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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沧州渤海新区商业综合体及立体停车场项目勘察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CZB-2016-1362/1 招标人:沧州渤海新区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合同第四章 招标人提供资料 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七章 评标办法第一章 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沧州渤海新区商业综合体及立体停车场项目勘察经沧州渤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沧渤审投核字【2016】0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勘察中标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与招标范围1、项目编号:2、工程名称:沧州渤海新区商业综合体及立体停车场项目勘察3、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渤海新区,东临高层住宅及盐百商厦,西临六号路,南接渔民新村,北临G307国道。该项目周围市政设施齐全,交能便利,环境整洁,建设用地地势平坦。4、建设规模(面积、层数)及内容:项目总投资20140万元,总用地面积43.95亩(合29300.15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3000平方米,容积率为1.1,建筑密度35.15%,绿化率27.30%。总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包括新建1栋商业综合体(主体三层,局部四层),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新建1栋立体停车场(三层),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停车
3、位400个)。配套建设场地硬化和绿化。5、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20140万元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投资估算沧州渤海新区商业综合体及立体停车场项目勘察万元6、资金来源:自筹 7、计划工期: 日历天 8、标段划分: 1个标段 9、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招标(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11、 特别说明:(一)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入库会员单位在企业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更新,并到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否则一律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二)招标文件下载1、投标单位报名时,须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补
4、遗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或未全部下载的,一律视为招标文件未下载,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三)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户转出(公对公转账必须在工作日转账),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转错账号、金额的,一律视为保证金未交纳,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12、备注:1、投标单位如在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
5、名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后不参加开标,限制其在新区投标三个月;2、如果开标时投标人超过11家的,随机抽取11家进入开标评标程序,不足11家的,直接进入开标评标程序;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岩土工程甲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及以上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需要项目负责人; 4、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
6、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业绩要求: 7.报名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 日上午9:00时至2017年1月 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2、报名方式: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的成员可直接点击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未进入信息库的企业应仔细阅读征集注册建设工程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的公告,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会员注册入口自行进行网上注册入库,并持征集注册建设工程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的公告公告内所要求的资料到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系统运行维护部办理入库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方
7、可以会员身份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317-8553056。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网上支付工本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时间:2017年1月 日上午9:00时至2017年1月 日下午17:00时,逾期概不发售,逾期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报名。 本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本工程不组织现场勘察;本工程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五、发布媒体: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投标综合网;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六、招标文件澄清、补遗、答疑:本项目如有澄清、补遗、答疑均通过交易系统网上发布、进行。七、保证金缴纳帐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渤海新区支行户名:沧州渤
8、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沧州渤海新区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沧州渤海新区 联系人及电话:张工0317-7558096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红旗大街88号联系人及电话:郑树红15373377253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 号内 容1工程名称:沧州渤海新区商业综合体及立体停车场项目勘察工程地点:拟建项目位于渤海新区,东临高层住宅及盐百商厦,西临六号路,南接渔民新村,北临G307国道。该项目周围市政设施齐全,交能便利,环境整洁,建设用地地势平坦。建设规模(面积、层数)及内容:项目总投资20140万元,总用地面积
9、43.95亩(合29300.15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3000平方米,容积率为1.1,建筑密度35.15%,绿化率27.30%。总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包括新建1栋商业综合体(主体三层,局部四层),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新建1栋立体停车场(三层),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停车位400个)。配套建设场地硬化和绿化。计划工期: 日历天2项目总投资额:约2014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2、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具
10、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及以上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需要项目负责人;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勘察费计价及报价规定:各投标人依据自身情况报出具有竞争力和经济性的市场价格。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5现场考察:投标人自行考察6答疑会:无7投标有效期:60天(日历日)8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元整9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技术标:一份识别本,五份暗标本;电子版投标文件一套(载体为U盘,U盘表面注明单位名称)注: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
11、包含商务标(正本)、技术标书(识别本),封皮可不签章,在开标时进行开启。电子版投标文件单独装入一密封袋中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包括开标现场当场不能读取或所包含内容不全的),将导致投标无效。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沧州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楼第一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 日09 时 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沧州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开标时间:2017年1月 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1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3技术文件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志的规定: 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包封、密封和标志应符合下
