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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竹线335省道至下湖段、城下线下湖至尹家河段路面维修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招 标 人:日照市东港区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二一四年六月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细则-1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7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42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3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4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大竹线335省道至下湖段、城下线下湖至尹家河段路面维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日照市东港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二、项
2、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名称:大竹线335省道至下湖段、城下线下湖至尹家河段路面维修工程监理项目2.工程规模:大竹线335省道至下湖段、城下线下湖至尹家河段路面维修工程项目位于东港区南湖镇内,由大竹线南湖至下湖段(9.515km)、下湖至尹家河段(计1.929km),路线全长11.444km,沥青混凝土路面,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40km/h)分段分别进行罩面及大修,全线有涵洞13道。计划工期120日历天。3.招标项目内容:监理人对工程实施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4.招标项目编号:WTRZDGCG201469-1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人必
3、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含)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2.项目总监资质和要求:项目总监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必须为本公司工作人员,报名审查合格的项目总监投标时不允许更换。)。3. 注册地在日照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同时提供当地地市级及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今的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证明资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4. 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内容以东港区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代为查
4、询,不接受投标人单独查询。5.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四、报名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监理企业,请于2014年6月17日至2014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一套及复印件二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到日照市北京路兴业王府大街C座C555室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以来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项目总监近六个月以来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4. 注册地在日照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同时提供当地地市级及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今的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证明资料(
6、证明一个月内有效)。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200 元/份(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2.本工程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六、开标1.本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2.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八、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日照市政府采购网、山东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务网、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九、联系方式招 标 人:日照市东港区交通运输局联 系 人:胡波 曾斌联系电话:0633-3222248地址:日照市山东路392号招标代
7、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管仁辉 孙欣联系电话:0633-8777359 8777459(传真)电子邮箱:axc1975地址:日照市北京路兴业王府大街C座C555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工程概况招标人日照市东港区交通运输局工程名称大竹线335省道至下湖段、城下线下湖至尹家河段路面维修工程监理项目工程地点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资质政府采购甲级工程招标甲级监理内容及要求监理人对工程实施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建设项目功能使用要求无质量通病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质量要求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
8、/1-2012)合格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执行标准:执行国家、山东省、日照市现行标准化示范工地验评标准。 预计造价施工控制价2474.57万元工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工程等级/建筑规模/施工现场准备情况已满足施工要求投标有效期90天招标人所提供的设备、设施情况无2.招标说明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投标人资质等级具有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监理机构设置要求一级监理机构项目总监资质等级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人员要求以下标准为监理项目人员最低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监理员须具有公路专业监理人员上岗证;合计5人。
9、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4年6月17日8:30时至2014年6月23日17:00时地 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踏勘现场时间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地 点日照市东港区送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地 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取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地 点标书送达时 间2014年7月8日10:0010:30时地 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三楼第一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8日10:30时开标时间2014年7月8日10:30时图纸费/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份(售后
10、不退)二、总 则3.适用范围3.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大竹线335省道至下湖段、城下线下湖至尹家河段路面维修工程监理项目。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4.1招标人系指日照市东港区交通运输局,联系方式如下:联 系 人:胡波 曾斌联系电话:0633-3222248地址:日照市山东路392号4.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如下:联 系 人:管仁辉 孙欣联系电话:0633-8777359 8777459(传真)电子邮箱:axc1975地址:日照市北京路兴业王府大街C座C555室5.招标依据5.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5.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5.3中
11、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5.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5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5.6其他有关法律、法规;5.7本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招标,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中标人。6.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货币种类及有关定义6.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6.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3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6.4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收到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上
12、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收到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以此类推。6.5招标文件中的“日”、“天”为日历天。7.投标费用7.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合格的投标人8.1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8.2投标人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8.3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9.投标有效期9.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9.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
13、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9.3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9.4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5本须知第10条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10.投标保证金10.1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00元人民币10.1.2供应商须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或其在提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单位必须与投
14、标人名称一致。招标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开户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阳支行账 号:810100801421001478联系电话:0633-8777359联 系 人:孙晓敏10.1.3投标人应持缴纳凭证原件到代理机构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应当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时携带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备查。10.1.4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的资金没有实际到帐的标书,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0.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
15、标人有权拒绝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10.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0.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无息返还。10.5招标人若证实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因此造成招标人的损失须由投标人承担:10.5.1投标人无故不参加开标会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10.5.2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资格的; 10.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0.5.4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的;10.5.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招标人利益的其他情形。11
16、.踏勘现场11.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11.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及结论概不负责。11.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而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三、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的组成12.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细则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第六
1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12.2除本须知第12.1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2.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3.招标文件的澄清13.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招标人解答或澄清时,须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
18、,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准备电子版一份发送至:axc1975)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对规定时间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进行统一答复,并形成书面文件,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再将此书面答复传送给每个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14.1招标文件发出后,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4.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的代表在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的文件同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
19、签收记录(以传真方式通知投标人时,投标人应以确认书的方式确认)。14.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4.4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5.投标文件的组成15.1投标人所编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15.2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分别进行装订成册。15.3商务标书15.
