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风险控制与税收筹划(ppt297).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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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讲人:李记有主讲人:李记有 税收筹划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税收筹划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有着较为复杂的操作程序,但有着较为复杂的操作程序,但同时,它也是有规律的。总结同时,它也是有规律的。总结几年来成功的筹划案例,我认几年来成功的筹划案例,我认为税收筹划的个案基本上都遵为税收筹划的个案基本上都遵循循“变量引进变量引进”和和“因素分析因素分析”两大规律。两大规律。 二二 十大节点的纳税风险管控十大节点的纳税风险管控(一)公司设立阶段纳税风险管控(一)公司设立阶段纳税风险管控案例一案例一案例二案例二案例三案例三 (二)土地取得阶段纳税风险管控(二)土地取得阶段纳税风险管控 案例一案例一 案例二案例二 案

2、例三案例三 (三)规划立项阶段纳税风险管控(三)规划立项阶段纳税风险管控 案例一案例一 案例二案例二 案例三案例三 (四)开发建设阶段纳税风险管控(四)开发建设阶段纳税风险管控 案例一案例一 案例二案例二 案例三案例三 (五)项目销售阶段纳税风险管控(五)项目销售阶段纳税风险管控 案例一案例一 案例二案例二 案例三案例三 (六)项目清算阶段纳税风险管控(六)项目清算阶段纳税风险管控 案例一案例一 案例二案例二 案例三案例三 (七)项目清算阶段纳税风险管控(七)项目清算阶段纳税风险管控 案例一案例一 案例二案例二 案例三案例三 (八)企业退出阶段纳税风险管控(八)企业退出阶段纳税风险管控 案例一

3、案例一 案例二案例二 案例三案例三 (九)企业融资阶段纳税风险管控(九)企业融资阶段纳税风险管控 案例一案例一 案例二案例二 案例三案例三 (十)日常费用支出阶段纳税风险管控(十)日常费用支出阶段纳税风险管控 案例一案例一 案例二案例二 案例三案例三 税收实体法适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种适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种( (包括费包括费 共计共计1212个个) )中国税制体系中国税制体系流转税流转税行为税类行为税类财产税类财产税类非税征收非税征收所得税所得税资源税类资源税类特定目的税类特定目的税类文化建设费文化建设费房产税房产税车船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企业所

4、得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增值税营业税营业税消费税消费税关税关税契税契税印花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 8 8、税率、税率档次档次级级 距距税率税率速算扣除系速算扣除系数数税额计算公式税额计算公式1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项目金额50%50%的部的部分分30%30%0 0增值额增值额* *30%30%2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目金额50%50%,未超,未超过过100%100%的部分的部分40%40%5%5%增值额增值额 * *40%-40%-扣

5、扣除项目金额除项目金额* *5%5%3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目金额100%100%,未超,未超过过200%200%的部分的部分50%50%15%15%增值额增值额* *50%-50%-扣除扣除项目金额项目金额* *15%15%4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目金额200%200%的部分的部分60%60%35%35%增值额增值额* *60%-60%-扣除扣除项目金额项目金额* *35%35% 第三章第三章 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准备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准备 第四章土地增值税清算实务第四章土地增值税清算实务。 第五章第五章 其他疑难问题其他疑难问题 第六章第六章 清算应对

6、策略清算应对策略 第七章模拟清算的必要性第七章模拟清算的必要性 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收筹划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收筹划与案例分析与案例分析种类种类 税率税率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基本税率基本税率 25% 25% 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两档优惠税率两档优惠税率 减按减按20%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减按减按15%15% 1 1、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7、、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财税财税200963200963号)号)预提所得税税率(扣缴预提所得税税率(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20%20%(实际征税时(实际征税时适用适用l0%l0%税率)税率)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2 2)、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

8、是指企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知 国税函国税函20082008875

9、875号号 第二条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第二条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务收入。(一)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一)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同时满足)足下列条件:(同时满足) 1.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3.3.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国家

10、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国税函税函20082008875875号号 (二)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二)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1.1.已完工作的测量;已完工作的测量;2.2.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经常用的)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经常用的) 3.3.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 (三)企业应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三)企业应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劳务收入总额,根据纳税期末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定劳

11、务收入总额,根据纳税期末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扣除以前纳税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期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为当期劳务成以前纳税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为当期劳务成本。本。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 本期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期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期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本期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收入期间已确认的收入本期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本期确

12、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本期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本期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费用期间已确认的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国税函国税函20082008875875号号 (四)下列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规(四)下列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规定确认收入:定确认收入: 1.1.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实现时确认收入。2.2.宣传媒介的收费。应

13、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3.3.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4.4.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 国税函

14、国税函20082008875875号号 5.5.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6.6.会员费。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会员费。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

15、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7.7.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收入。8.8.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

16、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3 3)、转让财产收入)、转让财产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第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入。 (4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第十七条企业所得税

17、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 5)、利息收入)、利息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第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条企业

18、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6 6)、租金收入)、租金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第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条企业所得税法第

