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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印章) 日 期: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 总则52 招标文件63 投标文件的编制74 投标文件的递交85开标与评标86 中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107 纪律和监督12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4第三章 评标办法211制定依据212评标程序和内容213资格审查22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25 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236 投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正237 详细评审及比较248 询问形式及原则249评估及判断原则2410评标方法2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0一 通用合同条款30二 专用合同条款40第
2、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46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1第一章投标邀请书2第二章 投标须知4第三章 勘察设计合同通用条款17第四章 勘察设计合同专用条歀24第五章 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25第六章 勘察设计原始资料27第七章 勘察设计合同书格式27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31附件 招标评标办法52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 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 以 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等工作。本
3、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分为 个合同段,各标段的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勘察设计合同段划分表合同段号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合同段长度(公里)1 例:K 工程(包含河道、护坡.等)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工作,并负责总体勘察设计及设计文件汇总2例: 大坝、互通立交(K )的方案研究及勘察设计3例: 建筑物(含安全、服务、房屋建筑等)等的勘察设计3本次招标的具体内容工作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4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之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2)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年 月 日 年
4、月 日, 年 月 日之前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3)征地拆迁图: 年 月 日之前完成。(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年( 天)。2.1项目概况: 。5.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6.招标文件的获取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
5、书的说明。4.2招标文件 免费/ 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 支付 下载。7.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时间为: ,集合地点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电话: 招 标 人: 联系人
6、: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招标人名称2工程名称3招标编号4工程概况及设计范围 详见本须知附件A5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含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及施工图设计6设计周期(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之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2)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之前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年 月 日之前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招标(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所需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3)征地拆迁图: 年 月 日之前完成。(4
7、)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年( 天)7资金来源国家及地方投资8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5、人员要求:6、其他要求:9投标有效期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0招标控制价大写: 人民币小写:¥ 1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凭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给定的随机码,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对接的4家银行之一,在汇款单“用途/摘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系统给定的“随机码”(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或将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人民币) 递交
8、时间: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招标人及时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注:1、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摘要/附言”中注明电子平台给定的随机码,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交易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拨出,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
9、一致。如投标人未按此要求办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投标人的备选方案13投标截止时间20 年 月 日 时 分14开标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地点: 交易中心( 市 区 路 号)15开标程序自开标时间起,由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逐一对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解密。提供纸质图纸 套(如需要),密封,写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图纸必须与上传至交易平台中的电子图纸(如招标人要求)相一致。16评标方法及标准见第三章17履约担保中标人向业主提交履约保函的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天内且在签订合同书之前。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汇票、支票、现钞、银行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
10、履约担保函。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5%其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注意事项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571 总则1.1项目概况1.1.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合格的设计人。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本须知前附表。1.2.2 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本须知前附表。1.3 设计范围、设计周期
11、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设计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 。1.3.4 图纸提交要求: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相应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已投标的按无效标处理):.1.5 勘察设计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的勘察设
12、计文件应符合 有关规定及其他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的要求。(2)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应符合 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3)除招标人在前一阶段(工可阶段或初步设计阶段)方案研究或设计中提出的推荐方案之外,也可根据调查研究,通过方案比选和技术经济分析,推荐更为合理的方案。但应符合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的有关强制性要求。(4)若上级主管部门或招标人认为需要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及相应修正概算,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5)根据招标人要求,按施工合同段分别提交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图纸及施工预算,第 合同段还应负
13、责编写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6)工程施工时,应按规定派驻工地设计代表,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1.6费用承担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1.7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8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9 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所有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0 踏勘现场1.9.1 投
