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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第六章 财产损失保险财产损失保险第一节财产损失保险概述第二节火灾保险第三节运输保险第四节工程保险第五节 农业保险 本章教学目的本章教学目的 让学生在掌握财产保险概念和运行的基础上,了解火灾保险、运输保险、运输工具保险、工程保险及农业保险的含义、特征、内容及主要险种。第一节第一节 财产损失保险概述财产损失保险概述 一、财产保险概念及分类(一)财产保险的概念 财产保险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财产保险是人身(寿)保险之外一切保险业务的统称。狭义财产保险亦可称为财产损失保险,它专指以财产物资为保险标的的各种保险业务。责任保险与信用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短期健康险均不属于此列。第一节第一节 财产损
2、失保险概述财产损失保险概述 一、财产保险概念及分类(一)财产保险的概念 财产损失保险的共同特点: 1、保险标的是有形财产; 2、投保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高度一致; 3、业务经营十分复杂; 4、防灾防损特别重要。 第一节第一节 财产损失保险概述财产损失保险概述(二)财产损失保险的分类 火灾保险火灾保险财产保险基本险、财产保险综合险、财产保险基本险、财产保险综合险、 家庭财产保险等家庭财产保险等财产财产 运输保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 损失损失 舶保险、航空保险等舶保险、航空保险等保险保险 工程保险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科建筑工程保险、安
3、装工程保险、科 技工程保险等技工程保险等 农业保险农业保险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等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等图6-1 财产损失保险的分类第一节第一节 财产损失保险概述财产损失保险概述 二、财产损失保险的运行(一)财产损失保险的运行概述 展业承保宣传保险推销保单核保审核投保标的审核投保金额收保费出收据单证验收防灾防损检查再保险人分入保险业务防灾防损建议提出索赔请求接受查勘检验提供素赔单证施救整理保护受损财产处理损余物资核算实际损失复核签单原保险人分出保险业务采取必要措施减轻损失调查出险情况审定保险责任明确赔偿范围核定施救费用妥善处理疑难案件损失核定赔款计算审核投保人签单防灾防损再保险缮制保险单理赔
4、索赔 现场查勘责任审核图6-2 财产损失保险业务运行程序支付赔款理赔纠纷的处理赔偿处理第一节第一节 财产损失保险概述财产损失保险概述(二)财产损失保险的承保 承保是财产保险经营的第一环节。 保险人的承保主要包括核保和签单:核保是指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投保进行审核,以决定是否承保的过程。签单是指保险人经过核保,同意投保人的投保要求,决定承保并签发保险单的行为,它是承保的结果,也是该笔保险业务的真正开始。第一节第一节 财产损失保险概述财产损失保险概述(三)财产损失保险的防灾防损 财产损失保险的防灾防损包括预防和抑制保险损失。 首先,保险人需要采取有关措施,在保险事故发生前,转移保险财产,以防范保险损失
5、的发生。其次,当采取预防措施仍然发生了保险事故时,就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抑制保险损失的扩大,即保险人需要对被损害财产进行施救、整理和保护。再次,保险人还可以通过参与社会的防灾防损工作来达到减轻保险损失的目的。第一节第一节 财产损失保险概述财产损失保险概述(四)财产损失保险的再保险 (五)财产损失保险的理赔 财产损失保险赔偿处理的程序包括受理被保险人的索赔现场查勘责任审核赔偿处理等环节。第一节第一节 财产损失保险概述财产损失保险概述(五)财产损失保险的理赔 在财产损失保险赔偿过程中,需要注意下列事项:1、根据近因原则来判明保险责任,尤其要准确分清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和附加责任等。2、以保险金额、被
6、保险人的保险利益或保险财产的实际损失为最高赔偿限额。3、对第三者导致的财产保险损失,在赔偿后应行使代位追偿权,以维护保险人的经济利益。4、严格按照承保方式或约定方式履行赔偿义务。5、对重复保险的保险财产损失,要按照重复保险分摊原则在所有承保人之间分摊损失。6、在赔款计算中,除剔除不属于保险财产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外,还应扣除免赔额,对有关费用还需要进行分摊。第二节第二节 火灾保险火灾保险 一、火灾保险的概念及特征 定义:简称火险,是指以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物资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财产遭受保险事故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 特征:首先,火灾保险的保险标的只能是
