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冷股份: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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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1 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 深冷股份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股票股票 上市公告上市公告书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二二二二二年年二二月月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6,000,000 股 2、发行价格:13.78 元/股 3、认购方式:现金购买 4、募集资

2、金总额:496,080,000.00 元 5、募集资金净额:487,896,485.96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1、新股预登记确认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 2、新增股份上市数量:36,000,000 股 3、新增股份上市日期:2022 年 2 月 21 日 4、新增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160,691,993 股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届满后, 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

3、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导致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3 目目 录录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2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 2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公司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7 (一)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 7 (三)发行方式 .

4、 8 (四)发行数量 . 8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8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8 (七)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 9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9 (十)发行对象 . 9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9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0 第二节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1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11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11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 11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

5、排 . 11 第三节第三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12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12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 12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12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12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13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14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 14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4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 14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 14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6、15 (四)主要财务指标 . 15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6 第四节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18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8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18 三、审计、验资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8 第五节第五节 保荐机构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的上市推荐意见 . 19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19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19 第六节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 20 第七节第七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

7、. 21 一、备查文件 . 21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 21 (一)查阅地点 . 21 (二)查阅时间 . 21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5 释义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深冷股份/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 指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指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A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本上市公告书 指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8、报告期 指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9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6月30日 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蜀道服务集团 指 蜀道交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9、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 指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6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engdu Shenleng Liquefaction Plant Co., Ltd. 企业类型:

10、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冷股份 股票代码:300540 法定代表人:罗晓勇 成立日期:2008 年 04 月 28 日 注册资本:12,469.1993 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片区同善桥路 569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片区同善桥路 569 号 联系电话:028-87893658 传 真:028-87893658 邮政编码:61174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4674318293R 互联网网址: 邮箱: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

11、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7 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一)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

1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公司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2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13、)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021 年 5 月 14 日,原交投集团出具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关于深冷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及实业公司认购股份相关事项的批复(川交投发2021146 号): (1)同意深冷股份以 13.78 元/股的价格向蜀道服务集团定向发行不超过36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相关事项,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9,60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深冷股份的流动资金; (2)同意蜀道服务集团按照本次发行方案认购深冷股份本次发行的股份; (3)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 202

14、1 年 5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8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1 年 9 月 8 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关于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 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12 月 23 日,中国

15、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6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发行方式(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四)发行数量(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36,000,000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30%,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规定。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1 年 2 月 9

16、日)。发行价格为 13.7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不含)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未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深 冷 股 份 本次 向 特 定对 象 发 行 A 股股 票 募 集资 金 总 额为 人 民 币496,08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8,183,514.04 元(不含增值税),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17、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9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7,896,485.96 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七)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情况 2022 年 1 月 24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24314-14 号) 。 经审验, 截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止,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496,080,000.00元。 2022 年 1 月 24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24314-15 号)。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止,深冷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18、 A 股股票发行数量 36,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6,08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8,183,514.04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7,896,485.96 元,其中记入实收资本 (股本) 人民币 36,000,000.00 元, 余额人民币 451,896,485.96 元记入资本公积。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相关规定完成了三方监管协议签署。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九)

19、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36,000,000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2 年 2 月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十)发行对象(十)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服务集团。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论性意见 1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

20、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10 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4068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21、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深交所的本次发行方案要求。”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获得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2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经足额到位。”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11 第二节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2 年 2月 10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101000011720),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深

23、冷股份 证券代码:300540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 36,000,000 股,将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1 名,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 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

24、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12 第三节第三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一、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项目 本次本次发行前发行前(截至(截至 2021年年 9月月 30日)日) 本次本次发行后发行后 持股数(股)持股数(股) 比例比例(%) 持股数(股)持股数(股) 比例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34,162,031 27.40 70,162,031 43.66

25、 2、无限售条件股份 90,529,962 72.60 90,529,962 56.34 合计合计 124,691,993 100.00 160,691,993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的总股本为124,691,993股,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 四川简阳港通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2,667,894 10.16 2 蜀道服务集团 12,133,561 9.73 3 谢乐敏 12,057,836 9.67 4 徐州楚

26、祥嘉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8,789,000 7.05 5 淮安市楚业信文化创意策划中心(有限合伙) 5,542,331 4.44 6 程源 3,617,395 2.90 7 文向南 3,567,145 2.86 8 黄肃 3,406,395 2.73 9 肖辉和 2,951,515 2.37 10 张建华 2,685,493 2.15 合计合计 67,418,565 54.06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27、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13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 蜀道服务集团 48,133,561 29.95 2 四川简阳港通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2,667,894 7.88 3 谢乐敏 12,057,836 7.50 4 徐州楚祥嘉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8,789,000 5.47 5 淮安市楚业信文化创意策划中心(有限合伙) 5,542,331 3.45 6 程源 3,617,395 2.25 7 文向南 3,567,145 2.22 8 黄肃 3,406,395 2.12 9 肖辉和 2,951,515 1.84

28、10 张建华 2,685,493 1.67 合计合计 103,418,565 64.36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 本次发行前后,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 (股)(股) 持持股比例(扣股比例(扣除回购专用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账户股份)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 (股)(股) 持持股比例(扣股比例(扣除回购专

