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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破产法律制度注意问题:1.在我国只有法人破产没有自然人破产。2.破产是法人终止非正常情形。第一节破产和破产法一、破产概述一破产的概念及特征破产具有以下特征:1.破产是一种法定偿债手段2.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债务为前提3.破产以公平清偿债权为宗旨4.破产是一种执序二破产法的概念及特征二、调整破产的法律?破产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民事诉讼法?适用于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非全民所有制企业。第二节破产才能与破产原因一、破产才能一目前我国只有企业法人具有破产才能能被宣告破产;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人独资
2、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人实体因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不能被宣告破产。二对企业法人的破产才能现行立法未作限制性的明文规定。只在?破产法?第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中规定了法定可不予宣告破产和中止破产程序的情况。根据规定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宣告破产:1.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2.获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这种情况与破产才能无关。3.可以签订和解协议的。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在人民受理案件后3个月内被申请破产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上级主部门可以申请与债权人会议和解对该企业进展整顿其 他企业法人
3、可自行提出和解申请。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认可后裁定中止破产还债程序并发布。和解协议自之日起具有法律效 力。二、破产原因破产原因即引起破产程序发生的原因又称破产界限。它是据以启动破产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是受理破产申请的前提。我国的破产界限是不能清偿到债务。通常在立法中有三种概括规定破产原因的方式:1不能清偿或支付不能;2债务超过在我国通称为资不抵债;3停顿支付。对不能清偿到债务需从以下几点把握:一是债务人丧失清偿才能即不能以财产、信誉或者才能等任何清偿债务。以信誉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借新债还旧债或延还债;以才能清偿债务主要是指以劳务、效劳等折抵清偿债务。二是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
4、归还限债权人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有确定名义指已经生效判决、裁决确认的债务。三是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在相当时内或可预见的相当时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因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延支付。人民在?破产法?第八条中规定:“债务人停顿支付到债务并呈连续状况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债务。第三节破产案件的申请与受理一、破产案件的申请与辖一破产案件的申请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债务时债权人和债务人均有权提出破产申请。二破产案件的辖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辖。 基层人民一般辖、级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理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一般辖地区、地级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理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方案调整的企
5、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辖。二、破产申请的受理及法律后果一破产申请的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破产申请应当作出裁定不予受理。不符合规定的破产申请包括: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债权人借破产 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破产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上诉限为自裁定送达之日起 10日内。人民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或有不予受理情形的或受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发现债务人巨额财产下落不明且不能合理解 释财产去向的应当裁定驳回破产申请。破产申请人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二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后果
6、债务人在其他民事诉讼中或以原告名义出现或以被告身份出现破产案件的受理因以下两种情况而产生差异:1.人民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尚在一审程序的受诉人民应当将案件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案件已进展到二审程序的受诉人民应当继续审理。2.人民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以债务人为被告的其他债务纠纷案件。三、债权申报根据规定债权人应自收到受理后1个月内未收到的债权人应当自之日起3个月内向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 有关证明材料。逾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假如债权人未在法定间内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 报债权。第四节债权人会议
7、一、债权人仁义的性质及组成一债权人会议的性质二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债权人会议是由债权人组成的。二、债权人会议的召开、职权与表决一债权人会议的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负责召集并主持在人民受理破产案件3个月满后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由会议主 持在人民或债权人会议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二债权人会议的职权:讨并审查债权的证明材料、债权的财产担保情况及数额;讨通过和解协议;审阅清算组的清算;讨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方案和分配方案等。三债权人会议的表决:债权人会议讨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时应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
8、债权额必须 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讨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其中过半数不包括本数半数以上、 2/3以上均包括本数在内。债权人会议成员依是否享有表决权分为两类:一类是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另一类是无表决权的债权人。假如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违背法律规定或者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后7日内向人民提出由人民依法裁定;清算组财产分 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两次讨未获通过的由人民依法裁定。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半数以上债权的债权人如对该裁定有异议可以在人民作出裁定之日起 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诉。第五节和解和整顿和解和整顿不是破产的必经程序是可能出现的程序。一、和解与
9、和解协议一和解和解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和解以债务人向人民提出和解申请为前提2.和解必须经的裁定答应3.和解有优先于破产程序的相对效力二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后由人民认可并发布中止破产程序。和解协议自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二、整顿一整顿进展整顿必须符合以下情况:1适用整顿的必须是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2整顿申请须由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部门或者被申请破产企业 以股东会议名义在人民受理破产案件后3个月内提出;3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认可中止破产程序;4要有完善的企业整顿 方案;5整顿的限不超过2年。二企业整顿的进展三整顿的终结1.整顿成功2.整顿不成功3.整顿间的终结整