7、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下的各种财产物资。 其次,火灾保险承保财产的地址不得随意变动。再次,火灾保险的保险标的十分繁杂。 第二节第二节 火灾保险火灾保险 二、火灾保险的一般内容(一)火灾保险的适用范围 从保险业务来源角度看,火灾保险是适用范围最广泛的一种保险业务:各种企业、团体及机关单位均可投保团体火灾保险;所有的城乡居民家庭和个人均可投保家庭财产保险。 就保险标的范围而言,火灾保险的可保财产包括: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和附属装修设备;各种机器设备,工具、仪器及生产用具;管理用具及低值易耗品、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和特种储备商品;各种生活消费资料。第二节第二节 火灾保险火灾
8、保险(二)火灾保险的保险责任 火灾保险承保的保险责任通常包括: (1)火灾及相关危险; (2)各种自然灾害; (3)有关意外事故; (4)施救费用。 除外不保风险通常包括: (1)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政治恐怖活动; (2)核子污染; (3)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4)各种间接损失; (5)因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而致的损失,以及变质、霉烂、受潮及自然磨损等。 第二节第二节 火灾保险火灾保险(三)火灾保险的费率 火灾保险的费率,通常以每千元保额为计算单位,费率的表达形式为千分率。 费率厘定因素:1、建筑结构及建筑等级;2、占用性质;3、承保风险的种类及多寡;4、地理位置;5、投保人的防
9、灾设备及防灾措施。 分类:首先是分为团体火灾保险费率与家庭财产保险费率,它们均采取固定级差费率制度。同时,火灾保险的费率通常以一年期的费率为标准费率,对不足一年的业务则制定专门的短期费率标准,短期费率标准一般按照一年期费率标准的一定百分比确定。 第二节第二节 火灾保险火灾保险(四)火灾保险的保险金额 火灾保险的保险金额,通常根据投保标的分项确定。 团体火灾保险的保险金额划分为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两类: 确定团体火灾保险的固定资产保险金额:账面原值确定重置价值公估行或评估机构评估后的价值 确定流动资产的保险金额:最近账面12个月的平均余额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自己确定
10、,通常以千元位计算单位第二节第二节 火灾保险火灾保险(五)火灾保险的赔偿 1、对固定资产分项计赔,每项固定资产仅适用于自身的赔偿限额; 2、注意扣除残值和免赔额; 3、对团体火灾保险一般采用比例赔偿方式处理赔案,对家庭财产保险一般采取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处理赔案。但在某些业务中亦交互使用。 第二节第二节 火灾保险火灾保险 三、火灾保险的主要险种(一)财产保险基本险 财产保险基本险,是以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的财产物资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财产所面临的基本风险责任的财产保险,它是团体火灾保险的主要险种之一。 保险责任:1、火灾;2、雷击;3、爆炸;4、飞行物体和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5、被保
11、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破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及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亦予以负责;6、必要且合理的施救费用。第二节第二节 火灾保险火灾保险(二)财产保险综合险 财产保险综合险也是团体火灾保险业务的主要险种之一,它在适用范围、保险对象、保险金额的确定和保险赔偿处理等内容上,与财产保险基本险相同,不同的只是保险责任较财产保险基本险有扩展。 保险责任:1、火灾、爆炸、雷击;2、暴雨;3、洪水;4、台风;5、暴风;6、龙卷风;7、雪灾;8、雹灾;9、冰凌;10、泥石流;1l、崖崩;12、突发性滑坡;13、地面突然塌陷;14、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
12、落。(三)财产保险一切险 财产保险一切险的承保责任比前述综合险的保障范围更宽泛,即一切险承保的责任范围是保险合同上“列明的除外责任之外的一切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这与综合险承保“列明责任”(保险公司仅对合同上“列明的责任”承担保险责任)不同。 保险责任:保险合同上“列明的除外责任之外的一切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 风险限制:保险公司通过保险合同中列明的“除外责任”来限制承保风险的范围。 举证责任:财产一切险的举证责任在承保人而非被保险人。第二节第二节 火灾保险火灾保险第二节第二节 火灾保险火灾保险(四)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是面向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的火灾保险。 特点:投保人是以家庭或个人为单
