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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市上湾中路(金桂-螺塘湾东路)桥梁桩基工程专业分包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ZBGL-035招标人:中建五局三公司 市政 分公司招标日期:2017年11 月 11 日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四、开标、评标和定标 五、合同的授予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第四章 图纸资料一、工程施工图纸 二、工程标准图集清单 三、招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技术资料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项 目说 明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上湾中路(金桂路-螺塘湾东路)桥梁工程1.2建设地点高铁新城1.3工程规模本工程包括
2、道路工程及桥梁工程,西起金桂西侧主线起坡点,东至螺塘湾东路,桩号范围K0+179.952-K3+489.818总长度约3.12公里,其中,金太路以西部分仅包含跨轨道交通车辆段场站跨线桥及接坡段,不含辅道,建设投资额约10780.11万元1.4总高度/总体布置2*30m+(34.5+46+34.5)m+(20+22+20)m+(2*30)m1.5层数/层高2*30m联采用等高预应力砼连续箱梁;(34.5+46+34.5)m变高预应力砼箱梁;2*30m等高预应力砼连续箱梁(20+22+20)m等高钢筋混凝土箱梁结构1.6结构下部结构采用双柱墩形式,1600立柱接1800桩基,桩顶通过系梁横向连接,
3、系梁尺寸1.2*1.5(宽*高),另在边墩墩顶设置梁高1.4m盖梁以加强横向受力整体性。2招标范围长沙市上湾中路(金桂路-螺塘湾东路)桥梁桩基工程专业分包。共分1个标段,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分包队伍合同的签订分标段进行。本次招标确定1家队伍入库,中标后签订合同,各投标方具体的施工范围由招标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投标方不能因承包范围的多少向招标方进行索赔。中标人进场时间由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提前一个星期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因为进场时间与预期不符,而向招标人进行调价申请或索赔,如中标人以价格上涨或其余原因为由,不按招标人要求按期进场或解除合同,则取消中标人下一年度在分公司投标
4、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中标方施工过程中进度或质量或安全文明施工不能满足招标方的要求,招标方有权增加队伍,分割任务,甚至有权要求中标方退场,结算按合同单价执行。投标人不能以为清单内所列项全部为其承包范围,清单内各分项内容由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指定,投标人不能因承包分项内容减少或增多向招标人提出索赔,严禁投标人采取不平衡报价。3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已通过招标人的审查;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招标日程安排2017年11月11日4.1领取招标文件 2017 年 11 月 14 日9:0012:00在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商务部领取4.2查看技术资料及现场踏勘2017年 11 月 15日
5、13:0017:00间4.3投标人递交书面质疑2017年 / 月 / 日12:00前4.4领取书面答疑书或补疑书2017年 / 月 / 日17:00前4.5递交投标文件2017年 11 月 16 日17:00前4.6招标人联系人员及电话联系人:王小春 电话:18684902807 联系人:聂赛奇 电话:185743108935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1投标保证金 1.5 万元,递交投标书前交纳(最高不超过10万元)。0%,诚信、优秀供方合同额的1,合格、基本合格、首次使用供方户名: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6、账号:4300153106105250586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井湾子支行 开收据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158号中建大厦1005室 财务部 张小兵 18874812357要求:注明长沙市高铁新城东片区市政基础设施二期工程投资项目上湾中路(金桂-螺塘东路)桥梁桩基工程投标保证金。开标时,将银行转帐回执单及收据作为缴纳投标保证金依据,交于联系人聂赛奇,开标时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要求以投标单位对公银行账户转账入专用银行账户,不接收任何个人名义的交款或存款入账户,不按规定办理,造成的后果由分供方自行负责。5.2履约保证金 万元,合同签订前3日交纳。0%,诚信供方合同额
7、的1,优秀供方合同额的2,合格供方合同额的3,基本合格供方合同额的4,首次使用供方6踏勘现场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4.2款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踏勘,以便获取投标人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7招标文件的澄清7.1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
8、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当日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将成为无效投标文件而失去评标资格。7.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若有疑问,应按照本须知第4.3款中关于提交书面质疑所规定的截止时间,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本须知第4.4款所明确的时间和方式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招标人有关澄清招
9、标文件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文件都将做为招标文件的合法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招标文件的修改8.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将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收到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人办理有关签收记录(以传真方式递交给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时,应以确认书方式确认收到的修改后的招标文件)。8.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
