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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5-164116120752 招标文件天津市现代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电梯安装与维修实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615-164116120752采 购 人:天津市现代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6年11月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受天津市现代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现代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电梯安装与维修实训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和编号1.项目名称:天津市现代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电梯安装与维修实训设备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0615-164116
2、120752二、项目内容电梯安装与维修实训设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三、项目预算91万元人民币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3、、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五、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有合法经营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供应商。具体要求如下: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签署合同履约能力以及经营十年以上(相关证书原件现场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一份);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现场验证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有ISO9001认证(相关证书原件现场验证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4、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
4、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且在天津市无不良记录,无重大经济或合同纠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否则不得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资质证件须经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6年11月9日起至2016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 时,下午2:00时-4:30时 (北京时
5、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2室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未现场办理购买手续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投标。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4.招标文件的售价: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上午9:30时前(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楼会议室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联系人:周先生 周女士2.联系电话:022-23556625九
6、、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现代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吴俊翊 13072269935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3556625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邮政编码:300060电子邮箱:titc12汇款银行及账号:开户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紫金山路支行帐 户:087557120100304007426十一、质疑、
7、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现代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和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二、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6年11月9日起至2016年11月16日止。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注:本表是对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的强调、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有不一致之处,应
8、以本“投标资料表”为准。序号条款号内 容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2.1招 标 人:天津市现代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22.2招标代理: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联系电话:022-23556625传真电话:022-23556625联 系 人:周先生 周女士33.1交货及安装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供货调试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3.2采购预算:A部分:55万元人民币;B部分:36万元人民币A部分B部分均不能超出采购预算,超出采购预算按废标处理。44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为有合法经营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本次招标文
9、件规定要求的供应商。具体要求如下: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签署合同履约能力以及经营十年以上(相关证书原件现场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一份);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现场验证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有ISO9001认证(相关证书原件现场验证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4、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
10、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且在天津市无不良记录,无重大经济或合同纠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否则不得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在投标文件中放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缺少以上任何一项或有不满足以上条款要求者,均按废标处理。(原件在投标时携带备查)516.1投标报价:1.投标币种:人民币2.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次招标范围所需的全部内容。含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验收费用、国内运保费、搬倒费、安装调试费、运维费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进口设备含报关等全部费用。618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于投标截至时间前
11、交纳,金额为预算金额的1.5%,以到账为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是指未按指定时间前到账、未按指定金额提交、未按指定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注:投标保证金仅接受电汇方式,不接受现金、支票等其它形式,供应商须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交。由于供应商的原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没有到帐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用银行电汇递交的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应在投标时间前提交,必须确保保证金在投标时间前到达投标文件中指定的帐户,并注明用途、投标项目编号、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开始时间前到代理机构换
12、取保证金收据,并在开标时出示保证金收据原件,否则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投标文件,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等公布如下:开 户 名: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光大银行紫金山路支行银行帐号:087557120100304007426咨询电话:022-23556632719.1投标有效期:投标时间截止后90天(日历日)820.3除没有修改过印刷样本外,投标文件每一页都应由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920.4投标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2份、所有内容装订在一本投标文件中,并提交和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1025.1投标文件递交单位:天津国际招标有限
13、公司2楼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1128.1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234.2评标方法:综合打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1337.2主要商务条款: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天津市内设有独立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其授权售后服务公司)3年以上(相关证书原件现场验证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2、熟悉高技能人才基地的教学特点,所提供的实训设备能满足实训教学的需要;能开展师资培训和指导设备的安装;3、参加投
14、标的供应商报名并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必须到现场进行勘察,需用户签字确认,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实训室平面布局图,布线施工图等,方便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提供投标产品的彩色宣传页和产品使用说明书;4、A部分实训装置中的电梯组件、器件和零配件必须符合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5、实训设备到货后供应商免费提供设备现场布线、安装、调试、使用说明书和实训指导书,并负责相应培训工作;6、对所供应货物实行3年免费三包(即包退、包换、包修);7、投标报价A部分B部分均不能超出采购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按废标处理。 1442.1履约担保:不适用(根据项目情况及合同签订另行约定)154
15、3.2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缴付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执行,全额收取。开户名: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紫金山路支行银行帐号:087557120100304007426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151.1“买方”是指:天津市现代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161.2“卖方”是指:本次中标方171.3“现场”是指:甲方指定地点181.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设备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质保期:设备
16、验收合格后3年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中所述项目的货物采购、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最终使用地点的安装及相关技术服务。2定义2.1招标人系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提出招标项目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次招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联系人见投标资料表。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具备相应资格,受招标人委托,从事本次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联系人见投标资料表。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4货物系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产品
17、及服务。2.5评标委员会系指依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项目说明3.1项目概况:详见投标资料表3.2招标范围:详见投标资料表,投标人须就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提交密封投标。3.3价格要求:详见投标资料表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资料表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根据财库2014
18、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5投标费用5.1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
19、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部分 技术规格书第七部分 评标办法6.2采购人所补充的一切更正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6.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和相关证件,如有遗漏或造成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投标被拒绝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6.4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采购单位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
20、()”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7. 询问与质疑7.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供应商的询问,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
21、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7.3 质疑书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的要求和格式提出,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7.4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
22、必须合法,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做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7.5 质疑受理部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话:022-23556625。7.6 招标采购单位将于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7 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7.8请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若有补充文件,请供应
23、商将“补充文件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回传至本代理公司。联系方式:022-23556625。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7.9如需安排答疑会和踏勘现场,供应商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招标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 投标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
24、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8.2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8.3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8.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9.招标文件语言及计量9.1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语言为中文。9.2招标文
25、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说明都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表示。10.招标文件的解释10.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所有。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编制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对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必备的条件和事项必须满足,否则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应清晰可辩,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11.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允许实质性偏离,否则,其投标可能被