13、位,业务分散,额小量大;风险结构以火灾、盗窃等风险为主。 分类:1、普通家庭财产保险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3、房屋及室内财产保险4、安居类综合保险5、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6、专项家庭财产保险第三节第三节 运输保险运输保险 一、运输保险的概念及特征 运输保险是以处于流动状态下的财产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包括运输货物保险和运输工具保险。 业务内容:运输货物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航空保险、摩托车保险等。 总体特征:第一,保险标的具有流动性;第二,保险风险大而复杂;第三,异地出险现象;第四,第三者责任大。第三节第三节 运输保险运输保险 二、运输货物保险(一)运输货物保险的适用范围 运输货物保
14、险是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为保险标的、以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有关风险为保险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 该险种就仅适用于收货人和发货人。第三节第三节 运输保险运输保险(二)运输货物保险的一般内容 1、运输货物保险的分类 货物运输分为海上、内河、航空、陆上和多式联运等多种方式,据此,运输货物保险可以被划分为水路运输货物保险、陆上运输货物保险和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及联运险等。 根据运输货物保险的承保范围,它又可以分为国内运输货物保险和涉外运输货物保险。 按照保险人承担责任的方式,运输货物保险还可以划分为基本保险、综合保险和附加险三类。第三节第三节 运输保险运输保险 2、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金额 货物运输保险采用
15、定值保险方式。 国内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金额的确定依据包括起运地成本价、目的地成本价、目的地市场价等,由被保险人任选一种;涉外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金额的确定依据包括离岸价(Free on Board, FOB)、成本加运费价(Cost and Freight, CFR)、到岸价(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CIF)等,由投保人根据贸易合同确定。 第三节第三节 运输保险运输保险 3、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厘订因素:运输工具运输路径运输方式和所经区域货物本身的性质与风险 第三节第三节 运输保险运输保险4、运输货物保险的理赔 检验时保险人或保险人的代理人与被保险人均
16、应同时在场,以避免正式处理赔案时发生纠纷。 被保险人索赔必须提供符合保险合同规范的各种单证,并接受保险人的审核。 如果损失是由承运人的原因造成的,则保险人还应当依法行使追偿权。第三节第三节 运输保险运输保险三、运输工具保险(一)运输工具保险的适用范围 运输工具保险专门承保各种机动运输工具,包括:机动车辆、船舶、飞机、摩托车等各种以机器为动力的运载工具。 运输工具保险的适用范围亦相当广泛,包括:客运公司、货运公司、航空公司、航运公司;拥有上述运输工具和摩托车、拖拉机等机动运输工具的家庭或个人。第三节第三节 运输保险运输保险(二)机动车辆保险 1、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标的及特点 保险标的:各种以机器
17、为动力的陆上运输工具,包括各种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 特点:陆上运行、流动性大、行程不固定、业务量大、投保率高、第三者责任风险大等。 2、机动车辆保险的分类 按照保险标的来划分,机动车辆保险往往被分为汽车(或一般机动车辆)保险、摩托车保险、拖拉机保险等。 按照保险责任划分,机动车辆保险又被分为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第三节第三节 运输保险运输保险(二)机动车辆保险2、机动车辆保险的分类 按照保险责任划分 车辆损失保险承保的是车辆本身因各种自然灾害、碰撞及其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以及施救费用。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范畴,它承保被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
18、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 此外,还有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等基本险种以及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自燃损失险、涉水行驶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车辆停驶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若干附加险。 第三节第三节 运输保险运输保险(三)船舶保险 1、船舶保险的含义及适用范围 定义:船舶保险是指以各种船舶、水上装置及其碰撞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 适用范围:各种团体单位、个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的机动船舶与非机动船舶,以及水上装置等,一切船东或船舶使用人都可以利用船舶保险来转嫁自己可能遭遇的风险。投保船舶保险者必
