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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兴航区内河海事艇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14-2010-0049 招标单位: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代理单位: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0年9月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的委托,就其嘉兴航区内河海事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1、招标编号:-14-2010-00492、项目名称:嘉兴航区内河海事艇项目3、招标内容: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16米内河巡逻艇改造2艘具体包括:完成全船的改造、全船试验
2、、交船工作以及不少于1年(含)的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在浙江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相当于原内河乙级以上资质的、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信誉良好的船舶建造厂家。(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捷的售后服务响应,对故障能在1小时内响应。 (4)谢绝联合投标。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发售标书时间
3、:2010年9月25日至2010年10月8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7、发售标书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环城北路禾兴路口禾兴公寓四号楼405室8、标书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9、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10、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0年10月18日下午14:00,投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 11、开标时间与地点:2010年10月18日下午14:00,开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
4、中心西侧) 12、投标保证金:30000元(人民币),于2010年10月12日前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方式: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不允许用现金)收款单位(户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浙江省嘉兴市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银行账号:19-39990104004155813、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电话:0573-82132107 联系人:宋金龙代理单位: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3-82059676 联系人:李闽14、招标公告将同时发布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1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嘉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5、系电话:0573-82031217嘉兴市交通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3-83683590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0年9月25日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前附表条款内容规定1项目说明项目名称:嘉兴航区内河海事艇项目项目的实施规模、范围: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16米内河巡逻艇改造2艘。完成全船的改造、全船试验、交船工作以及不少于1年(含)的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项目实施地点:中标单位生产制造基地。要求质量标准:船舶改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具体包括:国家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建
6、造规范有关的国家标准(GB)有关的中国造船工业标准(CB)中国造船质量标准(CS/T4000-2005)其他与所设计建造船舶适用的标准、规范。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项目实施时间: 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内完成全船的改造、全船试验、交船工作。2合同名称嘉兴航区内河海事艇项目合同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45天。如招标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60天。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5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8日下午14:00。6投标文件递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7开标时间
7、:2010年10月18日下午14:00。开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8特别说明: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2、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方式,对单船的改造价格、工期和建造工艺等进行综合评价。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一、总则1项目说明本次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织和实施,并由嘉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指导和监督。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文件部分术语的定义:1、“招标人”指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2、“招标代理”系指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的机构。3、“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船厂。4、合同“甲方”指招标人。5、合同“乙方”指
8、在本次招标中中标并与业主签定合同的投标人。招标文件中有关数学运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4条。4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后七日内无息退还。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l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l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l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l 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l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项目技
