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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烈山区建设工程招标情况汇报材料烈山区建设工程招标情况汇报材料烈山区建设工程招标情况汇报材料一、基本情况为加强和规范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烈山区政府成立了烈山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由监察局、区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审计局、财政局、城建局、发改委、反贪局、烈山镇、宋疃镇、古饶镇、杨庄办事处、开发区组成,办公室设在城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城建局局长担任。根据淮北市监察局和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联合下发的文件(关于印发淮北市国有投资小型工程建设发包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要求,我区招标范围和规模为施工单项合同估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所有类别的工程和土地整治、农
2、业综合开发等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两种发包方式,评标定标采取合理低价发或随机抽查法。一、存在问题1、我区保障性住房由于没有土地证和规划许可证,招标手续不能正常履行;2、有些民生工程时间紧,若不能及时开工则难以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任务,由于我区的招投标范围为50万元以下,只能到淮北市招标采购局招标,这样时间就来不及。二、建议1、对保障性住房能不能特事特办,先履行招标程序;2、招标范围和规模能不能扩大到100万元人民币。扩展阅读:招投标汇报材料招投标汇报材料一、依法开展招投标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202*年1至10月,我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项目784个,
3、成交总额2.69亿元,其中:招标项目63个,成交额1.96亿元。其中邀请招标214项,公开招标76项。应招标工程项目招标率达到100%,应公开招标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率达到100%,项目备案率达到100%。;政府采购711个,成交额0.56亿元;土地出让3个,成交额1651.21万元;产权交易7个,成交额73.71万元。通过综合招投标为招标采购单位节约资金2587.66万元,节资率达15.94%,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二、完善综合招投标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责任。按照“统一进入、分级管理、集中监督”的原则,202*年,我县出台了秭办文202*68号、县政府专纪202*36号及秭机编202*14号文件,
4、整合了全县公共交易平台资源,建立了适应县域经济发展和综合招投标管理需要的工作机构。成立了秭归县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县招标投标工作的统一领导,对全县综合招投标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设立县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由县政府直接管理),为全县招投标工作的综合性监管机构,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监督与管理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各自领域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拍卖、挂牌等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202*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年推进“十个全覆盖”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意见及市政
5、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我县又不断完善“五统一”(统一的综合监管机构、统一的招标投标综合平台、统一的评标专家库、统一的行业自律组织、统一的监管制度)招投标综合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推行招投标行业监管、综合监管、行政监察和社会监管“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建设。招投标交易监管机构与交易服务机构实行机构分立、职能分离、人员分开、财务分账。三、抓招标投标制度建设,使招投标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在贯彻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湖北省306号令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县招投标管理工作实际,我县先后出台了秭归县综合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实施招标投标交易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和秭归县综合招投标
6、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暂行办法,在此基础上,制定下发了秭归县预防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出借资质挂靠承包行为的暂行规定、秭归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管理办法、秭归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储备库管理办法、秭归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检查管理暂行办法、秭归县综合招投标招标文件备案会审制度等制度办法。至目前为止,我县综合招投标工作已先后出台了涉及综合监督、专家管理、信用管理、工作流程、文件制作、开标、评标、内部管理等各方面管理办法制度共38个,这些办法制度的实施为规范我县综合招投标活动,起到了积极的引导和保障作用。四、抓招投标有形市场建设,使其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202*年,我县正式组建综合招投标中
7、心,撤消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与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合署办公,提升中心软硬件建设水平。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按照“统一发布信息、统一操作规程、统一规范服务”的要求和“政府搭台、企业唱戏、部门监管、集中招标”的原则,为各项交易活动提供规范服务。招投标有形市场在进行场地设施建设的同时,对加强制度建设、诚信平台建设、规范进场交易行为和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工作也进行了不断的完善和提高,使其信息发布、咨询服务、联合办公和交易载体功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从而促进了有形市场服务职能进一步强化、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五、完善招标管理体系,深化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1
8、、建立招投标检查制度。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组织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规避招标、肢解发包、中标后违法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察,实现对招投标活动的全覆盖管理。2、严格审查制度。一是对各种审批手续及有关资料不健全的建设项目报建手续不予批准,对不具备招标条件,特别是资金不到位的建设单位不允许招标,有效地防止了新的拖欠工程款和垫资现象的发生。二是重点审查招标方式和招标文件是否合法,资格审查是否真实,监督开标、评标和定标过程是否公开、公正、公平。实行秭归县综合招投标招标文件备案会审制度,成立县招标文件会审小组,对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备案实行集体讨论,
9、严格限制带有倾向性的显失公正的招标条款,有效地减少人为因素,进一步提高招标文件及备案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3、加强备案管理。一是按要求,按步骤细化备案环节,严密备案意见,规范备案材料,齐全备案档案。二是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管理,启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加强招标文件关键条款备案管理,从源头上保证招标文件质量。三是着重加强了对中标合同的备案管理。中标合同实行备案制,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中标单位才能退还投标保证金。4、创新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按照建设部202*208号和鄂政办发202*64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县实际,实行招标项目资格后审,防止业主通过资格预审排斥潜在投标人,
10、并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方法。5、畅通了投标人报名渠道。为解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排斥潜在投标人报名问题,在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设投标人报名专用窗口,凡符合招标公告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招投标中心招标采购文件发放窗口报名。6、改革保证金收取方式,统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实行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人基本帐户转账方式,防止投标人挂靠和串通投标;同时规范收取行为,由县综合招投标统一收取,实行专户管理。7、实行预算审查制度。在国有投资的建设项目上,工程投资超过50万元招标项目,其预算均须通过县审计部门专项审计,才能进入招标投标程序。8、对中标项目经理等人员实行押
11、证管理。对于中标的项目班子人员实行原件留存制度,禁止一证多投,确保中标人员在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督管理。9、强化评标和专家管理。对专家评委库专家不断进行充实和调整,全县专家评委库现有198名专家入库。加强了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建立了专家评审培训制度,对专家进行了定期培训,编印了秭归县评标知识手册,供专家学习把握,提高我县专家的业务水平和评标能力。安装评标专家随机抽取系统。建立专家考评与清出机制,评标过程中,若发现评委在评标中有失公正的行为,及时取消其评审资格。202*年,我县对长期不参与评标的15名专家、评标时出现不合理评标结果的8名专家做出了警示谈话并停止评标资格的处罚。10、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及
12、时处理质疑和投诉。202*年,我县受理各项质疑和投诉共9项,其中匿名电话、信件、短信质疑和投诉5起,书面质疑和投诉4起,质疑和投诉率为3.5%。我办(局)组织相关部门,经过认真调查,均进行了及时处理。二是实行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严查投标人违法违纪行为。根据秭归县综合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暂行办法和施工企业诚信投标承诺书制度规定,今年,对宜昌誉诚建设有限公司等14家施工企业(供应商)在投标时违反相关规定分别进行了记录不良行为或黑名单并暂停进入我县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处罚。同时,对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实行扣分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评审项目中明确设置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对象和扣分标准。六、积极推进行业自律组织组建工作。我县已成立建筑业协会,为合理利用资源,方便组建,便于工作,我办与县住建局商议并前往市住建委考察,确定以秭归县建筑业协会为基础,下设招投标专业协会,成立招投标行业自律组织。目前,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