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参考资料.docx

上传人:Q****o 文档编号:12949682 上传时间:2022-04-27 格式:DOCX 页数:40 大小:145.6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年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参考资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0页
2022年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参考资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2年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参考资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参考资料.docx(4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精品学习资源中心广播电视高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参考资料考试小抄一、名词说明1、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掌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行政关系是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3、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益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4、行政法律事实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毁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包括法律大事和法律行为两大类;5、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是行政法的最主要的渊源;6、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7、行政法基本原就就是贯穿于全部行

2、政法律规范之中的,调整和打算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就;8、自由裁量权就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范明示或默示的范畴内,基于行政目的,在合理判定的基础上打算作为或不作为以及如何作为的权力;9、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治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10、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治理活动的权能;11、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需承担的法定义务;12、行政优先权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所享有的种种职务上和行为上的优先条件;它主要包括先行处置权、获得社会帮助权、推定有效权等内容;13、行政受益权是指行政主体从国家所享受到

3、的各种物质利益条件;包括财政经费、办公条件、交通工具等;14、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依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设置的、行使国家权力、组织治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也叫国家治理机关,简称政府,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法最主要的主体;15、行政组织 - 有两种含义;( 1)指一切行政机关、行政机构的综合,是行政机关体系的总称;(2)指各个行政机关本身的构成;16、行政机构指构成各行政机关的内部各单位;17、中心行政机关指活动范畴涉及于全国的行政机关;18、地方行政机关指活动范畴及于国家肯定地域范畴的行政机关;19、行政机关组织法就是规定行政机关任务、位置、职责、组成与编制等的法

4、律规范的总称;20、国务院我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中心人民政府;21派出机关是指由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肯定区域内设立的、代表该级人民政府组织与治理该区域内全部行政事务的行政机关;22、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23、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公务员基于其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益义务关系;24、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25、行政托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托付给某一机关、机

5、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26、被授权组织主要是指在行政治理活动中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行使某些行政职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群众性自治组织;27、被托付组织是指受国家行政机关的托付代为行使该行政机关某项行政职能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28、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29、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特地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行为所进行的监督;30、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6、是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进行监督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特地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31、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成效的行为;32、行政立法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33、行政执法行为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被授权的社会组织执行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使法律、法规或规章在实际生活中得以实现的活动;34、行政司法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作为第三方,裁决行政争议的行为;35、要式行政行为是指必需依据法定方式进行或者必需具备法定的形式才能产生生效的行为;36、不

7、要式行政行为指不需要具备特定形式或特定程序,只需行为人口头意思表示就可生效的行政行为;37、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治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通常具有普遍性;38、详细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治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39、依职权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据其职权,而无须行政相对方的申请即能主动实施的行政行为;40、依申请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只有在行政相对方提出申请后才能实施的行政行为;41、单方行政行为是指由行政机关单方面打算,无需取得相对方同意的一种行政行为;42、双方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方相互协商,经双方意思表示一样后才实行的行政行为;43、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

8、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44、职权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直接依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规定的职权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45、授权立法是指依据特定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据国家权力机关或上级国家行政机关通过特地决议的授权,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行为;46、执行性立法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执行法律或地方性法规以及上级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所做出的详细规定;47、创制性立法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填补法律法规的空白或者变通法律法规的个别规定以实现行政职能而进行的立法;48、行政立法程序是指行政立法主体依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应当遵循的步骤、方式和次序;49、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

9、体依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赐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益的一种详细行政行为;50、行政许可证即由许可机关向申请人发放的一种证明性文书;51、行政许可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的步骤、方式、次序和时限;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52、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肯定的行政目的,保证行政治理的顺当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自由等实行的强制性的详细行政行为的总称;53、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实行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详细行政行为;54、直接强制执行是指义务人拒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

10、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力直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者通过强制手段达到与义务人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55、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56、代执行就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57、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行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58、即时强制是指因情形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