20、3.1投标函15.3.2监理服务费报价组成15.3.3投标保证金15.3.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5.3.5投标人上三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监理业绩表15.3.6拟投入本项目监理人员汇总表15.3.7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及上三年度担任总监的同类工程监理业绩表15.3.8专业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及上三年度监理过的同类工程监理业绩表15.3.9资格资质证明材料15.3.9.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15.3.9.2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15.3.9.3承建本工程项目总监资质证书及其社保证明;承建本工程项
21、目其他专业监理师证书、监理员资格证书15.3.9.4 承诺书、投标保证金收据15.3.9.5其他与评标有关的资料证明 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须单独密封在一个文件密封包中,并于投标截至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并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目录”格式附上目录),所有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必须是原件且真实可靠,否则相应项目不得分。其中第15.3.9.1-15.3.9.4项所需资料投标人必须提交齐全且是原件,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上述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也要在商务标书中体现。15.4技术标书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图纸和技术资料等其他技术资料为依据,经踏勘现场后,应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制详细的
22、监理大纲等。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5.4.1工程概况与工程特点;15.4.2监理控制目标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15.4.3监理组织机构;15.4.4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划分;15.4.5质量控制;15.4.6投资控制;15.4.7进度控制;15.4.8合同与信息管理;15.4.9旁站监理;15.4.10组织协调;15.4.11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15.4.12投入检测仪器(实验设备);15.4.13针对本工程技术难点的处理方法等。注:投标人技术标中如未体现拟投入检测仪器(实验设备)情况,技术标判0分;如技术标中载明的拟投入检测仪器,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与本项目不相适应,由评委酌情扣分。16.投标文件格式1
23、6.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5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参考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16.2技术标书制作要求格式要求:左侧胶装,封面及实施方案内容采用70g A4白纸打印,封面采用统一格式(见附件,可复印),不设目录,装订要求封底及侧封均为白纸(纸质同实施方案内容)且全白,除图表中文字外所有内容均用宋体小四号字,不准加粗、加色;行距为固定值22磅;不设页眉,页脚,页码;页边距为Word2003默认值(上下边距2.54厘米,左右边距3.17厘米);技术标书正文每行顶格编制,不得缩进或空格。标书中不能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
24、姓名、企业名称、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名称或编号等),并按规定将封口密封好。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一律用A3复印纸打印,字体均为宋体五号字。注意:投标人违背上述技术标书制作要求规定的,其技术标书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得分为0分,但不做为无效投标。17.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7.1商务标书一式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九份),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技术标书一式九份(不分正副本)。17.2全部商务标书的文字除必须填写的内容外,均需要打印或复印。商务标书正本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17.3除投标人对商务标书错误处做必要的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
25、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盖章。18.投标报价说明18.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18.2若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预算,视为无效投标。18.3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每高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低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及资格审查原件、唱标单分别单
26、独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明确标明“商务标书”或“技术标书”或“资格审查原件”或“唱标单”,密封袋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19.2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加盖印章或签字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20.投标文件的提交2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1.投标截止时间21.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21.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以修改补充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投标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27、为准。21.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2.迟交的投标文件22.1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的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六、
28、开标、评标与定标24.开标24.1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24.2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5.开标程序25.1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主持。25.2公证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法人授权委托、资质资格证书等。25.3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标书,按签到顺序唱标。由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项目总监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25.4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6.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招标人不予受理:26.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26.3法律
29、、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27.评标委员会和评标27.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评标专家与招标人的代表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的代表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且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27.2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27.3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要严格保密。27.4开标程序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8.评标过程的保密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
30、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8.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9.投标文件的初审29.1开标后,经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6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9.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
31、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9.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9.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处理:29.4.1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商务标书不标明正、副本的;29.4.2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鉴
32、的;29.4.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9.4.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9.4.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9.4.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的;29.4.7投标项目总监与报名投标报名不一致且未办理变更手续的;29.4.8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的工具、装备及人员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29.4.9应提供而未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所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涂改、转让或提供虚假资料的;29.4.10投标
33、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等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9.4.1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30.投标文件的澄清30.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30.2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30.3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本须知第31.2款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
