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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乡县七里营镇新亚社区服务中心办公楼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新乡县七里营镇新亚社区服务中心办公楼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新县交代【2011】22号招 标 人: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 制 日 期:二O一 一 年 十 一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2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14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18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19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23 第六章 评标、定标办法 24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26第八章 图纸(另附)27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新乡县七里营镇新亚社区服
2、务中心办公楼建设项目21.2建设地点新乡县境内31.2建设规模办公楼,砖混结构、主体三层、局部四层,建筑面积约1860平方米,另加部分道路。4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质量标准合格62.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72.2要求工期125日历天。83.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专项加自筹,已落实94.1投标人资质及项目经理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等
3、级,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1013.1工程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投标人自主报价1115.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16.1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伍仟元整交付时间:2011年 11 月 10 日17时前。户名: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702229119201014858 开户行:工商银行郑州市投资大厦支行13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和售价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受理室)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份,图纸完整无破损无息退还。145.1踏勘现场
4、及招标答疑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7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15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有替代方案1618.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1720.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 2011年 11月14日上午9:30时地点: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1822.1开 标开标时间: 2011年 11月14日9时30分。地点: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929.3评标方法及标准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2016.5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5%(中标后5日内交新乡县七里
5、营镇人民政府指定的财务部门)2134.8招标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人: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文女士电 话:138493819972234.9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代理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 祝女士电话:18937150570 传真:0371-672617772334.10监督单位及电话新乡县监察局0373-5058770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审计局0373-3053023 新乡县检察院0373-5125831 二、投标须知(一)总 则特别说明:本“投标须知”中黑体字标明的有关要求事项,均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对此类条款如有不理解,请务必在投标截止之日1
6、7天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疑问,并以招标人书面答疑资料编写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臆断而导致废标,招标人及委托代理人概不负责。1、工程说明1.1现场条件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1.2工程概况见前附表。1.3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评出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前附表第7项。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4、招标要求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4.3本工程不接受
7、联合投标。4.4主要技术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4.5项目经理必须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5个工作日。5、踏勘现场5.1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6.2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6.3施工图纸押
8、金每套500元/份,图纸完整无破损无息退还。6.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六章 评标、定标办法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同时应认
9、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图纸有任何疑问,应分不同专业、图号、包括清单数量、招标文件中问题等分别打印,并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7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
10、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7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
11、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两部分组成。11.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提醒注意: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不仅应随其他投标文件密封,还应当由投标人委派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随身携带。11.2.3投标函;11.2.4投标汇总表;11.2.5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11.2.6服务承诺;11.2.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1.2.7.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
12、业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标时验证以原件为准。11.2.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1.2.8.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11.2.8.2项目经理简历表;11.2.8.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11.2.8.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开标时验证以原件为准)。11.2.9工程量清单报价;11.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3.1施工组织设计11.4投标人认为与本工程投标可能有关的其他资料。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13、投标报价 13.1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必须与清单报价表投标总价一致。13.1.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方式。13.1.2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答疑,并根据企业定额或参照河南省建筑装饰安装工程计价依据及计价办法、有关造价的现行文件及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企业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及目前材料市场价格进行编制。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13.1.3投标报价是指由投标人计算的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13.2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13.2.1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
14、润等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13.2.2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招标人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13.2.3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所需设备、材料价格变动在内的各种风险因素。13.3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投标人以人民币为单位填报所有单价或合价。 13.4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量不得调整、变动。工程量清单数量若投标人认为不准确,可在答疑会议以前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进出,并进行双方核对,以最终确定的清单数量为准进行投标。14、合同货币14.1本合同履行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1
15、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金16.1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按前附表12项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并于2011年1
16、1月10日17时前以现金或转帐形式交付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并获取相应证明。16.2对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其投标为废标(以开具的收据为准)。16.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扣除代理服务费后退还(无息)。16.4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1)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故不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除外)4)由于投标人未能遵守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而致使招标人的招标工作失败或对招标工作产生及其不利影响,包括但
17、不限于投标人的恶意串谋、欺诈、威胁、贿赂等。16.5中标人应按前附表20项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16.6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扣除违约金后的余额十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替代方案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8.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A4纸打印,禁止其他书写方式,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18.3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招标人名称等,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18、”。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8.4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等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18.5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9.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左侧无线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或可拆卸的装订,若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9.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包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19.3在
19、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注明: 工程投标文件2011年11月14日 9 时3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人: 19.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和第19.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5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0.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
20、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0.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0.4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
21、回”字样。(五)开 标22、开标22.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会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签名报到,逾期到达视为自动弃权。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22.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22.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3、开标程序:23.1 开标由招标代理人主持;23.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监督部门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3.3 经确认无误后,由唱标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
22、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3.4招标代理人对开标情况进行记录,并经投标人代表签字认可,以便存档备查。23.5投标人应认真核对唱标内容,如有内容未被唱出或存在差错,应当众指出其在投标文件中的出处。(六)评 标24、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4.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次招标工程建设规模、专业特点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4.2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1名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名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参加评标的专家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24.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24.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
23、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4.5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5、评标过程的保密25.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废标。25.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5.4评标原则:公平、
