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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土建工程08合同段三里河车站西主体(含1#风道) 暗挖工程初期支护及二衬工程劳务招标文件编号: 20101231-1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八标项目经理部2010年 12月28日1目 录一、投标邀请书二、第一部分商务1、第一章 投标须知2、第二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3、第三章 投标报价、承诺书、投标保证金和授权委托书4、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5、第五章 投标附件6、第六章 近五年完成或正在承担的类似工程三、第二部分 技术条款和图纸投标邀请书致: 一、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八标项目经理部承担施工的三里河车站西段主体及1#风道部分劳务分包项目拟于近期进行
2、工序劳务招标,兹邀请你单位参加投标。二、招标范围:1、工程数量:三里河车站西段主体(含1#风道):主体为CRD法施工长约78.5米;1#施工竖井深约31米,1#风道CRD法施工长约43.2米。2、开工日期:拟定于2011年1月15日 ;3、完工日期:根据甲方及业主安排的阶段性工期组织施工,确保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完工。 4、合同编号: 20101231-1 ;三、投标人须知:(1) 请你单位持本邀请书于北京时间 2010年12月28日上午10:00时在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八标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13号)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400
3、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者,须出示单位介绍信(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施工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 现场踏勘时间为 2010 年 12 月 28 日上午10:00时,集合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13号中铁十六局八标项目部。本次招标无标前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传真致010-88363620,招标人统一答复。(3) 本次投标的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12月 31 日北京时间 15:00 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的当天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 投标人在购买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金额为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4、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予发售投标文件。(5) 招标人将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北京时间 15:00 时在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13号中铁十六局八标项目部会议室 公开开标。届时,各投标人须派代表出席。(6) 上述的地址、日期与时间如有变动,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招 标 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八标项目经理部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13号中铁十六局八标项目部联系人: 陈永彬 电话:15201166489 传真:010-88363620 第一部分 商务第一章 投标须知1.1 总则1.1.1 招投标人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八标项目经理部
5、投标人: 1.1.2 工程介绍六号线三里河站位于车公庄大街三里河路口东西向设置。车站西北象限为新疆办事处,东南象限为小学和居民楼,其底层为商铺。车站两端为双层风道,中间主体为分离式单层侧式站台。车站主体长约157米,CRD工法施工,断面宽度为12.25m,高约10.37米;车站底板埋深约22.9m。车站共设2个通风亭其余出入口预留。风道分别设置在西北、东南象限,1号风亭位于新疆办事处门前的绿化带中,2号风亭位于小学和居民楼门前的绿化带中。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为:三里河车站西段主体(含1#风道):主体为CRD法施工长约78.5米;1#施工竖井深约31米,1#风道CRD法施工长约43.2米。主要工程数
6、量见后附工程量清单。开工日期: 2011 年1月 15 日,竣工日期:根据甲方及业主安排的阶段性工期组织施工,确保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完工。工程质量应达到: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工程质量等级优良,满足项目部报优条件。1.1.3 项目合同编号: 20101231-1。1.1.4 招标工程内容本次招标工程内容为:三里河车站西段主体(含1#风道)暗挖工程初期支护及二衬劳务分包工程。1.1.5 投标人条件(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3) 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 投标人具备自行到建委进行合同及人员备案的实力。(5) 投标人应具
7、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所投标项目的施工经验、施工设备、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力量、质量保证能力。(6) 投标人为了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应提供招标人要求的证据,用以证明投标人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为此,所有投标人都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下列资料:a 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等文件的复印件,现有组织机构与人员状况。b 提供在近年从事类似工程的经历和经验;提供目前正在承建的工程履行情况或已签约承担的其他合同的有关情况。c 提供为完成本合同投标人所配备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d 提供拟在本合同工程现场进行管理和施工的队长、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的资格和经验(或经历)。关键岗