29、用账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户股份) 罗晓勇 党支部书记、 董事长 - - - - 谢乐敏 党支部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12,057,836 9.67% 12,057,836 7.50% 陈永 董事 - - - - 周荣 董事、 副总经理 - - - - 涂兵 董事、 财务总监 - - - - 胡小玲 董事 - - - - 于波 独立董事 - - - - 侯水平 独立董事 - - - - 方萍 独立董事 - - - - 许忠莉 监事会主席 - - - - 易倩 职工监事 - - - - 熊艺炼 职工监事 - - - -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

30、书 14 崔治祥 副总经理 2,659,393 2.13% 2,659,393 1.65% 文向南 副总经理 3,567,145 2.86% 3,567,145 2.22% 张建华 副总经理 2,685,493 2.15% 2,685,493 1.67% 马继刚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470,217 0.38% 470,217 0.29%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 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

31、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项目项目 2021年年 6月月 30日日/2021年年 1-6月月 2020年年 12月月 31日日/2020年度年度 发行前发行前 发行后发行后 发行前发行前 发行后发行后 每股收益 0.03 0.02 0.08 0.06 每股净资产 4.84 6.8 4.72 6.7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1年年 6 月月 30日日 2020年年 12 月月 31日

32、日 2019年年 12 月月 31日日 2018年年 12 月月 31日日 资产总额 125,253.87 120,346.52 94,232.78 103,570.03 负债总额 64,852.89 61,433.48 37,615.62 48,670.82 股东权益 60,400.99 58,913.04 56,617.16 54,899.2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58,192.39 56,687.71 54,780.89 53,685.22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1年年 1-6月月 2020年度年度 2019年度年度 2018年

33、度年度 营业收入 16,742.27 51,872.36 43,534.93 34,282.94 营业利润 341.10 1,460.07 135.72 -13,496.22 利润总额 334.28 1,449.48 917.05 -13,537.75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15 项目项目 2021年年 1-6月月 2020年度年度 2019年度年度 2018年度年度 净利润 377.91 1,376.77 946.29 -11,581.2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4.66 942.71 741.66 -11,675.03 (

3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1年年 1-6月月 2020年度年度 2019年度年度 2018年度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36.25 -7,866.95 4,489.54 -6,895.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1.44 -4,451.80 -6,327.15 -6,537.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97.51 6,532.57 -3,806.77 8,765.7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01 - 0.0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79.82 -5,786.18 -

35、5,644.37 -4,667.74 (四)主要财务指标(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项目 2021年年 1-6月月/2021年年6月月30日日 2020年度年度/2020年年 12月月 31日日 2019年度年度/2019年年 12月月 31日日 2018年度年度/2018年年 12月月 31日日 流动比率(倍) 1.60 1.60 2.07 1.91 速动比率(倍) 1.21 1.27 1.74 1.80 资产负债率(%) 51.78 51.05 39.92 46.9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81 1.91 1.12 0.84 存货周转率(次) 0.57 2.55 3.93 4.80 每股净

36、资产(元) 4.67 4.55 4.39 4.3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 -0.39 -0.63 0.36 -0.55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 0.15 -0.46 -0.45 -0.37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 0.08 0.06 -0.96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3 0.08 0.06 -0.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02 0.05 -0.10 -0.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9 1.69 1.38 -19.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0 1.17 -2.26 -20.39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

37、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16 项目项目 2021年年 1-6月月/2021年年6月月30日日 2020年度年度/2020年年 12月月 31日日 2019年度年度/2019年年 12月月 31日日 2018年度年度/2018年年 12月月 31日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94.66 942.71 741.66 -11,675.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289.21 650.81 -1,236.18 -12,033.07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

38、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期初期末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期末存货平均净额 6、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口径)/期末总股本 7、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8、每股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9、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所载之计算公式计算 10、2021 年 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未经年化处理 (五)

39、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 103,570.03 万元、94,232.78 万元、120,346.52 万元和 125,253.87 万元,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9.72%、82.30%、81.91%和 82.93%,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存货。 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 48,670.82 万元、37,615.62 万元、61,433.48 万元和64,852.89 万元, 其中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9.71%、 99.63%、 100.00%和 100.00%, 占比较高

40、, 主要包括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 合同负债和其他应付款。 2、偿债能力分析、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 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1.91 倍、 2.07 倍、 1.60 倍和 1.60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1.80 倍、1.74 倍、1.27 倍和 1.21 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6.99%、39.92%、51.05%和 51.78%,短期偿债能力良好。 3、盈利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17 报告期内, 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34,282.94 万元、 43,534.93 万元、 51,

41、872.36万元和 16,742.27 万元;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675.03 万元、741.66 万元、942.71 万元和 394.66 万元。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18 第四节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保荐代表人:张谦、蔡宇 项目协办人:杨璐薇 项目组成员:崔诗晨

42、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2-31 层 负责人:张学兵 经办律师:车千里、张博钦 联系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022 三、审计、验资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三、审计、验资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外文文化创意园 12 号楼(100048) 执行事务合伙人:邱靖之 签字注册会计师:申军、赵本刚 联系电话

43、:010-88827799 传真:010-88018737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19 第五节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中金公司签署了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与上市之保荐协议。 中金公司指定张谦和蔡宇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张谦:于 2020 年取得保荐代

44、表人资格,曾担任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协办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蔡宇:于 2020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协办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相关规定, 对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

45、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0 第第六六节节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 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1 第第七七节节

46、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一一)查阅地点)查阅地点 发行人: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片区同善桥路 569 号 电话:028-87893658 传真:028-87893650 (二二)查阅时间)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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