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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风险 1、纯粹风险2、偶然发生的风险3、大量、同质风险4、具较重大缺失的风险5、非群灾巨灾缺失重大风险6、可以用货币衡量的风险3 保险的基本原就保险利益原就、最大诚信原就、近因原就、代位原就、缺失补偿原就、缺失分摊原就4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方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保险利益必需是法律认可并且受到法律爱护的利益,必需是客观上存在的利益,必需是能够在经济上确定的利益;5 保险利益的种类 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 : 全部权、托付保管权、抵押权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本人;配偶、子女、与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
4、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6 保险人告知的含义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内容,特殊是免责条款; 所谓重要事实一般是指对保险人打算是否承保或以何条件承保起影响作用的事实,它影响保险人打算是否接受投保人的投保和确定收取保险费的数额;7 保险人告知的形式 明确列示和明确说明 明确列示 在明确列示是指保险人只需将保险的主要内容明确列明在保险合同之中,即视为已告知投保人明确说明 明确说明是指保险人不仅应将保险的主要内容明确列明在保险合同中,仍必需对投保人进行正确的说明;8 保证的含义保证是指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某种状态
5、的存在与不存在作出许诺;9 保证的表现形式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10 弃权与禁止反言弃权, 是指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舍弃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见的某种权益;禁止反言, 是指一方当事人舍弃了合同中可以主见的权益,日后不得再重新主见这种权益11 判定保险责任近因的原就多种缘由并存时的判定:(1) 各缘由均为保险风险,保险人负赔偿责任;(2) 前因和后因均为不保风险,保险人不负责任;(3) 导致缺失的多种缘由中,没有除外责任的,只要其中一个为承保风险,无论其他缘由如何,应当负赔偿责任;(4) 既有除外责任也有承保责任的,应当分析缺失结果是否能分解;如可以分解,保险人只对承保责任;如不能分解,就除外责任为近因,
6、保险人不负责理赔;多种缘由连续发生:(1) 各缘由均为保险风险,保险人负赔偿责任;(2) 前因和后因均为不保风险,保险人不负责任;(3) 前由于不保风险,后由于承保风险,保险人不负责;(4) 前由于保险风险,后由于不保风险,保险人负赔偿责任;两个或两个以上缘由间断发生(1) 间断发生的缘由都是保险风险,没有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介入,保险人对各个缘由所致缺失均负责赔偿;(2) 间断发生的缘由中有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介入,如除外风险和未保风险发行在承保风险前,保险人的责任自承保风险造成的缺失开头负责;如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发生在承保风险之后,保险人对缺失的责任只负责到除外风险和未保风险介入之前;12 代
7、位原就代位: 保险人取代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得追偿权或对保险标的的全部权;.代位原就: 指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依据法律或保险合同商定,对被保险人由于保险事故发生而遭受的缺失进行赔偿以后,依法取得向对保险标的缺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追偿的权益,或取代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全部权;意义(1) 防止被保险人由于保险事故的发生,从保险人和第三者责任方同时获得双重赔偿而额外获利,确保缺失补偿原就的贯彻执行;(2) 爱护社会公众利益,保证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3) 有利于被保险人准时获得经济补偿;13 物上代位与代位求偿的区分.1、代位求偿的保险标的缺失是由第三者责任引起.2、代位求偿取得的是代
8、位权,而物上代位取得的是全部权;保险人取得的是对保险标的的权益及义务;14、缺失补偿原就缺失补偿原就的含义1、经济补偿:保险的基本职能;2、缺失补偿原就: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畴内的缺失时,被保险人有权依据合同的商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赔偿,以补偿被保险人由于保险标的遭受缺失 而失去的经济利益,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利益;15 定值保险定义: 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商定保险标的的价值, 并以此确定为保险金额的保险;不论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大于或小于保险金额,均按缺失程度十足赔付 (常见于海洋货物运输保险);运算公式为( 1)缺失程度 =(保险财产的完好
9、价值 -残值) /保险财产的完好价值 100%( 2)保险赔款 =保险金额缺失程度16 不定值保险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商定保险标的价值,在出险时确认保险标的价值的保险;1、不足额保险:指合同中商定的保险金额比保险标的出险时的实际价值低,即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也称为部分保险;2、足额保险:指合同中商定的保险金额与保险标的出险时的保险价值等额,即保险金额刚好等于保险价值;3、超额保险:指合同中商定的保险金额超出保险标的出险时的保险价值;17、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我国保险法第10 条的定义为“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商定保险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 ;18 保险合同重要概念1、
