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套矿山安全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整套矿山安全管理制度.doc(13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整套矿山安全管理制度第二部分:安 全 职 责、 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总经理安全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责任者,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公司的安全机构开展工作。总经理负以下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落实措施。 2、领导组织编制、审查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落实。 3、组织编制、审定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组织领导本公司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检查工作。 5、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 6、对本公司所存
2、在的重大不安全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分析研究。当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7、公司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到现场指挥救灾,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召请就近的救护队。 8、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主持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二)、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安全环保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
3、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生产单位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三)、经营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
4、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改和审批计划经营系统的规章制度,体现“安全第”的思想,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3、贯彻“三同时”原则,保证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经费到位,并监督专款专用。 4、负责本系统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提高职工的整体安全素质。 5、定期召开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经营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把安全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中,承包各项经营工作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 (四)、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程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各项工程的安全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执
5、行“三同时”规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因设计、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负责审查工程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负责组织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配合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全公司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五)、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负责组织职工劳动安全竞赛活动,搞好职工的劳动保护。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疗养和辅助医疗工作,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健全职工健康档案。 3、参与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治理情况。 4、参与职工因工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6、监督检查基层单位落实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同单位领导做好善后工作。5、监督检查本单位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二、 部门安全职责 、采矿车间安全职责 采矿车间主任是采矿车间安全生产的第责任者,对本采矿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本采矿车间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采矿车间主任负以下安全责任: 1、必须认真组织本车采矿间职工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及行业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2、组织本采矿车间职工严格实施“三大规程”,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切实搞好掘进工程质量、设备质量等问题,及时制止“三违”现象。 3、参与制定并实施本采矿车间安全生产管理
7、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合作坑口(选厂)安全教育和班级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次的车间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工人提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 4、组织本采矿车间的职工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落实上级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5、组织本采矿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防火设施及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 6、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安全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 7、组织建立本采矿车间的安全网络,配备合格
8、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8、保证各种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设备完好,制止“三违”,积极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落实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指标。 9、制定灾害预防措施、应急措施和组织工人处理险情和避灾脱险。 10、掌握矿山救护、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能够自救和互救。 (二)、合作坑口(选厂)负责人安全职责 合作坑口(选厂)负责人是指合作口(选厂)的第责任人,对所合作坑口(选厂)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管理所合作坑口(选厂)的安全工作。合作坑口(选厂)负以下责任。 1、认真贯彻招待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当地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全面落实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9、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指令。结合所合作坑口(选厂)具体情况制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2、领导编编制、审查所属坑口(选厂)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编制、审定所属坑口(选厂)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领导所属(辖)坑口(选厂)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检查工作。 5、制定所属(辖)坑口(选厂)可能发生的各类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 6、对所属(辖)坑口(选厂)所存在的重大不安全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分析研究。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整改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10、做好所属(辖)坑口(选厂)发生的重大事故分析、处理工作,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合作坑口(选厂)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到现场指挥救灾,并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召请就近的救护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8、组织本单位协助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主持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三)、 选矿车间安全职责 选矿车间主任是本选矿车间安全生产的第责任者,对本选矿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本选矿车间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选矿车间主任负以下安全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2、经常性的对全车间