19、六条第(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确认收入的实现。 (7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第二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项所称特许权使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项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

20、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8 8)、接受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第二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

21、、非货币性资产。 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确认收入的实现。 【特别说明特别说明】(1 1)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并入当期的)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应纳税所得。 (2 2)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按接受捐)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受赠非货币资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内容税所得。受赠非货币资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内容包括:受赠资产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包括:受赠资产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

22、支付的增值税,不包括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税,不包括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 【举例举例】 某企业2008年12月接受捐赠设备一台,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企业另支付运输费用0.8万元,该项受赠资产应交企业所得税是多少?【解析】会计固定资产:10+1.7+0.812.5(万元)应纳税所得税额:10+1.711.7(万元)应纳所得税11.725%2.93(万元)假定接受捐赠的是原材料,应纳所得税不变;可以抵扣的增值税1.7+0.87%1.76(万元)会计原材料成本:10+0.8(1-7%)10.74(万元)【拓展拓展】 20092009

23、年年1212月份接受捐赠,实行消费型的增值税,月份接受捐赠,实行消费型的增值税,接受捐赠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机器设备进项税也是可接受捐赠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机器设备进项税也是可以抵扣的,因此,以抵扣的,因此,20092009年接受捐赠的设备,增值税年接受捐赠的设备,增值税的处理和接受原材料是一样的,而所得税的结果,的处理和接受原材料是一样的,而所得税的结果,是和例子中的一样。是和例子中的一样。 企业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在经营中使用或将来销售处置时,可按税投资等,在经营中使用或将来销售处置时,可按税法规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投资转让成本或扣除

24、固法规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投资转让成本或扣除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额。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额。 (9 9)、其他收入)、其他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企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入外的其他收入, 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 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 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确实

25、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 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 债务重组收入;债务重组收入; 补贴收入;补贴收入; 违约金收入;违约金收入; 汇兑收益等。汇兑收益等。 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国税发(国税发19941321994132号)第二条关于在号)第二条关于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处理问题建工程试运行收入处理问题 企业在建工程发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予以征税,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

26、本。 特殊收入特殊收入-分期确认收入分期确认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第二十三条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一)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一)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二)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

27、2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国税函20082008875875号号 )第二条企)第二条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供劳务收入。 (一)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一)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

28、件:时满足下列条件:1.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3.3.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算。(二)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二)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方法:1.1.已完工作的测量;已完工作的测量;2.2.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3.3.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特殊收入特殊收入- -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

29、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第二十四条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者利润分配等用途

30、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 2、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国税函20082008828828号号 ) 第一条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第一条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同销售确认收入,

31、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三)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三)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自用或经营);(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六)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六)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第二条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第二条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

32、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销售确定收入。(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四)用于股息分配;(五)用于对外捐赠;(四)用于股息分配;(五)用于对外捐赠;(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第三条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第三条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

33、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收入。 第四条本通知自第四条本通知自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执行。对日起执行。对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以前发生的处置资产,日以前发生的处置资产,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以后尚未进行税日以后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务处理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二、不征税收入项目:二、不征税收入项目: 1 1、不征税收入的范围:、不征税收入的范围: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

34、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 2、不征税收入项目的含义:、不征税收入项目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企业第二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企业所得税法第

35、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企业

36、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资金。 3 3、不征税收入的具体规定、不征税收入的具体规定 A A、关于财政性资金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财税20081512008151号号(自(自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执行日起执行 ) 第一条财政性资

37、金第一条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三)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

38、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财政性资金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财税20081512008151号)(自号)(自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

39、日起执行日起执行 )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

40、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关于财政性资金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财税20081512008151号)(自号)(自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执行日起执行 ) 第二条关于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第二条关于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一)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

41、事业性收费,准予在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缴纳的不符合上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企业缴纳的不符合上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额。 (三)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三)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

42、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关于财政性资金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财税20081512008151号)(自号)(自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日起执行起执行 ) 第三条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第三条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

43、成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B B、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财税200987200987号)号) 第一条对企业在第一条对企业在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至日至20102010年年1212月月3131日期间从县级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

44、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专项用途;(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关于专项

45、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财税200987200987号)号) 第二条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第二条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三条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第三条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 5年(年(

46、6060个月)内未发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重新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收入总额;部分,应重新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收入总额;重新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重新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正确核算允许税前扣除项目:一、正确核算允许税前扣除项目: (一)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一)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 1 1、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 2 2、配比原则;、配比原则; 3 3、相关性原则;、相关性原则; 4 4、确定性原则;、

47、确定性原则; 5 5、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原则。(二)、扣除项目的范围(二)、扣除项目的范围-(共(共5 5项)项)第八条第八条 企业实际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得额时扣除。 (三)、允许税前扣除支出的一般规定(三)、允许税前扣除支出的一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

48、关的支出。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第二十八条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条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

49、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直接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复扣除。(四)、允许税前扣除各项目的范围(四)、允许税前扣除各项目的范围 1 1、成本:、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50、所称成本,第二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2 2、费用:、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第三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费用除外。 3 3、税金:、税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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