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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学习资源. 绪论1. 船舶总运力:希腊、日本、挪威、中国2. 造船业:韩国、中国、日本4. 我国主要航运企业:中远集团COSCO、中海集团 CSL 、中国长航 CSC、中国外运 SINOTRANS 、招商轮船. 海商法概念:调整海上运输关系以及与船舶有关的各种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和调整关系:海上运输关系:海上合同关系 提单、航次租船合同、多式联运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海上拖航合同、海上保险合同等 、海上 侵权关系 船舶碰撞、海洋环境污染、海上人身伤亡、海事欺诈 、海上 特殊风险所产生的法律关系海难救助、 共同海损、 承运人责任限制、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与船舶有关的
2、关系:船舶治理、船员配备、船舶全部权、船舶租赁、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船舶扣押等;特点:技术性、国际性、综合性,受国际立法和国际惯例的影响较大,与航海实践和商贸实务息息相关强调航海安全;表达在船舶必需适航,否就不能免除船方责任;很早就建立了共同海损责任;强调爱护海洋环境重视船方利益,以勉励航运;承运人的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度与免责制度;海事赔偿责任限制;船舶抵押权可以就建造中之船舶设定;货物的性质及价值未声明并注明于载货证券者,运输人或船舶全部人就每一件仅负法定限制责任;重视人命安全之爱护;船舶责任限制制度对人身伤亡赔偿高于财产赔偿;为救助人命而违反规定航线,船舶全部人不得要求赔偿;
3、船舶碰撞时对于人命实行连带责任;船长在不威及自身船舶/船员 /旅客安全范畴内,有义务救助海上出于危难人;于海难救助中救人者,对于船舶及财务之救助酬劳有权要求安排;船舶碰撞后,对于他船应尽力救助,除非危及本船及船上人员安全 ;历史沿革:古代海事法:海商法萌芽时期汉穆拉比法典 罗德海法中世纪三大海法: 奥列隆惯例集 康索拉度海商法典 维斯比海法近代海商法:国家制定海商法,并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明施时期;现代海商法:国际统一立法趋势;a. IMO 、CMI 、UNCTAD等:国际公约b. 民间机构:格式合同、国际惯例;c.冲突法律标准适用范畴:海江之间、江海之间的直达运输;货物运输不适用港口之间、沿海
4、和内河;旅客运输不适用内河;海上拖航制度不适用港区内对船舶供应的拖轮服务海上救助、船舶碰撞、共同海损要求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所发生;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 船舶概念: 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 政府公务的船舶和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包括船舶属具; 海商法第三条特点:应当是海船;海船是指在远洋、近海、沿海三类区域;必需是用于水上航行的,即是海上移动式装置,必需有航行才能,有肯定构造,具备浮性,出现某种凹型或内空状态;所以灯船、桥船、竹筏、木排等不属于船舶本体:龙骨、外板、甲板、船舱、船机等;海难救助、船舶碰撞中船舶大于上述范畴;* 属具: 指帮助船舶发生效用, 但与船
5、舶形体及船舶移动才能没有多大关系的部件;如锚、锚链、救生艇、 索具、 医疗设备、厨房设备、消防、电信、航海日志、 船上渔具等;法律性质: 人格属性: 具船名、 国籍、 船籍港、 年龄等人格化特点; 在英美仍有对物诉讼;虽是动产,但具有不动产的法律特性;整体属性 合成物;在买卖、 抵押、租赁、 委付时, 船舶及其属具应一并进行;* 涉及共同海损分摊时,船舶保险委付以及赔偿、 船舶司法扣押及执行等都涉及全部;但从技术上讲,对于具备独立价值部分,可特殊商定;国籍:意义:国内法上:内河、沿海运输、拖航、捕鱼、勘探、开发国际法上:公海自由航行权;法律适用和管辖:在公海上航行的船舶受本国法约束;取得:船公
