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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900字 第一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9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900字 原创: 冠县风采 今日有幸读完了余华先生的许三观卖血记,自我感觉书中有一些词语不适合青少年观看,假如单独拿到网上去发表,一些违禁词会毁掉一本书的形象。建议大龄已婚人士观看。 书中的主子公叫许三观,一生卖了许多次血,每一次卖血都是补贴家用,最终当他老了想为自己卖一次血,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可是医院的血头不愿要,还挖苦说他的血只适合刷漆用。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媳妇,并且胜利的娶到了油条西施许玉兰。许玉兰为许三观生了三个儿子,分别叫一乐、二乐、三乐。别人都说一乐不像许三观,许三观最终觉察一乐的亲爹
2、是何小勇。 许三观对一乐既爱又恨,多次赶他出门让他去找自己亲爹过去,可是最终为了他又去卖血。有次许三观卖完血带着一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唯独不带一乐。一乐去找亲爹,亲爹不认,因为吃不上面条便哭着走在街上,最终又是许三观带他去吃了面条。 文中的人们阅历着饥荒、锅碗瓢盆粮食上交一块吃大锅饭、城市知青下农村闹饥荒的时候许三观便让大家闭上眼睛,用语言给每个人做一道想吃的菜,并让大家吃的兴致勃勃。 许三观卖完血之后确定会到胜利饭店吃顿好的,也是文中多次出现的最感人的一句话或是一幅场景: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 文章还有一些奇妙的句子摘抄了下来。 我用嘴给你们每人炒一道菜,你们就用耳朵听着吃
3、了,你们别用嘴,用嘴连个屁都吃不到,都把耳朵竖起来,我立即就要炒菜了。 夹一片放到嘴里一咬,味道是,肥的是肥而不腻,瘦的是丝丝饱满。 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 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油一冒烟,把猪肝 倒进锅里,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炒四下,炒五下,炒六下 他一个人在桌前坐下来,将那个还热着的红薯放在桌上,起先留神翼翼地剥下红薯的皮,他看到剥开皮以后,里面是橙黄一片,就像阳光一样。他闻到了来自红薯热情的香味,而且在香味里就已经洋溢出了甜的味道。他咬了一口,香和甜马上沾满了他的嘴。 之后他接着坐在那里,
4、让舌头在嘴里卷来卷去,使残留在嘴中的红薯接着着最终的香甜,直到嘴里都是口水。他知道红薯已经吃完了,可是他还想吃,他就去看刚刚剥下来的红薯皮,他拿起一块放到嘴里,在焦糊里他照旧吃到了香甜,于是他把红薯的皮也全吃了下去。 2022.09.04.读完 高校生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800字读后感|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有感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校生寒假读书报告: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其次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微信名:vv 所读书目:许三观卖血记 无需卖血是多么华蜜 在旅途中,把许三观卖血记看完了。两周后的今日,坐在这里写读后感,说实话书中的很多的微小环节已经记得不大清楚了,但主子公许三观的坚韧和
5、对命运的还击让我不能忘却。 在飞机上,旁边的一位60后的同行人说,这样的书都是骗小孩子的。依据他的说法,解放初期,管理那么严格,怎么可能有人卖血。关于小说的可能性,我不想过多的辩解。或许当时卖血的人真的不多,但确定有,余华就是通过极个别卖血的人和村庄反映了中华儿女不屈服于命运的坚韧和拼搏精神。犹如哈利波特也真的不愿定存在,郭靖大侠也真的不愿定这么厉害。小说中的情节真的不真实,那也真的都是源自于生活,并且给现实中的人以启发。 言归正传,这本书带给我了一些相识和思索,与大家共享。 一是关于卖血本身。卖血本身让人毛骨悚然。血是人维持生命和代谢的根本,怎么可以买卖?一时间让我想起前段时间网传的“乳娘,
6、但性质还不太一样。虽然都是为了 money,但卖血本身多了许多的悲壮。就像许三观所说,卖血之前还必需喝上8大碗水,卖血之后不能和老婆同房。这说明,血是人的气力,不能够轻易拿出去卖。但就卖血而言,书中城里人和乡下人对其看法也不尽相同。城里人认为卖血低下,卖血的人气力缺乏、身体不壮;乡下人却认为卖血尊贵,卖血的人身体坚固、是条汉子。所以,说明卖血不是一件轻易的选择,也不是谁想卖都能卖的。 二是关于卖血的缘由。记得少不更事时候,听说有人卖血,我会想卖血的人确定是好吃懒做的,要么怎么会把如此宝贵的血拿出去卖呢?尤其,当知道了献血之后,我更加把地下血库当做一个贬义词来看。如今,看了这本书,我觉察我很可能