11、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59、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治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样而确立、变更或毁灭相互权益与义务的协议;60、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畴内,依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就,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帮助,有效地实现肯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治理行为;61、行政惩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赐予制裁的详细行政行为;62、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或行政监察机关基于职权对犯有违法失职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行的一种行政惩戒

12、措施;63、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惩罚;64、罚款指行政主体强制违法者承担肯定金钱给付义务,要求违法者在肯定期限内交纳肯定数量货币的惩罚;65、行政监督就是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即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特地监督机关的法律监督;通常,前者称为“一般行政监督”,后者称“特地行政监督”;66、行政监察是指国家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打算、命令的情形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纠举、惩戒,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特地活动;6

13、7、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68、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行政治理过程中,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69、行政不当也叫行政失当,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执行行政治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虽然合法但不合理;70、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详细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而恳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订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爱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制度;71、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详细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依据法定的程

14、序和条件向作出该详细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该详细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打算的活动;它是行政机关系统内部自我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72、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详细行政行为侵害,依法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73、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指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74、行政复议机构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内设置的特地负责复议工作的机构;75、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指复议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的法定有效期间;76、行政复议打算是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理后所作的具有法律效

15、力的评判;77、行政赔偿又称行政侵权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害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赐予赔偿的法律制度;78、行政赔偿恳求人指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79、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就是负有行政赔偿义务的行政主体;80、行政先行处理原就是指在行政赔偿恳求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之前,应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假如行政处理未能解决争端,就恳求人可提起赔偿的诉讼程序的原就;81、行政追偿就是国家向行政赔偿恳求人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法责令有有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托

16、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82行政赔偿费用是指国家机关赔偿受害人缺失所需的费用;83、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详细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对详细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84、行政诉讼法是指有关调整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行政案件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所形成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言之,行政诉讼法就是调整行政诉讼的法律规范的总称;85、行政诉讼基本原就是指由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用以指导整个行政诉讼活动或者行政诉讼主要阶段的活动的基本准就;

17、86、司法变更权是指人民法院对被诉详细行政行为经过审理后转变该详细行政行为的权力;87. 行政诉讼受案范畴又称人民法院主管范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理行政争议的范畴;88、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89、级别管辖就是指在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90、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91、裁定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以裁定的方式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法院;92、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殊管辖,是指依据详细行政行为的特殊性或标的物所在地来确定受诉法院的

18、管辖;又可分为专属管辖和共同管辖两种;93、专属管辖是指法律明确规定某些行政案件只能由某个人民法院管辖;94、共同管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对同一行政案件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挑选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假如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95、移送管辖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发觉自己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96、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指定某一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某一行政案件;97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而参与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主要阶段的人以及与他们的诉讼位置相类似的人;包括当事人

19、和诉讼代理人;98、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了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包括当事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等;99、当事人是指因详细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法院起诉、应诉和参与诉讼,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100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详细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或与详细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100、被告是指作出原告认为侵害其合法权益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详细行政行为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01

20、、诉讼代理人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托付及人民法院的指定,在肯定的权限范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理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行为的人;102、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详细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详细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诉讼;103、法定代理人即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包括依据法律规定对无诉讼行为能力人行使亲权或者监护权的人;104、托付代理人即依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托付授权而代为进行诉讼行为的人;105、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形的一切材料和事实;106、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是指当事人双方必

21、需就应由自己举证的事实加以证明,否就便承担败诉风险及不利诉讼后果的诉讼法律责任;107、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详细行政行为的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恳求,要求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依法爱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108、受理是指原告起诉,经受诉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打算立案审理的行为;109、诉讼阻却指在诉讼过程中,往往发生由于某些特定的缘由使诉讼过程中断或不能按正常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情形;110、撤诉是指原告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舍弃其起诉权的诉讼行为;111、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无法克服和难以