11、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正确引导职工对安全的认识。 3、组织车间各班组每周次的安全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填写好安全活动记录,做到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 4、经常性参加车间各班组班前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5、经常性对生产工艺和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协同各班组进行整改,保证生产工艺正常有序进行。 6、严禁员工酒后上岗和带病上岗,消除切人为隐患。 7、保证车间的各种安全装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为安全生产创造个良好的环境。 8、加强有毒、危险品管理,保证无丢失现象发生。 9、出现事故及时
12、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10、监督和检查员工劳保用品佩戴是否齐全。 11、在日常生产中,监督员工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服从工作分配,杜绝违章指挥。 12、确保全年无重大人身和设备事故。 13、要经常性对尾矿库及其管路进行巡回检查,确保无渗漏现象发生,防汛期要经常检查,确保尾矿库安全。 14、监督污水处理工作,保证污水排放合格率100%。 (四)、 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公司总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公司安全环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
13、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监督和验收工作,使其符合国家法规要求。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司员工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学习培训,组织新入矿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6、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生产、火灾、爆炸及环保等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建立
14、和管理公司的安全档案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公司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9、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五)、生产技术部安全职责 1、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2、在编制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确保安全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设备项目和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3、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4、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施工质
15、量,做到新建项目不留安全隐患,按照“三同时”原则,保证职业安全卫生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5、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有关安全规程、标准,制订并组织审查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对施工队的技术指导工作,认真审阅图纸,根据生产和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严格按施工质量标准进行监督,严把工程质量关。 (六)、企管财务部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的法规、标准,把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管理纳入企业管理中。 2、在编制生产经营计划时,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和目标。 3、在各项工程建设项目中,为确保安全设施及设备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靠
16、性留足资金。 参与对基建工程、生产维修项目、扩建、改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严格审查产品销售的安全运营手续,并会同有关部门对销售装运设备、人员和制度进行不定期限的安全检查在进行企业基层单位达标评定中,将安全工作列为首要评定条件。 (七)、保卫科安全职责 1、负责全公司的安全保卫、治安和消防工作。 2、定期向职工进行法制教育,提高职工的法制观念。 3、加强对要害部门和重点地段的治安保卫工作。 4、认真做好金物料及含金物料的保卫工作。 5、强化治安管理,做好重点职工违法人员的管理和帮教工作。 6、组织好对所发案情的分析、研究和侦破工作,制定可行的侦破方案,应用技术手段获取充分证据,做到依法办案,达
17、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7、加强对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的监督管理,并经常进行检查,做到使用合理,安全无误。8、与辅助生产部、安全环保部共同做好失效火工产品的销毁工作。9、加强所有探、采矿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严厉打击偷盗、乱采乱挖活动,保证各矿区副产矿石进入指定选厂。 (八)、资源开发部安全职责 认真执行健康、安全与环保的法规、标准,反健康、安全环保管理纳入资源开发管理工作中。在编制资历源开发计划及发展战略规划时,应有安全环保方面的内容和目标。在各项工程建设中,为确保安全设施及设备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靠性留足资历金。 好本部门安全环保工作,并制定招待相关规章制度。 (九)、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1、
18、负责组织对新矿员工(包括新毕业、实习学生、代培人员、其它新参加工作的干部)及全体员工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对新入矿人员要考核后方可何分配工作岗位。 2、贯彻招待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员工的劳动纪律的教育与检查和考核。 3、贯彻执行劳动法,按工作需要配备岗位职工人数,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工作,注意劳动强度和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4、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和工伤鉴定和处理工作。 5、把安全工作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的奖励考核内容。 6、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的要求,做好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 7、在输临时工协议时,应有安全方面军的条款。 8、负责外来人员的安全接待
19、工作。9、负责所管车辆的安全行驶。三、其他主要人员安全职责、采矿车间、合作坑口安全员职责 1、采矿车间、合作坑口安全员在车间、合作坑口主任(坑长)领导下,负责车间、合作坑口的安全技术工作。协助车间、合作坑口主任(坑长)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参加车间、合作坑口制订、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合作坑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搞好本车间、合作坑口职工的安全教育的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合作坑口及班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安