9、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6. 招标文件的解释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2010年10月9日上午11时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经与招标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6.2 不论招标人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 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
10、组成部分,以书面形式同时发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7.2 若有必要,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8. 投标报价8.1 标的物及投标要求8.1.1 嘉兴航区内河海事艇项目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包括:完成全船的改造、全船试验、交船工作以及不少于1年(含)的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等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改造设计图纸和设备材料清单所注明的品牌、规格进行报价。招标人保留另行组织采购部分直至全部设备的权利。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8.1.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相关内容。8.1.3投标人应明确交货期。交货期是指中标人在合同生效后,将船舶改造完毕、乙方码头交船;
11、交接船签字前,船舶必须符合合同规定,完成各种试验,各项性能应达到技术要求;各种备品、工属具、船舶检验证书、资料等均需办妥;交船时,船舶应处于彻底清洁状态,各舱室、外壁处于最佳状态;机电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并确保全船所有机械设备、管路和舱柜清洁、防锈;直到招标人认为可安全使用为止的期限。8.2 报价821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船舶改造费、配套设备购置费、运输费、售后服务及维护费、税金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8.3 其他费用的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8.4 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 招标人将
12、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l 投标(开标)一览表;l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l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l 声明书;l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复印件)l 2010年二季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l 2010年二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复印件)l 投标人银行资信、政府部门(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如果有的话);l 质量手册或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
13、(若有);l 总体建设方案(包括船舶建造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船体主要配套设备的所有技术指标(包括所投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详细配置、主要技术参数等)等;l 总体实施计划(包括船舶的改造,船舶码头现场定位安装、调试、全船试验、交船工作、培训等内容);l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资料壹份,主要内容为企业的建造场所情况,主要设备设施,消防和环保情况,各类荣誉证书以及工作规程等,真实反映企业的全貌与现状;l 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工作小组名单,明确各阶段投入人数,在提交的标书中安排的人员,须为公司的固定职员;l 近三年内具有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报告等实例证明);l
14、售后服务计划、质量保证承诺、售后服务承诺详述等;l 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当优惠条件涉及“投标一览表”中的内容时,必须与“投标一览表”的投标内容相统一。l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 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第3项所列的日期内有效。11.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12.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3.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的语言和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3.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
15、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开标)一览表及反映企业资质和经营情况的资料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13.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予以确认。13.4 投标文件采用A4幅面,必须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提倡双面打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3.1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包装,并对技术服务方案和商务资格与商务报价投标(开标)一览表和相关的报价明细清单等分别密封包装,其中商务报价投标(开标)一览表和相关的
16、报价明细清单等单独密封装入投标文件中。没有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当场拒绝。13.2包装封面物的正面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与地址、邮政编码,封口处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章)。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3.3 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所述的单位和地址。14. 投标截止期14.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5、6两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14.2招标人可以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 投标文件的
17、修改15.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修改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补充投标文件。15.2 投标人的修改文件,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如果一份投标文件有几份函件时,应注明哪一份有效,否则所作修改视为无效。15.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均要加以说明,否则其修改将被视为无效。15.4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五、开标16. 开标 16.1招标人将于2010年10月18日下午14