8、位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须持有资格证书。e 须拥有与承接分包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流动资金。(6) 不允许投标人对本合同提交或作为分包人参与其他投标人提交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1.1.6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及投标全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负担这些费用。1.1.7 现场踏勘与资料(1) 招标人将于2010 年 12 月 28 日上午10时在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13号中铁十六局八标项目部集合,组织前往现场踏勘,投标人应对工程施工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便自负其责地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2)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人的允许并事先做好安排后,才
9、可进入工地现场进行上述考察活动。但投标人应免除招标人对由考察而引起的一切责任。投标人应负责自身的安全(包括人身伤害等)和承担自身财产损失、损坏等经济责任。(3) 现场考察往返的交通、食宿费由投标人自理。(4) 在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中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是供投标人能够利用的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1.1.8 投标承诺书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按招标文件的承诺格式出具书面承诺,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之一,同时递交。1.1.9 保密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或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1.1.10 其他如果本
10、次招标的某个合同或全部合同,评标时不能令招标人满意,招标人有权不定任何中标人,招标人重新进行招标或议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干涉。1.2 招标文件1.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 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发出的补充通知。第一部分 商务投标邀请书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格式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报价书、承诺书、投标保证金和授权委托书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投标附件第二部分 技术条款和图纸 (2) 投标人应认真查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工程量清单和投标附件的要求以及技术条款、条件、规定和图样。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11、不足,以致没有实质上做出全面响应,使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所受到的影响以至被拒绝,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1.2.2 招标文件的澄清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电传、电报、传真)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认为不需要答复的问题可以不回答,并不作出解释。1.3 投标文件的编制1.3.1 投标文件的文字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凡与投标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统一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和符号。1.3.2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1) 投标书;(2) 承诺书;(3) 授权委托书;(4) 已标价
12、的工程量清单;(5) 投标附件;(6) 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上述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格式和投标附件表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3 投标报价(1)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报价是指完成本招标全部工作的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与合价为依据。这些单价和合价应为完成该对应项目及其缺陷责任修复的包含全部的、永久和临时工程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合理利润、税金、由乙方承担的风险及招标文件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费用,还应包括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的,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各种应交纳的费用。 (2)本招标
13、工程项目所需的格栅、型钢、钢筋及钢筋网片、商品砼、水泥、喷射砼外加剂、注浆管材、注浆用水泥及水玻璃等材料(详见甲供材料、设备清单),按实施工程的定额消耗指标(2001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十一册地铁工程)由招标人负责供应至工地。投标人报价均不包含招标人供应的材料价格,其余材料由投标人自行组织采购。(3) 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乙方实际领用量超过定额消耗指标,其超出部分按材料购入原价加10%管理费在乙方劳务承包费中扣回。(4) 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所需的工程及生活用水、用电由招标人无偿提供,乙方应注意节约和维护。(5) 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所需的水、风、电主管线(距掌子面约60米)等设施由甲方负责
14、提供主要材料,乙方负责安装和日常维护。支路管线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三级配电箱(含)以下的电路管线及设施都为投标人自行负责,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6) 本工程实行工序单价承包(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书”的内容和合同条款规定),投标人须认真考察施工现场和准确理解竞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充分考虑到影响施工的各种要素,按要求逐项填写工程量清单单价与合计,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总价的工程细目,招标人视为已经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参考价,投标人除非有充足的理由,原则上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人提供的各细目单价。如有超过,招标人经过分析如认为“超过”依据不充分,评标时可能被作为废标处
