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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仙桃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管理制度一、凡选择由学校统一安置就业的毕业学生,可享受学校的就业跟踪服务待遇,跟踪服务期为三年。二、由学校统一安置就业的毕业学生到企业入职后,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个人就业档案(包括工作地点、企业名称、联系电话、工作岗位、工资待遇等),并建立定期的回访制度,以保证实时掌控了解学生的工作、生活动态。三、学生到企业入职后,必须及时把个人的联系方式、工作岗位、工资待遇等情况通报学校,若有升职、调资、奖惩、转岗、辞职、跳槽等变动情况,也必须及时通报学校,以便学校及时了解情况,更新跟踪服务记录,若不通报,学校将终止其跟踪服务,并不承担由此引起
2、的一切损失。四、在跟踪服务期内,若学生在企业发生意外事故,学校将积极派人协助家长赴企业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地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五、在跟踪服务期内,若因企业原因(如用工企业不履行招聘承诺、裁员、停产、倒闭、拖欠工资、违反劳动法等)造成学生辞职或辞退,学校将免费进行再次就业安置。六、在试用期内,若因学生自身或家庭原因辞职的学生,要求学校再次安置的,必须在学校或家里呆三个月后,视其表现情况再进行就业安置,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安置的,其中介费用自理。七、在试用期外、跟踪服务期内,若因学生自身或家庭原因辞职的学生,要求学校再次安置的,学校将酌情安置。八、在跟踪服务期外,再要求学校安置的学生,学校将酌情考虑。九、凡是要求再次安置的学生必须首先到学校报名登记,通过企业或学校组织的招聘面试或笔试后才能进行再次安置就业,否则不予安置。十、凡是被企业开除的学生,学校终止其跟踪服务,并且不再提供安置就业的机会。十一、本管理规定自2013年6月起执行。仙桃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2013-3-6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