20、排好本单位的“安全月”活动,经常组织事故应急预案演习。 6、参加车间、合作坑口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和设备改造、工艺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 7、负责车间、合作坑口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合作坑口尘毒情况,提出整改建议。检查落实各级防火措施,确保防火安全。 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9、参加车间、合作坑口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10、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二)、选矿车间安全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
21、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积级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经常性的对车间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正确引导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3、认真组织车间各班组每周次的安全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填写好安全活动记录,做到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 4、经常性参加车间各班组班前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5、经常性对生产工艺和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协同各班组进行整改,做到“四不放过”,保证生产工艺正常有序运行。 6、严禁员工酒后上岗和带病上岗,消除切人为隐患。 7、保证车间的各种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
22、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为安全生产创造个良好环境。 8、加强有毒、危险品管理,保证无丢失现象发生。 9、出现事故及时上报车间,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10、监督和检查员工劳保用品佩戴是否齐全。 11、在日常生产中,监督员工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服从工作分配,杜绝违章作业。 12、确保全年无重大人身和设备事故生产。 13、要经常对尾矿库及其管路进行巡回检查,确保无渗透漏现象发生,防汛期要经常检查,确保尾矿库安全。14、监督污水处理工作,保证污水排放合格率100%。 (三)、班组长安全职责 1、班组长负责本班的全面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3、,制止违章作业。 2、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讲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指导。 4、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处理或上报有关部门。 5、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和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状态, 6、对上级违章指挥和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 四、安全环保部安全员安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2、参加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3、参加生产车间、合作坑口(
24、选厂)的派班会,向职工宣传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及作业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加强现场的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检查落实情况,难以解决的安全环保问题要及时上报。 5、遵章守纪,消除切人为隐患,全年无重大人身和设备事故。 6、要经常性对周边的环境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现象发生,防汛期间做好检查工作。 7、加强对有毒、有害物品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证无丢失现象。 8、出现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五、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
25、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和指挥。第三部分:安全生产专项管理制度第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条 安全教育的分类 公司安全教育分为:入厂前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特殊安全教育三大类,而入厂
26、前安全教育又分为:厂级安全教育;车间、部室、合作坑口(选厂)级安全教育和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即“三级”教育。 第二条 安全教育职能与分工 1、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其职责是:(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2)结合公司实际组织编写安全教育学习材料和教材;(3)负责入厂前的安全教育工作;(4)负责全公司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 (5)布置、督促、检查各车间、部室、合作坑口(选厂)安全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为其提供安全教育资料; (6)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办好安全生产简报,利用典型事故或事例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2、各生产
27、车间、合作坑口(选厂)负责本车间、合作坑口(选厂)的安全教育工作,其职责是: (1)负责组织本车间、合作坑口(选厂)职工参加公司及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和安全技术培训;(2)负责对新调入本车间、合作坑口(选厂)的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3)负责组织本车间、合作坑口(选厂)日常安全教育和班前班后作业安全教育; (4)负责对技术工种的岗位培训,对本车间、合作坑口(选厂)职工进行现场管理和作业安全育;(5)抓典型,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办好本车间、合作坑口(选厂)宣传报导。 3、各主管业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和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教育,其职责是: (1)做好本部门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2)负责本
28、部门主管范围内特殊工种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3)负责新调入本部门工作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4)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本部门人员按时参加公司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的培训。 第三条 三级安全教育分工与内容 1、三级安全教育由行政事业部组织,安全环保部进行教育,主要教育内容包括:(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法规和法令;(2)公司生产特点及对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制度;(3)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常识;(4)公司内典型事故及吸取的教训;(5)结合生产特点进行针对性教育。 2、车间、部室、合作坑口(选厂)级安全教育由本车间、部室、合作坑口(选厂)领导或指定的专
29、人负责,主要内容包括:(1)本车间、部室、合作坑口(选厂)情况、生产或工作特点;(2)本车间、部室、合作坑口(选厂)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3)本车间、部室、合作坑口(选厂)安全生产设施及其使用方法; (4)结合本车间、部室、合作坑口(选厂)生产、工作性质和实际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工段(班组)长或安全员负责进行,主要内容是: (1)本工种、本岗位工作性质、特点、工艺流程及应注意的事项;(2)本工种、本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3)本工种、本岗位所使用的设备、仪器、装置等的性能特点,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与保管方法等; (4)本工种、本岗位曾发生过的事故应吸
30、取的教训和预防措施等。 第四条 日常安全教育的特点和形式 1、日常安全教育的特点是:不分时间、不论场合、不拘形式、经常地、反复地对职工进行广泛、深入、系统的宣传和教育。 2、日常安全教育的形式:(1)进行安全教育利用每周次的安全活动日;(2)派班前上岗安全教育; (3)利用各种会议、简报、标语、图片、广播、录像、画廊、板报等宣传工具进行安全教育; (4)开展岗位练兵、安全技术表演、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术讲座、交流安全经验等进行安全教育。 第五条 特种安全教育 1、对特殊工种应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培训内容、时间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从普通岗位调到特殊工种岗位的人员,要按特殊