6、司资本构成中本国50以上;船公司在本国有住宅或主要办事处; 雇佣本国船员 50以上;我国“便利旗”船:缘由:船舶全部人有利可图;船旗国可以获得税费;具有敏捷性;弊端:躲避有关国家的正常监督检验,安全系数低, 事故发生率高; 不利于进展本国船队,影响发达国家船员就业船员待遇保证少;简单产生海事欺诈;防范:海洋法公约 、船舶登记公约.船 长的职责1. 驾船管船;不因引航员引领船舶而解除;2. 司法职能;海商法第36 条第一款“为保证在船人员和船舶的安全,船长有权对在船上进行违法、 犯罪活动的人实行禁闭或者其他必要措施,并防止其隐匿、 毁灭、伪造证据;船上发生的诞生或者死亡大事;诞生证明、死亡证明书
7、和遗嘱;4. 应变职能; 发生海上事故, 不严峻危及在船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时,尽力施救; 船舶的沉没、毁灭不行防止时,可作出弃船打算除紧急情形外,应当报经船舶全部人同意5. 处分职能;对人处分权;对船上其他人员和财产安全构成严峻威逼,且不听禁止时,可将其拘禁,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对物处分权; 人员持的凶器、 易燃易爆、 有毒物品等, 强制保管和将其丢弃; 所载危急品, 将货物卸下、 销毁、 投弃入海或使之不能为害止对事处分权;海事或污染事故,实行一切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制作报告书6. 代理权;签单权 海商法 72 第 2 款、签订救助合同的权益 海商法 175 第 2 款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船舶
8、抵押船舶抵押权: 抵押人对于抵押权人供应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益;抵押人:全部权人或全部人授权的人;共有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标的物:包括建造中的船舶;船舶灭失,抵押权毁灭,保险赔偿可优先受偿船舶保险费由抵押人负担共有权分割的,抵押权不受影响;设定: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登记对抗;未经同意抵押人不得转让?效力优先:船舶优先权留置权 抵押权2 个以上的,先登记后登记 未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沦为一般债权?.船舶 优先权概念:海事恳求人依照规定,向船舶全部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恳求,对该船有优先受偿的权益标的:产生该海事恳求的船舶我
9、国仅限船舶本身,不包括其代位物特点:法定权益,非当事人的商定;隐秘性,不以登记为条件,第三方不行知;追及性,随船转移受让前可通过法院剔除优先权:公示60 天优先性,船舶优先权 留置权 抵押权程序性,必需通过法院对船舶的扣押、拍卖程序;不能自力救济有优先权的海事恳求:在编船上工作人员的工资、其他劳动酬劳、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保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恳求;船舶吨税、引航费主要指强制引航、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海难救助款项特殊补偿+酬劳 +酬金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恳求不包括合同债权; 例外 1次序:执行费用、共益费用先于船舶优先权发生于后的,先受偿保全了它们的利益;两个,后先其他的按次序法定
10、次序,非发生次序,同一次序按比例?以每一次海难为分界线,次序为:后,后,前,前毁灭:期间届满: 1 年不得中止或中断经法院强制出售船舶灭失被剔除法院公告期限届满获得适当担保其他:债的毁灭、设定“责任限制基金”、权益登记期限届满优先权灭失,不等于海事恳求权债权的灭失留置权: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归仍的权益;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毁灭;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海上 货物运 输合同概念: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范畴:不适用我国港口之间;适用涉港澳台的海上运
