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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苏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关于苏州桃花坞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就苏州市桃花坞历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地块土地前期开发拆迁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SZCH2010-G-050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桃花坞发展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苏州市桃花坞历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拆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苏州市桃花坞历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拆迁项目具体情况 面积单位:户、标段序号范围居 民企业(单位)合计户数建筑面积户数建筑面积户数建筑面积一标段详见标段划分图35425890 8262836228518二标段详见标段划分图40823696 3 224 41123920 三标段详见标段划分
2、图418 2389919 5073 43728972四标段详见标段划分图 3131843631480 31619916 投标方式:投标人可以根据各标段报名条件,选择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以就全部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一投标人不能重复投同一个标段,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中标。二、 投标人资质要求: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2具有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资质,资质等级应达下述条件:2.2.1投标单位需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2.3 09年度承接过由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核发拆迁许可证、并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拆迁项目,并完成拆迁房屋
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含1万平方米)。2.4投标人配备参加此次拆迁项目的拆迁工作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2.4.1拆迁工作人员需持有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核发的拆迁上岗证;2.4.2拆迁工作人员数量应达6人以上(含6人),其中有3人连续从事拆迁工作3年;2.4.3投标人需在拆迁项目投标报名预审表中按要求填写配备的拆迁工作人员、并报市拆办签字盖章确认;2.5投标人在苏州市,历年来如有已申领拆迁许可证、未完成的城市房屋拆迁项目,需符合下列条件:2.5.1一级资质,剩余项目(未经市拆办验收的项目,下同)不超过8个;2.5.2二级资质,剩余项目不超过6个;2.5.3三级资质,剩余项目不超过4个2.
4、6有依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8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时起发售招标文件,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出售地点:苏州市竹辉路461号新竹饭店院内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出售售 价:每套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标书款汇款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61号新竹饭店院内汇款银行及帐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账号:831-41226013-46)1、报名(即购买标书)时需提供
5、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拆迁项目投标报名预审表。(3)配备工作人员上岗证。注: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招标采购单位留存。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填写报名表时须确定所投标段号,投标时须在报名时所确定的标段范围内进行投标,超出该范围标段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开始接收时间:2010年10月28日下午14:00-14:30接收截止时间:2010年10月28日下午14:30整接收地点: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三香路389号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接收人:苏州市公证处五、 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2010年10月28日下午1
6、4:30整开标地点: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三香路389号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六、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人:刘虹联系电话:(0512)65161799传真电话:(0512)65262733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61号新竹饭店院内邮政编码:215007七、其他应说明事项: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0年10月13日上午9: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院内二楼;电话:0512-65161799;传真:0512-65262733 ;联系人:刘虹)投标答疑书面答复时间:2010年10月13日下午16:00点
7、以前。采购单位联系人:顾萍 联系电话:(0512)67723799本公告同时在苏州日报、苏州城市商报、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江苏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苏州诚和招投标有限公司网Http:/上发布 。 苏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8268538 68615807。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2010年10月8日苏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编 号:SZCH2010-G-050 采购单位:苏州桃花坞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苏州桃花坞历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拆迁项目招标代理: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二一年十月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规
8、定1采购内容:苏州市桃花坞历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拆迁项目2投标有效期:十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在此期限内,所有招标文件均保持有效)3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万元整(不分标段)账户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分行金阊支行账 号:89060154800000211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所投招标文件标号及“投标保证金”字样。4踏勘现场:投标人需要踏勘的,可与苏州桃花坞发展建设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顾萍 联系电话: 67723799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5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
9、010年10月13日上午9: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院内二楼;电话:0512-65161799;传真:0512-65262733 ;联系人:刘虹)投标答疑书面答复时间:2010年10月13日下午16:00点以前。6投标文件份数: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及投标报价部分正本一份, 副本三份(正、副本均为投标文件的全套);技术部分不设正、副本,共四份)。7报名材料:拆迁项目投标报名预审表、配备工作人员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8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0月28日下午14:30整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0年10月28日下午14:
10、00-14:30地点: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10开标:时间:2010年10月28日下午14:30整 地点: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11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中标金额100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8%中标金额500-1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45%中标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25%
11、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中标金额为150万,则中标服务费(1001.5%(150100)0.8%)0.712第六章 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总目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18第四章 招标要求31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33第六章 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36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桃花坞发展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苏州市桃花坞历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拆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编号:SZCH2010-G-0502、招标内容:苏州市桃花坞历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拆迁项目3、标段的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 4个标段(详见标段划分图,以标段
12、图为准)4、标段划分明细表:苏州市桃花坞历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拆迁项目具体情况 面积单位:户、标段序号范围居 民企业(单位)合计户数建筑面积户数建筑面积户数建筑面积一标段详见标段划分图35425890 8262836228518二标段详见标段划分图40823696 3 224 41123920 三标段详见标段划分图418 2389919 5073 43728972四标段详见标段划分图 3131843631480 31619916 注:(1)、以上数据为初步调查结果,具体数量及房屋性质以实际调查为准。(2)、各标段均包括经营性地块和基础设施地块两部分拆迁,中标人需根据不同的立项主体申领拆迁许可证。
13、4、投标方式:投标人可以根据各标段报名条件,选择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以就全部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一投标人不能重复投同一个标段,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中标。5、投标单价不得超过苏州物价局和苏州市建设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调整城市房屋拆迁代办服务费的通知(苏价房地字2000205号)的每平方米60元的规定6、拆迁期限:九个月。7、投标申请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8、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0月28日下午14:30整地点: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9、开标
14、时间:2010年10月28日下午14:30整地点: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10、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苏州市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院内二楼电 话:(0512)65161799传 真:(0512)65262733联 系 人:刘虹 邮政编码:215007 11、采购单位:苏州桃花坞发展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顾萍 联系电话:6772379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A 说明1. 说明1.1本次招标活动受苏州桃花坞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委托;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诚