31、工种的要求,经过专门培训后持证上岗。第二章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第六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预防为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及“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确保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做到“零死亡率”、“低事故率”,为生产经营工作创造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安全例会制度。 第七条 安全例会时间 1、公司每月6日左右组织次;2、各二级单位每周组织次,与生产调度会同时进行; 3、各班组每天次,在班前会后进行。 第八条 参加会议人员 1、公司月安全会议:公司领导及各生产车间、合作坑口(选厂)、各部门负责人。 2、公司二级单位:本单位班组
32、长以上管理员工。 3、班组:本班组全体职工。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内容 组织公司各部室负责人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环保专业知识,领会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听取各单位年度和月安全环保工作计划,审查年度安措及资金计划,听取各部门年度及月安全生产汇报,并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环保基础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下月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十条 车间、部室、合作坑口(选厂)安全生产例会内容 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环保专业知识,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听取各班组周安全工作汇报,安排下周安全工作
33、,布置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十条 班组安全生产例会内容 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安全环保知识,安排解决上级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问题,说明本班组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例会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例会要以会议纪要及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时间和内容要求。 2、各二级单位要有会议记录,并按公司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及自检的安全隐患通知书落实整改时间和内容要求。 3、班组按上述上级部门要求进行整改,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例会的检查 1、公司每月组织次安全、环保工作大检查,并组织不定期的安全联查。 2、各生产车间、合作坑口(选厂)、辅助生产单位每周进行次安全检查,参加
34、公司的联查,组织好班组的自检。 3、班组每日进行次安全检查,坚持安全生产现场交接班制度,搞好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的信息反馈 1、安全环保部每月编写安全生产月报,向安全生产例会报告,并上报中金总部。 2、各生产车间、合作坑口(选厂)要有安全生产月报,并于当月27日前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每周在生产调度会上汇报安全工作。 3、各班组要做好安全生产例会记录。 第三章 安全生产的奖励与惩罚 第十五条 有下列事迹之的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1、模范执行国家安全保护政策、法令,执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2、在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业卫生的科学研究中有明显成绩者;
35、3、发现事故隐患能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报告以及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避免重大事故者; 4、在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上积极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后,取得明显效果者; 5、在事故抢救中有突出贡献者。 第十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的车间、部室、合作坑口(选厂)班组给予奖励和表扬: 1、年终总结安全工作时,无出现重大伤亡事故,轻伤率小于千分之四; 2、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无违章、违纪,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安全管理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群众化; 3、污水排放、粉尘污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经测试达标者; 第十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的个人给予惩罚或批评: 1、各级领导违章指挥生产,造成安全生产
36、事故,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2、对职工不认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发生违章、违法乱纪操作不制止,造成事故的; 3、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违章作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的; 4、不严格履行有关手续或不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造成安环事故的; 5、发现事故隐患,不报告二不积极采取措施或抢救不积极,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6、破坏安环设施或不保护安环设施,劳保用品佩戴不全的; 7、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打击报复;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现场,弄虚作假,庇护当事人或嫁祸于人者。 第十八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的单位给予惩罚或批评: 1、发生死亡事故、重伤事故、轻伤事故的; 2、对设备不能按时检修,带病运转
37、,造成安环事故的; 3、安环制度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事故的; 4、安环工作无人领导,或领导不力,机构不全,不接受上级安环部门的领导的; 5、安环事故发生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上报材料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或隐瞒不报的。 第四章 安全风险保证金及安全奖励基金 第十九条 为进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思想,激励和约束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行为,公司将全体员工及施工队人员的部分工资与本人的安全工作挂钩,形成员工安全风险保证金,公司出部分资金,设立员工安全奖励基金。 第二十条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在岗员工。 第二十条 将员工当月工资总额的5%,作为员工
38、的安全风险保证金,按月计算,年度考核,如全年员工本人无人身、设备安全事故,风险保证金全部返还,否则出现次安全事故,风险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安全奖励基金基数暂定为每月10元,各类人员的基金系数分别为:类人员1.5,二类人员1.0,三类人员0.5。人员分类如下: 1、类人员:采矿车间、施工队; 2、二类人员:选冶车间、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 3、三类人员:其它部门以及生产车间工资员、材料员等后勤行政管理人员。 第二十三条 奖励基金按月计算,年度考核,如全年员工本人无人身、设备安全事故,计发奖励基金,出现次安全事故,不予计发奖励基金。 第二十四条 安全风险保证金按月由公司财务部从员工
39、工资中扣除,包括公司的奖励基金,统建帐管理,不得挪用。 第二十五条 安全风险保证金扣除后的使用:作为公司安全基金,用于表彰在安全环保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按月计算,年末出具考核结果。 第五章 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是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为了进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执行“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防范、落实责任、深化整治、强化监管,推进安全技术进步与创新,真正做到安全工作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八条 认真贯彻执行“三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二十九条 每月由安全工作主管经理牵头,以安全环保部为主,各部门