11、输分类:班轮运输Liner shipping ,供应船期表航次租船合同 Voyage charter party :航线、航期不定适航、不得不合理绕航多式联运合同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 contract海上运输 +其他方式海上货物运输总合同Contractof Affreightment 人物:承运人:本人或者托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船舶全部人、承租人、运输组织者或者无船承运人实际承运人: 接受承运人托付, 从事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的人,包括接受转托付从事此项运输的其他人;托运人: 本人或者托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托付他人
12、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实际托运人:本人或者托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托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的人;FOB 贸易术语下的卖方;合同:班轮运输,托运人向承运人订舱,承运人表示接受时合同即成立航次租船合同,书面合同* 光船租赁合同和定期租船合同,书面合同无效:合同 /提单 /其他运输单证 /违反规定的,条款无效;将货物的保险利益转让给承运人的条款或者类似条款,无效;. 单位赔偿责任限制 实际承运人及其受雇人、 代理人: 总货物灭失损害:按件 /货运单位 666.67 SDR或按毛重 2 SDR/ 公斤,两者取其高例外:装运前已经申报其性质和价值,并在提单中载明的高于?另行商定,
13、高于本条规定的赔偿限额 低于的能例外吗?推迟交付:货灭损同上;经济缺失为所迟延交付的货物的运费;两者都有同上;* 用集装箱等装运器具的,每个装运器具按提单中载明的件数计;未载明的,每一装运器具为一件;装运器具本身为一件* 该权益丢失:承运人等人放任结果发生恶意不适用承运人 vs 实际承运人:承运人对全部运输负责;合同可商定实际承运人承担的责任期间内,承运人不负责;两人都负有赔偿责任的,负连带责任;承运人的特殊协议额外承担义务或舍弃权益对承运人有效, 其中经实际承运人明确同意的,对实际承运人生效;两者间可追偿;. 海商法来自:海牙规章:承运责任与免责维斯比规章 :提单证据效力;非合同之诉;承运人
14、受雇人/代理人的法律位置;诉讼时效汉堡规章:承运人 /托运人定义;有关实际承运人;托运人的责任;运输单证;货物交付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承运人的 义务一、适航义务不能由他人代替,但可以向独立合同人追偿:谨慎处理或 due diligence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能够抵挡预定航次的、通常显现的、可合理预见的风险妥当配备船员数量上、质量上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供在下一停靠港添加之前使用货仓适货使货舱 / 冷藏舱 / 冷气舱 / 其他载货处所 , 适于并能安全收受 / 载运 / 保管货物* 独立合同人如修船人、验船师、罗经校正师等;.因果关系:货损与不适航间需有因果关系才对货损负责.举证责任:货方证明船舶
15、不适航;承运人欲免责,需证明已尽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的义务.时间:开航前和开航当时;装货时货仓适货;船舶起锚或解缆离泊之时,全面适航;开航后不适航:因管船过失,免责;管货过失,不能免责;the voyage:整个航次二、管货义务:过失责任制妥当技术上谨慎责任心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管和卸载所运货物;承运人的雇用人和代理人也应严格履行这一义务;三、直航义务:不得不合理绕航 依据商定的 /习惯的 /地理上的航线 合理绕航 : 救助或者妄想救助海上人命或者财产、政府等要求对船货双方而言都合理在 B/L 中明确订有绕航条款,实际绕航也没有超出该范畴绕航与本航次的任务没有严峻的抵触其他:躲避台
16、风,送病危船员上岸治病等;* 不合理绕航:为了承运人本身的利益和便利;法律后果:海牙维斯比规章的规定;四、合理速遣:不得推迟交付迟延交付:未能在明确商定的时间内,在商定的卸货港交付;汉堡规章 仍规定, 没有商定交付时间的, 假设在合理的时间内未交付的也是;责任:货物灭失或损害赔偿遭受的经济缺失赔偿赔偿限额:货物灭失损害与经济缺失同时发生的,适用单位赔偿限制;仅货物灭失或损害的,可以适用单位赔偿责任限制仅经济缺失,赔偿数额最多为所迟延交付的货物的运费;* 商定的时间届满六十日内交付货物的,赔偿恳求权人可以认为货物已经灭失;* 免责事项只免货物灭失和损害,不适用于经济缺失;* 承运人自向收货人交付
