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服基坑支护施工设计一体化招标文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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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和施工一体化招标文件(施工部分)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沙河社区服务中心及深云路公厕垃圾站基坑 支护工程 招标人: 深圳市朋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2011 年 09 月 25 日75目 录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138投标须知前附表24第一章 投标须知522(一)总则561、工程说明2、招标范围3、资金来源4、合格的投标人5、投标费用6、踏勘现场(二)招标文件687、招标文件的组成8、招标文件的澄清9、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14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2、投标文件

2、格式13、投标报价14、投标货币15、投标有效期16、投标保证金17、投标预备会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17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投标截止日期22、迟交的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4、资格预审材料的更新(五)开标171825、开标26、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六)评标182027、评标会议28、评标过程的保密29、资格审查30、投标文件的澄清3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32、错误的修正33、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七)合同的授予212234、合同授予标准35、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6、中标通知书37、合同协议书的

3、签定38、履约担保第二章 合同条款 2337第三章 合同格式(略) 38第二卷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3940第四章 工程技术规范 第三卷 投标文件格式 4172第五章 投标函格式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七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四卷 图纸(另册) 7375第五卷 工程量清单(附件)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沙河社区服务中心及深云路公厕垃圾站基坑支护工程21.1建设地点深云路与龙珠八路交汇处,安托山西,沙河建工村西口31.1建设规模四层地下室,地下室总建筑面积7993.75,地下室挖土深度约14.5m。41.1承包方式包

4、设计、包施工(包工包料)51.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质保期一年并不早于基坑土方回填完成。62.1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工程和土方工程(含基坑土和挖桩土方)72.2工期要求 2011 年 10 月 15 日开工 2011 年 11 月 25 日竣工施工总工期: 40 日历天83.1资金来源自筹94.1投标人资质等级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甲级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壹级104.2资格审查方法对投标单位不采用资格预审1113.1投标报价方式设计和施工一体化报总价,附投标人自编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作参考。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15.1投标有效期为: 12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131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1416.1踏勘现场时间: 2011 年 09 月 28 日 9 时1517.1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方式: 电子邮件提问,统一发邮件答疑时间: 2011 年 10 月 10 日 17 时招标人电子邮箱:liuwei86341618.1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采用1720.1投标文件份数壹份正本, 壹 份副本1812.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收件单位:深圳市朋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龙珠大道梅州大厦606时间: 2011 年 10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1925.1开标会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龙珠大道梅州大厦606会议室时间: 201

6、1年 10 月 13 日 9 时 00 分2033.3评标标准及方法得分最高者中。1.评审出优秀的设计方案;2.对应施工单位,要施工组织严密,造价合理。2138.3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 招标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 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2施工现场特点交通运输条件场地内的部分临建残墙、场地局部平整及障碍清除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道路畅通,施工用水用电已接通,已有标准围墙50m,施工现场环境能满足施工要求。23主要工艺特征详见施工图24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按水土保持及文明施工等相关要求进行25主要技术特征和参数详见施工图和地质资料26

7、工程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详见施工图纸2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a、本次招标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可以是同一个单位也可以不是;b、联合体之间要签订合作协议;c、费用支付后所有投标方案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2829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 总则1、工程说明1.1 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1.2 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邀请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招标范围及工期2.1 本次招标的工程的范围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2.2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3、资金来源3.1 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

8、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4.3 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4.4本工程允许设计施工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5、投标费用5.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踏勘现场6.1 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

9、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二) 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

10、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合同格式(略)第二卷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第四章 工程规范第三卷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投标函格式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七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四卷 图纸(另册)7.2 投标人取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

11、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4 天按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的电子邮箱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 2 天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答复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尽快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纪要,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2 如有必要,招标

12、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统一发给各单位电子邮件进行解释。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 5 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尽快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9.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电子邮件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9.4

13、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2 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0.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

14、1.1 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商务部分格式和技术部分格式三部分文件组成。11.2 投标函格式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投标函附录(5)投标保证金(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11.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的说明(2)投标报价汇总表(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4)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表(5)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表(6)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7)设备清单报价表(8)零星工作费用表(9)投标报价需要的其它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或表格提出,或投标

15、人在投标报价时提出)11.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组织设计a. 主要施工方法b. 工程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c. 劳动力安排计划;d.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e.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f. 确保文明施工、创标化、绿色工地的技术组织措施;g.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h. 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a.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b. 项目经理简历表;c.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d.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12、投标文件格式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

16、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 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单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和编制说明进行报价;13.2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图纸范围内相应工程量清单、规范、图纸、技术要求等有关文件而进行的各项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工作,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总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13.4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投标人应按清单

17、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3.5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13.6 合同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等所有费用。即措施项目费的内容本次报价一次包死,今后不予调整。13.7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

18、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投标人须认真研究地质报告和周边建筑地下室和基础型式,并充分考虑地质报告的局限性、地质情况的不确定性和周边建筑施工过程的误差,对支护施工过程中的难度(包括需要多次成孔、改变施工工艺)均在综合单价和总价中进行考虑,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上述情况,所有风险和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13.8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报价,今后不作任何政策性调整。除非招标人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