26、拒绝。11.3投标人不得将本次招标项下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1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2.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件,均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12.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外, 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3.1.1投标书及报价表,包括:(1)投标书(见第五部分)(2)开标一览表(用
27、于唱标,见第五部分)(3)分项报价表(见第五部分)13.1.2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3.1.2.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3.1.2.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13.1.2.3制造厂家授权书(加盖公章)13.1.2.4投标人情况表(加盖公章)13.1.2.5投标人简介13.1.2.6投标人开户银行开标前三个月内对本项目开具的资信证明(如需要)13.1.2.7投标人主要业绩及证明资料13.1.2.8相关认证资格证书13.1.2.9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技术响应文件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注:以上内容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按废标处理。13.1.3 投标商务文件格式(
28、1) 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 (2) 其他要求13.1.4 投标人技术响应文件 (除文件规定格式外,如有需要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13.1.5 投标人还须随书面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与其内容一致的电子投标文件。13.2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投标文件格式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编写。投标文件的顺序及编号应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14.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应按“偏差表”填写说明。14.3 投标文件文字部分必须采用A4纸型,版式装订,必须编制总目录及各章目录,需编辑页号,中间不得丢页、少页
29、,并装订成册。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5.1 “投标书”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规定的格式填写。 15.2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投标人应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5.3投标人技术响应文件的编制及编目:15.3.1投标人的技术响应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投标人技术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1)货物组成系统说明,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及其技术支持材料;(2)主要设备、仪表明细表(包括制造厂名和国别等);(3)制造、安装、验收标准;(4)详细的设备材料清单;(5
30、)专用工具及备件清单;(6)投标人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货物表;(7)投标人提出的备选方案(若投标资料表或技术规格书有要求);(8)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15.3.2投标人应提交投标设备相关鉴定检验报告复印件,产品的样本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获奖产品的证明复印件,作为其技术响应文件的附件。16.投标报价与投标响应中的报价方案16.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必须是固定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16.2投标人要按满足本次招标范围所需的全部内容填写各分项报价及投标总价,并由法人代表或全权代表签署。16.3对于非标准设备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
31、计)。16.4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并列明折算方式。16.5所有投标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除非投标资料表或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资料表或技术规格中规定允许有备选方案,投标人必须说明主选方案,评标时仅对主选方案评议。如果投标人未说明主选方案,其投标将被拒绝。主选方案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其备选方案不予考虑。16.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7.投标货币17.1投标书、投标价格表及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一律以人民币填报。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资料表)18.2 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投标资料表)18.3未按
32、18.1和第18.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8.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18.5落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18.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包括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8.6.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18.6.2 招标过程因正当理由被招标人宣布终止或暂停的;18.6.3 依照法律规定需要重新组织招标的。18.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33、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补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8.7.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8.7.2 中标后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18.7.3 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19投标有效期19.1投标书应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9.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
34、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20投标文件的签署及份数20.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13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20.2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20.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样本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20.4投标人应按照投标资料表中要求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标书。20.5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且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
35、。20.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对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被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20.7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21知识产权和专利权21.1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招标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21.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税费。22保密22.1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详细资料和其他资料,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22.2开标完成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招标
36、人认为必要的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23投标人知悉23.1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现场和技术规格书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4.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封装:24.1.1 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证明”放在一个信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字样。24.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封装在单独的包封中,且在封面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字样。然后再将其共同封装在一个外层包封中。24.1.3内、外层包封的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
37、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24.1.4将全部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包装完好后,外层封皮上应详细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等。24.1.5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密封在投标文件的正本包封之中,且在每张盘面上加贴写有“投标人名称”的标签。24.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导致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处理不当或提前启封,责任由投标人负责。2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5.1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的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文件的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地点。25.2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派专人送招标代理
38、机构换取收据。25.3 招标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5.4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迟到或损坏概不负责。25.5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26迟交的投标文件26.1 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修改或撤销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且该修改材料或撤销通知须有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签字。27.2投标人
39、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24条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27.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7.4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五、开 标28开标28.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28.2 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28.3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28.4 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 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及其
40、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投标保证金是否提交等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唱标记录。28.5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拆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第29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8.6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28.7招标人将有效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29.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29.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29.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六、评 标30.评标委员会30.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31.评标过程的保密31.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
41、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31.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资格拒绝。31.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32.投标文件的澄清32.1 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文件的审核、评估和对比,评标委员会将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不明之处进行澄清,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
42、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3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32.3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未接到招标代理机构书面要求,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其投标文件有关问题与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联系。33.错误的修正33.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33.1.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33.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
43、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3.2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的继续。33.3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33.3.1评标委员会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审核供应商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33.3.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
44、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小型、微型企业是指投标企业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34.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34.1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34.2 评标方法:(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详见招
45、标文件。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评标委员会每位评委根据评标办法对各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价格部分进行评审打分。各供应商的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46、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4)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5)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6)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长令第18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35.评标程序35.1初步评审35.1.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35.1.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