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道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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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西安路道路绿化工程施工B包西安路道路绿化工程施工B包招标文件招标编号:LTJY17010 招 标人:临沂市园林局代理机构: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17年4月 目 录第 一 卷 招标公告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 总则1.1 项目概况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5 费用承担1.6 保密1.7 语言文字1.8 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10 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1.12 偏离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2 投

2、标报价3.3 投标有效期3.4 投标保证金3.5 资格审查资料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5.2 开标程序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2 评标原则6.3 评标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7.2 中标通知7.3 履约担保7.4 签订合同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8.2 不再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9.5 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处罚10.2需要要补

3、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附件:评标详细程序附件B:废标条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 一般约定2. 发包人义务3. 监理人4. 承包人6. 工期7. 工程质量8. 试验和检验9. 变更10. 计量与支付11. 竣工验收12.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3. 保险14. 不可抗力15. 违约16. 索赔17. 争议的解决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2、投标报价说明3、其他说明第 二 卷第六章 图 纸第 三 卷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 一 卷 招标公告 西安路道路绿化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4、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工程施工B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一、招标项目概况: 1、主要内容及规模:西安路道路绿化工程施工B包,工程地点:西安路北城新区段(大青山路滨河西路)长约4460米、绿化面积约3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8400万元。工程内容包含:道路南、北两侧各29米绿化带、2处宽各5米隔离带范围内的苗木栽植、道路两侧行造树栽植、广场及园路建设等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2、标段划分:B-1标段:大青山路至蒙河路,长约830m,投资约1400万元;B-2标段:蒙河路至刘清河路,长约1000

5、m,投资约1190万元;B-3标段:柳清河路至浚河路,长约970m,投资约1190万元;B-4标段:浚河路至温凉河路,长约790m,投资约1100万元;B-5标段:温凉河路至滨河西路,长约1000m,投资约1100万元;B-6标段:堤下路至沂蒙路隔离带绿化工程,投资约1190万元;B-7标段:沂蒙路至滨河西路隔离带绿化工程,投资约1190万元;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 3、计划工期:60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 、资质要求: 1、B-1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

6、人资格;B-2至B-7标段申请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资格预审: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由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证件到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及资格预审事宜,并进行网上报名。只有资格预审合格、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资质证书副本;2、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承建本工程项

7、目经理、施工管理技术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供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6年全年度,需明细到人,证明原件留存,缴费记录网上可查或投标单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公司到人社局查询投标单位社保,否则不予认可。),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园林项目经理证书(B-1标段须具有一级园林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

8、审申请书中的项目经理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 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格证件审查后由代理机构暂押,未中标单位的开标定标后返还,中标单位待工程完工后返还。 5、外地企业须出具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证明。 投标申请人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回执单(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证书、网上登记后进行网上报名)。 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无重大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证明(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在封面上清楚注明“*工程施工申请人资格预审资料”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

9、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资料。 四、招标文件发放: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到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文件费300元/份,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等资料,由投标申请人自行保管,其付出费用不予退回。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须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服务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每标段交纳2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园林绿化工程质安监暨招标投标信息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上发布。 六、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20

10、17年3月27日,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00,过时不予受理。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5号窗口,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28日-2017年4月1日,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00,过时不予受理。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5号窗口,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3、招标文件答疑时间:2017年4月5日上午10:00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4月20日上午9:00时,过时不予受理。

11、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办理上述事宜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39-70552665、电子光盘每张100元,电子光盘编制如有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新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蒋山,联系电话:0539-6056588、15866961880 招标人:临沂市园林局招标代理机构: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 3月22日 调整后招标日程安排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年4月1日-2017年4月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时,过时不予受理。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临沂市公共

12、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11号窗口。2、招标文件答疑时间:2017年4月6日上午10:00时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3、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21日上午9:00时4、开标时间:2017年4月21日上午9:00时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招标人名称:临沂市园林局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7号联系人:刘科长 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商会大厦9楼联系人:胡均 联系电话:0539-7055266电子邮件:lutai5671.3项目名称西安路道路绿化工程施工B包1