10、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8.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9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所有投标人应在递交招标文件前,须按本须知5.1条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没有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二、投
11、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三部分组成。10.2投标函部分包括的内容: 投标书、当地乡镇级以上政府推荐介绍信(见附录格式);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劳务工资须按月结算并完成支付等各方面的承诺;(投标方须按月完成内部各级结算,并明确结算、收款责任人及银行账号,未执行月结算者招标方有权不付款,且分包须提供增值税专票后付款。)劳务工资须按月支付,经劳务公司负责人、专业队长签字确认,由财务直接发放到劳务公司,再由劳务公司发放至班组长,由班组长付至每个作业人员。(下月付款前,劳务公司必须向甲方提供班组长及每个作业人员当月收款签字的台账明细,否则甲方
12、有权拒付下月结算款。) 企业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企业的纳税身份证明; 拟投入的资源(包括管理人员及劳务组织架构、工人、自备机具等)及证明材料,该资源应承诺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改。土建主体大清包劳务组织架构严禁超过三级、专项分包劳务组织架构严禁超过二级。特别提示: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作结算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付款方式为:本合同无预付款且施工第一个月不付款,自第二月始每月15日办理过程结算,过程结算办理完毕、业主支付甲方相应款项后30天内支付已办过程结算额的 70 %(民工工资已按100%考虑支付,并由甲方依据乙方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通过银行代发)。最终结算办理完毕后三个月内,工程款付至
13、最终结算额的 90%。预留保修金 10%在保修期满且乙方已履行完所有的保修责任后付清。分包须提供增值税专票(税率 11 %)后付款。各投标单位付款承诺不得高于招标文件的拟付款方式。10.3技术部分包括的内容: 投标工作内容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措施(仅针对专业分包); 投标工作内容的进度计划; 配合总包管理、配合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措施; 一个经验丰富的分包商对投标工作内容施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10.4商务部分包括的内容: 10.4.1工程量清单列项的报价应包括且不限于为完成该工程发生的材料费及保管费、机械费及进退场和安拆费、所有人工费(含津补帖,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等)、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
14、费、劳保费、医疗费、差旅费,管理费、利润及政府部门规定交纳的所有税费(除增值税)(包括其他税金、个人应交的劳动保险费用(养老保险统筹等)、个人所得税、技术工人办证和证件年审费用及办理上述税费用所发生的等各种费用)。 10.4. 1.2因天气等自然原因、村民阻工或者与其它标段同时施工和交叉作业而导致的人员和设备停工、窝工等所有不可遇见风险费用。 10.4.1. 3夜间施工的现场照明费用,因赶工而产生的技术措施费用。各分项工程双方验收满足合同要求前已完工程的保护和养护费用。 10.4. 1.4配合甲方试验要求的费用。 10.4. 1.5乙方对材料有保管责任,丢失材料由乙方按原价赔偿。 10.4.
15、1.6乙方衣、食、住、行由乙方自行负责,生活用水用电乙方自行负责。 10.4. 1.7因设计变更或招标人指令引起工作量增减。 10.4.1. 8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进行的其余计时工作的工日单价(包括管理费); 10.5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各种措施、计划并不作为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依据,仅作为招标人评判投标人能力的依据。最终的措施、计划应以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向投标人下达的各种书面指示为准。11工程计价11.1计价原则:采用固定单价原则,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自行考虑风险。招标方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1.2投标
16、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变化而调整。12投标保证金12.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2.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2.2.1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有效期为开标后的60天,特殊情况下,招标人有权延长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12.2.2有明显串标、围标现象的;12.2.3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24.1条的规定签订协议书。13标前会(答疑会)13.1除非招标人另行通知召开标
17、前会,否则按照本须知第4款的规定办理。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第4款有关时间以书面形式将质疑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第4款的有关时间安排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作出澄清和解答。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8.3、8.4款规定执行。13.2未提出投标质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14投标文件的格式及其签署14.1投标单位按本须知第10款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贰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4.2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正、副本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18、理人)亲自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由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内应附属一份法人委托书。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应有投标签署人的印鉴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15.2如果投标人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标示清楚,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5.3分包正本及报价资料邮寄(或自行送)到分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中建大厦1009;马国艳收18670318111),副本送至项目部、报价组成(EXCEL文件)用
