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公共基础知识总结2.docx

上传人:H****o 文档编号:12831478 上传时间:2022-04-26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31.2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年公共基础知识总结2.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2022年公共基础知识总结2.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2年公共基础知识总结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公共基础知识总结2.docx(1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精品word学习资料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 - -1.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明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2. 法的特点 :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普遍性、程序性、可诉性、权益义务性;3. 法的作用 可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规范作用包括指引、评判、训练、猜测和强制作用;社会作用一方面,法的社会作用表达在爱护阶级统治; 另一方面,表达在爱护社会公共利益,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4. 法律关系构成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5. 法的效力层次: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殊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6. 法律制裁以惩处为主要形式,

2、主要包括:1 民事制裁; 2 行政制裁; 3 刑事制裁;4 违宪制裁;7. 宪法集中表达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国家的意志和利益,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气的对比关系,调整国家根本社会关系, 确认和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保证公民基本权益,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8. 宪法的特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母法 ,宪法是公民权益的保证书,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9. 宪法的基本原就 :人民主权原就,基本 人权原就, 法治原就,权力 制约原就;1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是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最高的国家立法机关;11. 人大作用 :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打算特殊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3、, 打算战争与和平问题;- - -细心整理 - - - 欢迎下载 - - -第 12 页,共 12 页12. 全国人大常委会 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常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也是国家立法机关;13.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这也是我国的 政体和根本政治制度 ;14.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 原就:普遍性原就、公平原就、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就、隐秘投票原就;15. 特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只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国人大常委会认为特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有问题,可以发回,但不能撤销;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回的法律自发回之日起立刻失效,一般不具有溯及力;16.

4、特殊行政区 具有行政治理权、立法权、司法权和终审权、处理对外事务的权力, 但是没有防务权和外交权;17.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与政府之间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 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18. 我国人民法院实行 四级两审终审制 ;19. 公民的政治权益 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剥夺政治权益)20. 劳动与受训练既是公民的权力也是公民的义务;21. 行政法 的基本原就:合法行政原就,合理行政原就,程序正值原就,便民高效原就,诚恳守信原就和权责统一原就;22. 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详细行政行为;23. 行政惩

5、罚的 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惩罚24.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第一审行政案件, 1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 海关处理的案件 ;3 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 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25.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 不动产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26. 我国民法是调整公平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国家有时候也是法人,在民法中与公民公平)27.

6、 民法的基本原就 : 1 公平原就 2 自愿原就 3 公正原就 4 诚恳信用原就 5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就 6 节省资源和爱护环境原就;28. 自然人的民事权益才能始于诞生、最终死亡;(独立呼吸说,脑死亡说 )29. 民事行为才能类型:完全的民事行为才能 18 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限制民事行为才能8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 ; 无民事行为才能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 ;30. 宣告失踪 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宅或居所,没有任何消息达 2 年,处于生死不明的状态31. 宣告死亡 是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肯定期限, 4 下落不明、 2意外事故、 0有关机

7、关认定不行能生仍 ;32. 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民事主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益才能和民事行为才能,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益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33. 成立法人的条件: 1 依法成立;2 法人必需具有独立的财产; 3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4. 有效合同的要件:当事人有相应民事行为才能、意思表示真实、不违法;35. 无效合同的要件:欺诈胁迫型 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型 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 、假装掩盖型 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公益型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强规型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36. 可撤销可变更 合同要件:欺诈、胁迫、重大

8、误会、显失公正、乘人之危;一经撤销,自始无效;37. 效力待定合同要件:无权处分行为、无权代理行为、限制行为才能人的超越才能行为;未被追认的合同无效;38.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信任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实质上是无权代理,是广义无权代理的一种;39. 物权是指权益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益,包括全部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40. 物权法的原就: 1 物权公平原就 2 物权法定原就 3 公示公信原就 4 物权不得滥用原就 5 物权效力优先原就;41. 抵押权 ,即债权人对于债

9、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 而供应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益;42. 质押权 ,即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益转移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益;43. 留置权,即债权人依据合同商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 有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益;44. 全部权是物权种类中最重要的一种权益,它是指全部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所依法享有的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的权益;45. 国家专有 的财产主要包括国有土地、海疆、水流、矿产资源、野生动物资源、无 线电频谱资源等;

10、 集体全部 的财产包括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 农村土地,城市郊区土地;特定当事人之间得恳求为肯定行为的法律关系;在债的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称为债权 人与债务人;债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权益,即债权人得恳求特定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益;46. 债的发生依据: 1 合同之债 2 侵权行为之债 3 无因治理之债 4 不当得利之债;47. 人身权 ,是指法律赐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行分别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益,是人身关系经法律调整后的结果;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48. 人格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与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

11、像;隐私权;49. 身份权 - 包括荣誉权,配偶权,监护权等(不是全部人都有荣誉权)50. 继承人有以下行为之一, 丢失继承权 :有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 抛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峻的 ;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峻的;51. 法定继承人和继承 :第一次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其次次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头后, 由第一次序继承人继承,其次次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次序继承人继承的,由其次次序继承人继承;52. 遗嘱继承 是指依据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