15、理。(7) 综合报价:指各细目报价的合计数,因工程数量为暂列数,所以综合报价仅作为评标时参考。1.3.4 投标与支付费用的货币投标文件的单价和合价(总价)全部用人民币表示。在合同执行中对于乙方的施工价款也采用人民币支付。1.3.5 投标保证金(1)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以现金交纳投标保证金,其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2)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4) 如果发生下述任何事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a 因投标人的原因未与招标人签订本合同的
16、合同协议;b 未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1.3.6 选择性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选择性报价。1.3.7 标前会本次招标不设标前会,请投标人认真理解招标文件并仔细踏勘现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送达招标人。1.3.8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1.3.2款和本款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中1份正本和1份副本,并分别写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1.4 投标文件的
17、提交1.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包装在一个包内。(2) 包装面上均应有:1、 (工程名称) 投标书;2、合同编号: 20101231-1 ;3、在2010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15:00时前不得开封;4、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 (应加盖投标人公章)。1.4.2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上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人,不得以其他方式递交,否则,由此引起的误投或时间延误,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递交标书的时间以招标人签认时间为准。1.4.3 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对在第1.4.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将原封退给投标人。1.4.4
18、 投标有效期 本投标书自递交之日起40天内有效,如未中标40天后自动失效。1.5 开标与评标1.5.1 开标(1) 开标时投标人须委派代表出席。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应签名报到,并出示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法人章)和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出席。(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作为废标:a 未出示(1)规定文件;b 投标文件送到招标人的时间超过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c 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d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盖公章;1.5.2 评标过程的保密(1) 开标后,直到发出中标通知、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审
19、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签订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任何行为与影响,都将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1.5.3 投标文件的澄清在投标文件的审查与评价过程中,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辅助资料。有关澄清的问题及答复,以函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进行。1.5.3 评标细则(1) 评标组织和纪律:招标人将成立评标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合理、择优的原则对投标书进行评审。评标小组成员必须廉洁奉公,不得营私舞弊、索贿受贿。评审工作期间,不得与投标人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和泄露机密。对违规
20、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投标人如有采取任何方式干扰评审工作,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2) 评审定标的原则:单价较低而合理,施工技术先进,确保安全、质量、工期、环保等措施可行。对合同、招标文件的确认程度好,有较强的资金支持能力,类似施工经验和企业信誉佳,有较好的优惠条件等,作为选择中标单位的主要原则。不保证最低价中标。竞标书评审以“正本”为准。(3)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a 报送标书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按时交送投标书;b 法定代表人及其代理人签字盖章齐全,符合规定;c 按照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d 按照规定提供了有效的“三证”和法人授权书等有关证件;e 按照工程量清单要求
21、填报了细目单价,报价在招标人有效范围内。f 投标书没有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它要求;符合性审查未通过者,不参加标书评审。(4) 算术性修正:a 对投标人报价的计算进行算术性修正;b 投标人应接受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不接受,取消资格。(5)修正的原则:a 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b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c 当各细目的合价累加不等于合价时,应以细目合价累加数为准,修正总价。1.5.4 评标办法单价较低而合理,施工技术先进,确保安全、质量、工期、环保等措施可行。对合同、招
22、标文件的确认程度好,有较强的资金支持能力,类似施工经验和企业信誉佳,有较好的优惠条件等,作为选择中标单位的主要原则。不保证最低价中标。竞标书评审以“正本”为准。1.6 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1.6.1 中标通知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人)只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解释。1.6.2 签订合同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内,派代表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并同时交纳履约保证金 20万元人民币。中标人不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或不按时签