13、.4项目建设规模西安路北城新区段(大青山路滨河西路)长约4460米、绿化面积约3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8400万元。道路南、北两侧各29米绿化带、2处宽各5米隔离带范围内的苗木栽植、道路两侧行造树栽植、广场及园路建设等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B-1标段:大青山路至蒙河路,长约830m,投资约1400万元;B-2标段:蒙河路至刘清河路,长约1000m,投资约1190万元;B-3标段:柳清河路至浚河路,长约970m,投资约1190万元;B-4标段:浚河路至温凉河路,长约790m,投资约1100万元;B-5标段:温凉河路至滨河西路,长约1000m,投资约1100万元;B-6标段:堤下路至沂蒙路隔离带绿化工

14、程,投资约1190万元;B-7标段:沂蒙路至滨河西路隔离带绿化工程,投资约1190万元;1.5建设地点临沂市北城新区1.6资金来源财政投资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1.9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天1.10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2.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2.2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2.3投标预备会召开,召开时间:2017年4月6日午10:00时召开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2.4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7年4月6日12:00时2.5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7年4月6日17:00时(或收到疑问起三日

15、内)2.6分包不允许2.7偏离不允许2.8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补充说明2.9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收到异议起三日内2.10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21日上午9:00时2.11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5小时内2.1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5小时内3.1投标有效期90天3.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支票、网银等形式(不接受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万元/标段。递交方式:转账(必须以公司基本户转出)保证金账户名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保证金账号:818330101421002703大额支付行号:

16、313473070219开户银行:临商银行新华支行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9-8770092注明交易登记号,本项目交易登记号:17GCYL006 3.3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 2014年 1 月 1日起至2017年1月1日止。3.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指 2014 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月1日止。3.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 2014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月1日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和密封条骑缝处及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所有投标文件的每一页

17、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3.8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3.9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分册装订,共分 2 册,分别为:商务标,技术标,每册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每册投标文件上清楚的注明正副本,及投报的标段名称序号,4.1.封套上写明 西安路道路绿化工程施工B包(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2017年4月21日上午9:00前不得开启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4.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年4月21日上午9:00开标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4.评标委

18、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专家 4人;4.5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4.6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担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5.1招标控制价5.1招标控制价业主设立最高控制价为:6309.78万元,其中:B-1标段为:1067.21万元;B-2标段为:615.53万元;B-3标段为:895.97万元;B-4标段为:735.95万元;B-5标段为:712.06万元;B-6标段为:1102.65万元;B-7标段为:1180.41万元;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在各标段招标

19、控制价以内报价;有分项控制价的,也必须在各分项控制价以内报价,否则做废标处理。其他具体要求详见临沂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招标最高控制价(附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后)。5.2 投标文件电子版5.2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光盘、U盘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需提供EXCEL版清单报价表电子版一份(U盘存储),电子版报价清单必须与书本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做废标处理。5.3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5.3按照本须知的规定,

20、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单独递交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并由公证人员查验,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予以退回,视为无效标。若投标人同时委派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法人授权委托人须与投标报名时的委托人为同一人,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人。5.4中标公示5.4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5.5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正四副),同时按本须知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

21、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5.6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5.7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5.7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按已完工程量的30%计量拨付

2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50%,经财政评审单位结算审计完成后半年付至结算价款的60%,待政府审计部门复审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结算价款的70%,满一年半付至结算价款的90%,两年养护期满后付至审计认定价款的100%。 注:结清工程款的必要条件为:养护期结束时各种类苗木成活率均达到 100%,否则,施工单位将苗木按图纸规定的品种、规格补齐,新更换的苗木养护管理期限相应顺延,顺延期结束后各种类苗木成活率均达到100%,方可结清全部工程款。养护期满,全部苗木成活率达到100%方可进行结算、竣工验收。在养护期间内要按时打药,修剪,及时浇水、合理用肥,确保苗木无损,死亡苗木随时补栽。其他要

