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doc(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同意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为达到标准化工地标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本工程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第二条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标准1.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按合同承包额分档执行:合同承包额(万元)安全生产风险金(万元)合同承包额(万元)安全生产风险金(万元)合同承包额5011000合同承包额30001050合同承包额10023000合同承包额500020100合同
2、承包额50035000合同承包额1000030500合同承包额10005合同承包额1000050第三条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由承包人从工程预付款中直接转入发包人指定的账户;没有预付款的项目,从工程结算付款中体现。第四条 安全生产违约考核及标准1.安全生产违约考核,采取结果考核和过程考核两种方式进行。结果考核就是对出现安全事故进行考核;过程考核就是监理、项目经理部、发包人专业部门通过日常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过程考核。考核单经项目经理部统一汇总、审查确认后造册上报发包人财务部门。2.违约考核按发包人各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反馈信息予以考核;承包人违反其职责内容的,根据情况考核3002000元;3.在合同
3、期内承包人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按风险抵押金标准的50%进行处罚;发生死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并停工整顿,直到复验审查通过;如重复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而发生的事故,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及其他单位人员的伤亡、或财产损失等,其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第五条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返还1.承包人的违约处罚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扣除;没有预付款的项目,从工程结算付款中体现。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安全事故,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2.发包人将剩余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无息),在项目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随结算款一并支付。第六条 发包人职责
4、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支持、监督。2.发包人随时可以对承包人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承包人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并提出处理意见。3.发包人可根据情况组织召开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4.发包人有对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发包人安全管理规定,不服从发包方管理等行为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的权利。5.发包人应当协助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的相关资料,做好开工前三通一平工作和
5、地下管线的确认工作。6.发包人不得对承包人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7.发包人不得明示或暗示承包人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第七条 承包人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部门、发包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标准。2.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并确保体系运行有效。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主要管理人员必须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安全兼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安全管理技术,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经验和素质,否则不得安排从事相应工作。3.承包人组织机构和管理制
6、度在开工前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备案,承包人的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主要负责人须经发包人审查、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否则,予以扣除安全风险金1000元3000元人次。4.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及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培训和检查记录。5.承包人对列入合同的安全措施费用,必须用于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及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6.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如需分包,总承包单位必须依法分包
7、给有资质的单位,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实行有效的监管,对监管不力的承担责任。7.承包人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不低于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配备安全专职人员。8.承包人应根据项目风险识别和评估结果,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施工作业必须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应急预案要报发包人及相关部门备案;承包人应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应急责任。9.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承包人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
8、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承包人对其施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建立档案,培训需经过本人签字并经过考试合格,有安全培训合格证(附个人照片),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或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10.发包人项目经理部、监理、专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承包人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对查出的各类隐患,承包人必须立即组织整改。11.承包人车辆运行应遵守有关规定,保证车辆、行人、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对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12.承包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程安全文明生产会
9、议,并按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安全专项会议。13.承包人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太钢的管理流程报审,承包人按施工总包单位总工(负责人)审批签字后的方案组织实施。14.施工、调试前,承包人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15.承包人必须遵守太钢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两票制度。16.承包人必须按事先确定的施工方案(包括补充、变更方案),认真落实各环节的安全措施。在现场情况需修改原施工方
10、案时,必须同步修订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并重新履行审批手续。17.承包人应当在建(构)筑物临边处、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18.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活动,可能危及对方作业安全的,应签订安全互保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19.承包人应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作业工具、设施、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必须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检验
11、,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20.承包人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管理,有限空间、动力管网及电力(通讯)线路、高空、深基坑、动火、动土、有毒有害作业等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未办理审批手续,严禁作业。21.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现场发生火灾、安全事故或给发包人造成停产、停运事故及影响其系统稳定运行的,承担其全部责任,并按发包人各专业部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第八条 发包人项目经理部和承包人双方增补条款:(需增补条款的内容,不得违背本协议书所列条款的要求) 第九条附则1.本协议作为本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承包人违反本协议的按本协议条款执行;承包人违反发包人其它管理规定的,执行发包人相应管理规定;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管理规定的,还应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