17、货物的次日起连续60 天内,未收到收货人就货物因迟延交付造成经济缺失而提交的书面通知的,不负赔偿责任;* 经济缺失的运算:市价缺失,利息缺失,增加的关税缺失,对转售合同的违约金缺失;五、交付货物交付的办理:通知交接收货人提交货物灭失损坏情形书面通知联合检查的可不用非显而易见的,七日内,集装箱十五日内次日起未提交书面通知的结果:加重货方对货物缺失的举证责任交付的完成 /拟制交货;* 必需严格凭正本提单放货,否就赔偿由此对正本提单持有人造成的实际缺失,包括对第三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方的责任或合理的营业缺失时效一年.承运人的 责任演化:严格责任不负过失责任不完全过失责任1893 年美国哈特法,最基本
18、的责任不能免责海牙规章、维斯比规章完全过失责任不入流货物灭失损害赔偿灭失:实际价值CIF 价格,减去因货物灭失少付/免付的费用;损害:受损前后实际价值的差额/修复费用,减去因损坏少/免付的迟延交付的缺失见上特殊货物: 活动物 承运人证明已履行运输活动物的特殊要求、灭失损害是由于此种固有的特殊风险造成舱面物同托运人达成协议/符合航运惯例 /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急物托运人应告知、加标,承运人可在中途实行措施使之不能为害鹿责任期间 :承运人承担海上货物运输法规定的强制性最低 责任的 地域和时间 范畴不得商定削减,可商定增加;可商定增加段的责任*集装箱:从装货港收货起至卸货港交货时止,货物
19、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非集装箱: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 承运人免责事由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驾船/管船过失: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索赔人举证 火烤烟熏 踩踏也免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急或者意外事故;前提是适航,实行适当措施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不含海盗,海盗属其他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非由承运人本人引起的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同上在海上救助或者妄想救助人命或者财产;托运人、货物全部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尽到管货义务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
20、缺、不清;11 经谨慎处理仍未发觉的船舶潜在缺陷;12 其他如活动物、甲板物、危急物等* 谁主见,谁举证* 商定免责,不得减轻承运人依据法律应负的最低责任;. 海难救助 特殊补偿获得条件: 救助方对构成环境污染损害的船舶或船上货物进行了救助,不管救助是否有效救助方没有获得救助酬劳,或者获得的救助酬劳少于救助费用;各情形:既无效,又未爱护环境;无酬劳,有特殊补偿;虽无效,但爱护了环境;无酬劳,有特殊补偿救助费用 +救助费用 *1.32虽有效,但未爱护环境;有酬劳;最少为救助费用有权获得差额既有效,又爱护了环境;有酬劳;最少为的特殊补偿有权获得差额剥夺:由于救助方的过失未能防止或者削减环境污染损害
21、的,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地剥夺; 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 定期租船合同 Time C/P概念: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供应商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商定的期间内依据商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特点:出租人负责配备船长、船员区分光船租赁,负责船舶航行及内部治理,支付有 关费,负责适航交付时适航,可解约索赔;使用中的适航,满24 小时的不付租金、修理义务;转租的,由始租者负责;承租人负责船舶的营运、调度工作,负担有关营运费用;租金按租金率和时间长短运算;承租人承担租期内的时间缺失,不运算滞期费、速遣费;区分航次租船合同格式合同: 1993 纽约土产交易格式 “NYTP 93”,较爱护承租