19、报价。13.9投标单位须根据有关要求加强文明施工与安全施工措施工作,文明施工增加费、安全施工增加费、施工临时降水费等措施项目费用由投标单位自报,计入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表。工程保险费、纳入总包管理应发生的费用(如有)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表,如仅有措施而无费用报价,或费用报价部分优惠的,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对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小组认定其低于成本价竞标,应作废标处理。凡属于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而投标人未作相应报价的,将被认为投标人已经在投标报价的其他列项中作了相应的考虑。13.10总价均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应计取的所有税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

20、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14、投标货币14.1 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

2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6.6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6.2投标人应按下列方式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方式a. 银行汇票;b. 支票;c. 现金。(2)投标保证金递交单位收款人:深圳市朋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帐 号:7301012200053062416.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第15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28天

22、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7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8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3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6 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或未通知招标人并征得招标人同意未参加开标会议;(3)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修正标价;(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企业资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弄虚作假行为、骗取中标的;(5)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17、投标预备会17.1 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

23、应按照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或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预备会;17.2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17.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4天,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发给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17.4 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电子邮件答复为准,投标人在收到投标答疑纪要时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予以确认。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9.3、9.4款规定执行;17.5 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采用)1

24、8.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替代方案将不予考虑。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执行本须知第18.2款的规定;18.2 如果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投标人除提交正式投标文件外还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满足评审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设计计算书、技术规范、单价分析表、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施工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招标人只考虑根据基本技术要求提交了符合评标标准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替代方案(如已提交)。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9.1投

25、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7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19.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9.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9.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

26、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密封在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将投标文件的所有副本密封在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并在投标文件的内外两层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20.2 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1) 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a. 招标编号;b. 工程名称;c. _年_月_日_时_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20.3 除了按本须知第20.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按本须知第22条宣布“迟到”

27、时,投标文件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原封退回;20.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20.1款、第20.2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0.5 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21、投标截止日期21.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21.2 招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28、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21.3 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2、迟交的投标文件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退回给投标人。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0条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3

29、投标撤回通知书也可采用传真的方式,只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此传真,但此传真应满足下列条件:(1) 传真件上应有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并有投标人印章;(2) 具有本须知第20.2款所要求的标注;(3) 非常清楚地标明“撤回”字样;(4) 有投标的签字人签字或随后有经签署的确认文本。23.4 根据本须知第21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3.5 根据本须知第16.6款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将被没收。24、资格预审材料的更新本工程不采用资格预审,但投标人所报的项目经理、技

30、术负责人一旦中标后,不得更换。(五)开标25、开标25.1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25.2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参加开标会议;25.3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25.4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1)由招标人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25.2款规定;(2)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

31、文件的密封情况;(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5.5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5.6 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26、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26.1 开标时,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要求予以密封;(2)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9.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

32、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6.2 经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后,将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小组进行评审、比较。(六)评标27、评标会议27.1 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小组负责。27.2 评标小组由招标人依据有关规定组织。28、评标过程的保密28.1 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28.2 在投标

33、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8.3 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9、资格审查29.1 本工程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在投标书中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技术负责人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对提供的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骗取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法律责任和没收投标保证金。30、投标文件的澄清30.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

34、,评标小组可以用询问、答辩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根据本须知第31条,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31.1 开标后,投标文件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6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小组进行评审;31.2 评标时,评标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

35、,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1.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2、错误的修正32.1 评标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

36、修改单价。32.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33、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33.1 评标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第31条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3.2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33.3 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小组根据本项目工程情况,选择经评审的设计方案得分较高前三名投标人:即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推

37、荐为设计方案中标候选人。然后再根据其施工方案和投标报价,经评审推荐为设计和施工一体化中标候选人。33.4 评标小组依据第33.3款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设计和施工一体化标候选人。33.5中标人的确定由招标人在推荐设计和施工一体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本工程中标人。(七)合同的授予34、合同授予标准34.1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3条所确定的中标人。35、招标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5.1 尽管有本须知第33条规定,招标人不受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或所有投标人约束,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评标小组的评标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

38、。36、中标通知书36.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6.2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7.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工程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同时以中标人的身份与设计和挖土施工单位签订总、分包管理合同,明确相互之间的责、权、利等关系;37.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7.1款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

39、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7.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38、履约担保38.1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必须使用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38.2 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8.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8.3 本工程招标人将在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的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工程款支付保函。第二章 合同条款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建建1

40、999313号文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略)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4、图纸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7、项目经理8、发包人工作9、承包人工作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1、开工及延期开工12、暂停施工13、工期延误14、工程竣工四、质量与检验15、工程质量16、检查和返工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8、重新检验19、工程试车五、安全施工20、安全施工与检查21、安全防护22、事故处理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4、工程预付款25、工程量的确认26、工程款(进度

41、款)支付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八、工程变更29、工程设计变更30、其他变更31、确定变更价款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3、竣工结算34、质量保修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6、索赔37、争议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9、不可抗力40、保险41、担保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44、合同解释45、合同生效与终止46、合同份数47、补充条款专 用 条 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2)招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投标书及其附件(含询标纪要);(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

42、条款;(7)标准、规范;(8)施工图纸(含答疑中与此有关部分);(9)工程量清单。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 语言文字约定使用汉语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按国家及省市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 按施工图设计要求。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由发包人提供。 4、图纸4.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合同签订后交付给发包人叁套施工图(其余用途施工图纸承包人自理)。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承包人对发包人所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不得披露给第三者。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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