24、公正、科学、择优。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单位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26.2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和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符合性评审)27.1 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审查符合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7.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
25、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7.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按废标处理: (1)投标人资格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废标处理。(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投标文件的;(3)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6、(4)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5)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6)投标工期、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符合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7)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28、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8.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8.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8.1.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28.1.3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
27、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9、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9.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7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9.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9.3 评标方法和标准计分制综合评分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工期保证等赋予不同的权重,用评分的方法,评出中标候选人。29.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
28、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七)合同的授予30、合同授予标准。31、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31.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中标人。32、中标通知书32.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政府监督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3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3.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3.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3款的规
29、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3.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34、其他说明34.1开评标时,所有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规定。34.2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34.3开标后,无论中标与否,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退还。34.4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规定由中标方支付。34.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在招标
30、人与中标人就合同全部内容达成协议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与中标人正式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4.6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应达到新乡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细则有关规定要求。34.7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34.8招标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人: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文女士电 话:1384938199734.9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代理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 祝女士电话:18937150570 传真:0371-6726177734.10监督单位及电话新乡县监察局0373-5058770新乡县
31、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审计局0373-3053023 新乡县检察院0373-5125831 第二章 合 同 主 要 条 款本合同参考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建1999313号)一、合同价款及付款办法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2、工程款支付采用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方式,投标工程量及报价一次包死。如发生下列情况的可做调整:2.1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2.2主材采用业主、监理、施工单位考察市场后价格为准。3、工程变更等费用按合同双方代表洽商并签字盖章确认的书面资料为准,在竣工时予以调整。(竣工决算以甲方委托的审计单位最终的
32、审计为准)。4、支付方式:本工程工程款支付方式采用银行结算方式,无预付工程款。5、付款方式:进一步合同中标明。6、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变更与增加部分,待工程竣工验收后,经工程审计决算后拨付。二、质 量1.本工程质量标准应达到承包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量标准。2.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和规范:按现行的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执行。3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应无条件返修至合格并自行承担全部返修的费用。因为返修导致工程无法按期竣工的,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由此给发包人造成其它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相应损失。4.如果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
33、中标时承诺的质量标准,发包人有权折减退还甚至不退还履约担保金。5.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应先进行自检,并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在隐蔽和中间验收前48小时向监理工程师书面报验,承包人准备(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整改所需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整改所用时间计入工程竣工所用实际工期,由此导致无法按期竣工的,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工 期1中标人所报的投标工期为合同工期。中标人必须按合同工期或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4、由监理工程师确认,经发包人同意后,工期方可相应顺延:2.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三通一平;2.2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2.3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2.4一周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因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2.5不可抗力;2.6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3.承包人在第2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工程延期原因、天数、详细计算过程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否则承包人无权再就此提出工期索赔。4.因非招标人直接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经合同双方确认,可以顺延工期,但不调整合同价款。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工
35、期延误,不得顺延工期。6.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第2条所包括的各项事件,如果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该能预料到的风险,且因此造成工期延误时,发包人对此不承担责任,工期不予顺延。7基础施工遇到障碍物或古墓、文物等需要进行基础处理时,由承发包双方确定增加工期。8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失费的计算方法为每拖延工期一天按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三计取。若履约担保金不足以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超出部分从发包人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四、材料设备的采购1承包人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2承包人采购的
36、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在进场时要先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填报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报验单,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书面签证后方可进场,且使用前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未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的材料、设备等不得进场。已进场的不合格材料应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3.承包人采购、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相应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4. 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设备质量的认可并不意味着承包人对其所采购材料、设备质量的责任免除。5、为保证主要材料的质量和
37、统一材料标准,投标人投标时以新乡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表中材料品牌为依据,中标后招标人以此要求材料品牌及质量。 五、竣 工 验 收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3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时,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于发包人提前使用而造成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4.工程在正式向发包人移交前,由承包人对工程负责照管,在此期间所发生的质量等问题,由承包人负责
38、。六、竣 工 结 算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并报请审计部门复核,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发包人从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90天内进行审查、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得视为认可承包方的结算价款。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按照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七、争 议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1第
39、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2第二种解决方式: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2.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2.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八、合同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评标质疑时投标人的书面澄清4.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0、7.图纸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九、项目经理1.承包人的施工项目经理应是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主要管理、技术负责人。2.发包人可与承包人协商,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技术人员。3.投标承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到位,否则即为承包人未履约,按项目经理1万元,其他人员1000元的标准折减退还其履约担保金,直至解除合同。十、其 它1.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所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如发现
41、转包,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3、承包人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承包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发包人负责,并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4承包人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严密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并对工人加强安全文明教育以及监管约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罚款、人身伤亡事故或伤害他人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施工现场的卫生标准、噪声标准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施工中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罚款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6.除
42、事先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事件如果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该能预料到的风险,发包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3.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5.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92002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9.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10.人防
43、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JBJ1349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1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14.建筑机械安全技术规范 GBJ33-86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16.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 JGJ13720011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2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质量评定标准、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一、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公章)日 期: 年 月 日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