7、不了解真实的卖血故事,不懂得卖血人的艰辛,和买血人的不易。比方,许三观,他的父辈因卖血死亡,他作为脱离了农村生活的城里人,又被命运牵引着走向了获得经济利益的“捷径。许三多卖过很多次血,有深思熟虑解救非亲生儿子的,有一时兴起满意个人欲望的,比方追求心仪的女子、报复老婆与她人交合。但从整本书来看,每每时代或者生活给了这个家庭空前的重创,眼看着就走投无路、家破人亡的时候,他都选择了卖血,甚至接二连 三、一路卖血救子,给了这个家庭无尽的奉献和滋养。所以,我如今明白了,有人卖血是被逼的。 三是关于无需卖血求生的我们。我们成长在新世纪,生 活在新时代,在时间的纵轴上和靠着卖血过日子的小说主子公距离遥远。但
8、,家里富有起来也就是近些年的事情。还记得上小学时候,每学期开学交学杂费是我家的大事,尤其对于我和哥哥而言是分秒必争的大事。因为,谁要的早才能交上学费。有一年,妈妈说家里真的没钱,让我拿着国库券去充数,被老师指责了一通,如今想想还记得当时的囧相。而且,我的父亲母亲都是从饥饿和贫困中长大,受到家人的眷顾加之自身的努力上了学,变更了自己的命运。每每我说起自己爱吃红薯,妈妈就说他们那一代人最厌倦的生怕就是红薯了。当年,因为红薯产量高,老家一连数年都把红薯作为主要作物,把红薯磨成面做成面条、蒸成馒头。把那一代人的胃都吃酸了。所以,我们的华蜜,真的是得益于祖国的日益强大,得益于父辈们的不断付出。 最终,我
9、想对觉察自己垂垂老矣、不能卖血的许三观说:不能卖血是种华蜜,您该享享清福了。想对自己说:你的不易,不是真正的不易,只是生活和成长给你的一点磨炼而已,算不得什么,所以,面对它、包涵它、接纳它,让自己更好更强才是正道。 第三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北极光文学社 假如活着是在看似不平的生活中,进一步毁灭生活,那么许三观卖血记就是在挣扎,创建生活。二者同属悲剧,前者现实悲到绝地,后者尚有些许温存。文学创建着一个世界,我们总能在这一方天地中找到那或多或少的现实存在,在余华的笔下,总会自觉融入每一个人物的命运之中,感同身受。序言中说:一个人的一生,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表达慢慢拉下去,
10、拉到了路的终点 生命各有活法,活着要有所念意。初识许三观,觉得本可以用双手创建生活,却偏偏选择卖血。但他的境遇,人物的生存状况,又或许将前一疑问淡然。卖血为了生计,为了妻儿生活,这个人物有自己的嬉笑怒骂,爆粗口,有自己的道理,这些道理或是自私,或是不义,或是封建但,一切的不完备,在亲情的珍贵中令我宽恕他的缺乏。即便认为大乐不是亲生,会大骂,会在自我心里寻一个理,这种血缘观的重视,又会在大乐遇到事情时,让他去为其卖命。从这一点看,许三观重情重义。即便许玉兰被推到风口浪尖,遭到全部人的欺压,许三观仍会在批斗结束后,带着米饭,下面藏着肉,去照看她。一共卖了十一次血,为了妻儿,为了家庭。直到最终一次,
11、已经60多岁我曾一度想,莫非就只能这样生存吗?但文学的世界就是这样,以一个人的现实,揭露着某一个并不光明的角落。 这样的人似乎更加真实,每次都会被其卖血后的身体状况所牵动,又每每在一两炒猪肝,二两黄酒中存活下来,这或许是一个滑稽的哀痛戏谑吧。这个由血去换生存的交易中,有各种黑幕,压榨获利的李血头,在以及以这个人物为主的相关人卖血的不幸与生离死别。许三观始终在挣扎,与生命挣扎,与言论和自我内心挣扎,与那无能为力的世道挣扎,挣扎的最终,他的结局也似乎还好。不至于像福贵悲绝到底,剩下一头诉与悲苦的老牛。余华反映的是一个人,一个特有的时代中走过来的人。这些人从来不完备,但是却在与命运,与生活在斗争。无
12、论最终会安于生活,还是对生离死别的现实所麻木,这些人都是值得让人去敬重的。以最悲的现实,写着这世间底层小众的喜怒哀乐。且以悲情的现实,调动大多数人对生命和生活意义的追问与思索,给人以深刻的启迪与指导。 卖血的目的是为了活着,活着的目的是为了所牵挂的家人。大抵活着第一意义即是如此。在许三观的命运中,另人动容的是父子情深,三个孩子或是那苦困生活中的一丝劝慰。我记得文中写到,三乐看到许三观哭,自己也跟着哭,没有缘由,只是看父亲哭。三乐似乎在是非观的选择上很单纯,没有被人情,生活所磨去棱角。百无禁忌,是母亲许玉兰道诉生活悲苦的树洞。三乐一个人在大街上游荡,在糖果店站很久,在别人家的门口睡着了这些无忧无
13、虑的刻画,似乎是在反衬那人性的不完备。三乐不必去为生存所累,有着人性的本真,无忧无虑,单纯,洁净。三乐的形象,总会在简洁中让我得到一丝感动。这个形象给那些心怀私利,丑恶的现实以重重的回击,三乐是我个人最不想其被损害的一个角色,即便命运在作者笔下,由作者驾驭。 这种卖血的交易,或暗黑,或者是迫不得已。之前看到关于卖血,血浆交易的新闻。觉得现代医疗化科学,人的生命生存似乎是在进步,又似乎是在充溢担忧。医疗卫生,医患关系,疾病,人的健康价值观,人的生存观,各种不光明的交易,丑恶或多或少的存在。活着是为了活着,生存也应当是以好的方式生存。许三观的卖血是小我的生存,在那条新闻中有一个以卖血浆为营利的产业