19、须有港务监督部门签发的适航证明和营业执照等。对于建造或拆除中的船舶则要求另行投保船舶建造保险或船舶拆除保险,并按照工程保险原则来经营;对于石油钻井船、渔船等,一般另有专门的险种承保。第三节第三节 运输保险运输保险 2、船舶保险的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运输船舶、渔业船舶、工程船舶、工作船舶、特种船舶及其附属设备,以及各种水上装置。船舶保险的承保人往往将保险上述保险标的的碰撞责任亦作为船舶保险的基本责任予以承保。 第三节第三节 运输保险运输保险3、船舶保险的保险责任 船舶保险的保险责任可以划分为碰撞责任与非碰撞责任。前者系指保险标的与其他物体碰撞并造成对方损失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责任
20、;后者则包括有关自然灾害(主要是海洋灾害)、火灾、爆炸等,以及共同海损分摊、施救费用、救助费用等。 除外责任:战争、军事行动和政府征用;不具备适航条件;被保险人及其代理人的故意行为;正常维修;因保险事故导致停航、停业的间接损失;超载、浪损等引起的损失。 第三节第三节 运输保险运输保险4、船舶保险的保险金额 船舶保险的保险金额通常采取一张保险单一个保险金额,但承保船舶本身的损失、碰撞责任和费用损失等,即上述三项损失均分别以船舶保险的保险金额为最高赔偿限额,从而属于高度综合的险种,附加险不发达。第三节第三节 运输保险运输保险5、船舶保险的保险费率 费率厘定因素:船舶的种类和结构、船舶的新旧程度、航
21、行区域、吨位大小、使用性质等;同时参照历史损失记录和国际船舶保险界的费率标准。6、船舶保险的理赔 第三节第三节 运输保险运输保险(四)飞机保险 飞机保险实际上是以飞机及其相关责任风险为保险对象的一类保险。 1、机身保险 机身保险以各种飞机本身作为保险标的,它适用于任何航空公司、飞机拥有者、有利益关系者以及看管、控制飞机的人。 保险人对飞机机身的承保责任通常以一切险方式承保,即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坏,保险人均负责赔偿。 机身险的保险金额通常采取不定值方式承保,但也有保险公司对飞机机身采取定值保险的方式,对飞机损失的赔偿是在保险限额内选择现金赔付或置换相同的飞机。第三节第三节 运输
22、保险运输保险 2、飞机战争、劫持险 定义:飞机战争、劫持险是以飞机为保险标的,以战争、劫持等特殊性质的风险(机身保险等不保的风险)为承保责任的一种保险。第三节第三节 运输保险运输保险 3、飞机第三者责任保险 飞机第三者责任保险,专门承保飞机在保险期间可能造成第三者的损失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其性质类似于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实行赔偿限额制。第三节第三节 运输保险运输保险 4、航空旅客责任保险 定义:航空旅客责任保险,是以飞机乘客为保险对象的一种飞机责任保险。 保险责任一般从乘客起点验票后开始到终点离开机场止。 国际航空承运人对乘客的赔偿责任按照国际民航公约的规定
23、执行,国内航空承运人对乘客的赔偿责任一般由所在国家的航空法律来规定。第四节第四节 工程保险工程保险 一、工程保险的概念及特征 定义:工程保险是指以各种工程项目为主要承保对象的一种财产保险。 意义:一方面,它有利于保护建筑主或项目所有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完善工程承包责任制并有效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必要手段。 特征:(一)承保风险责任广泛而集中(二)涉及较多的利益关系人(三)不同工程保险险种的内容相互交叉(四)工程保险承担的主要是技术风险第四节第四节 工程保险工程保险 二、建筑工程保险(一)建筑工程保险的适用范围 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
24、;二是工程承包人,即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单位,它又可以分为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三是技术顾问,即由工程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技术顾问等。 当存在多个被保险人时,一般由一方出面投保,并负责支付保险费,申报保险期间的风险变化情况,提出原始索赔等。第四节第四节 工程保险工程保险(二)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标的与保险金额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标的范围广泛,既有物质财产部分,也有第三者责任部分。 为方便确定保险金额,在建筑工程保险单明细表中列出的保险项目通常包括如下几个部分:1、物质损失部分2、第三者责任3、特种风险赔偿第四节第四节 工程保险工程保险(三)建筑工程保险的责任范围 建筑工程