10、保险费: 投保人为使其财产和人身获得保险保证,按合同商定向保险人支付的对价,是建立保险基金的来源,也称为保费;2、保险金: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保险人按缺失给付的实际保险金数额;3、保险金额:保险人在发生事故或显现保险大事时,应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超额、足额、不足额保险)4、保险价值:保险标的在某一特定时期内以金钱估量的价值总额,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的最高限额, 可以在投保时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商定并在合同中载明,也可以依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确定;5、保险标的:指投保人将其作为保险对象申请投保、而由保险人承担风险的财产或人身利益;19 保险合同关系人1、被保险人 Insure
11、d :我国保险法( 2002)第 22 条规定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证,享有保险金恳求权的人.;2、受益人: 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直接向保险人行使赔偿恳求权的人,也叫保险金受领人;20 受益人的特点1、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需征得被保险人同意;2、受益人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受益人不肯定能得到保险金;(可以变更, 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时就不能得到保险金; )除人身保险合同另有商定外,被保险人本身就拥有受益权,只要被保险人生存, 就被保险人为保险金恳求权人,只有在被保险人死亡的情形下,受益人才享有受益权;3、受益人享受的收益权是种期得利益,只有在被保险人死亡
12、后才能享受,在国外又称为等待权;4、收益权不能继承,受益人可以舍弃收益权但不能行使出售、转让等处分权益,由受益权的不确定性打算的;5、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变更受益人,但投保人变更受益人需征得被保险人同意而无须征得保险人同意,通知保险人即可;6、受益权只能由受益人独享,具有排他性,其他人都无权剥夺或共享受益人的受益权,受益人得到的保险金不是遗产,无需交遗产税,也不用抵偿被保险人生前债务;7、当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受益人被指定变更、受益人舍弃受益权或失去受益权时, 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领取保险金,并作为遗产处理;21 保险合同的形式.投保单: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书面要约.暂保单:又称
13、暂时保单,是正式保单发出前的暂时合同,法律效力与正式保单完全相同;.保险单:简称保单,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保险合同行为的一种正式书面形式;.保险凭证:也称小保险,是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成立的书面凭证,是一种简化保险单,法律效力与保险单相同;22 保险人的义务1、说明合同条款及内容义务2、准时签单义务 3、保密义务 4、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5、支付其它特殊需费用的义务(查勘、施救)23 财产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财产保险是以保险双方商定交付保险费的时间和方式为生效条件,又叫“零时起保责任制” ;保险双方是否已商定交付保险费的时间和方式是判定财产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24 人身保险合同生
14、效条件人身保险是以投保人交付首期保险费为生效条件;由于人身保险合同是长期性合同,其保险费的交付也是分期付款,所以,投保人交付首期保险费即视为生效;25 保险合同的终止(一)正常终止1、自然终止 2、履约终止3、协议终止 4、行使终止权终止(二)特殊终止1、自始无效 2、违约终止 3、解约终止26 财产缺失保险分类火灾保险运输保险 工程保险 农业保险27 责任保险及其分类责任保险是以保险客户的法律赔偿风险为承保对象的一类保险,属于广义的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分类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28 责任保险补偿对象的特点直接保证被保险人利益、间接保证受害人利益直接补偿对象:与保险
15、人签订责任保险合同被保险人间接补偿对象:被保险人之外的受害方即第三者只有当第三方的利益缺失客观存在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时才产生被保险人的利益缺失29 第一缺失保险: 不要求被保险人以其财产的全部价值足额投保,而是以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高缺失额为保险金额;当财产发生缺失时, 不论保险金额占全部财产价值的比例如何,只要缺失金额在保险金额内,保险人就得按实际缺失赔偿, 而不实行比例赔偿的方式;实行第一缺失赔偿方式的缘由第一缺失赔偿方式不要求被保险人足额投保,其费率较高, 这种方式对保险人和被保险都有利:一般情形下, 家庭财产全损概率很小, 不必要足额投保, 可以节约保费, 增加风险单位,
16、并削减理赔;免赔条款保险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规定当保险事故缺失少于保险金额的肯定比率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只有当保险事故缺失大于或等于这一比率时,保险人才负责赔偿; 这个比率就是免赔率,有肯定免赔率和相对免赔率之分;肯定免赔率:当保险事故缺失大于或等于免赔额时,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等于实际缺失减去免赔额后剩余的差额;相对免赔率: 当保险事故缺失大于或等于免赔额时,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等于实际缺失, 并不扣除免赔额;30 机动车辆保险概念 :以汽车本身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不宣扬财产保险;包括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特种车31 机动车辆免赔率1、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5%