22、人的利益;特点条款:交船与解约:未在合同商定的时间内交船的,可解约索赔;上面合理告知的,48 小时通知是否连续租交船等泊的时间缺失,按商定租金: NYPE 93 每半个月预付一次 对承租人的财务 /货物 /转租收入有留置权停租: Off-hire :在租期内,船全部 /部分不能使用,承租方无过错,中断支付;出租方有过错的,可追偿;停租事项必需法定或合同明确商定;人员或者物料不足;船体、 船机或者设备的故障或者损坏;船舶或者货物遭受海损事故而引起延误;船舶入干坞或者清洗锅炉仍船:商定地点,状态良好自然磨损除外提前:接受,有权索赔租金缺失应实行措施削减缺失 合理超期:有权,支付租金合同/市场租金率
23、取其高船速 vessels speed和燃油消耗量 fuel consumption :交付时符合实际船速 合同规定,承租人可提出燃油索赔;解约事项:出租人未按时交付船舶出租人供应的船舶不适航承租人未在商定的安全港口地理& 政治或者地点之间运输承租人未按商定付租金全额留置权赔偿缺失:以上四者承租人运输不合法货物;未经出租人同意运输活动物/危急物仍船时船舶状态不好超出自然磨损租期内船舶不适航满24 小时,承租人可以不付该时间租金;船速索赔、 燃油索赔、 停租过错索赔 承租人享有 ;提前 /超期仍船 出租人* 承租人可转租,准时通知出租人;船舶全部人可转让全部权,准时通知承租人;* 出租人的免责事
24、项,首要条款:出租人的一切责任、权益和豁免,适用海牙规章或相应的国内法中关于承运人责任、权益和豁免规定;. 光船租赁合同 Bareboat C/P概念: 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供应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商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特点:承租人负责雇佣、配备船长/船员 ,负责船舶的使用 /经营处分权仍在出租人手中出租人只供应一艘空船,只负担船舶的折旧费和交船时验船时间缺失保险费负担:合同中应订明租金按船舶的装卸才能和租期长短运算* 财产租赁性质, 海商法未规定的,受合同法调整;格式合同: 1974 “BARECO”N 贝尔康 特点条款: 交船与仍
25、船:进行船舶状态检查,交船时间缺失由出租人承担,仍船由承租人租金:超过 7 天未付的,有权解约和索赔;船灭失的停付,多交的返仍租购条款:承租人按商定向出租人付清租购费时,船舶全部权即归于承租人仍船除,同定期租船 解约事项:出租人未按时、按地点交付船舶出租人供应的船舶不适航承租人未在商定的安全港口地理& 政治或者地点之间运输赔偿缺失:以上三者承租人运输不合法货物;未经出租人同意运输活动物/危急物仍船时船舶状态不好超出自然磨损租金未按合同商定推迟交付7 天的承租人对船舶占有、使用和营运的缘由,出租人遭受缺失全部权争议 /出租人负债使船舶被扣押,承租人遭受缺失未经承租人事先书面同意设定抵押权* 承租
26、人承担:保险金,船舶的修理/保养,配备船长、船员* 经承租人书面同意,出租人方可抵押;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方可转租. 航次租船合同概念: 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供应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载运商定的货物, 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商定运费的合同;特点:承租人不负责船舶经管费用、船员的相关费用,货物装卸费用由双方商定;依据货物数量收取运费, 而不按时间; 因此装卸期限、 滞期费、 速遣费为特点条款;合同商定货物的名称/种类/数量/ 装卸港口; vs 班轮运输常使用标准合同格式;格式合同:金康合同“GENCON ”,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工会制定;对出租人较为有利;我国法律规定:来自金康合同,除适航
27、和不得不合理绕航外,均为任意条款特点条款:装卸时间:出租人保证适于装卸,承租人在运费之外不承担任何费用的时间;滞期费:超装卸时间,支付给出租人的费用;速遣费:少于装卸时间,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的费用;* 移垫料算,动力不足不算;修理时间算* 可要求缺失赔偿装卸预备就绪通知书NOR : 12 点前的,当天 13 点; 12 点以后的,次日 6 点交给托运人装/收货人卸,或承运人等装卸时间运算:预备好而没有泊位的,起算;移位时间不算;检查不合格前算;船舶和货物更换:出租人经承租人同意可更换船舶,过失应负赔偿责任,后者可解约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更换货物,过失应负赔偿责任,后者可解约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