14、。当生活拮据时,有许多人,选择去卖血浆。出于为人的道义,可能这种方式存在隐忧,即便我们直面现实,却未必能在道德观的层面上予以最好的解决方式。所以从医疗健康的行业来看,从自我的价值观来看,皆是责任重大。每一个个体的生存,从小我到大我,一样需要同等的认真。余华先生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始终是认真的,认真的看着这个世界角落里的真实。读完活着,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我想对于生命,我们应当认真对待。 第四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讲解并描述的是解放初的五六十年头,主子公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人生阅历,以卖血为线索,将他平平淡淡的一生用琐碎的小事串联起来,有喜悦,有磨难,有无奈,有生气。
15、作者余华以一种平实却富有温情的语言表达了生活在那个特定年头的以卖血度过难关的一代人的酸甜苦辣,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仿佛将身处21世纪的我们拉回到上世纪那个带些灰尘的灰暗色调,尘封已久的老旧画卷里,画里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没有整齐划分的城市网络,那里或许是一片菜地一片绿水一片蓝天。那个我所不熟知的年头,那个贫瘠的年头,那个我父母诞生的年头,对于看小说的我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颖却沉重。 说到卖血,这个词对我来说是生疏的,在我的认知里,只有“献血,莫非血也可以买吗?初读小说的我带着这样的怀疑,觉察血在那时是特别值钱的,许三观因为新颖心第一次卖血得来了35块钱,他用这35块
16、钱娶了许玉兰回家,而过程却简洁得令我惊异,甚至觉得荒诞可笑,但是这样的方式,在当时的社会中很现实,也很常见。就是在这样一个简洁的社会的铺垫下,绽开了一般人许三观的一般人生和一般阅历。 说不清小说是悲剧还是喜剧,或许这就是一个一般人一生的写照,没有光芒的功绩,也没有为社会做出卓越的奉献,清静,平凡,平淡,但是生命曾经绽放过,作为自己人生的主角,活着,心安理得就好。许三观也曾担负着责任,踏实地做人,从卖血来看,许三观不仅为自己而活,更是在为他人而活着,这是一种宏大。在他得知一乐不是亲生儿子后总是埋怨,但是在何小勇出车祸后他还是容许让一乐去叫魂,这就是人生的冲突与无奈吧。人物性格的冲突是小说的亮点,
17、出现于质朴简洁的生活中,隐藏在行云流水般的故事情节里,却蕴含着深远的意蕴,也让我体会到许三观这个底层劳动人民人生的大智大慧。小说中还有许多冲突,比方城市与乡村的冲突,城里人和农村人看待卖血的两种迥然不同的看法。这些冲突都成为小说的精彩之处,读完小说后,总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却说不出哪个情节让我难忘,只有淡淡的哀伤,淡淡的温情留存于心,这或许就是许三观卖血记的魅力所在吧。 小说所描绘的平凡而真实的亲情,是最令我感动之处。仅仅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还有许三观的“都姓许理论,让结婚这件事变得顺理成章,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就这么起先了,或许这也是两人缘分的起先吧。本以为这样随便的婚姻是没有感情的,是
18、不会华蜜的,读到最终我觉察自己错了。尽管他们俩一路吵吵闹闹,也有过一波三折的情感纠葛,当许三观知道许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这是人之常情,而许玉兰也知错承认了,她唯一没有承认的真相,成为了一个她一辈子都没有说的隐私,在许三观的又打又骂下她还是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不愿交代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何小勇,她顾及 丈夫的面子,这说明她在乎许三观和这个她用了十年的辛苦和省吃俭用才有的家。而许三观出于报复亦或是赌气的心理,与年轻时曾经想娶的林芬芬出过一次轨,但是他还是向许玉兰承认了错误,主动包揽家务。两个曾经犯过错的人,他们的婚姻虽然动摇,但并未裂开。到了小说的结局,当许三观觉察自己的血已经没人要,“只能卖给油
19、漆匠漆家具的时候,他坐着,哭了,因为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方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终点,这时候许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这个镜头似乎让人眼前一亮,似乎让人在无望与无助中找到了盼望。我想,再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会被时间冲淡打磨,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到最终,爱情会变成一种更加珍贵的感情,那就是亲情。这种白头偕老、不离不弃的感情确实令人感动。 许三观和一乐的父子情深也让我体会到了人性的温情。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是何小勇的儿子,这件事让许三观苦痛并纠结了很久,因为一乐是他最宠爱的一个儿子,到头来自己却成了帮别人养儿