15、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B 投标人2.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2具有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资质,资质等级应达下述条件:2.2.1投标单位需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2.3 09年度承接过由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核发拆迁许可证、并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拆迁项目,并完成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含1万平方米)。2.4投标人配备参加此次拆迁项目的拆迁工作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2.4.1拆迁工作人员需持有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核发的拆迁上岗证;2.4.2拆迁工作人员数量应达6人以上(含6人),其中有3人连续从事拆迁工
16、作3年;2.4.3投标人需在拆迁项目投标报名预审表中按要求填写配备的拆迁工作人员、并报市拆办签字盖章确认;2.5投标人在苏州市,历年来如有已申领拆迁许可证、未完成的城市房屋拆迁项目,需符合下列条件:2.5.1一级资质,剩余项目(未经市拆办验收的项目,下同)不超过8个;2.5.2二级资质,剩余项目不超过6个;2.5.3三级资质,剩余项目不超过4个2.6有依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8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投标委托投标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参加,受托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17、托书(详见招标文件格式)。4.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 联合投标(拒绝联合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的方式。C 招标文件的说明6.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7. 招标文件的澄清7.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8、。7.2 投标人的询问通知应不得迟于前附表规定的书面答疑时间前使招标人收到。迟于上述规定时间提交的询问通知,招标人有权拒绝回答。8. 招标文件的修改8.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8.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8.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9. 投标答疑会9.1投标
19、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9.2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相关投标人。9.3勘察现场9.3.1 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9.3.2 现场勘察可与苏州桃花坞发展建设有
20、限公司联系。9.3.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D 投标文件说明10.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0.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11.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11.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1.1.1投标函; 11.1.2授权委托书(如
21、有授权);11.1.3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11.1.4投标报价明细表。11.2 投标书二(技术部分):拆迁方案和措施11.2.1拆迁总体和各阶段实施计划;11.2.2本项目拆迁难点及相应的解决方案;11.2.3文明拆迁、控制上访的措施。11.3 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11.3.1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1.3.2投标人情况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1.3.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1.3.4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1.3.5投标人拆迁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11.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1.3.7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1.3
22、.8投标人申报资料清单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1.3.9投标人09年度已完成拆迁项目情况表和2010年已完成和正在实施拆迁项目情况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1.3.10投标人配备工作人员情况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1.3.11拟配备参加本次拆迁项目的拆迁人员的拆迁上岗证复印件;11.3.12企业概况、企业通过质量管理认证体系;11.3.13档案管理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11.3.14其他有关材料:11.3.14.1 2009年度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会计报表11.3.14.2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情况证明;11.3.14.3其他可以证明
23、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注:1、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及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中均不得出现价格。2、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11.1.1-11.3.11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11.4 投标文件由11.1、11.2、11.3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12.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2.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和顺序编写,将投标书一(报价部分)装订入一册、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装订入一册、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部分)装订入一册,投标人未按上述分别装订成册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1
24、2.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投标书二(技术部分)不分正副本、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包括投标人填写的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和资料,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12.3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技术标一律采用A4纸,白纸黑字,文字字体为宋体四号,1.5倍行距(无网格)。不设目录、页码。宋体,字号不限。技术标封面、装订夹(装订夹高度不够可以增加高度,但式样颜色不变)统一提供,左面居中,盖板朝上装订,封底为A4白纸。技术标内容中不得出现任何公司的名称、地址、人员姓名、相关业绩等能反映投标企业的提示性内容,不得设置标题、目录、页码、页眉、页脚,不分正、副本,也不得盖章签字,否
25、则按废标处理。12.3.1技术标属评委或者公证处认为雷同的,按废标处理;12.3.2技术标属抄袭的,按废标处理。12.4投标文件的正本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清楚地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将授权书附在其中。12.5完整的投标文件不应有其他版本,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签。12.6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3.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3.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
26、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13.2本次采购分为四个标段,响应时对标段内所要采购的所有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3每个标段只允许出现一个投标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明细表 中的格式分别填写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13.4投标文件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3.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4. 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应提供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14.2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
27、截止时间前,按前附表规定使招标人收到并换取收据。14.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收款单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9060154800000211 开户银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所投招标文件标号及“投标保证金”字样。14.4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法:14.4.1银行本票、汇票,直接至开标现场交于招标人并换取收据;14.4.2银行转帐或直接以现金缴至14.3中所示账号并换取收据(银行转帐或现金解缴均以保证到达上述账户为准)。14.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
28、凭招标代理机构的收据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招标代理机构的收据予以退还(无息)。14.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4.6.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4.6.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4.6.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5.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5.1自开标日起1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
29、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1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投标书一(报价部分)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投标书二(技术部分)不分正副本,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一(报价部分)和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封面上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或“副本” 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6.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下列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
30、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公章。副本可以复印。16.2.1投标函;16.2.2授权委托书;16.2.3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16.2.4投标报价表;16.2.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16.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E. 投标文件的递交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7.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含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及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进行密封。密封带的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