12、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遗嘱的形式:1 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 3 代书遗嘱 4 录音遗嘱 5 口头遗嘱;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终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没有公证遗嘱的 ; 以最终所立的遗嘱为准;53. 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把遗产的全部或一部分无偿赠给国家、社会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并在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54. 遗赠扶养协议 是指遗赠人和抚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抚养人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死亡后转移给抚养人全部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优先执行的效力 ;55. 学问产权,包括 着作权、专利权

13、、商标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又称作工业产权;56. 着作权自作品 创作完成之日 起产生;57. 依据专利法的规定, 创造专利 的期限为 20 年, 有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 10 年,均自申请日起运算;58. 商标申请在先原就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 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 假如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就由各申请人协商 ; 协商不成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打算;59.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 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连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 1

14、2 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60. 向人民法院恳求爱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 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61. 特殊诉讼时效: 1 年:身体受到损害要求赔偿 ;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 年:身体损害因环境污染造成的,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 4 年:涉外合同; 5 年:依据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的受益人向保险人恳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运算;1 身未租寄; 2 年有效期; 3 环被污染; 4 年有两际; 5 年人身险; 20 殊可延62. 结婚须具备的法定条件:须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必需达到

15、法定的结婚年龄;必需符合一夫一妻制;63. 我国结婚的法定禁止条件有两种:禁止肯定范畴的血亲结婚;限制患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疾病的人结婚;64.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就 :1 罪刑法定原就 2 刑法面前人人公平原就 3 罪责刑相适应原就;65. 犯罪的实质:具有社会危害性;66. 任何一种 犯罪的成立都必需具备四个方面的 构成要件 ,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社会关系)和犯罪客观方面;67. 刑事责任年龄: 1 肯定无刑事责任年龄时期 即不满 14 周岁的自然人 2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时期 14 周岁以上 16 周岁以下的自然人对杀人、放火、强奸、抢劫、贩毒、爆炸、投放危急物质承担刑事责任

16、两故两火两毒 3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时期 16 周岁以上,包括已满 16 周岁68. 犯罪主观方面 , 指的是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的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这种心理态度包括罪过和犯罪的目的、动机几种因素,可分为有意和过失; 1 有意:a 直接有意 明知并且期望 b 间接有意 明知并且放任 2 过失:a 疏忽大意的过失 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 医疗事故 b 过于自信的过失 已经预见到,但轻信能够防止; 交通肇事69. 犯罪的停止形状: 1 犯罪预备 2 犯罪未遂 3 犯罪中止;70.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有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在共同犯罪中分为主犯和从犯;7

17、1. 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惩罚以双罚制为主,以 单罚制 为辅;72. 正值防卫 就是指为了爱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 进行的不法侵害实行的对不法侵害者造成肯定损害的防卫行为;正值防卫不是一个罪行, 只是量刑情节73. 紧急避险 指在法律所爱护的权益遭到危急而不行能实行用其他措施加以防止时,不得已而采纳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而爱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74.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 主要刑罚方法; 主刑是刑罚方法的类名称,它包括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详细的刑罚方法; 附加刑 又称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类

18、型;既可独立适用 , 又可附加适用;我国的附加刑包括 罚金、剥夺政治权益、没收财产以及只能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 驱赶出境 ;75. 剥夺政治权益 涉及以下权益: 1 选举权、被选举权 2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 3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 4 担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领导职务;76. 刑法第 65 条第 l 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 五年以内 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之罪的,是 累犯,应当从重惩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18 周岁的人犯罪除外;77.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惧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

19、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78. 累犯的法律后果: 1 对于全部累犯,均应从重惩罚;2 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3 累犯也不适用假释;79.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惩罚 ; 其中,犯罪较轻的, 可以免除惩罚;80. 数罪并罚 的原就: 1 对于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实行吸取原就;2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实行限制加重原就 即数罪并罚时,分别量刑,以最重的罪为基础,在总和刑期以下,数罪最高刑以上打算执行的刑期 ;3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即采纳附加刑与主刑并科的原就;81. 交通肇事罪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人仅有逃逸行为

20、,仍按交通肇事罪定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假如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躲避追究,将被害人带离现场后隐匿或者抛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峻残疾的,应以有意杀人罪或有意损害罪定罪惩罚;82. 危急驾驶罪 ;刑法修正案 八 其次十二条规定了危急驾驶罪的两种情形,即“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赶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并规 定其刑事惩罚为拘役并惩罚金;83. 绑架罪:利用被绑架人的亲人或他人对被绑架人的担忧,以勒索财物或满意其他不发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的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掌握他人的行为;84.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

21、行为;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85.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86. 羞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这四个罪和第 270 条侵占罪都属于 亲告罪 ,受害人告知的才处理;但严峻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相对亲告罪 ;侵占罪是肯定亲告罪;87.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全部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88.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89.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惩罚;其盗窃数额

22、应当依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使用的数额认定;90. 抢夺罪 刑法第 267 条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害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状;91. 破坏交通设施罪 刑法第 117 条、第 119 条第 1 款 ,是指有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大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急,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92. 贪污罪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托付治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侵吞、窃取、

23、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93. 挪用公款罪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 3 个月未仍的行为;94. 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 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全部的,以受贿论处;95. 行贿罪是指为牟取不正值利益,赐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96.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 且差额庞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97.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98.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99.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缺失的行为;100.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缺失的行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高考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