14、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勘察设计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章 勘察设计合同专用条款第五章 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第六章 勘察设计原始资料 第七章 勘察设计合同
15、书格式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 招标评标办法 2.1.2 除本须知第2.1.1款内容外,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发出的澄清答复和第2.3条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 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内容缺失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
16、标截止时间10天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短信,通知上网查看澄清通知,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短信,通知上网查看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 投标文件的编制3.1 投标文件3.1.1 投标文
17、件的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转换成一个PDF文件上传。相关身份、资质资格或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复印件扫描件。第一卷 商务文件标前页 第一篇 投标书格式 第二篇 授权书格式(如需要)第三篇 投标担保第四篇 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内容及更新资料 A、投标人基本情况表B、投标人已完成项目情况C、投标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情况D、项目负责人及分项负责人基本情况表E、主要人员资历表F、后续服务人员资历表 第五篇 联合体协议书(如需要) 第六篇 分包人表(如需要)第七篇 勘察设计工作大纲第二卷 技术文件 第八篇 技术建议书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2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3总体设计思路4工
18、程造价初步测算5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6必要的图纸 第三卷 报价清单 第九篇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A、 勘察工作量及报价清单表B、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表C、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报价清单汇总表D、勘察设计工作量及报价计算说明3.2 投标报价3.2.1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投标价应包含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第 合同段)勘察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勘察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概算、修正概算(如需要)、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全部基础资料)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1)工程勘察设计的全部费用。(2)所有为工程勘察设计所必需的专题研究费用。(3)提供业主施工招标所需的工程数量和
19、工程说明、相应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第 合同段还应包括编写项目施工技术规范等配合招标服务的费用。 (4)施工期间驻现场设计代表及提供变更设计等后续服务的费用。(5)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负责总体勘察设计的设计人应负责的总体勘察设计以及各合同段、各专业设计文件的协调、汇总工作,包括协调、统一文件的编制,编制说明和汇编总概(预)算等相关工作 ,并对工程勘察设计的整体性负责,由此可能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应计入投标价中。3.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第三卷报价清单中,认真填写第九篇勘察、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所述的各项目的计量单位、实物工作量、收费金额、合价金额和总价金
20、额。投标人没有报价的项目,业主将认为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之中,不另行支付。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书之前,招标人将要求中标人填写一份勘察、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有关项目的详细报价。3.2.3 根据合同规定,由设计人支付的所有税费,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第三卷报价清单中第九篇勘察、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各项目报价之内,中标后,业主不另行支付。3.2.4 招标人向中标人实际支付的勘察设计费,将不高于初步设计审批概算中相应勘察设计费的审批额,勘察设计费中超出审批额部分招标人将予以扣除,各合同段合同总价则相应变更,不足部分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
21、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3.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及时间等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2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2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本须知第2.4.4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原因外,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或拒绝签署合同书。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3.5 投标人的备选方案3.5.1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3、除非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中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否则替代方案将不予考虑。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则执行本须知第3.5.2款的规定。3.5.2 所提交的备选方案应注明“备选方案”字样。备选方案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决定是否采纳备选方案。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的备选方案不予考虑。3.5.3 不管备选方案是否被采用,其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4 投标文件的递交4.1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5开标与评标5.1 开标招
24、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根据进场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4)重申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成本警戒线;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5)投标人携带数字证书逐一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以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需要递交纸质设
25、计文件的,在解密时逐一递交。(6)招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确认开标记录;(7)开标结束。5.3 过程保密5.3.1 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书为止,凡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价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人泄露。5.3.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5.4 资格审查5.4.1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5.4.1.1评标阶段,首先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判定其内容是否翔实可靠,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响应招标文件上的实质性要求。只有通过初步评审
26、(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详细评审。5.4.1.2 投标文件中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是:(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齐全,字迹和各种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清晰可辨;(2)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齐全;(3)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未发生实质性改变,联合体成员未发生变化;(4)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授权代理人授权书;(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交了联合体协议,并附有联合各方资质证明材料;如有工作分包的,应提交工作分包计划,并附有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6)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合格的投标担保;5.