23、求1、 本次招标清单中的主要苗木(直径15CM)须出具苗木出售方的供货证明及出售方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具体苗木信息相见工程量清单)2、 中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管理技术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在项目实施阶段须到施工现场进行考勤(每月不少于20天),否则将列入主管部门不诚信名单,后果自行承担;3、 中标单位须在苗木养护期间设立固定的管理办公场所,便于现场调度、管理。代理费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24、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临政发201212号)的规定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公证费公证费等费用相关费按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计取,由中标单位缴纳。押证确定中标单位后,对中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相关证件实行押证管理。1、本项目是纳入临沂市城市建设工程推进办公室统筹管理的工程,由临沂市园林局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单位具体办理本项目的招标工作、施工管理工作、验收管理工作、养护管理工作、移交管理工作、资金申请工作及其他应由管理单位负责的工作。2、本项目的资金申请表、结算报告及审计报告等报表均由相应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审批,上述

25、报表是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重要依据之一。由于上述报表均须由相关政府部门批复后方可执行,因此发包人不承担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报表造成的资金拨付延迟、资金拨付比例调整等责任。3、投标人在编制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前,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一旦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则意味着投标人完全理解、接受并完全响应对本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要求。投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理由提出偏离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和主张,且无论任何时间,招标人均有权对投标人不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行为按废标、终止合同等方式处理。因投标人不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导致的废标、终止合同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1. 总则1.

26、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文件前来参加开标的单位。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

28、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不允许偏离。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

30、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1、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分为技术标函和商务标函两大类:3.1.1.1技术标函的主要内容 (1)、施工程序总体设想,施工阶段划分、编制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扬尘、建筑垃圾运输、声光排放、节水、节能、节约材料、安全生产等方面绿色施工措施,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制定绿色施工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

32、事件的应急预案,应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 (3)、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4)、机械设备投入计划。 (5)、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 (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8)、质量保证和质量违约责任承诺。 (9)、新技术应用和违约责任承诺。 (10)、现场用电、用水计划。 3.1.1.2、商务标函的主要内容(1)、投标函。 (2)、商务报价(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3、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5)、企业情况(6)、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一览表。(7)、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情况。(8)、单项工程投标报价表。(9)、工料机汇总表。(10)、本工程组织机构。(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

34、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的缴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为“XX工程XX标段保证金,且注明工程交易登记号”;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

35、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必须经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提交。投标人可以电汇、支票、网银等方式(不接受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投标保证金足额缴入保证金专用账户。注: 保证金账户名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保证金账号:818330101421002703大额支付行号:313473070219开户银行:临商银行新华支行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9-8770092 本项目交易登记号:17GCYL006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

36、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的。3.5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6、投标报价及依据3.6.1、投标单位须依据本项目工程类别进行投标报价。 3.6.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位置、道路、装卸限制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

37、的情况;任何因疏忽或误解工程项目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供货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6.3、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单价和合价,除非合同另外约定,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与合价均已包括了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以及本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内容3.6.4、报价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费报价、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规费、税金(规费、税金不作为竞争性费用)等供应商响应采购人要求完成拟建工程的全部费用;规费、税金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取,凡未按规定计取的,作无效报价处理。3.6.5、本工程的计价依据是: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山东

38、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山东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山东省园林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鲁建办字【2016】20号文及现行国家及省市相关取费文件规定和投标企业自身管理水平。3.6.6、投标单位应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位置、道路、装卸限制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疏忽或误解工程项目道路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6.7、投标报价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费报价、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规费、税金(规费、税金不作为竞争性费用)等投标单位响应招标单位要求完成拟建工程的全部费用;规费、税金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取,凡未按规定计取的,作

