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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学习资源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治理方法 征求看法稿 第一章总 就第一条为加强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的治理,保证妇女健康, 依据妇女权益保证法、中国妇女进展纲要2021-2021 年、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其次条本方法所称的妇女常见病筛查是指对适龄妇女实施的至少每3 年 1 次的生殖器官和乳腺常见病专项检查,是一项以早期发觉、 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子宫颈癌和乳腺癌等妇女常见病为目的的重要措施;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的监督治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的监督治理,对开展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实行统一治理、分类指
2、导;第四条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方法的规定,遵循自愿和知情挑选的原就,有组织、有方案地开展妇女常见病筛查服务工作;其次章组织与责任第五条卫生部制订全国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标准和技术指南,建立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信息系统,对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进行监督治理;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治理:一落实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对辖区的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进行督导、考核;二完善妇女常见病筛查服务网络,确定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承担的筛查任务及相关职责;三组建妇女常见病筛查技术指导组,负责妇女常见病筛查的技术治理工作
3、;四对开展妇女常见病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审核批准后对外公示,设立监督,并加强监督治理;五负责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的信息治理;第七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受本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托付,开展以下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一负责妇女常见病筛查技术治理工作,制订相关治理制度和筛查工作流程 ;二定期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质量掌握和评判;三开展妇女常见病筛查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培训与考核;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四把握妇女常见病筛查、诊断、治疗、转诊、随访情形,负责信息资料收集、分析和上报,并进行质量检查;五开发、制作妇女常见病筛查的健康训练材料,有方案地组织开展健康训练活动;第八条医疗保健
4、机构应当依据卫生行政部门登记的诊疗科目范畴,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标准以及相关技术指南和技术标准,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供应妇女常见病筛查技术服务;定期收集妇女常见病筛查信息,并按时报送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第三章 妇女常见病筛查服务第九条开展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的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 具有与妇女常见病筛查服务相适应的诊疗科目;三 配备与服务范畴和才能相适应的人员、设施、设备和物品;四得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五具有妇女常见病筛查相关的工作制度、技术标准和预防医源性感染的措施;第十条从事妇女常见病筛查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5、进行执业注册,并具有相应专业资格证书;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二具有从事本专业的理论学问、临床3 年以上工作体会及与筛查任务相适应的服务技能;三应当定期接受妇女常见病筛查相关学问和治理要求的培训;第十一条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内容包括健康训练与询问、医学检查、医学建议、阳性病例初诊或转诊、随访;第十二条医疗保健机构在供应妇女常见病筛查过程中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训练,普及妇女常见病防治学问,为有需求的群体供应妇女常见病的询问;第十三条医学检查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病史采集、临床妇科检查、乳腺检查及帮助检查;第十四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针对妇女常见病筛查结果出具医学报告, 提出医学看法;对筛查阳性者,准时进行
6、追踪,提出进一步诊治的医 学建议,并准时转诊和随访;第十五条在妇女常见病筛查服务过程中,应当准时、精确和完整地记录服务对象的筛查信息,同时对服务对象个人信息保密;第四章监督治理第十六条卫生部负责制订全国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监督指导和质量掌握方案,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订本辖区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质量掌握方案、评判指标;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开展妇女常见病筛查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妇幼保健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托付,应当定期组织专家对辖区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改良建议;第十九条开展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建立保证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质量的自查制度,定期接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质量检查;其次十条对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本方法的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惩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赐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第五章附就其次十一条本方法由卫生部负责说明;其次十二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欢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