28、源* 受载期满出租人未供应预备好装货船舶的,承租人可解约;同意延期的,48 小时,仅一次. 船舶碰撞概念: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船舶包括与 本法第三条所指 船舶碰撞的任何其他非用于军事的或者政府公务的船艇* 因操纵不当或者不遵守航行规章,虽未与其他船舶发生碰撞,但是使其他船舶以及船上的人员、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遭受缺失的,适用本章的规定;浪损等*海商法第3 条:本法所称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构成要件:必需发生在船舶之间撞码头、栈桥等不算;一方必需是第3 条的船舶,另一方只要非 用于 军事 /政府公
29、务 20 总吨以下、内河船、内湖船可船舶之间必需发生接触,即直接碰撞船舶操纵设备算,渔船的渔网不算碰撞发生地: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损害事实人身伤亡、财产的灭失或损害分类:过失碰撞:单方过失碰撞过失方赔偿;双方过失碰撞按过失比例赔偿过失与*当事人负过失比例的举证责任,不能举证的协商或平分;事实推定*双失赔偿范畴:本船货损不行免责的部分、他方对方和第三人过失货损、港口等设施、救助费、人命伤亡连带;* 双方互有责任碰撞条款:载货船舶的承运人有权向本船货主追回其本应免责但却间接地赔付了50的货物损害英国财产是连带平分的无过失碰撞:不行抗力:主见方举证:已尽到通常的技术和谨慎; 无驾船和管船过失;
30、造成碰撞的缘由是不行预见和不行防止的意外事故 : 欲援引的一方负举证责任船长 /船员 /引航员等已已尽合理的技术和谨慎;非有意;不行防止;不行预见;不明缘由的碰撞:无法查明缘由,各自承担缺失同有意碰撞:船员/引航员全额赔偿、刑事责任/全部人丢失责任限制权/无保险利益间接碰撞:船舶因操纵不当或者不遵守航行规章* 特殊作业过失:沉船全部人有打捞沉船和加标义务;拖行碰撞由被拖行方承担; 引航过失由船舶全部人承担;救助方应承担经济责任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就:复原原状:受害方追偿损害的尺度与标准;直接缺失赔偿:碰撞造成的财产缺失;相继发生的有关费用和缺失救助、拖航或打捞,修理期间的营运缺失为防止或者削减损害
31、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和缺失预期可得利益的缺失可合理预见;受损方尽力削减缺失:由此产生的费用可要求赔偿见上加害方可从中获益,并对削减的不赔偿受害方因经济实力不足的,不能索赔*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过失;碰撞的事实;损害的事实;过失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责任主体:船舶全部人登记光船租赁的除外;船舶经营人 /治理人 有过失 与全部人 /光船承租人承担连带责任;船长的施救义务:施救义务不严峻危及本船和船上人员安全通知义务将船舶名称、船籍港、动身港和目的港通知对方具体地收集、记录和储存有关碰撞情形的资料本船具体情形 / 他船名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共同海 损和船籍港 /日期及大致区域 / 航次的具体情形
32、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概念: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受共同危急,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实行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单独海损:由于自然灾难/意外事故 /船舶驾驶人员的过失所直接造成的船舶或货物的损害; 构成要件:同一航程中,船舶货物/其他财产 ,遭受 共同危急 非:救助他船 /为单方 /空载实行的措施有意船长明知会有缺失,但不得不、合理必要 /最有成效 /最节省牺牲 /费用:特殊非正常情形、直接不含延期交付/船期 /行市 /其他间接缺失实行的措施必需有成效;牺牲 :船舶:灭火烟熏火烤除外 、有意搁浅无论势必搁浅 、机器 / 锅炉损害 超负荷 割弃残损部分、