22、防止的特殊情形,人民法院裁定临时停止诉讼程序的进行;112、诉讼终结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因显现诉讼不能连续进行且不能复原或者诉讼连续进行已没有实际意义的情形,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正在进行的诉讼程序;113、其次审程序就是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依据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行政判决或者裁定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或“终审程序”;114、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出的未生效的行政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提出上诉状恳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该行政案件进行其次次审理并撤销或转变第一审裁判的诉讼行为;115、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发觉已经

23、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包括再审程序和提审程序两种;116、行政诉讼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和人民法院裁判的顺当执行,对有妨害诉讼秩序行为的人所实行的强制手段;117、训诫是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实施了稍微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人实行口头的庄重批判或者警告方式,指出行为人的错误和违法事实,并责令不许再犯的强制措施;118、行政判决就是人民法院依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审理终结的行政诉讼争议所作出的实体裁判;119、行政裁定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针对行政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裁决;120、涉外行政诉讼是指

24、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具有涉外因素的行政案件所适用的诉讼程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序;二、填空1、行政关系是(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3、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4、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位置具有(不公平)性;5、行政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6、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由(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或(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与(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构成;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宝);7、行政法律事实包括(法律大事)和(法律行为)两大类;8、行政法的法源包括(宪法)、(法律)

25、、(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说明)以及(行政法的其他渊源)等形式;9、依据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畴不同,行政法可分为(一般行政法)与(特殊行政法);依据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不同,行政法分为(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依据行政法的作用不同,行政法可分为(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及(行政监督法);10、行政法的基本原就是(行政法治原就),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就)和(行政合理性原就);11、行政法的基本原就具有(普遍性)、(基础性)和(自身的特殊性)的特点;12、行政合法性原就主要解决(行政合法与非法)问题,而行政合理性原就解决(行政是

26、否适当)的问题;13、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治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14、行政职权只能由(行政主体)来行使;15、行政职权依其来源一般分为(固有职权)和(授予职权);16、行政职权具有(强制性)、(不行处分性)和(职权与职责统一性)三个基本特点;17、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时,必需同时履行(行政职责);18、国家行政机关又叫(国家治理机关)简称(政府);19、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所辖区域范畴不同,可以分为(中心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依据工作权限不同,可以分为(一般权限机关)和(特地权限机关);20、我国行政机关应当遵循适应

27、需要、(精简)、(高效率)和依法设置等原就进行设置和调整;21、我国行政机关分为(国务院,即中心政府)、(省政府)、(县政府)、(乡或区)四个层次;22、行政机关的体制主要有(首长制)和(委员会制)、(层次制)和(职能制)、(集权制)和(分权制)等几种形式;23、能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国务院各部、委治理的国家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24、国务院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享有治理全国的(行政事务)的职权;25、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规章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的组成

28、部门、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享有制定地方规章权的地方人民政府);26、我国的政府派出机关包括(行政公署)、(区公所)和(街道办事处);27、地方(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有行政主体资格;28、公务员是指在各级行政机关中担任国家公职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29、公务员具有(公民)和(国家的公务员)双重身份;30、行政职务关系是公务员基于其(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益义务关系;31、行政职务关系的产生主要有(选任)、(委任)、(调任)和(聘任)四种方式;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32、公务员被降职时引起行政职务关系的(变更);33、行政授权是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

29、的;34、行政授权引起(职权)和(职责)的同时转移;故行政授权又被称作行政职权的转移;35、被授权组织包括三类,即被授权行使特定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36、被授权组织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法律位置;37、行政托付的托付人必需是(国家行政机关);38、被托付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因此,其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托付的行政机关)承担;39、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其权益受(行政主体) 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40、以是否为肯定的组织为标准,行政相对方可以分为(个人相对方)与(组织相对方);41、以其与行政主体的行

30、政行为的关系为标准,行政相对方可以分为(直接相对方)与(间接相对方);42、以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所影响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行政相对方可以分为(抽象相对方)与(详细相对方);43、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特地行政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44、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45、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使职权)以及监督国家公务员及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46、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主体的监督方式主要有(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事监督);47、国家审判机关对行政主体的监督

