细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在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时将确认详细行政行为违法和赔偿恳求一并提出,并要求并案审理;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经过审理,第一确认详细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而后在此基础上打算是否赔偿;但应留意,对暴力殴打或 违法 使 用 武 器等 侵 害 受 害人 人 身权、财产权的事实行为,受害人由于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起诉,也就谈不上一
26、并提起行政赔偿恳求了;其只能通过要求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在确认事实 行为 违 法 的 同时 一 并 提 出赔 偿 恳求;假如当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或者虽然确认但不赔偿或逾期不予赔偿或受害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情形下,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298. 什么是行政赔偿诉讼?依据国家赔偿法第13 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恳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行政诉讼法第 67 条第 2 款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恳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知
27、,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据赔偿恳求人的诉讼恳求,适用行政诉讼法的一般规定以及国家赔偿法的特殊规定及有关司法说明,裁判赔偿争议的活动;行 政赔 偿 诉 讼 属行 政 诉 讼 的特 殊 类别,其在起诉条件、受案范畴、诉讼当事人、证据规章以及审理形式等方面都有自身特点;299. 什么是行政追偿?国家赔偿法第 14 条第 1 款规定: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缺失后,应当责令有有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托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以及行政诉讼法第68 条第 2 款规定: 行政机关
28、赔偿缺失后,应当责令有有意或者重大过失的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 赔偿费用; 依据以上规定行政追偿是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的问题,是指行政 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向行政赔偿请 求人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法责令有故 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或者受托付的 组织或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的法律制度;300. 对侵害人身权的刑事赔偿范畴有哪些?国家赔偿法第 15 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治理职权的机 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害公 民人身权造成损害的,国家须承担赔偿责任;详细有以下几种情形:1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
29、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的,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 行为 造 成 公 民身 体 伤 害 或者 死 亡的; 5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损害或者死亡的;其中,第3 项情形的赔偿,是刑事赔偿的重点,这种情形被称为 无罪错判 ,即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且原减刑罚已经执行,人民法院的错误判决造成了被告人人身权损害的事实 , 国 家 应 当 承担 赔 偿 责 任; 根 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这种赔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判决已经生效,已经生效的判决包括一审不上诉判决和二审终审判决;已生效的错误判决经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原被告人无罪;再审
30、改判无罪,就意味着原审判决属于错判,这是国家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前提;刑罚已经执行,包括判决判罚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或者判决判罚已经部分执行;此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说明第 3 条的规定: 依据赔偿法第 26 条、第 27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剥夺政治权益等刑罚的人被依法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赔偿恳求人在判决生效前被羁押的,依法有权取得赔偿; 302. 什么情形下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依据国家赔偿法第17 条的规定, 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 因公民自己有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
31、被判处刑罚的;(2) 依照刑法第 17 条、第 18 条(修订前的刑法为第 14 条、第 15 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因有犯罪事实被羁押的; 不 负 刑 事责 任 的 人有 以 下 三类:不满 14 周岁的人;已满14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犯有意杀人、有意损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 罪以外的罪;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 掌握自己行为时犯罪的精神病人;(3)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 条(修订前的刑诉法为第11 条)的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对不追究刑事 责任人在追诉过程中被羁押的情形包 括:情节显著稍微、危害不大,不 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 期限
32、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照刑法告知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 诉或者撤回告知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法规免予 追究责任的;(4)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治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实施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5) 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有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6)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这里的法律权指狭义上的法律,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通过的法律;如我国民法通就规定的不行抗力、正值防卫、紧急避险等情形造成的损害,可免除赔偿责任;国家亦可因 这 些 法 律规 定 而 免除 赔 偿 责任;303. 什么是刑事赔偿恳求人?刑事赔偿恳求人,是指因行使
33、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治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害其人身权和财产权并造成损害,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提起国家赔偿的恳求人;刑事赔偿恳求人既可能是公民 , 也 可 能是 法 人 或者 其 他 组织;301. 对侵害财产权的刑事赔偿范畴有哪些?依据国家赔偿法第16 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治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损害的,国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刑事赔偿中侵害财产权应当赔偿的范畴包括两种情形:1 违法对财产实行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30
34、5.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应如何确认?依据国家赔偿地第19 条第 2、3、4 款及相关司法说明的规定,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应按如下规定确认:1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打算的 机 关 为 赔偿 义 务 机关 ; 根 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打算拘留的机 关 只 有 公安 机 关 和人 民 检 察院; 2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打算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有权作出逮捕打算的机关为:人民检 察院和人民法院;3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 偿义务机关;详细依据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
35、偿法几个问题的说明的 规定,原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 被告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 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原一审人 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被告人上诉 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原二审人民法 院爱护一审判决或者对一审人民法院 判决予以改判的,原二审人民法院为 赔偿义务机关; 4 二审改判无罪的, 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 打算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具 体依据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共同赔偿案件如干问题的说明的规 定,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有罪,二审人民法 院改判无罪依法应当赔偿的案件,一 审人民法院和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批准逮捕与提
36、起公诉的如不是同一人民检察院,共 同赔偿义务机关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 察院;赔偿恳求人因在起诉、审判阶 段被错误羁押而申请赔偿的,可以向 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的任何一个机关提 出申请,先收到申请的机关为赔偿案 件的办理机关;二审人民法院宣告无 罪的赔偿案件,作为共同赔偿义务机 关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各按应当赔偿金额的 1/2 承担赔偿责任; 5 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狱部门;依据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刑事赔偿方法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狱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服刑人员,造成身体损害或死亡的;或者殴打或者唆使、纵容他人殴打服刑人员,造成严峻后果的;或者羞辱服刑人员造成严峻后果