20、子的乌龟,他告知一乐:假如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宠爱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起先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示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他不想回家,因为没有人是他亲爹时,他的心有多疼。许三观的抛弃,何小勇的无情,对一乐来说都是莫大的伤痛。可是许三观和一乐最终都释怀了,他们遗忘了仇恨,遗忘了曾经对彼此的损害,也遗忘了血缘关系,一乐敬重许三观,许三观也为一乐不惜性命一路卖血,这是世间难能宝贵的亲情。 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将遗留在历史角落的一段岁月一段苦难人生娓娓
21、道来,我们沉醉的是小说的真实,是真实的语言所构成的平白质朴,没错,就是这种感觉,既不沉闷又不冗长,从文字中亦可以读到冲突,读到温情,读到人生的感悟。 405 吴依娜 第五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寒假里读了许三观卖血记, 读余华的作品老怀有一种淡淡的哀痛之感,这部作品也不列外。似乎老在担忧主子公在某个情景中突然地消逝,不带有半点的准备。阅读完,虽然许三观没有离开读者,但是这其中的哀痛也更让人感觉到纠结,他的苦难是常人无法所忍受的,但是更多地看到是在那个时代那么多的中国人在角落里静默地坚韧的抵抗着。 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头,那时主子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四周生活不断地
22、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舍命地工作,但是照旧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随着岁月的消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几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终导致大病不起。 小说围围着卖血的阅历,绽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表达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担当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阅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方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诧异想法特殊多。 许三观的身上表达着一种精神,一种坚韧的精神,表达着中国人的朴实和善,还有一种责任感。文章中,许三观宁愿自己受苦,忍受着卖血的苦痛,他也坚持着。他为了那
23、个和他好过的同事而去卖血,为了老婆而去卖血,为了全家度过粮荒季节而去卖血,为了一个不是亲生所生的儿子去卖血,还是不惜命的隔着三五天去卖血。差点就被阎罗王收了去。每次卖过血到那家胜利饭店神气的叫上一碗暖黄酒,炒猪肝,或许这是他最欢乐的几顿饭吧。然而这里就真的只是欢乐吗,不见得,更多的或许是许三观对自己的劝慰吧,即使这世界如此的不公,这生活如此的苦难,他也要活下去,为了这个家,为了他的儿子。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话来,仅存的温和,其实是最大的伤痛。这又不得不让人回想起那到底是个怎样的年头,那时的人又是何等的人呢? 在我看来,许三观虽然是个城里人,但是也像个农村人。他太像那些个在淳朴与贫困中度过朴实平凡的
24、一生。依靠着卖血,这唯一的便捷的方法去挣钱。从一个青年小伙,到一个白发丝丝的牙齿掉了七颗的老年。或许这成了他的精神寄予,一种变态的精神享受。正如在最终的结局许三观想吃猪肝,身边又没钱,他确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是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在这时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终点,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他坐着,哭了。很少见到许三观哭,即使最困难的时候,而在那一刻,一个活了快一辈子的男人,真正的男人,哭了,只是为了不能买一次血喝一次酒吗?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7页 共17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