27、4.1.3 投标文件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1)勘察设计取费符合现行标准规定;(2)勘察设计取费计算方法正确;(3)勘察设计取费计算清单明晰。5.4.2算术性修正5.4.2.1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从金额与数量相乘和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3)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5.4.2.2评标委
28、员会将按上述算术性修正原则,调整投标人勘察设计费用报价,并书面(含电子文书)通知投标人确认。在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担保。5.4.3详细评审5.4.3.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本招标文件附录招标评标办法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招标人的业绩、信誉、拟投入项目的勘察设计人员的能力、对项目的理解以及勘察设计方案的优劣进行综合评价,独立评分并签名。勘察设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价方法。5.4.3.2 在详细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各投标人陈述其关于本招标项目的
29、勘察设计思路和设计理念。陈述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须知附件B陈述提纲。投标人陈述应安排在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各投标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之后进行,招标人应在此之前告之各投标人作好陈述准备工作。5.4.3.3 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要求陈述的通知之后,应派拟从事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陈述(如项目负责人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投标人应在事前向招标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在排序前三名的分项负责人中选派一名分项负责人到场陈述)。如果投标人拒不参加或不派员到场陈述,将被取消参与评标的资格。如果投标人陈述与其投标文件有实质性不符的,应以其投标文件为准。5.4.3.4
30、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信誉和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经验、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技术建议、工作计划和质量管理措施、技术设备投入、后续服务分别进行评审打分,计算报价分。5.4.3.5 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据对投标人综合得分结果的排序高低,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评标工作回顾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三、废标情况说明四、澄清、说明事项纪要五、综合评价后的投标人排序六、评标结果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七、附表(评标委员会名单,综合得分排序表)八、评标细则5.4.3.6 评
31、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用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但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5.5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含电子文书)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 中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6.1 中标人的确定6.1.1评标委员会按本须知第5.4条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比后,向
32、招标人提出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条件:(1)按本须知第5.4条的规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2)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没有符合评标规定的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重新招标。6.1.2 招标人不得以压低勘
33、察设计费、增加工作量、缩短勘察设计周期等作为中标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6.2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6.2.1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或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6.2.2 根据本须知第3.3条规定,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6.2.3 尽管有本须知第6.1条的规定,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因项目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有权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
34、影响的投标人,但招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投标人。6.3 中标通知6.3.1 在投标有效期内或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中应写明业主将支付给设计人按合同规定完成勘察设计工作的总价(即合同价格)。6.3.2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时亦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6.3.3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6.4 履约担保证件6.4.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履约保函
35、。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的履约保函可以由联合体主办人出具,或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以各自的名义按其承担的工作量出具,但其总额应与投标人须前附表规定的金额相等。6.4.2 若中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证件,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4.3 履约保函金额应为合同价格的5%。为取得履约保函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6.5 签订合同6.5.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履行签订合同手续。签约的地点在中标通知书中载明。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得再行
36、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6.5.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5.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除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应赔偿中标人相同于投标保证金额度的赔偿金。6.5.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设计工作,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7 纪律和监督7.1 对招标人的纪律
37、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7.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
38、干扰、影响评标工作。7.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投标人挂靠其他单位;(2)投标人从其它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7.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拟在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员等不是本单位人员;(3)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收取管理费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4)投标保证金非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或虽由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但先由非投标单位人员将
39、投标保证金存入投标单位或有关个人账户,或以其他方式抵押的;(5)项目资金未实行项目资金专户分账管理或独立核算制度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主管和出纳)非本单位人员,或项目资金的使用未经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审批的;(6)中标后,实际由他人履行职责且他人非本单位人员的(项目负责人换为非本单位人员,或其他主要设计人员有2个及以上换为非本单位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7.2.3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投标人之间其他串
40、通投标报价的行为。7.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7.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7.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
41、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附件A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一、相关区域状及规划二、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三、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四、建设条件1地形地貌2气象水文3地层岩性 4地质构造5水文地质五、问题与建设六、招标项目位置示意图附件B 陈 述 提 纲一、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二、对招标项目的理解三、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四、总体设计思路五、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及对策措施六、勘察设计组织机构及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陈述时间不超过 分钟。第三章 勘察设计合同通用条款 勘察设计合同通用条款说 明:勘察设计合同通用条款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
42、,招标人使用勘察设计合同通用条款不允许直接对其增减或修改,但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对其进行增减、修改或具体化,合同专用条款的编号应与合同通用条款一致。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本合同条款下述定义和解释仅限于本招标文件使用。11 业主:即合同书中的“甲方”,是指本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执行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单位,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合同的业主为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项目法人。12 设计人:即合同书中的“乙方”,是指其投标书已为业主所接受,并与业主签订了合同书承担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的咨询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机构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该当事机构的任何受让人(除非业主同意)。若设计人为联合体,则设计人也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本合同的设计人为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勘察设计中标咨询机构。13 分包人:是指经业主批准,具有相应资质,承担勘察设计合同中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的勘察设计咨询机构。14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设计人书面委任的负责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的组织管理者。分项负责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