19、“投标单位”+“项目名称”命名且加密后发至邮箱cscec5b3shizheng,打开密码由投标单位当场提供。邮件报价与纸质版报价必须一致,否则作废标处理。16投标文件递交1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4.5款及15.3款中规定的时间及地址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16.2投标人在本须知第4.5款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四、开标、评标和定标17、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主要成员由分公司总经理(或书记)、总经济师、生产副总、总工程师、商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以及项目班子成员组成。原则上以上人员均须参与,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与,须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在开标记录中进行说
20、明。限额以上的公司相关部门酌情参与,公司纪检监察室参与监督重要供方单项招标和年度招标。同时,注意评标委员会应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成,并明确监标人(一般为分公司书记、综合办主任或公司纪检人员)。评标委员会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科学、择优”的原则。18、开标前准备18.1在确定开标前一天由分公司商务部通知评标委员会成员具体时间和地点,确认每一个成员都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同时,通知各投标方准时到会参与询标。18.2开标前,由财务负责落实各投标方是否已递交了投标保证金,并出具书面证明给商务部以备开标时评标委员会核查。19开标19.1开标纪律参加投标的各成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入场(公司法人代表与
21、被授权人须同时到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成员将手机关闭后统一交监标人,在评标过程中禁止拔打或接听电话,以保证评标的严肃性、公正性。19.2开标前介绍19.2.1由生产介绍入围队伍情况(比如:新入围队伍的考察情况、原合格分供方名册内队伍的履约项目、履约情况与协作情况、是否有不良行为等),并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当评分结果一致时有无需要优先考虑的队伍。如有,须经评标委员会无记名投票确认(赞成票超过2/3票数时)方可作为评标的准则。19.2.2由总经济师介绍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的评分标准(各分公司在招标文件中应对评分标准进行具体描述,建议技术标为通过制,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最终报价占90%(其中投
22、标报价表一占90%,投标报价表二占10%),各项量化承诺占10%,同时,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提议本次评标须补充的评标标准和询标原则,经评标委员确认后作为评标与询标的依据。19.2.3开标人通报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如未交纳则作为废标,相应的投标书不予以开标;监标人检查并通报每一份投标文件是否密封,有没有拆开的痕迹,如有痕迹,相应的投标书不予以开标。19.3开标开标人逐份打开标书并唱标,唱标内容包括:报价金额(说明是否含税并明确税率),承诺事项是否完全响应标书要求(应按标书内容逐项通报)。同时,由主办部门作好开标记录。20评标20.1初评报价结果依据首轮报价及招标控制价情况确定有效报价,将有效报价由
23、低至高排出名次,得出报价的初评结果。首轮按报价由高到低原则淘汰一定数量(具体数量根据投标队伍家数决定,以三分之一左右为准)的高报价者。20.2细评报价内容并询标20.2.1查看报价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有附加条件,报价组成中单价是否有明显过高与过低现象;查看相关承诺事项是否完全响应标书要求,如有不响应现象,应作相应记录。20.2.2依据查看情况按报价的初评结果,高于综合标底3%(局战略分包商高于综合标的6%,局优秀分包商高于综合标的5%,公司优秀分包商及项目经理推荐的分包商高于综合标的4%),低于综合标底15%的单位首先淘汰;没有编制标的的,第一轮报价最高者的1/3(不少于1家)直接淘汰。然后视报
24、价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各投标单位进行二次、三次报价,并要求被询人对询标过程中的回答予以书面承诺确认。被询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二轮、第三轮再按由高到低原则淘汰一定数量高报价者。20.2.3询标问话应一视同仁,不能有诱导性的语言,如有,监标人应及时纠偏。20.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后按废标处理:(1)开标前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经重新核算后认定招标控制价测算严重不合理的除外);(3)投标工期不能满足招标工期的要求;(4)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
25、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5)投标文件有明显串标围标行为的;(6)不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7)投标文件中无当地乡镇级以上政府推荐信或介绍信的。当投标人出现以上第(2)或(5)两种现象时将被招标方列为不合格分供方20.3评标打分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分标准、投标文件及最终的询标结果对各投标人进行评分,由高到低确定一至两名候选人,若出现相同高分者,以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21定标由评标委员会按排名先后与中标候选人进行最终详细询标(比如:各分项工程单价、劳务资源组织及来源、管理人员配置与分工及合同中和公司制度中的有关详细要求等),依据最后一轮报价结果由低到高排出中标顺序,依据