12、列规定:一份识别本需单独密封在一密封袋中,此密封袋作为暗标识别本。密封袋及所含的技术标书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1) 五份暗标本均不得签字、盖章或出现其他任何能识别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暗标本封皮统一采用A4白色打印纸且不带任何字迹;将其密封在另一个密封袋内,该密封袋须使用无字牛皮纸,不带任何标记、字迹(包括封条等);(2) 电子文档(载体为U盘)一份需单独密封;(4)不按以上要求装订、包封、密封和标志的均按废标处理。14名称:沧州渤海新区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 沧州渤海新区联系人:张工 电话:0317-755809615名称: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
13、号联系人:郑树红 电话:1537337725316注:1、投标单位如在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后不参加开标,限制其在新区投标三个月;2、如果开标时投标人超过11家的,随机抽取11家进入开标评标程序,不足11家的,直接进入开标评标程序;二、 投标须知(一)总则1 投标的勘察内容及要求1.1对沧州渤海新区商业综合体及立体停车场项目勘察分别进行初勘、详勘,满足项目设计要求。1.2勘察成果文件、技术资料按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种类,向建设单位提供6份(招标人要求增加份数时,中标人需无偿提供),并提供这些文件、技术资料的光盘。中标单位对提交的勘察文件的科学性、安全性、规范性负责
14、。其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编制的勘察文件负终身责任。1.3、勘察要求1.3.1查明施工范围内的地层结构、各岩土层的类型、性质、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和变化规律,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可液化土层和特殊性岩土的分布及其对桩基的危害程度,并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1.3.2查明地层结构和岩土埋藏条件、物理力学性质,持力层及下卧软弱层的埋藏深度、厚度、性状及其变化,以岩土的均匀性、强度和变形性状作出定性和定量的评价。提供地基变形的计算参数、预测结构的变形特征。1.3.3划定场地土类型和场地土类别。1.3.4进行液化判别,对可液化的土层应计算液化指数和确定液化等级。1.3.5查
15、明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变化幅度和规律,评价其对地基基础和施工边坡稳定性的影响,提出预防措施。1.3.6判定环境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工程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其对工程的影响,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提供基础开挖稳定计算和支护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和评价基坑开挖、降水对临近土地的影响。1.3.7如需进行地基处理,应提供可选的合适地基处理方案建议。 1.3.8场地如有不良地质现场(暗浜、暗塘、地下障碍物等),应进一步查明,需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1.3.9根据上述要求和建筑设计要求结构有关规范布置
16、技术孔、原位测试孔、静探孔,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供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工程勘察报告。 1.4技术要求 勘察必须执行国家最新的强制标准和国家或行业的最新的规范,必须满足设计部门的技术要求,为工程设计提供可靠、准确、详细的地质资料,以满足编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需要,为工程设计及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 1.5成果报告的基本要求 1.5.1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国家有关勘察成果报告的编制规范和标准编制,应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结论有据、建议合理、便于使用和适宜长期保存,并应因地制宜,重点突出,有明确的工程针对性。 1.5.2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任务要求、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等具体情
17、况编写,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5.2.1勘察的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1.5.2.2拟建工程概况; 1.5.2.3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 1.5.2.4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地下水、不良地质现象的描述与评价; 1.5.2.5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建议值; 1.5.2.6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 1.5.2.7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影响; 1.5.2.8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 1.5.2.9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 1.5.2.10提供可供选择的基础方案的建议; 1
18、.5.2.11当有软弱下卧层时,验算软弱下卧层强度; 1.5.2.12其它根据该工程和有关规范要求需要编写的内容。 1.5.3工程勘察报告应对工程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发生的岩土工程问题进行预测,提出监控和预防措施的建议。成果报告应附下列图件: 1.5.3.1勘察点平面布置图; 1.5.3.2工程地质柱状图; 1.5.3.3工程地质剖面图; 1.5.3.4原位测试成果图表; 1.5.3.5室内试验成果图表; 1.5.3.6根据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规范规定需要的其它图表。勘察报告的文字、术语、代号、符号、数字、计量单位、标点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2 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
19、项。3 投标文件编制的主要依据3.1 甲方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为准;3.2 本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及补充纪要、答疑或补遗记录。4 勘察费报价在参考相关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规定的基础上各投标人依据自身情况,并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后对勘察费进行自主报价。中标之后不再进行调整。5投标报价说明5.1 中标单位负责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勘察前的一切手续。5.2 施工范围地下埋藏的资料由中标单位自行收集,不得使埋藏物受到任何损坏,否则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5.3 本工程不计取远地工程增加费和施工补贴。5.4 如勘察成果达不到国家及行业现行勘察、测量规范要求,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不能通过国家有关勘察质检部门检查,中
20、标单位除须组织力量重新勘察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5.5 工程现场和周围情况均以现场踏勘时的情况为准,现场踏勘时所产成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负。5.6 预算外费用:如不可预见费、因赶工期采取的措施增加费、大型机具搬运费、平整场地费、材料设备二次搬运费、人员差旅费、施工包干费、环境保护费等投标单位认为可能发生的一切预算外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中标后,建设单位不再负担此部分费用,视为包含在报价中。5.7固定价格合同。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在合同实施时将保持不变,并不受方案调整、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6 勘察周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勘察单位进场, (日历天)内提交正式的勘察报告。
21、7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勘察纲要)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8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第三章 招标人提供资料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六章 评标办法8.1招标文件的下载要求8.1.1投标单位报名时,须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补遗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或未全部下载的,一律视为招标文件未下载,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8.1.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如果投标
22、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2 招标文件的澄清8.2.1本项目如有澄清、补遗、答疑均通过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站上发布、进行,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8.2.2投标人的疑问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渤海新区交易中心系统网上提出。8.2.3以上资料将通过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站发布。投标人开标前自行随时关注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有投标人未及时浏览网站造成补遗信息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8.3 招标文件的修改8.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