17、,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8%,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 10%,负全部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5%2、被保险机动车的缺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30%3、被保险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挑选自选协商方式处理时,不能证明缘由的,免赔率为20%4、投保时商定过被保险车辆的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商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免赔率为 10%32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1、投保人应当照实2、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3、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当准时实行施救措施4、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帮助保险人现场查勘;5、因第三方引起的损害而造成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在赔偿金额范畴
18、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恳求赔偿的权益,但被保险必需帮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33 保险合同终止1、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全部缺失2、投保时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一次赔款与免赔金额之和达到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3、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实际价值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达到保险金额;34 第三者责任险(商业三者险)1、适用范畴: 机动车辆车损险的适用车辆,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和特种车;2、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或其答应的合法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或财产直接缺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19、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部分负责赔偿;35 第三者责任险 ”的责任免除“第三者 ”:指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或财产缺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的人员、投保人、被保险和保险人;以下均不属“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责任范畴:1、被保险人及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全部或代管财产的缺失; (无论车上或车下都不属于第三者)2、被保险机动车本车其它人员的人身伤亡或代管财产缺失;36 第三者责任险免赔率1、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5%,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 15%,负全部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20%2、违反安全规定的,增加免赔率10%3、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
20、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10%;4、投保时商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商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免赔率为10%;37 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分1、商业三责险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就,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 ”,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在6 万元责任限额内赔偿;2、商业三责险规定了较多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而交强险保险责任几乎涵盖全部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保证范畴远大于商业三责险;3、商业三责险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商业保险业务,而交强险实行不盈利、不亏损经营原就;4、各保险公司商业三责险条款费率存在差异,设有5、10、20 至 100 万元档次,而
21、交强险全国统一为 6 万元;并在全国范畴内执行统一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38 人身保险概念:疾病、衰老等缘由导致死亡、伤残、丢失工作才能或者年老退休负责给付保险金;以人的身体或者生命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者身体因遭受事故、意外损害、人身保险的种类(一)按实施的形式划分1、自愿保险2、强制保险 ( 二)按投保主体划分(1) 按当事人不同:个人商定/第三者商定;(2) 按保额给付方式不同:一次性给付/ 年金给付;(3) 按投保者是否参与分红:分红人身保险/非分红人身保险;(4) 按被保险人是否要体检:体检保险/ 无体检保险;(三)按投保的风险划分1、人寿保险 2、意外损害保险 3、健康
22、保险39 人身保险的特点:1、人身保险是一种定额保险合同;2、保险利益是以人与人关系来确定的;3、具有长期性;4、生命风险的相对稳固性5、寿险保单的储蓄性40 万能寿险是一种终身寿险, 保费可以敏捷缴纳, 死亡给付金也可进行调整, 最显著的特点是可变保费、可变保额和将各种定价因素分别列示;41 万能险保证功能评判(1)1、 万能寿险一般供应人身寿险,当被保险人身故或者全残时,就能得到规定基本保额或者保单价值的给付;2、万能寿险不能发挥意外、医疗等方面保证作用,假如真刚要投资保证兼顾,需要附加相关健康险等;万能险保证功能评判(2)1 万能险具备肯定的投资性,可以懂得成一种具备抵挡通货膨胀和免税功