39、废标处理。规费、税金国家及省现行规定如下:(1)工程排污费:建筑、安装、装饰、园林工程暂按工程造价的0.3计取,市政工程暂按工程造价的0.1计取,在竣工结算时凭出具的缴费凭据按实结算。 (2)社会保障费:按建安工作量1.52%计算。(3)住房公积金:按人工费总和的3.8%计取, 在竣工结算时凭出具的缴费凭据按实结算。(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暂按工程造价的0.12%计取,市政、园林工程暂不计取,结算时凭实际缴纳的保险费凭据按实结算。(5)增值税税率:11%。注:规费税金计取严格按照清单费率计取。(6)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76元/工日,企业报价时综合工日单价不应低于56元/工

40、日,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3.6.8、工地现场水、电需求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3.7 工程量变更价款的调整3.7.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增加新的清单项目,应调增的价款。调增价款=(漏项、新增项目工程量相应新编综合单价)相应新编综合单价的确定依据为:本章第3.6条款相关要求,执行2016年价目表(营改增),人工工日单价按56元/工日计入,报价清单中含有的材料、机械、设备等价格投标报价中的单价计入。报价清单中没有的材料价格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处、监理单位、财政评审、审计处、资金处七方共同确定。3.7.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多余项目或设计变更减少了原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应调

41、减的价款。调减价款=(多余项目原有价款+设计变更减少的项目原有价款)3.7.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有误而调增的工程量,或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增加,应调增的价款。调增价款=某清单项目调增工程量(合同约定幅度)相应原综合单价+某清单项目调增工程量(合同约定幅度)相应新编综合单价相应新编综合单价的确定依据为:本章第3.6.1条款相关要求,执行2016年价目表(营改增),人工工日单价按56元/工日计入,报价清单中含有的材料、机械、设备等价格投标报价中的单价计入。报价清单中没有的材料价格由建设单位、工程建设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财政评审、审计处、资金处七方共同确定。3.7.4、分部分项

42、工程工程量清单有误而调减的工程量或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减少,应调减的价款。调减价款=(某清单项目调减工程量相应原综合单价)3.7.5、对于措施费报价项目,按照报价一次性包干结算,不再予以调整。3.7.6、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时,必须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工程建设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财政评审、审计处、资金处八方共同确定,否则变更部分不予调整。3.7.7、投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与清单项目数量相乘必须等于合价,各合价相加必须等于总价。投标总价应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各部分的合计金额应与其中的各分项之和一致,不允许使用调价函

43、件,否则按照废标处理。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工、料、机价格,必须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单价与合价,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单价和合价将不予接受;若投标单位擅自改变清单序号、项目编码、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描述或出现一个项目多个单价或合价、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作废标处理。投标人不得进行投标总价优惠、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让利均应体现在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3.7.8、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与投标书相一致的预算软件电子版(U盘须密封盖章,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作为结算、编制新编综合单价时使用

44、。电子版报价清单必须与书本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做废标处理。3.7.9、履约保函要求:中标单位须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向建设单位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函,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回履约保函。3.8、材料供应方式3.8.1、本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设备全部由承包方负责采购,承包方在采购材料前7天内通知发包方,经建设单位、工程建设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财政评审、审计处、资金处共同确定符合要求后,再行采购。承包方采购的材料,在采购前虽经发包方、管理方、监理方、财政评审方、审计方、工程建设处进行了确认,但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其责任仍由承包方承担。未按规定中标单位自行采购

45、的材料,一切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银杏等特选苗木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封后方可进场。3.8.2 、承包方采购变更工程中新出现的材料,须会同建设单位、工程建设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财政评审、审计处、资金处共同确定。经建设单位、工程建设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财政评审、审计处、资金处代表签字确认,作为变更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否则,结算时材料价格由发包方自行确认,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3.8.3、 主要材料价格调整中标单位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应考虑到施工期内材料价格波动的因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承担主要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风险,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实施。在施工期间主要材料价格不予调整。3.8.4、对于暂估价材料,由招标人提供相应材料暂估价一览表,报价时供应商必须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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