18、时00分,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开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16.2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6.3.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16.3.
19、2 正本及有关资料未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未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16.3.3 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有异。16.3.4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16.4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17. 投标文件鉴定17.1开标时,投标文件被确认为无效,招标人将及时通知该投标人。17.2在评标前,招标人可组织审标小组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等方面的预审。17.3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17.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
20、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17.5 经开标后递交至评标委员会的投标文件,仍需接受相关符合性的检查,并有可能在评标过程中被判断为无效。六、评标18. 评标组织依法组建由5人以上(含)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采购咨询专家组成,其中采购咨询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 评标原则19.1 竞争优选;19.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19.3 价格合理,实施方案先进可行;19.4 反对不正当竞争。20. 评标办法20.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根据上述
21、评标原则,分值安排如下: 投标价格(A=50分):报价可能产生两种废标的情况:a、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价:b、低于所有有效报价均价15%视为非合理报价。投标价格的合理性:分析投标价格是否合理,投标价格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投标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非合理报价除外)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5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由招标代理机构当场统一计算)。技术服务方案(B=50分):1、投标企业的改造、修理能力情况(6分):a.拟配置的人力素质和数量,能充分满足改造工程需要
22、 (分)b.造船、修理设施完善,船厂设备齐全性能好,能充分满足改造工程条件(3分)2、船舶改造质量保证和服务响应(4分):船舶主要技术项目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应符合要求,具体划分为:技术项目质量保证:噪音控制:客舱、驾驶舱70分贝(1分);航速25公里/小时(1分);服务承诺(1分)及响应时间(1分)。各项技术要求和服务承诺应在项目质量条款和服务承诺条款中明确提出方案、措施及承诺。3、承诺和优惠情况(5分):是否给出优惠和承诺,程度如何;对后续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承诺,以及针对本次采购的其他特殊优惠承诺等情况。承诺与优惠是否接受由用户决定。4、投标人的综合实力(25分):a.提供详细的改造方案和实施
23、计划(15分)详细报价清单等技术资料(2分)。若提供的改造方案和改造技术要求有差距的酌情扣分。b.投标单位近年来造船质量全部合格得基本分2分;c.自2008年1月到投标日止累计建造或改造20米(含)以上主尺度的管理用艇,每艘加1分,最高加3分;在造船质量、安全生产发生等级以上事故,每发生一起扣.分,最高扣分。d.改造过类似主尺度的海事艇并且获得较好评价的得3分。5、船舶改造组织管理(分):投标单位施工组织科学、先进、各项管理制度完善、高级管理人员齐全,得基本分2分,设有专门负责建(改)造质量检验部门的加1分,获得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类(含)以上预评审证书的加1分,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
24、系认证的得1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加分。6、船舶改造周期(4分):投标单位明确承诺在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完成改造,得基本分2分,每提前日历天的加.分,最高加2分。总分=A+B20.2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1. 评标内容的保密21.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1.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22.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
25、标委员会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23. 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2艘16米内河巡逻艇改造预算158万元),用户单位不能支付的;(3)低于所有有效报价均价15%视为非合理报价。(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七、定标24. 定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以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打分的方法,排出推荐中标的
26、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评标结果报经批准,最终确定中标人。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评标结果出来五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但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八、合同签订及其他25中标书25.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布评标结果。25.2投标人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并签订合同后,中标通知书亦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5.3如中标人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或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考虑与下一次序中标候选人进行谈判或另行组织采购。25.4 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罚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
27、次,并给予通报。26合同的签订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27. 交货方式、交货时间及验收方式27.1供应商将船舶运至招标人指定码头;交接船签字前,船舶必须符合合同规定,完成各种试验,各项性能应达到技术要求,各种备品、工属具、船舶检验证书、资料等均需办妥;交船时,船舶应处于彻底清洁状态,各舱室、外壁处于最佳状态;机电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并确保全船所有机械设备、管路和舱柜清洁、防锈,直到招标人认为可安全使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27.2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人提供船舶建造完工证明书,船舶检验证书薄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按规定必须取得的船用产品检验证书,