34、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31.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31.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1.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书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1.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2.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32.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仅对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招
35、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32.2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评标方法、标准细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细则。七、合同的授予33.合同授予标准33.1本项目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确定的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34.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利34.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5.中标通知书35.1实行项目班子押证制度。中标公示无异议后,中标人持该工程项目班子成员证书原件到日照市东港区交通运输局办理押证手续,超过五个工作日不办理的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36、。35.2定标后,招标人于7工作日内签发中标通知书。35.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6.签订合同36.1办理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于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与中标人签订工程监理合同。36.2中标人如不按规定或者不在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就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履约责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规分包给他人。八、其 他37.中标服务费37.1中标人应在签订
37、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37.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本须知第37.1款的规定去做,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38.公证费38.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公证机构交纳中标总金额1的公证费(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39.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日照市东港区交通运输局递交中标额5%的履约保函(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县(区)级国有或股份制支
38、行级及以上的银行出具),工程验收达到招标人要求后无息返还。第三章 评标办法细则第一条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是指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本细则的规定,对所有投标人按规定程序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侯选人名单,并编写评标报告。第二条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商务标书得分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认定,技术标书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各自打分。技术标书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汇总去掉最高分和去掉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给投标人技术标书打分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分为无效分,出现无效分后,将以其他评委的平均分代替:1)评分超出其评审标准中分值范围的;2)评分明
39、显不合理的;3)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4)其它违反评审细则规定要求评分的。第三条 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第四条 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一律无效。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工程竣工日期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中的验收日期为准,获奖工程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为准。第五条 投标人或项目总监所监理的已竣工工程获国家、山东省、日照市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筑业协会
40、评定的优良工程奖,必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者表彰奖励的正式文件,在日照市外获得的优良工程奖只采用省级(含副省级,下同)及以上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奖项;获得其他省级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已竣工项目优质工程奖的,应同时提供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和表彰奖励的正式文件。其他任何证明材料无效,超越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及行业管辖范围评审的奖项不予记分。第六条 投标人获国家、山东省、日照市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筑业协会评定的建设监理先进单位,必须提供先进证书或者表彰奖励的正式文件,在日照市外获得的先进称号只采用省级及以上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先进;获得其他省级建设、交通
41、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先进,应同时提供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先进证书和表彰奖励的正式文件。其他任何证明材料无效,超越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及行业管辖范围评定的先进不予记分。第六条 国家、山东省和日照市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总监,必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者授予优秀项目总监称号的正式文件,在日照市外获得的优秀项目总监称号只采用省级及以上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奖项;其他省级建设行政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总监,必须同时提供关于授予优秀项目总监称号的正式文件和获奖证书。非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总监,除提供获奖证书和授予优秀项目总监称号的正式文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或省级建设
42、、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该部门评选优秀项目总监资格的证明文件及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评选推荐证明材料,项目总监考评方能计分。其他任何证明材料无效。第七条 参与投标的项目总监等级应当与招标工程的等级相符。第八条 投标人投标时的项目总监与投标人报名时的项目总监应一致。二、评标组织及工作程序第九条 评标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组建评标委员会。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综合评价,推荐中标人。5.撰写评标报告。第十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评标专家与招标人的代表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的代表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
43、一。第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实行回避制度。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清标工作组和评标委员会:1.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2.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人员。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初步评审第十二条 在初步评审时,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商务标书不标明正、副本的;2.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鉴的;3.投标人拟投
44、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的;7.投标项目总监与报名投标报名不一致且未办理变更手续的;8.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的工具、装备及人员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9.应提供而未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所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涂改、转让或提供虚假资料的;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等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5、的;1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第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前,发现有效投标文件不足3个,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本次投标,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四、详细评审第十四条 初步评审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文件从合同条件、投标报价、投标人业绩、技术能力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第十五条 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得分构成该标书的总得分。第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十七条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附表。第十八条 评标价分值确定若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上限,视为无效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