33、 船用材料 /物料作为燃料 备足燃料下 、抛弃货物的损害、 搁浅货物:扑灭火灾的货物牺牲、有意搁浅/减载的货损、卸货等过程中的损害、用作燃料时的货损、抛弃货物按公认货运习惯运输、其他财产:货物的灭损所造成的运费缺失;应得 -应对费用:救助酬劳特殊补偿除外与避难港有关的费用:必需驶向或已驶回的费用;移动或卸下货物、燃料/物料的船员的工资、给养和其他诸如燃料物料等费用;代替费用;不得超过被代替的共同海损的特殊费用其他:垫款手续费运算利息、手续费2、共同海损利息 7、共同海损理算费共同海损理算:准据法:适用理算地法律航程终止地/航程中断地 /共同商定规章:合同商定 /本章规定以航行终了时和终了地的价
34、值为准;程序:宣布 48 小时供应有关材料:事故证明、缺失证明海事声明书/海事报告 /航海日志摘录确认共同海损 :确定缺失金额1牺牲 +费用运算分摊价值 2受益 +补偿确定分摊额3编制共同海损理算书其他:共同海损分摊恳求权时效,一年,自理算终止之日起运算;担保保证金交由海损理算师* 引起共同海损是由航程中一方的过失造成的,不影响其要求分摊共同海损的权益分摊前 共损缘由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是其不能免责的过失所致的除外;非过失方可索赔;1.船舶牺牲金额 =实际支付的修理费-合理的折旧;尚未修理的,按合理贬值运算,全损或不值得修的, 牺牲金额 =完好状态下的估值 -非共同海损损坏的估量的修理费-残值
35、货物牺牲金额 =货物装船时价值 +保险费 +运费 -由于牺牲无需支付的运费-出售货物净得运费牺牲金额 =缺失的运费金额 -本应支付但无需支付的营运费用2.船舶分摊价值 =航程终止时的完好价值 -自然缺失或 =实际价值 +共同海损牺牲金额货物分摊价值 =装船时价值 +保险费 +运费 -非缺失金额 -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货物在抵达目的港以前售出的=出售净得金额 +共同海损牺牲金额* 未申报 /谎报的货物,参与共同海损分摊;其特殊牺牲不列入共同海损;* 以不正值低价申报的,按实际价值分摊共同海损;按申报价值运算牺牲金额;运费分摊价值 =航程终止时有权收取的运费-事故后的营运费用+共同海损牺牲金额共
36、同海损分摊金额=分摊价值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总额100%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3.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总额.海难救助概念: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对于遇险的船舶和其他财产进行救助的行为;性质:强制救助:主管机关命令全部人打捞影响安全航行的沉没物/飘浮物或打捞收费主管机关,从事 /掌握救助,胜利, pay;未胜利,补偿救助中的支出费用自愿救助;救助双方无需达成协议;无成效,无酬劳;被救助人享有救助拒绝权;契约救助;合同行为,救助方式和救助酬劳按商定;船长订立合同义务救助;船长,不严峻危及本船和船上人员安全,有义务尽力救助海上人命海上救助的方式:拖带/搁浅/抢险 /守护 /灭火 /打捞构成要件 :法定
37、救助对象:船舶同碰撞船舶要求,不适用平台和钻井装置;非永久地和非有意地依附于岸线的任何财产货物、风险运费等救助水域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被救物处于危急之中;船或货,真实客观的危急;不考虑引起危急发生的缘由救助方没有救助义务,而被救助方自愿接受救助* 负有义务:法定:船长,碰撞时双方的船长和船员对方的人命和财物依据合同:船长 /船员/ 旅客对本船舶 /船上货物和人命,拖航,引航* 无权获得救助款项:履行拖航等合同商定义务合同外的特殊劳务除外被明确 /合理拒绝后,仍进行救助的;救助一般必需取得成效;例外:特殊补偿;其他法规主管机关 ;合同商定救助酬劳:安排:救助各方协商/判决 /仲裁确定:无成
38、效无酬劳原就最高限额不得超过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价值特殊事项:救助人命无酬金,但可从财产中分得特殊补偿无权或削减: 被拒绝; 有欺诈行为的; 过失使救助更困难的确定因素: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的价值救助方在防止或者削减环境污染损害方面的技能和努力救助方的救助成效危急的性质和程度救助方在救助船舶、其他财产和人命方面的技能和努力救助方所用的时间、支出的费用和遭受的缺失救助方或者救助设备所冒的责任风险和其他风险救助方供应救助服务的准时性用于救助作业的船舶和其他设备的可用性和使用情形救助设备的备用状况、效能和设备的价值;分摊: 按船舶 /财产各自的获救价值占全部获救价值的比例 承担;酬劳恳求权人:船长和