26、项目要求确定三至六名中标候选人,按照合理低价中标原则统一中标价格。对资源丰富、质量及服务要求不是特别高的项目,原则上采取最低价中标。定标结果经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确定中标单位。编制定标报告(包括投标队伍情况,开询标报价排名及淘汰情况,中标候选人推荐理由),作为合同评审附件。限额以上的报公司商务合约部审查,公司总经济师审批后确定中标单位。若分供方为公司上一年度优秀以上供方(优秀、诚信、局优秀、局战略),可以在中标价的基础上,增设质量、进度、安全等专项奖励(按 0 元/平米,原则上不超过中标价的1%),待项目完工,履约良好,达到项目要求,办理最终结算时一并办理。分供方选择原则上遵照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
27、优先。未接受最低价供方的,必须在报公司审查时,作出书面说明。五、合同的授予22合同的授予和拒绝22.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综合比较最优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22.2投标人应该理解,招标人有权将合同授予任何一位投标人,也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且并不需要就任何原因向投标人作出解释。23中标通知书23.1招标人在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7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21个工作日前确定,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3.2招标人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合法签订分包合同后及时通知未中标单位,并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2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4.1招标人与中
28、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可能的二次协商文件、招标人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分包合同。24.2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第24.1条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分包人履约保证金在分包合同中约定。附录格式:投标书致: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经研究贵公司长沙市上湾中路(金桂路-螺塘东路)桥梁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和施工图纸之后,我司愿按照上述要求,以固定综合单价计费方式 承接该工程的施工和竣工后
29、的保修,报价详细清单后附。一旦我司中标并正式签定合同后,保证在接到贵司开工通知后按贵司要求的时间开始该工程施工,在甲方要求的合理工期内建成并交付该工程,本工程按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建筑施工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及规程、标准验收,达到合格奖验收标准。如果我司中标,我司将在合同签订前3日内向贵司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我司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投标文件始终对我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在签署正式施工合同之前,贵司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司理解,贵司原则上接受合理低价的投标但不保证接受最低价投标,贵司有权选择任何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而无需向
30、我司作出任何解释及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名称: 帐 号: 投标日期: 61桩基工程投标报价表项目名称:长沙市上湾中路(金桂路-螺塘湾东路)道路工程项目 开标日期:2017年11月 日 开标地点: 投标单位: 序号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包括的工作内容单位暂估数量综合单价(元)人工费(元)材料费(元)机械费(元)管理费(元)利润(元)合价(元)计算规则第一部分旋挖桩工程11.2m桩基1、包括但不限于成孔(旋挖成孔、冲击成孔或人工成孔)灌注桩钢筋制安(钢筋连接按甲方要求,如按技术要求需用套筒时套筒及拉丝由乙方负责)、材料
31、二次转运、钢筋砼浇筑、垫块制安、搭拆平台、机械进退场、钢护筒安拆、钻机就位、钻孔、辅助、清理沉渣、清孔、配合钢筋笼安放、安拆导管、灌注砼、桩头清理、泥浆、桩底岩芯取样、桩径检测、井口安全防护及成品养护、塌孔处理(砼回填、一次/二次钻孔),施工路段及场地维护、配合试验取样及其他相关工作;2、人工、辅助材料(护筒、泥浆)、机械(含吊机、挖机辅助及动力费)乙方负责;导管等费用,不含砼、钢筋、声测管主材费甲供;3、空桩及超灌不计费。按照实际验收有效桩长,地质情况综合考虑不分土质类别;3、甲供桩身砼,损耗率为4%(砼量按设计量为基数),声测管损耗率为2%(按理论灌注长度为基数,超灌部分考虑在损耗中),超
32、耗部分进行扣费;锁口、护壁等材料乙方自购;m33470桩身长度按实际开挖深度计算,断面尺寸按图纸计算。21.8m桩基m32342.440第一部分(税前小计)(1+2)第二部分其他措施1钢筋制安1、包括钢筋卸车、堆放,钢筋除锈、调直、弯曲、切断、焊接、绑扎、切头车丝、接长、钢筋笼吊装、运输至桩位处吊装入孔、对接等全部工序;钢筋加工车间平整。2、钢筋、套筒、砼垫块、起重机械由甲方提供,其他人工、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购;钢筋加工车间的厂棚由甲方提供。3、焊接钢筋损耗率为1%,套筒钢筋损耗率为0.5%,套筒损耗率为0%。t160.150按照钢筋设计重量计算第二部分(税前小计)(1)税前合计(第一部分+
33、第二部分)税金(增值税)11%说明:1、以上包干综合单价包含:备注中列明属于甲供材料的人工费、甲供材之外的所有材料费、机械设备、小型机具费,不受市场人工、材料价格涨跌影响,不受变更以外工程含量变化的影响。施工场内的平整及维护由乙方负责。2、以确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会审纪要和设计会审纪要提出的其相关设计补充图为准。3、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不作为结算依据,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作任何调整。结算工程量按计量规则计量。甲方下任务目标、工序成本乙方负全责。4、以上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其他税金等一切费用,仅不含增值税税金,增值税单列。5、上表按工程量计价部分能写