23、能的复利储蓄,个人帐户有保底年收益;2 它的稳健和无风险打算了不行能有很高回报;收益要结合各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实力和信用以及经济大环境;3、回报需要种中长期投资, 并且, 保费是先扣除相应的各种保险治理费用后进入投资帐户, 并非全部用来投资;万能险保证功能评判(3)目前各大保险公司推出万能险方案,目前年保底收益多定在2%上下 ,各公司之间相差悬殊 .(如有 2.5%的、1.75% 的等) 各公司的保险方案书中在个人帐户栏都列出高中低三栏,除了低档那栏外,中高均是保险公司估量的,因此,万能险方案书中只有保底收益是牢靠的;42万能险投保误区 1 等同银行储蓄1、万能险有 .左右保底收益,但不
24、能作储蓄替代品;2、储蓄利息的运算基数是进入银行账户的全部本金,而万能险的收益运算基数是保单的账户价值,即个人所缴保费中,扣除初始费、账户治理费等费用以外的资金,因此万能险投资前两年的收益并不能保证;3、假如挑选期缴,前年初始费的扣除比例较高,实际进入投资账户的资金较少,之后扣除比例会逐步降低;4、万能险账户复利计息,每月结算的利息进入账户参与投资,因此,中长期持有的万能险才能有较高收益; 万能险投保误区 2 没有投资风险1、万能险的投资方向主要为大额协议存款、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债,保底收益比较固定, 面临利率上扬、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率走低等风险;2、 尽管万能险能够任意提高或者降低死亡给付金
25、额,但基本保证主要为身故保证和全残保证,对于意外、医疗、重疾保证,万能险通常不能掩盖,因此,应在基本保证充分的基础上再挑选投资万能险;万能险投保误区 3全部人都适合购买1、万能险比较适合高收入人群购买,短期投资者、收入水平较低的家庭和老年人都不适合购买万能险;2、万能险是一种投资性很强的保险,在投资最初的年年时间内,实际收益低,甚至会显现亏损;3、万能险的投资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有稳固连续的收入;家庭有富有资金且没有其他投资意向; 对收益回报有中长期预备43 现金价值指被保险人要求解约时, 寿险公司应当退仍给被保险人的部分责任预备金,但不会全部退仍, 依据运算预备金的方法,利用调整保费取代纯保
26、费而得到的数值作为最小现金价值;缘由:1、死亡逆挑选增加2、影响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途解约影响预备金投资利息3、摊仍附加费用4、办懂得约手续需要支付费用44 预备金运算(一)指将来给保险金的现值与将业净保费收入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将业给付保险金的现值随时间推移而增加,而将来净保费收入的现值随时间推移而削减,预备金是两者之差;一年定期保险的净保费正好足以给付年末死亡保险金 自然保费预备金运算(二)依据人寿保险均衡保费方案,合同早期缴付保险费高于死亡保险金,而后期缴付保险费不足以给付死亡保险金,早期超额或余外的保险费必需保持用于将来给付,形成了预备金;预备金 =已收净保费总收入及利息收入之和-已给付
27、死亡保险金预备金 =将来可收取纯保费现值-将要给付的死亡保险金现值 45 分红保险是一种保单全部人参与共享公司可安排盈余,与保险公司共同共享经营成果的保险,被保险不仅仅可以享受到保险保证,仍可以定期获得保险公司对资金运作所得利润的分红;46 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1、实际死亡率低于预定死亡率的死差益:危急保费总额大于当年实际给付的死亡保险金的结余部分;2、投资收益率大于预定收益率的利差益:资金运用的投资回报率高于预定利率的差额;3、附加保费超过实际经费与偶发风险的费差益;4、不动产增值5、契约依现金解约价格所付出的金额低于解约时的责任预备金差额;47 人身意外损害保险的含义1、含义:指被保险人在保
28、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致使其身体蒙受损害而残疾或死亡时,保险人依照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48 人身意外损害保险特点1、只承担意外损害责任,不承担因病死亡等责任;2、被保险人面临的风险程度不因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不同而有太大差异;3、费率厘定不以死亡表为依据,主要依据以往各种意外损害事故发生概率的体会统计来确定;4、高龄者可以投保且不必体检;49 健康保险1、概念:以人的身体为对象,当被保险人因病不能从事工作,以及因病造成死亡或残废时, 由保险人给付医疗费用或保险金的保险;2、保证范畴:由于疾病所致的医疗费用由于疾病所致的收入缺失4 健康保险的特点1、健康保险是
29、针对费用和缺失的补偿,适用补偿原就;2、健康保险适用代位追偿原就;3、健康保险的风险具有变动性和不易猜测性;50 健康保险给付方式1、给付型: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患保险合同商定的疾病或发生合同商定的情形时,依据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一旦确诊, 保险公司按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保险金;如重大疾病保险;2、报销型 :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各项医疗费用按保险合同商定的比例报销;如住院医疗保险、意外损害医疗保险;3、津贴型 :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天数及手术项目赔付保险金;保险金一般按天运算,保险金的总数依住院天数及手术项目的不同而不同;如住院医疗补贴保险、 住院安心保险等;
30、51 承保条件特殊规定(1) 观看期; 为了防止已经患有疾病的被保险人投保,保单中规定一个观看期或称免责期, 观看期一般为半年, 被保险人在观看期内因疾病支出医疗费及收入缺失,保险人不负责, 观看期终止后保单才正式生效;(2) 次健体保单;对于不能达到标准条款规定的身体健康要求的被保险人,可能采纳的方法:一是提高保费, 二是重新规定承保范畴,比如将其某种疾病或某种保险责任作为批注除外后才予以承保;(3) 特殊疾病保单;对于被保险人所患的特殊疾病,保险人制定出特种条款,以承保规定的特殊疾病;52 医疗险与重疾险的区分1、医疗险是指为病人供应因治病而产生的一些相关费用的保证,多采纳实报实销原就;当前市场定位基本上都是以附加险为主;2、重疾险是为保证某些商定的重大疾病所带来的灾难性的费用支付的风险,一般采纳提前给付方式进行理赔,也就是说当被保人一经确诊,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保险金额;重大疾病 +住院医疗 医疗险 +综合意外 53 人身保险特殊条款一、不行抗辩条款二、宽展期限条款 三、中止、复效条款四、不丢失价值任选条款五、年龄误告条款六、自杀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