28、交接船协议书,两套以上所有产品厂的维护,操作说明书,备件手册,并对招标人作使用和维护培训。28. 货款结算方式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货款结算方式暂定如下,如遇财政调整或另有规定,中标人与招标人协商解决问题。请投标人在报价时考虑相应的财务成本。281合同价款的5%将作为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签订合同前由乙方交给甲方,完工交船后一年质保期满即由甲方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282第一期付款本合同签订后一星期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60%。283第二期付款 本船交船后,在乙方提供工程变更项目决算书并经甲方审核后十天内,甲方向乙方按实支付剩余款项。 29. 解释权凡涉及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浙江省嘉兴市
29、港航管理局和嘉兴市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一、16米内河巡逻艇改造 2艘(浙海巡0251、浙海巡0266)改造技术要求 概述本船原由浙江省船舶运输设计研究所设计。建成近10年后在实际使用中航速不够快,特别是近几年因航道改造、运输船舶吨位提高、空载船舶航速较高,导致该类型管理艇在执行公务和追越船舶时常感航速太小,不能适应当前的港航管理和海事工作。且由于本船为圆舭线型,故在操纵时舶舶很活,稳性不够好。故本船在实际使用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鉴于本船存在上述问题,现对船舶进行改造,使之成为具有抢险、疏航、拖带、消防(兼供他船抽排水功能)、污油回收、尾气排放要求达到防爆等级
30、等多种功能。 2、由于航速不够快,故把原6135ACa(110.3KW/1500rpm)主机和135(2.59:1)齿轮箱更改为YC6M240C(176KW/1800rpm)2台主机和120C(1.94:1)2台齿轮箱(详见随招标文件提供的改造设计图纸)3、重新设置机座、轴系等。 4、更换舵轴。5、原船为人力机械式链操舵,本次改造采用机带式液压舵机。6、新装MDKAD(11KW 230V 50HZ)柴油发电机组。7、螺旋桨重新设计配置,要求铜合金。8、原卫生间改造并用轻型防水材料装饰。9、客舱内部装饰板拆除并重新采用铝塑板装饰。10、驾驶室重做拆除,内装采用玻璃钢。11、配空调220V/2匹及
31、220V/1.5匹各一套。12、驾控台采用整体玻璃钢。13、新配主电板一套。14、上排除锈油漆。15、配沙发或椅子。16、全船配电箱及线路更新、灯光设备检修;更换6-CQ-195型蓄电池6只。17、配手持式聚光灯(EB8012)3只/艘 (深圳光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18、污油回收设施。19、设消防水枪。20、其他改造需满足船检规范要求的基本设备(设施)船舶主要技术参数和设备配置由图纸提供为准。船舶改造其它要求:1、中标人完成全船的改造,包括调试、全船试验、交船工作。负责全船的总体技术要求和改造质量符合招标人要求。2、船舶交验时船厂应提供建造报告、试验报告和船舶检验证书及完工图纸二套。 3、中标
32、船厂在施工中如遇图纸与本厂工艺条件及习惯不符时,应有能力负责进行生产设计及补充工艺图纸并经招标人许可后方可施工。4、投标人应尊重招标人的权益,招标人向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技术资料,只供投标人在本投标范围内用,未经许可,各投标人不得自行更改、描绘、复制和转让给第三者或挪作他用。5、转包和分包。本船的建造不允许转包,但经招标人同意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给专业厂家完成。 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将由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涉及乙方的主要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
33、应对其进行确认或拒绝。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未做拒绝或提出修改要求的,招标人将视作认同。合同内容主要包括:第一条 合同标的合同标的:甲方(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委托乙方改造16米内河巡逻艇浙海巡0251、浙海巡0266计2艘。第二条 技术依据及要求2.1建造依据改造依据为由甲方提供的,经船检审图批准的图纸及技术资料。 2.2船级、规范和规则满足内河法规(2004年)对内河B级航区的要求。2.3船舶的主要性能及主尺度见项目技术主要要求。第三条 合同价格及支付条件3.1合同价格3.1.1本项目的合同价格为 。3.1.2本价格不受市场的物价的变化而变化。3.21合同价款的5%将作为本项目的质量保证
34、金,签订合同前由乙方交给甲方,在完工交船后一年质保期满且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由甲方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3.22第一期付款本合同签订后一星期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60%。3.23第二期付款 本船交船后,在乙方提供工程变更项目决算书并经甲方委托审价确认金额后十天内,甲方向乙方按实支付剩余款项。第四条 交船4.1交船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00天内交船(日历天)。4.2交船地点:甲方指定码头。4.3交接船条件:交接船签字前,船舶必须符合合同规定;完成船舶各种试验,各项性能应达到技术要求;完成包括:各种备品、工属具、船舶检验证书、资料等均需办妥;交船时,船舶应处于彻底清洁状态,各舱室、外
35、壁处于最佳状态;机电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并确保全船所有机械设备、管路和舱柜清洁、防锈,直到甲方认为可安全使用为止。4.4交接船文件:(1) 船舶建造完工证明书;(2) 船舶检验证书薄正本一份,副本二份;(3) 按规定必须取得的船用产品检验证书;(4) 交接船协议书;(5) 两套以上所有产品生产厂的维护、操作说明书、备件手册;第五条 监造与验收5.1本船所有的材料和设备由乙方负责按照设计图纸要求采购或自制,但主要材料和设备的技术谈判和验收必须有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参与,主要采购和自制的设备应取得船用产品证书。5.2乙方由于材料、设备、备件、供应品订货困难等原因影响建造进度时,须征得甲方同意后,应
36、采用符合船检要求的代用品。涉及船舶性能及船检规范的,还应征得船检及设计部门的同意。5.3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方将派代表驻厂进行监造,乙方应向甲方驻厂人员提供工作及生活上的方便。5.4船舶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驻厂代表提供三份工程进度表,一套主要施工图纸。5.5甲方驻厂代表在监造中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在五天内给予书面答复。5.6所有法定检验项目,乙方必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驻厂代表,检验项目应具有完整性,其它一般项目,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驻厂代表。5.7对于任何一处内装修封闭前,必须经甲方驻厂代表检查其内部情况并进行现场记录认可,否则,甲方驻厂代表有权要求拆开检查。5.8本船建造过程中,如发生项目变更,实际
37、施工和设计图纸不符时,乙方须将修改后的图纸及时送交设计单位确认、同时征得甲方驻厂代表同意并出具联系单,乙方负责施工。59试验和试航591系泊试验前20天,乙方提出“试车试航大纲”送船检部门及甲方认可。系泊试验和试航均按认可的“试车试航大纲”进行。592乙方应在1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关于本船的试航时间,在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将确定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应按时派员参加试航。593试航由乙方组织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交船时,仍存留于本船舶上未使用的燃油和润滑油、油脂等可按市场购买价格折价给甲方。第六条 质量保证6.1本船建造质量应符合本合同所确定的国家有关船舶建造的规范、规则及乙方在报价标书中所承诺的