34、的内容有些可能未写全, 但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费用都已包含在其中。投标人的报价中包括要办理的各类证照、当地关系维护、车辆清洗、防尘降尘、环境保护、临边防护、检验配合等费用。6、综合单价为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作之综合单价,甲方将严格按本合同有关条款及合同附件相关约定进行监督、管理。7、以上未尽事项,均按照甲方的施工方案及其技术交底执行。8、因本工程受业主移交场地时间限制,不能同时开工,且站线较长,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程量小或作业的不连续性。9、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票税率11%。10、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外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并赔偿甲方损失。 11、甲方借用乙方机械
35、,用工工日及机械台班AB单,A单必须在当日提交项目商务部,B单在办理结算时作为附件移交商务部。乙方并在当日提醒现场工程师当日录入公司协同。AB单需提供现场照片作为附件。 12、工人驻地生活食宿等,建设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投标书附录序号项目投标人承诺内容1履约保证金按招标人公司文件规定缴纳2延期竣工赔偿标准10000元/天3质量保修金金额合同额的10%4缺陷责任期主体竣工验收后2年5质量保修期主体竣工验收后5年6节点工期按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7竣工时间按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8质量标准合格9安全标准确保无安全事故10文明施工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11劳务公司内部结算劳务工资支付详见合同条款12违约
36、承诺详见合同条款13付款比例按月结算的70%付款14税金投标人税务身份信息真实有效,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1 %15其他(招标单位根据情况自行约定)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投标日期: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桩基工程专 业 分 包 合 同 合同编号: GTXC-ZYFB-05 承 包 人: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分 包 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58号中建大厦目 录1、协议书.1-42、通用条款(通用条款仅正本附,副本可不附,详正本) 5-223、专用条款.23-304、附件一.315、附件二.326、附件三.377、附件四.398、附
37、件五.369、附件六.37第一部分 协 议 书承包人(全称):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183853582A 注册地址及电话: 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20号(0731-85699196)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井湾子支行 4300 1531 0610 5000 0438 分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 / 小规模纳税人 / 其他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及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38、、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分包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上湾中路(金桂-上湾东路)桥梁工程工程地点:长沙高铁新城分包范围:完成长沙市上湾中路(金桂-螺塘东路)桥梁工程施工图和设计变更或核定单等图纸文件内容的所有旋挖桩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测方桩位、钢护筒埋设、桩位复测、钻机安装调试、钻进成孔、一次清孔与验收及安装、导管安装、二次清孔、量测孔底成渣、灌注水下混凝土、导管拆除、护筒拔除、凿除桩头;冲击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挖泥浆池、安拆泥浆循环设施、造浆、钢护筒(5m以内)制造、安装、拆除、安拆钻具、钻孔、清理沉渣、清孔,配合安装钢筋笼,
39、灌注砼,桩头清理,泥浆、沉渣处理等),钢筋制安和溶洞处理(具体以甲方指令为准),以及该区段内建设方和甲方分包的工作进行配合、衔接工作。(如果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缩小乙方承包范围,由其他分包方施工,乙方不得进行任何索赔)。灌注桩:包含但不限于成孔(旋挖成孔、冲击成孔或人工成孔)、清孔和二次清孔、桩基泥浆护壁、泥浆处理(含建泥浆池、及泥浆外运)、灌注桩钢筋制安(钢筋连接按甲方要求(吊车由乙方提供))、材料二次转运、土方/泥浆场内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钢筋混凝土浇筑、浇筑所需的一切机械(除砼输送泵外)、钢护筒(如需要)、钢筋原材卸车、机械垫块制作安装、养护、施工用安全防护措施、抽水台班以及为
40、完成该工程所需其他施工措施等全部内容。二、分包合同价款暂定金额(不含税): 大写 万元,小写 元;其中,安全生产费用为 元。增值税另计,税率为 %。三、工期开工日期:暂定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开工(具体以甲方书面指令为准) 竣工日期: 2017 年 月 日竣工 (暂定)具体分包工作期限根据甲方施工进度计划调整。四、工程质量标准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五、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3本合同专用条款;4乙方的报价书;5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6本合同通用条款;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8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
41、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9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六、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七、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八、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九、乙方向甲方承诺提交工程履约保证金。十、合同的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2017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58号中建大厦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