23、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另行选择中标人。第二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甲 方: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八标项目经理部乙 方: 鉴于甲方承建的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08合同段工程项目,因工期紧,施工任务重,拟将工程的部分工序劳务等工作内容交由乙方完成,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三里河站西段主体及1#风道暗挖工程初期支护及二衬劳务分包工程1.2 工程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口 第二条 合作工序2.1合作工序详见单项工序合作费用单价一览表中所附的工作内容。第三条 承包方式3.1 本合同按照
24、单项工序类别,采用固定单价包干承包方式,由乙方在甲方指导下承担2.1条所述单项工序劳务等工作内容施工。3.2 劳务人员3.2.1 乙方现场负责人为: 。乙方为满足本合同要求,上足作业人员,并承担全部作业人员的社保、劳保、伤害保险费用、法定税金和进出场费用 (详见附件一劳务人员明细表)。3.2.2 民工工资发放为保护民工权益,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程序自乙方应收工程款中发放民工工资:发放前,乙方必须列有经民工签字确认的工资标准、民工姓名的工资发放表书面报甲方。甲方根据工资发放表将工资直接存入民工工资卡中或现金发放到民工手中,并由民工自己对发放的工资总额进行确认。甲方视为乙方收到此部分工程款。乙方须
25、保证劳务人员明细表的真实性和人员完整性,否则应承担合同欺诈的法律责任后果。3.3 机械设备乙方为满足本工程需要,必须上足完成该工序所需的机械设备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并承担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所有费用。3.4 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 20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全额无息退还乙方。若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自行解除合同或因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对乙方清退处理时,履约保证金由甲方没收,不予退还。第四条 合同工期4.1 开工时间: 2011 年 月 日4.2 竣工时间:根据甲方、业主安排的阶段性工期组织施工,确保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完工(业主确定的总工期为:2012年3月前完成结构工
26、程)。第五条 合同价款5.1 合同单价具体内容包括人力、机械设备、辅助材料、工具、环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费用(甲供材料及设备除外),以及协议和施工中明示或暗示发生的为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该单价已包含法定税金、各类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单价一律不作调整。(详见附件工序单价承包报价表)5.2 工序单价承包报价表所列的工程数量仅为暂定数量,实际施工任务并不受此数量限制,若因施工方案、工期要求、施工安全等方面的改变,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关于施工任务的调整。最终合同结算数量的确定以甲方认可的乙方已完工合格工程量为准。第六条 材料、机械设备供应管理6.1 材料供应
27、管理6.1.1所有主要材料(包括半成品料)由甲方按照设计要求在合理的损耗率内负责限量供应。材料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将材料运出场地。为便于控制和考核,乙方(或授权专人)凭甲方现场施工负责人签认的材料票据办理领料手续,以此作为考核节超的依据(详见附件甲供材料清单)。主要材料的节超考核执行项目部的相关管理规定。6.1.2由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填写“物资需求计划”并注明使用时间和部位,由甲方技术部门及相关领导审核后,提前一周报给甲方相关部门。6.1.3 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材料领用的规定,对领用的材料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并履行书面领取手续。6.1.4除甲供材料外的材料,如零星材料等,由
28、乙方自行负责采购合格产品,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6.1.5 材料控制:乙方应严格技术交底要求控制甲供材料用量,材料的发放和使用严格按材料消耗定额执行;超出定额用料部分,在其承包费中扣除超用量的甲供材料费,并加扣10%的采购保管费。6.1.6 为了便于控制砂、石料的质量,统一做原材料试验及报验,砂、石料的供应由甲方指定供应商,指定供应价格(中砂90元/m3、石子95元/m3),由乙方负责收料及支付材料款,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乙方不得自行找其它供应商供应砂、石料,否则按违约处理。6.1.7 所有甲供材料(除钢材原材、水泥、商品砼外)到现场后,均由乙方自行卸车,费用含在
29、合同单价中。6.2 机械设备供应管理6.2.1 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进场到位,并由乙方自行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并自行承担毁损等风险。6.2.2 若因工程需要,乙方借(租)用甲方机械设备的,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对借(租)用甲方的机械设备,乙方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并按双方书面约定支付租金,租金可自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第七条 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7.1、本工程价款以本合同后附的工序承包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当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大于设计量时按设计工程量计算,当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小于设计工程量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按乙方承包单价进行结算。7.
30、2、开工后,逐月进行验工计价,由乙方在本月26日下月5日申报上月工程量,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在甲方技术及质检人员对工程质量、安全、工程数量签认后进行。7.3、施工洽商及变更设计增减的工程量,经业主人员及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签认后价款按相应承包单价据实增减。7.4、工程开工后,视工程进度情况,按每月计价金额的90拨付工程进度款。7.5、工程竣工后依据施工图纸按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结算,具体计算规则详见工序承包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到全部结算价款的95,剩余部分在本项工程保质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如乙方所施工项目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将扣除其质保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返工费用。