38、有关标准、规范和质量保证体系。6.2缺陷的责任及范围 自双方签署本船交接船协议书之日起一年内为本船保修期,在此期间凡属乙方施工、工艺以及材料、设备质量而引起的缺陷、故障和损坏,由乙方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凡属甲方操作或保养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故障和缺陷以及易损件的正常磨损,由乙方负责修复,甲方承担费用。6.3缺陷的处理6.3.1甲方在保修期内发现属于保修范围内的任何缺陷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派员在第一时间抵达现场,抵达时间为1小时内,属配套设备厂家的项目由乙方负责督促其按有关服务计划如期到达;若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未能及时到场服务,甲方为保证船舶安全营运的需要,有权另行组织修理,所发生的修理费
39、用在该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如履约保证金不够,则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修理费的不足部分。6.3.2 乙方在一年质保期满后,将免费负责将船进行上排检查。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及修改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要严格遵守执行,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停止执行合同,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提出方负责赔偿。7.2在本合同签约后的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修改变更本合同内容,须经双方认可并签订变更的补充协议,该协议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修改变更引起合同交船期的变更、价格的调整及其它问题均以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为准。其中价格的调整幅度按实计。7.3本船设计、建造所遵循的规范、规程、规则、标准等文件,如在本合同签约
40、后出现修改并要求本船遵守时,由此修改而引起的费用增减、交船期的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7.4外购设备的备品备件、工具等,乙方应按船检规定及设备制造厂标准及随机备件清单在交船时交给甲方,如有欠交部分,应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议定的日期限内补充或作减账处理。第八条 违约责任8.1交船期限延迟。本合同船舶的实际交船日期如因乙方的原因比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交船日期延迟不超过7天时,合同价格保持不变。当发生迟交船超过7天起,从该日起,每迟一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逾期违约金。超过五周,甲方有权拒绝接船或另行商定交船日期并至少减少合同价的10%。如甲方拒绝接船,则乙方应在1个月内将甲方已经支付的合同
41、价款以及该合同价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一并返回给甲方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8.2如果产品与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格存在差异,则甲方有权决定乙方应按下述方法承担责任:(1) 应用符合要求的新品更换有缺陷的部件;(2) 依照损坏程度、低劣程度以及甲方所受的损失,降低合同价格。第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9.1如遇战争、地震、台风以及全国性的超过10个工作日以上的罢工及其他的不可抗力情况,合同条款应按实际情况予以修正。9.2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七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十天内向甲方提交当地主管部门的有关证明。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及当地主管部门的证明后七天内应与乙方友好协商,相应
42、推迟交船期。如在上述期限内没有答复,则认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见,当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时,乙方应以同样方式通知甲方。第十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10.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都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嘉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0.2如对本船的建造、机械设备或有关本船的材料或工艺质量引起争议或意见分歧,应该通过双方协商将争议提交法定检验部门裁决,该结论是最终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一条 其它11.1保险在本船的建造过程中,乙方负责办理船舶建造保险。11.2安全责任在建造期内,如发生人生伤亡事故和船机损坏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11.3转让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
43、将本合同转让给他人。11.4分包用于本船的材料、设备由其它分包商提供时需经由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对分包项目的质量、售后服务及按时履约等承担责任。第十二条 合同签署生效及有效期121本合同的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在合同文本上签字,并由双方加盖公章,且在甲方收取乙方依约交付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2.2本合同至本船质保期满甲方付清全部款项后自动失效。委建单位(盖章) 承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委托人) 法定代表(委托人)经 办 人 经 办 人电 话 电 话地 址 地 址开户银行 市工行 开户银行帐 号 1204060009064004714 帐 号 签约日期第五部分
44、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一、 投标(开标)一览表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我们 ,本标书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投标一览表的价格完成招标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嘉兴航区内河海事艇项目)的实施。序号名称类别单艘船报价(人民币)两艘船总报价备注1船舶改造费用船舶改造成本2税金3其它费用(含设计图纸资料费,每艘艇计人民币壹万元整)4总计(人民币小写)5总计(人民币大写)1、本投标文件及其所附文件涵盖了我方要约的全部内容。(1)我方要约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45天;(2)我方同意标期可作延长;(3)在标期内,我方受投标文件之价目表上我方要约金额的约束。2、本投标文件,你方之接受函,包括条款栏,标的规格要求栏和其它有关文件在内的投标文件对我们双方均具约束力。3、我方同意此次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以及其他售后服务。我方理解业主单位有权,通过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确定建(改)造厂家。4、根据具体情况而拒绝任一或所有标书完全取决于你方。你方没有义务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标书或某一特定标书,也不需为拒绝某一标书作出任何解释。5、另外,我方承诺还将就你方所要求的进一步信息提供给你方。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提供如下优惠条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