31、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在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17.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17.3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单位。17.4投标文件中的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8. 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前附表规定的投标地点。18.2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8.3在投标截止时间
32、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18.4在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招标人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1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投标人送达修改的书面通知或撤销的书面通知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人。投标人的原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退还。19.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19.3 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9.4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F
33、. 开标和评标20. 开标20.1招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20.2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并向公证员提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未向公证员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20.3开标时由公证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并公证,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20.4招标人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人将作唱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0.5投
34、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21.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1.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确定;21.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1.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21.2.2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21.2.3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单位;21.2.4向招标委托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1.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
35、、廉洁地履行职责;21.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1.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1.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1.3.5配合招标委托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2. 评标内容的保密22.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2.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2.3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
36、联系。23. 投标文件初审23.1 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23.2 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23.2.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时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3.2.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2.3 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3.2.4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23.2.5 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3.3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37、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委托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4 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3.5 下列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3.5.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的规定签署和盖章;23.5.2 未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资格文件;23.5.3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3.5.4 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3.5.5 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3.5.6 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3.5.7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况。24. 投标的澄清24.1为了有助
38、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员进行答疑和澄清。24.2有关澄清的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该书面答复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签署确认,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24.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及实质内容。25废标25.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5.1.1符合条件的、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单位不足三家的;25.1.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5.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方不能支付的;25.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
39、务取消的;25.2 废标后,招标人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6.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6.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6.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及其他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各标段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相应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组织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26.2.1拆迁方案和措施;26.2.2配备的工
40、作人员;26.2.3投标者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26.2.4投标者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26.2.5参与苏州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及信誉;26.2.6投标报价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G、授予合同27. 中标单位的确认27.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汇总评分结果,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27.2评标委员会有权评定中标,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者中标。27.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各投标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41、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在收到投标单位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如投标单位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未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提出质疑的,招标人将不予答复。28. 合同授予标准28.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28.2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协同相关部门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履约能力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签约资
42、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29. 中标通知书29.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给出中标单位的中标标价、质量标准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29.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9.3招标人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29.4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0. 合同的签订30.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0.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H、其他事
43、项31. 监督和公证31.1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1.2招标人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32.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投标函投标函 : 我们从 上获悉贵单位的公开招标公告,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次投标活动。1、我们愿意按照公开招标公告的一切要求,提供包括完成该项目全部内容的人工、劳务、管理、保险、税金等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费用均包括在报价中。2、本
44、公司所提交的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3、如果中标,我们将严格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每一项承诺,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谈判供应商。6、我们承诺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材料无任何虚假及隐瞒情况。7、如果我们中标后未履行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A、取消中标资格B、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录予以曝光C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3年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 联系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投标承诺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