31、7.6、乙方完成所承担的合同项目后,甲方将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7.7 若业主(或建设单位)不能及时或不能全额拨付工程款时,甲方对乙方的拨款亦相应顺延或按相应比例递减。在业主拨款未到位前,乙方对甲方享有的工程款债权视为未到期债权,甲方有权在业主付款到位后方予以支付乙方。7.8 乙方申请支付款时,应提交费用开支计划,提交已造册拟发放工资表或委托甲方代付的工资表、自购材料款、机械台班费、管理费等详细资料,但支付总额不能超过甲方审定金额,并在扣除甲方机械租赁费用和甲方代付工资总额后拨付。甲方按乙方费用开支计划按一定比例分期拨付。如甲方拨付工程款后,乙方不按计划支付,而从中截留,甲方一经核实,
32、有权督促乙方支付,如不执行,暂停下期工程款的拨付或由甲方代付各施工班组,并列转乙方承担。7.9 本合同完工后依据合同单价和经甲方验收合格认可的工程数量进行竣工结算,对于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一律不予结算。7.10 结算程序7.10.1 月计价程序:由甲方项目经理部根据乙方当月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于每月26下月10日确定当月计价。计价数量以现场实际测量完成的数量为准,但不得大于业主设计图纸数量,并最终经相关部门联合审定后为计价数量,未经书面确认的数量仅为暂定量,不能作为计价、付款依据。双方在进行当月计价前,必须先核对乙方当月工程款借支情况,并签字确认。若存在乙方使用甲
33、方机具的,还须办理租赁结算手续,并在计价款中扣除。计价表由甲方合同部依据现场实测的工程量进行编制,在双方签字后送财务一份。7.10.2 最终决算程序:乙方在完成合同工程量并向甲方交工初验合格后28日内,依据合同单价和经甲方验收合格认可的月计价数量确定工程决算书内容并提交甲方。7.10.3 月计价与最终决算有冲突的,以最终决算为准。7.11 由于乙方施工不当或未按时完成,影响下道工序施工,为保证整体计划不受影响,甲方可自行组织施工,对乙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甲方可根据施工现场工程数量单方进行验收,并测量计算出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工程数量和项目,并在乙方计量或结算中扣除。7.12 本合同乙方应出具税务
34、发票给甲方财务列入成本,在乙方提供税票前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第八条 工程质量8.1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及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图纸及业主、监理、甲方指令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若图纸、指令和国家及相关行业等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乙方应在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最高标准作为施工依据。8.2 所有工程每一道工序都必须经过甲方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下道工序的施工,但仍不能免除乙方对本工程所要承担的责任。如乙方未按规定通知甲方检查,自主施工,自行隐蔽,甲方对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量不予计量,
35、并且所发生的重检及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予顺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8.3 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工程质量标准须达到合格等级。若经业主验交,质量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乙方应支付合同结算价款的 5 %作为未达标工程的违约金。8.4 缺陷责任期: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1 年。8.5 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合同结算价款的 5 %预留,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均可自质保金中扣除。若缺陷责任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负责维修,为使工程达到合格状态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接通知后4日不修理或无法通知乙方的,甲方有权自行组织或委派他人进行修理,所有费用均由乙方
36、承担;若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信誉损失的,质保金不予退还;若业主对乙方所承建的工程进行罚款的,由乙方全额承担;若乙方承建的工程,缺陷责任期内未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从业主收回质保金后及时无息退还给乙方。8.6、保修期间,发生应由乙方承担维修项目时:(1)、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天内,应立即派足人员进行维修。(2)、甲方保留自行维修的权利,但在维修前应通知乙方及时派人前来共同确认;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确认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确认其维修工程量和费用。第九条 安全生产9.1 甲方对乙方承建的工程要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甲方和建设单
37、位的有关安全施工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或因管理不善而发生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等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自负。9.2 乙方应充分考虑完成所承担工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对人员、机械、已完工作及其它方面的影响,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如乙方过分自信或放任不采取有关措施,一旦出现事故,造成损失,一切由乙方承担。9.3 乙方必须为从事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并承担全部作业人员所需的劳动保护、安全防护用品。9.4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9.5 如发生其它一切不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9.6 为了加
38、强安全生产,乙方须配备相应的安全员管理施工生产。9.7 凡因乙方责任导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重伤一人给予乙方10000元处罚,亡一人给予乙方30000元处罚,施工中如果未发生安全事故,竣工移交后退还安全保证金。第十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10.1 甲方权利和义务10.1.1、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套施工图纸,进行技术交底,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放样,办理隐检手续,收集技术资料。10.1.2、甲方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监控、检查。10.1.3、甲方负责对本工程的验收,并对合格工程验工计价、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结算。10.1.4、甲方负责帮助乙方协调好外部关系,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和指挥调度,共同协商解决施