10、顿间企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经局部债权人或债权人会议申请人民应当裁定终结该企业的整顿宣告其破产:1被整顿的企业不执行和解协议 的;2企业的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的;3有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 财产担保对未到的债务提早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的。 第六节破产宣告与清算组一、破产宣告根据规定人民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1不能清偿到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2 债务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3在整顿间有?破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被依法终结整顿的;4在整顿满后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5上 级主部门不申
11、请整顿的。例题:破产宣告是指。A.实用于不能清偿到债务的债务人B.是破产清算组的清算行为C.是终止破产清算的标志D.是发生破产法约定的程序效力E.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破产宣告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破产宣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人民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诉。上一级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展审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定。二、清算组清算组是指破产宣告后由人民指定成立负责破产财产的保、清理、估价、处理及分配的专门机构。根据规定人民应当自裁定宣告企业破产之 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收破产企业。清算组成员可以从破产企业上级主部门、清算中介机构以及会计、律师中产生也可以从有关部门中指定。人民银行分 支行可按照有
12、关规定派人参加清算组。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清算组可以解除或者继续履行;清算组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受到损害而发生的损害赔偿争议由人民裁定解决。裁定书所确定的赔偿数额应列入破产债权。例: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乙企业于8月30日前交货货到7日内甲企业付款同年8月10日甲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对该合同的处理以下那些选项是正确的。A.由清算组解除还是继续履行B.由甲企业自主解除还是继续履行C.由债权人会议解除还是继续履行D.不得继续履行 答案:A第七节破产债权一、破产债权的的概念及特征1破产债权破产宣告前的原因成立。2破产债权是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或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
13、担保的债权并非所有对破产人发生的债权都是破产债权。3破产债权是经依法申报并获得确认、有权在破产程序中受偿的债权。4破产债权是财产上的恳求权。5破产债权是可以强迫执行的债权。二、破产债权的范围一破产债权的范围二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情况以下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1行政、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2人民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 文书应当加倍制服的延迟利息和劳动金的滞纳金;3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4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5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 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6破产财产分配开场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7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8债权人创
14、办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理费、承包 费;9无偿拨付给债务人的资金以及职工向企业的等。对上述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权利人民或者清算组也应当对当事人的申报进展登记。例:松花江实业因不能到清偿到债务而申请破产各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以下选项那些属于破产债权。A.甲要求收回其租赁给松花江的一套设备B.乙银行因派员参加破产程序花去的差费5万元C.丙银行贷给松花江50万元贷款但尚未到还款D.丁银行行使抵押权后仍有10万元债权未受偿答案:CDA选项中甲行使的不是破产债权而是所有权。B选项参加破产程序支付的费用不属于破产债权。C选项中银行贷给松花江的贷款尽没有到但是 在破产中没有到的债权视为已到但应减去未到的利息。D这1
15、0万元不是担保债权属于无担保债权这种债权属于破产债权。三、破产债权的抵消一破产抵消权的行使根据?破产法?在人民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间内债务人对原无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行为无效。破产债权人主张抵消的债权债务均发生在破产宣告之前且债权已经经过申报得到确认;抵消必须由债权人主动向清算组提出行使清算组或破产人方面不得主 动主张债务抵消;抵消权必须在破产清算分配之前行使;附条件的债权进展破产抵消受到一定限制只有附解除条件的债权条件未成立时才可以主张破产抵消。二破产抵消权的制止抵消权行使的制止性规定:不能以受让所得的债权行使抵消权。第八节破产财产一、破产财产的构成一破产财产的构成二
16、不属于破产财产的情况以下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1.债务人仓储、保、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存放、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别人财产;2.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局部除外;3.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权; 4.按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局部除外;5.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6.尚未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7.所有权属于且不得转让的财产;8.破产企业工会所有的财产;9.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三取回权取回权就是真正的所有权人取回
17、他所有的物品如租赁。取回权的行使只限于取回原物。假如原物不存在那么取回权就只能作为破产债权处理。二、破产财产的的收回、处理和变现一破产财产的收回假如发现债务人在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间内不正当处分企业财产涉及破产欺诈清算组有权行使撤销权恳求人民对其转移出去 的财产予以追回并列入破产财产。债务人的不正当处分行为包括: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 保对未到的债务提早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另外这些行为还会导致整顿程序提早终结。二破产财产的处理三破产财产的变现三、破产财产的分配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二破产费用破产清算时应优先从破产财产中拨付破产费用
18、。三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方式及处理1.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根据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及清算间职工生活费、医疗费后按照以下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破产财产缺乏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恳求的按照比例分配。2.破产财产分配方式及处理第九节破产程序的终结一、破产程序终结的原因一和解整顿程序的终结二财产缺乏以支付破产费用三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二、破产案件终结的程序及效力一破产案件终结的程序根据规定人民收到清算组的和终结破产程序申请后认为符合破产程序终结规定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企业被登记注销后其法人资格宣告消灭没有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一年内被查出而由人民追回财产。二破产案件终结的效力1.对于破产企业的效力法人消失。2.对于破产债权人的效力没有清偿的债权债务不再清偿。3.对破产机构的效力破产清算组、债权人会议等破产机构宣布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