37、的,或者对服刑期满的服刑人员无正值理由不予释放的;或者违法使用武器、 警 械 、 戒具 造 成 公民 身 体 损害、死亡的;或者其他违法行为造成服刑人员身体损害或者死亡的,该监狱部门或实施侵害行政行为的监狱治理人员所在的监狱部门为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依法对刑事赔偿案件予以受理、承办和审核,并依法履行刑事赔偿义务;307. 什么是刑事赔偿复议程序?刑事赔 偿 复 议 程序 只 适 用于 公 安 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和监狱治理机关等作为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情形,是指经前置处理程序后,刑事赔偿恳求人不服赔偿义务机关的打算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而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
38、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审查并对刑事赔偿复议作出打算的程序;304.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有几类?依据国家赔偿法第19 条第 1 款规定: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治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 赔偿义务机关; 我国赔偿义务机关有以下四类:(1) 侦查机关;侦查机关是行使国家侦 查权的 国 家 机 关, 在 办 理案 件 过 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特地的调查工作和实行必要的强制措施;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进行侦查的机关和部门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国家安 全 机 关 、 军 队 保 卫部 门 和 监狱;其中,人民检察
39、院依照管辖的规定对部分案件行使桢查权;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2) 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即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行使检察权,详细有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3) 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惟一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通过审判民事案件(包括经济案件、学问产权案件)、刑事案件以及行政诉讼案件,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2 / 21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行使司法审判权的职责;(4) 监狱治理机关;监狱
40、治理机关是指对监狱实行治理,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如司法部劳动改造治理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劳动改造治理局及所属的各级狱政治理部门;306. 什么是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前置程序?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前置程序,是指在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治理的职权行为已经被确认为违法的前提下,刑事赔偿恳求人第一应当依法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予以先行处理的程序;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和运算标准赐予赔偿,只有赔偿恳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时,赔偿恳求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即在 2 个月的赔偿打算
41、期限届满之日起 30 日内, 向上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对于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恳求人应直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打算;308. 什么是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打算程序?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打算程序,是 指赔偿恳求人不服复议打算或者复议 机关逾期不作复议打算折,恳求人可 以在收到复议打算之日起或者自复议 期间届满之日起 30 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 地的同 级 人 民法 院 赔 偿 委员 会 申请,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打算的程序;此程序是解决刑事赔偿的终局程序,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打算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打算,必需执行;309. 什么是刑事追偿?刑事追偿是指刑事赔偿义务机
42、关在代表国家承担了刑事赔偿责任后,依法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要求偿仍已经赔偿的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1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损害或者死亡的;2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损害或者死亡的; 3 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刑事追偿权的条件是什么 .答案要点: 1、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有有意或者重大过失作为国家行使追偿 权的前提条件; 2、必需在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履行了赔偿义务后才能行使追 偿权; 3、是追偿权必需在法定期限内行使;310. 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几种?我 国的国 家 赔 偿采 用 以 金
43、钱赔 偿 为主,以返仍财产和复原原状为辅的赔偿方式;其中( 1)金钱赔偿;金钱赔偿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在运算或估算受 害人损害程序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 赐予受害人相应额度的赔偿;金钱赔 偿方式不仅简便易行而且适用范畴广 泛,无论是对人身损害的赔偿,仍是 对财产损害的赔偿,都可以折算或计 算成金钱支付;因此是国家赔偿的主 要方式;( 2)返仍财产;返仍财产又称返仍原物,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将非 法占有的财产归仍全部人、经营治理 人或者其他应当占有人,以回复到权利 人合法 占 有 状态 的 辅 助 性赔 偿 方式;返仍财产只能适用于物质损害,如返仍违反国家规定征收的财产、摊 派的费用等;( 3)复原原状;
44、复原原状 是指对 应 返 仍受 害 人 的 财产 被 损坏,但有复原的可能时,由赔偿义务机关予以修复,使之复原到受损害以前之状态的赔偿方式;复原原状同返仍财产一样是一种帮助赔偿方式;如违法查封、扣押的应予返仍的财产受到损坏,能够复原原状的,应复原原状后返仍;311. 赔偿义务机关其他侵权责任形式有什么?国家赔偿法第 30 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确认有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 限制 公 民 人 身自 由 的 行 政强 制 措施、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对没有犯罪事实的错误逮捕以 及依 照 审 判 监督 程 序 再 审改 判
45、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等情形之一, 并 造成 受 害 人 名誉 权 , 荣 誉权 损 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畴内,为受害人排除影响,复原名誉、赔礼赔礼; 赔礼赔礼是赔偿义务机关除了金钱赔偿,返仍财产、复原原状赔偿方式之外的,其他侵权责任形式;312. 侵 犯 人 身 自 由 的赔 偿 标 准 是 什么?侵 犯公 民 人 身 自由 的 情 形 主要 有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实施以下侵害人身自由权行 为违法拘留或者违法实行限制公民 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 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 身自由的;( 2)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治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
46、在行使职权时实施以下侵害人身自 由权行为: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 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 拘留的;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 逮捕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 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对 于以 上 侵 犯 人身 自 由 权 的赔 偿 标准,依据国家赔偿法第20 条规定: 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依据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运算; 另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赔偿 法 几 个问 题 的 解 释 的 规定,该条中规定的上年度,应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打算时的上年度; 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打算爱护原赔偿打算的,按作出原赔偿打算时的上年度执行;该条中规定的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以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运算;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315. 赔偿恳求人恳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多长时间?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恳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 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违法之日起运算,但 被羁押期间不运算在内;赔偿恳求人 在赔偿恳求时效的最终6 个月内;因不行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恳求 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缘由 排除之日起,赔偿恳求时效期间连续 运算;但应留意,赔偿恳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