39、工中的矛盾。10.1.5、负责将施工用水、电接至施工现场,负责场内施工道路的修建。10.1.6、甲方负责无偿向乙方提供甲供材料到工地,乙方承担本标段以内的所有材料运输费详见甲供材料、设备清单。10.1.7、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本项工程的管理和施工人员住房并配置高低单人床,房内其它配套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统一配发的工作服装、床上用品、安全帽除外)。10.1.8、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用地。10.1.9、协助乙方做好上场准备工作,确定水准点与坐标点控制点的位置,进行控制测量及施工测量,乙方给予必要的配合,配合费用含在合同单价中。10.1.10、负责工程试验,乙方给予必要的配合,配合费用含在合同单价中
40、。10.1.11、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负责审查乙方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10.1.12、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工资的代发。10.1.13、负责水、风、电主管线主要原材料的供应,乙方负责辅料的采购及安装;施工面60米以内的水、风、电材料及安装由乙方自行负责;三级配电箱(含)以下的电路管线及设施都为乙方自行负责,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中。10.1.14、负责工程及生活水、电以及场区、主隧洞(距掌子面60米外)的照明设施。10.1.15、负责竖井提升设备和空压机的安拆、日常运转、机械磨损配件的更换。乙方人员配合甲方对提升设备的维护及清理,发生的工时费用含在合同单价中。10.2 乙方的
41、权利和义务10.2.1、乙方负责各种机具设备(甲供设备除外)及施工人员的上下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10.2.2、乙方机具、设备进场后应妥善维护和保养,如发生机具设备及配件丢失和损坏责任自负。乙方负责自行提供的设备应满足甲方的报验要求。10.2.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交底、施工规范组织施工,配合甲方进行质量检查及资料的收集工作,并自觉接受监理单位、甲方技术人员的检查及技术指导,确保工期、质量和安全。如乙方所施工项目未按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及施工规范施工,造成质量事故的一切损失及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10.2.4、乙方在承包该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北京市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及甲方的
42、管理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和施工人员、材料、设施、设备的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处理事故的各种费用。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均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地方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乙方自行负责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工资等相关费用(培训费用除外)。乙方作业人员应通过甲方的面试或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10.2.5、乙方应当为其劳务人员办理市建委规定的相关保险,并自行支付保险费用。10.2.6、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时间上报材料使用计划,乙方所报计划应充分考虑到资料报审及周转
43、所用时间。如因乙方上报材料使用计划不及时而延误工程进度,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102.7、乙方所需的材料(除甲供材料、设备清单内所列项目外)、机具、设备均自行购置、运输、检验、加工和管理。10.2.8、乙方负责所承担施工项目的成品保护工作,如发生损坏由乙方自行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10.2.9、乙方应保证初支及二衬砼表面的平整、光洁,如需修补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10.2.10、乙方应充分考虑其它施工队伍交叉施工对乙方施工的影响(如洞内局部降水、管棚施工、防水施工、装修、设备安装等所有因素),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乙方同时也应充分考虑施工中甲供设备的保养和维修所造成的停工损失,
44、所需的费用含在合同单价中。10.2.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无条件的服从甲方对施工任务的划分,如有违反按乙方违约处理。与其它施工队伍任务划分办法为:按施工进度经甲方确认的自然交界面或由甲方指定里程作为任务交界面。10.2.12乙方自行配备提升设备起重机司机及信号工,配备数量满足业主、监理及甲方的要求,起重机司机及信号工必须执合格上岗证方可上岗,无证人员也可由甲方统一培训取证后上岗,所需的培训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中。其它专业或分包队伍要使用起重机起吊物料时,乙方应无偿安排起重机司机及信号工进行起吊作业。10.2.13、乙方应按照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在施工过程中要保持场
45、地整洁,做到工完场清,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中。10.2.14、乙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甲方免于承担由于乙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听从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的指导。10.2.15、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交承诺书。10.2.16、乙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按投标文件承诺上足机械设备和劳力满足施工要求。10.2.17、甲方统一配发的工作服装、床上用品、安全帽,由甲方收取乙方相应的成本费用,并从乙方工程款中计价扣除。10.2.18、 配合甲方的计量支付和各种资料收集,确保现场管理有序,质量、安全、进度受控。10.2.19、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甲方有权对工序安排及施工任务进行调整,乙方无条件地服从。10.2.20、乙方应配备相应的人员以及必要的现场运输工具,配合甲方的试验工作。102.21、乙方在检查合同内容或工程施工期间,如果发现工程设计或工程规范中存在错误、省略、丢失或其他缺陷,应立即通知甲方。10.2.22、乙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