40、负责人参加,对公司各生产环节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巡回检查。 第三十条 对检查出的隐患以简报形式下发,由安全环保部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对不能如期整改的部门,追究整改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十条 各 车间、部室、合作坑口(选厂)每周必须组织对本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出的隐患应安排整改,并上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 各班组必须每天对工作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确保工作环境安全可靠后,方可开展工作。 第三十三条 每次检查后,组织检查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并传达到相关部门人员,限期整改,并要有详细的安全会议记录。 第三十四条 杜绝安全生产检查走形式,讲过场。在查思想、
41、查隐患、查班组基础工作的同时,对危险源(点)实施有效控制。 第六章 伤亡事故及工伤管理 第三十五条 根据国家关于伤亡事故的分类,结合公司实际,伤亡事故划分为三种: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休息105个工作日以内者,但未到重伤程度的; 2、重伤:凡因工致残或事后引起致残,经有关部门鉴定为残废的或损失工作日在105个以上者; 3、死亡:在工作现场死亡或由于致伤原因事后死亡,均为工伤死亡。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应立即上报安全环保部和公司领导,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根据发生事故性质,按下列要求进行逐级上报。 1、发生险肇事故、微伤、轻伤事故,当班人员要把事故经过报给安全员和车间主
42、任(坑长); 2、发生重大险肇事故、重伤事故要立即报告安全环保部、公司领导,同时车间要填写事故报表,在24小时内报安全环保部; 3、发生工亡事故要立即报告安全环保部、公司领导,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全力组织抢救。安全环保部和公司将事故发生情况简要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第三十七条 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1、事故的抢救 (1)公司要全力以赴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进步扩展; (2)认真保护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检查,并做好记录; (3)不经安全环保部、保卫科批准,不准擅自处理事故现场; 2、事故发生后,要根据发生事故的性质、伤害程度,分别由班组长、车间、部室、合作坑口(选
43、厂)公司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1)险肇事故、微伤、轻伤事故由车间、合作坑口(选厂)主任(坑长)负责组织召集本车间、合作坑口(选厂)有关安全、技术工人等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全环保部; (2)重大险肇事故、重伤事故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由安全环保部和车间、合作坑口(选厂)或成立专门的调查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调查结束后要写出书面调查材料,分析原因,查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和有关部门,上报时间最迟不超过3天; (3)发生死亡事故,由公司主管安全副经理负责,安全环保部、武装保卫部、行政事业部、工会、事故单位和有关技术业务部门抽出专人成立专门事
44、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按上级要求将调查结果逐级上报,上报时间最迟不得超过7天。 第三十八条 工伤范围及认定 1、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工亡: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利益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的; (3)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毒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5)因
45、履行职责造成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转到公司工作后旧病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残废的,或经第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规定时间内的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造成负伤、致残、残废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1)犯罪或违法; (2)自杀或自残; (3)酗酒或打架斗殴; (4)蓄意违章;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46、工伤的认定应根据以下资料: (1)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2)单位的安全事故报告; (3)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属于轻伤无须医院治疗的,由单位医生开具工伤诊断书,工伤认定的决定应及时通知单位和申请人。 第三十九条 劳动鉴定和工伤评残 1、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情况的; 2、工伤管理委员会应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对因公负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评定。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
47、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第四十条 工伤的医疗及费用 1、受到人身伤害的工伤人员,必须到公司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如需转院,需有主治医师的签署意见,并开具转院介绍信,方可办理转院。 2、工伤患者在指定医院或转院期间不准以公费名义开取与工伤无关的药品和滋补品,以及对工伤无关部分的检查。在药店购买的药品律不予报销。对开据假药方,涂改药费收据等弄虚作假者,经查出,没收其非法所得,并视其情节,给予非法所得最低两倍的处罚。 3、工伤患者接受治疗期间,第次的诊断书及转到其他医院的诊断书要送交安全环保部备案。休工诊断书需经安全环保部批准签字,所在单位方可予以做工资,否则追究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8、4、工伤患者报销医疗费时,安全、财务、企管、行政等部门要严格审查其病志、复写处方、药费收据、诊断书等,经发现严肃处理,如审查无误后,由安全环保部核准,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5、工伤患者需向公司借款时,由安全环保部审核,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借款手续。事后,要按公司有关规定及时报销。 6、工伤医疗,只报销指定医院开具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手术费、化验费、处置费、100元以下的检查费及就医旅费。凡在医疗期间进行CT、彩超等100元以上的检查项目,须先经公司工伤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方能进行。 7、工伤患者病情严重需住院护理的,护理人员需经工伤管理委员会批准,护理人员工资根据
49、国家有并文件执行,伙食补助费为每人天10元。工伤患者伙食补助费为每天5元。 8、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执行医疗终结时间标准,对其进行次性公费医疗。痊愈后由医院出具医疗终结意见书,返回安全环保部备案,复印件送行政事业部存查,工伤待遇同时解除。 9、对于公费医疗期满,但遗有症状,或虽有某些症状或改变,但不须处理或就目前医疗手段无法处理的,医疗终结后,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公司工伤管理委员会结合病情做出结论。 10、经指定医院证明旧病复发的,新工伤需要转院治疗的,在转院期间其差旅费按公司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11、职业病患者就医,要持本人职业病证明到指定医院接受治疗。公司承担其职业病病变的有关药品。 12、已退休在外地居住的工伤或职业病患者需住院治疗的,必须经公司工伤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就近住院接受治疗,并执行相关规定。 第四十条 工伤保险待遇 1、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旅费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时,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比,发给住院伙食补助。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职工有关医疗保险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