31、主要是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47、行政行为就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成效)的行为;48、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谨力)和(执行力);49、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三类;50、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肯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51、依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及适用力的不同,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与(详细行政行为);52、以行政行为的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申请为标准,行政行为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53

32、、依据打算行政行为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的数目的不同,行政行为分为(单方行政行为)、(双方行政行为)和(多方行政行为);54、行政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四个条件,即(主体条件)、(主观条件)、(客观条件)和(法律成效条件);55、行政行为的无效是指行政行为有(明显)或(重大)违法情形,自始至终不产生法律效力;56、行政立法是一种抽象的行政行为,具有(行政)与(立法)的双重属性;57、依据行政立法权的来源不同,行政立法可以分为(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58、依据行使行政立法权的主体不同,行政立法可以分为(中心行政立法)与(地方行政立法);59、依据行政立法内容、目的和功能的不同,行政立法可以分为(

33、执行性立法)与(创制性立法);60、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为(条例)、(规定)和(方法);61、有权制定规章的地方人民政府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62、行政立法程序一般包括(起草)、(征求看法)、(审查)、(通过)、(发布与备案)等步骤;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63、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64、权益性许可也称(无条件舍弃)的许可65、以许可的性质为标准,行政许可分为(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66、以许可是否附有附加义务为标准,行政许可分为(权力性许可)和(附义务的许可);67、以许可享有的程度为标准,行政许可分为(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6

34、8、以许可的范畴为标准,行政许可分为(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69、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进展规律;70、行政强制的主体是(行政主体);71、行政强制的对象是(相对方的财物和人身自由);72、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73、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74、行政强制执行具有(行政)性、(强制)性和(执行)性;75、间接强制执行可以分为(代执行)和(执行罚)两种;76、行政合同是一种(双方)的行政行为;77、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需是(行政主体);78、行政合同的缔结方式主要有(招标)、(拍卖)、(邀请发价)和(直接磋商)等;

35、79、行政合同一般应接受(书面)形式;80、行政合同履行的原就包括(实际履行原就)、(自己履行原就)和(全面适当履行原就)等;81、在行政合同中,行政主体享有(对合同的监督、指挥权)、(单方面变更合同标的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权)、(制裁权)等权益;82、行政相对方在行政合同中的权益主要包括(获得酬劳权)、(损害赔偿恳求权)、(必要的和有益的额外费用偿仍恳求权)、(不能预见的物质困难的补偿权);83、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84、行政指导是一种行政机关的(单方)行政行为;85、以行政指导有无详细的法律规定为标准,行政指导分为(有法律依据的行政指导)和(无法律

36、依据的行政指导);86、以行政指导的对象是否详细为标准,行政指导分为(普遍的行政指导)和(个别的行政指导);87、以行政指导的功能差异为标准,行政指导可分为(规制性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和(助成性行政指导);88、行政惩罚的目的是(惩戒)违法行为人,而不是促使其(实现义务);89、行政惩罚的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90、(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行政惩罚中最严格的一类,主要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两种形式;91、行政惩罚中的行为罚主要是指(责令停产、停业)和(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92、(罚款)和(没收财物)是行政惩罚中

37、财产罚的两种主要形式;93、申诫罚包括(警告)和(通报批判);94、我国的行政惩罚包括(人身罚)、(行为罚)、(财产罚)、(申诫罚)四大类;95、法律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惩罚;96、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惩罚;97、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惩罚;98、部门规章及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肯定的条件下设定(警告)或者(肯定数量罚款)的行政惩罚;99、(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惩罚只能由法律设定;100、对于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的,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惩罚的,可以当场作出