23、以通过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站以补遗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8.3.2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3.3据此发出的修改通知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当两者内容不致时,以后发的修改通知书为准。8.3.4为了使投标人能得到合理的时间将补遗书的内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予以考虑,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期,并通过交易系统发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9 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文件的编制10.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1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
24、.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2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三部分组成。10.2.1 商务标包括以下内容:10.2.1.1投标函10.2.1.2投标报价表10.2.1.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10.2.1.4授权委托书10.2.1.5投标单位企业概况10.2.1.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10.2.1.7拟投入的工程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10.2.1.8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简历表10.2.1.9同类工程一览表10.2.1.10承诺书;10.2.1.11相关证明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人员的注册执业证
25、书、职称证、企业业绩等开标时须携带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0.2.1.1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0.2.2 技术标包括以下内容:技术标主要由勘察纲要构成。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文件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60天内有效(日历日)。11.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通过交易系统发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2条关于投标保证
26、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2 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于2017年1月 日16时00分前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至沧州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时间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不得由个人账户、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汇出),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开户行:中国银行渤海新区支行户名:沧州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无需再来退办。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退回基本账户,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回基本账户。12.2、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户转出(公对公转账必须在工作日转账),
27、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转错账号、金额的,一律视为保证金未交纳,投标文件拒收。12.3、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拒收。12.4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2.5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2.5.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2.5.2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2.5.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勘察纲要雷同或有串通投标、陪标行为的。13.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3.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
28、13.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字迹应清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技术标除外)。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3.3明标(或识别本)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本招标文件标明签章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无效。13.4商务标书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技术标(技术部分)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否则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
29、(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4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4.1投标文件的装订及密封要求14.1.1全部文件需打印,左侧胶装。14.1.2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组成。14.1.3商务标一式六份:一份正本、五份副本,装入同一密封袋中,统称商务标书。密封袋外层密封条须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此密封袋作为明标。14.1.4技术标一式六份分别密封在两个密封袋中,统称技术标书。其中一个密封袋及所含五份技术标书作为暗标。另一密封袋及所含的一份技术标书作为暗标识别本。14.1.5 技术部分暗标本排版、打印格式要求:14.1.5.1暗标本用统一的封面格式,封面统一采用A4规格的白色打印
30、纸且不带任何字迹和标识,左侧胶装。14.1.5.2 文本一律采用A4规格(图表除外)的白色纸张,文字为四号宋体(图表除外),黑色打印,不得出现手写。14.1.5.3表格和图表一律采用电脑绘制、黑色打印,白色纸张,不宜缩小的图幅均应折成A4规格。14.1.5.4暗标本中每页不能显示页眉、页脚、页码。14.1.5.5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暗标本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具体的名称、地址及能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也不得采取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标识。否则按废标处理。14.1.5.5技术标书不得出现彩色内容。14.1.6技术标书的识别本须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31、章,单独密封后作为暗标的识别本。技术标书的识别本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技术标为无效投标文件并取消其中标资格,但其有效地投标报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合成。14.1.7电子版投标文件需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14.2明标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识别本)在密封袋上均应:14.2.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14.2.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招标工程招标编号;(2)工程名称;(3)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4.2.3明标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16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
32、封退回。14.3明标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识别本)密封袋外层密封条须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14.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4.1款、第14.2款和第13.3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代理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5 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未送达本招标文件规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受理。1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5.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15.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8.3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3、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5.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代理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6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2投标单位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的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7.3