39、其他船员施救船舶的全部人或承租人光船租赁仅承租人引航员遇险船舶的船员;船上旅客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专业救助公司和团体* 仅当其超出其义务范畴时* 同意船舶全部人的不同的船之间,亦适用;.海事 赔偿责 任限制概念: 在发生重大海损事故时, 给他人造成财产缺失或人身伤亡,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船舶全部人、救助人、经营人承租人等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仅在法律规定的最高限度内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制度意义:海上风险庞大海上企业全部权和经营权别离海运业的进展要求船舶人格化,船长以及船员所为被法律拟制为船舶所为,由船舶自身负责方式及其沿革: 委付制: 原就无限责任, 委付后仅及于海上财产船及本航次运费执行制: 仅以其
40、海上财产负有限责任多了退仍 ,债权人有担保权船价制:以航次终了时的船舶价值和运费为限可先提存船价和运费为基金保船自由,假设委付船舶就不管航次发生几次事故,均以船舶价值为限; 吨位金额制:每次事故,按船舶吨位 * 每一吨的限制额 1957并用制:和取其低 1924特点: vs 实际损害赔偿制度实际缺失额小,或因责任主体有意或重大过失 vs 单位赔偿限制承运人,货物的灭失损害 ,前者包含后者货损先受后者限制,加上人身伤亡时,适用前者,二次限制;基本内容责任限制船舶: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除外:军事政府公务船舶;总吨位不满 300 吨的船舶; 从事港口 /沿海作业的船舶港口之间的海上旅客运输的旅
41、客人身伤亡造成油污、核能损害的船舶主体:船舶全部人含船舶承租人和船舶经营人、救助人及其受雇人或代理人责任保险人;限制性债权享受限制 :人身伤亡,财产灭损及相继缺失的赔偿恳求;迟延交付 /迟延到达造成缺失的赔偿恳求;侵害非合同权益的行为的缺失赔偿恳求其他人,为防止或者削减缺失的缺失赔偿恳求非限制性债权:对救助款项或者共同海损分摊的恳求;油污 /核能损害的赔偿恳求 我国参与该国际公约 核能损害的赔偿恳求;船舶全部人或者救助人的受雇人提出的赔偿恳求限额:按事故算非航次 ;单一责任制先抵消,后限制* 责任人可设立责任限制基金后,可保船自由;* 责任人的有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缺失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造成
42、的,该限制权力丢失. 提单概念: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签发主体:承运人及其代理人、船长功能:承托人间合同的证明相反商定或能证明不是真实意思的除外承运人接收或装船货物的证明对收货人是最终证据,对托运人是最初证明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格式合同金康合同出纽约土产交易格式承贝尔康合同格式条款装卸时间、 速遣费、滞期费运费航速/燃油 ;停租租购合同付费方式检验船舶状态缺失时间承担租金交:承租人仍:出租人NYPE93 租金交:出租人仍:承租人BARECON 配备船长 /船员、船舶保养/ 修理出租人承租人*签发其他单证证明收到待运货物的,为
43、初步证据,不得转让;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无单放货:承运人证明提单持有人同意/ 当地法规 /根质押客体据买卖合同已解决赔偿/索赔诉讼时效已过种类:记名 不得转让 / 指示 背书或空白背书转让 /不记名提单 无需背书,即可转让 已装船 /收货待运提单后者加注船名和装船日期后,视为前者;后者可换前者清洁 / 不清洁提单保函:不欺诈收货人就双方间有效,对第三人无效直达 / 海上联运 /多式联运提单无船承运人 /船长提单前者凭后者换取提货单,换回前者持有人的提单倒签提早装船日期/预借假装货完毕 /租约 /舱面货注明 /包裹直达 /不行转让 /交换/合并同装卸港 /收货人 /并装异收货人/分分签 /简式提单批注: 有合理依据认为提单记载的货物的品名、标志、 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与实际接收的货物不符,无法核对的,可加批注不清洁提单* 承运人同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益、义务关系,依据提单的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