25、保险的的保险责任可以分为物质部分的保险责任和第三者责任两大部分。 建筑工程保险采用的是工期保险单,即保险责任的起迄通常以建筑工程的开工到竣工为期。 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则根据受损项目分项处理,并适用于各项目的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如保险损失为第三者引起,适用于权益转让原则,保险人可依法行使代位追偿权。 第四节第四节 工程保险工程保险 三、安装工程保险(一)安装工程保险的适用范围 定义:安装工程保险,是指以各种大型机器、设备的安装工程项目为保险标的的工程保险,保险人承保安装期间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及有关法律赔偿责任。 适用范围:安装工程项目的所有人、承包人、分承包人、供货人、制造商等
26、,即上述各方均可成为安装工程保险的投保人,但实际情形往往是一方投保,其他各方可以通过交叉责任条款获得相应的保险保障。第四节第四节 工程保险工程保险(二)安装工程保险的主要特点 1、以安装项目为主要承保对象。其中亦可包括附属建筑 项目。 2、安装工程的风险分布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3、承保风险主要是人为风险,并显具技术色彩。第四节第四节 工程保险工程保险(三)安装工程保险的保险标的与费率 保险标的:物质损失、特种危险赔偿和第三者责任。其中物质损失部分即分为安装项目、土木建筑工程项目、场地清理费、承包人的机器设备、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安装工地上的其他财产等五项,各项标的均需明确保险金额;特种危险赔偿和第
27、三者责任保险项目与建筑工程保险相似。第四节第四节 工程保险工程保险(三)安装工程保险的保险标的与费率 费率组成 安装项目。对土木建筑工程、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及清理费为一个总的费率,整个工期实行一次性费率; 试车为一个单独费率,是一次性费率; 保证期费率,实行整个保证期一次性费率; 各种附加保障增收费率,实行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 安装、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为单独的年费率; 第三者责任保险,实行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第四节第四节 工程保险工程保险 四、科技工程保险(一)海洋石油开发保险 海洋石油开发保险面向的是现代海洋石油工业,它承保从勘探到建成、生产整个开发过程中的风险,海洋石油开
28、发工程的所有人或承包人均可投保该险种。 该险种一般被划分为四个阶段:普查勘探阶段,钻探阶段,建设阶段,生产阶段。每一阶段均有若干具体的险种供投保人选择投保。每一阶段均以工期为保险责任起迄期。当前一阶段完成,并证明有石油或有开采价值时,后一阶段才得以延续,被保险人亦需要投保后一阶段保险。 主要险种:勘探作业工具保险、钻探设备保险、费用保险、责任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第四节第四节 工程保险工程保险(二)卫星保险 卫星保险是以卫星为保险标的的科技工程保险,它属于航天工程保险范畴,包括发射前保险、发射保险和寿命保险,主要业务是卫星发射保险,即保险人承保卫星发射阶段的各种风险。 卫星保险的投保与承保手
29、续与其他工程保险并无区别。第四节第四节 工程保险工程保险(三)核电站保险 核电站保险以核电站及其责任风险为保险对象,是核能民用工业发展的必要风险保障措施,也是对其他各种保险均将核子风险除外不保的一种补充。 主要险种:财产损毁保险、核电站安装工程保险、核责任保险和核原料运输保险等,其中财产损毁保险与核责任保险是主要业务。 在保险经营方面,保险人一般按照核电站的选址勘测、建设、生产等不同阶段提供相应的保险,从而在总体上仍然具有工期性。当核电站正常运转后,则可以采用定期保险单承保。第五节第五节 农业保险农业保险 一、农业保险的概念及特征 定义:农业保险作为财产保险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为农业生产发展服务
30、的一种风险工具。它承保的主要是种植业、养殖业,亦被称为两业保险。 分类: 按照保险责任划分,农业保险可分为单一责任保险、混合责任保险和一切险。 按照保险性质划分,农业保险可以分为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农业保险。第五节第五节 农业保险农业保险 一、农业保险的概念及特征 农业保险的特征:农业保险面广量大农业保险受自然风险和经济风险的双重制约农业保险的风险结构具有特殊性高风险与高赔付率并存农业保险需要政府的支持第五节第五节 农业保险农业保险 二、农业保险的基本内容(一)农业保险的险种结构 粮食作物保险粮食作物保险 农作物保险农作物保险 经济作物保险经济作物保险 其他作物保险其他作物保险 森林保险森林
31、保险 种植业保险种植业保险 林木保险林木保险 果树保险果树保险 制种保险制种保险 大牲畜保险大牲畜保险 牲畜保险牲畜保险 牲畜保险牲畜保险 专项牲畜保险专项牲畜保险 养殖业保险养殖业保险 畜禽保险畜禽保险 淡水养殖保险淡水养殖保险 水产养殖保险水产养殖保险 海水养殖保险海水养殖保险 专项养殖保险(如对虾保险)专项养殖保险(如对虾保险) 特种养殖保险特种养殖保险 图6-3 农业保险的险种结构农业保险农业保险第五节第五节 农业保险农业保险(二)农业保险的保险金额 1、保成本 2、保产量 3、估价确定第五节第五节 农业保险农业保险(三)农业保险中需要注意的事项1、审慎选择风险责任2、让被保险方分担相应的责任3、适宜采取统保方式承保4、明确地理位置5、争取政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