34、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撤回与更改投标文件。(五)开标18 开标18.1招标单位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应手持相应证明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若为授权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如果投标人超过11家,则由投标人按照签到顺序自行抽取编号,放入抽号器中,再由招标人代表从中依次随机抽取前11名投标人,进入开标评标程序;未抽中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不足11家(含)的,直接进入开标评标程序。18.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
35、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9条及18.3.2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18.3开标程序18.3.1开标在有关监督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人主持。18.3.2投标人须手持并交验以下证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注:以上证件不全者,其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8.2.3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18.2.4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18.2.5工
36、作人员开标时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商务标并进行宣读唱标、记录。然后查验投标文件电子版的有效性。18.3招标代理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8.4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19.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9.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9.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4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19.1.2本须知第10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3.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37、”原件的;19.1.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9.1.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示居民身份证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符的;19.1.5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未出示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关于授权其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的委托书原件的;19.1.6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与其授权委托书不符的;19.1.7 授权委托书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的);19.1.8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19.1.9 投标人递交两套或多套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套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19.1.10 未提交有效的或提交不完整的
38、投标文件电子版的;19.1.11 未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电子版的;19.1.12 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19.2招标代理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六) 评标20评标委员会与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1.评标过程的保密21.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1.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1.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
39、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2.资格审查如投标人的资格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在评标前须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投标人未达到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23.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5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4.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4.
40、1开标后,经审查符合本须知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4.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4.4 如果投
41、标文件暗标本出现具体的名称、地址及能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则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但其投标报价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合成。24.5投标文件电子版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电子版进行审查,审查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出现下列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认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或否决其投标,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合成。(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2、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25.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5.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5.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5.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
43、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6.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6.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6.3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6.4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26.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七)合同的授予27.合同授予标准
44、本招标工程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6.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28.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29.中标通知书29.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29.2招标人将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0.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0.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0.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0.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第三章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参见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3) 第四章 招标人提供资料1、现状地形图2、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正本(或副本) 招标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商务部分 投 标 人: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