38、行政惩罚打算;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101、当事人对行政惩罚打算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一般情形下,行政惩罚打算的执行不因(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而停止;102、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50)元以下的罚款;103、行政监督是(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包括(一般行政监督)和(特地行政监督)两大类;104、行政监察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105、监察机关的实体性监察权主要有(提出监察建议权)、(做出监察打算权)、(嘉奖权);106、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行政治理)过程中,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10

39、7、行政不当通常产生于行政主体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行政行为的场合;108、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109、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110、行政救济以(行政相对方)的恳求为前提;111、行政救济的目的是(爱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112、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也是行政救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113、行政复议的原就是(合法原就)、(公正原就)、(公开原就)、(准时原就)和(便民原就);114、没有(行政相对方提出复议申请),即使是违法、不当的详细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也不作主动复议;115、行政复议原就

40、上实行(书面)形式;116、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一般为(60日);117、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并作出复议打算的期限一般为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118、行政复议打算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119、行政赔偿是由(行政侵权损害)行为引起的一种国家赔偿;120、行政赔偿的法律责任主体是(行政主体);121、(行政侵权行为)、(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基本条件;122、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就是(违法责任原就);123、行政赔偿的范畴包括(侵害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和(侵害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两种;12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

41、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无权提起行政赔偿;125、我国行政赔偿恳求人包括(自然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三大类;126、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政的组织只有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时才能成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127、行政赔偿程序由(非诉讼程,即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即司法程序)两部分构成;128、我国行政赔偿程序实行(行政先行处理)原就;只有行政处理未能解决争端,行政赔偿恳求人才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129、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必需以(行政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条件;130、行政赔偿诉讼的原告是(拥有赔偿恳求权者),被告是(赔偿义务机关);131、依据法律规定,追偿人

42、是指(赔偿义务机关),被追偿人就是(实施加害行为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受托付的组织和个人);132、我国国家赔偿方式是以(金钱赔偿)为主,以(复原原状、返仍财产)为辅;13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详细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3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详细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136、行政诉讼法以(行政诉讼)为调整对象;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137、原就上,在行政诉讼期间,详细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138、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139、人民法院在(行政惩罚显示公正)的情形下可以行使司

43、法变更权;140、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案件;141、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管辖主要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三大类;142、级别管辖是指在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143、确认创造专利权的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受理和审理;144、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145、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46、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

44、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47、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受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148、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缘由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149、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150、公民的诉讼权益才能始于(诞生),最终(死150、公民的诉讼权益才能始于(诞生),最终(死亡);法人或其他组织及行政机关的诉讼权益才能始于(成立),最终(终止);151、诉讼代理权是指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行为)的权限;152、原告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153、被告是指作出原告认为侵害其合法权益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详细行政行为),而

45、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5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155、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作出详细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起诉的,应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但(法律、法规对派出机构有授权)的除外;156、共同诉讼包括(必要的共同诉讼)和(一般的共同诉讼)两种;157、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详细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必需合并审理的诉讼称为必要的共同诉讼;158、诉讼代理人依据诉讼代理权产生的基础不同,可以分为(法定代理人)和(托付代理人);159、法定代理人是指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行

46、使诉讼代理权的人;160、托付代理人是指依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托付授权)代为进行诉讼行为的人;161、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形)的一切材料和事实;162、物证是指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或(痕迹);163、证人证言有(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164、当事人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案件事实情形的(表达)和(承认)统称为当事人陈述;165、依据证据的来源,诉讼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也叫传来证据);166、依据证据内容与案件事实的关系,诉讼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167、依据证据与当事人积极主见之间的关系,诉讼证据分为(本证)和(反证);168、依据证据的表现形式,诉讼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169、行政诉讼由(被告)负举证责任;170、行政诉讼证据来源于(被告举证)、(原告举证)、(人民法院依职权收集和保全证据)三个方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面;171、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证据的证明价值的审查判定主要在于对证据的(真实性)和(相关性)的审查判定;172、行政诉讼的起诉分为(直接向法院)起诉和(经复议后向法院)起诉两种类型;17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高考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