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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混凝土买卖合同(15篇)混凝土买卖合同1卖 方:(以下简称甲方)买 方:(以下简称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预拌混凝土 (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购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二、乙方委托甲方供应商品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甲方所供应的混凝土,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xx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四、 供货量验收方式:1、 预拌混凝土的供货量,乙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收甲方的混凝土随车
2、发货单,该 发货单作为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2、 乙方可对甲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 数量合理误差在2%以内,抽验费用 由乙方承担。大于合理误差,则按本车抽验数量为基数计算本次供砼总量,且抽验 费用由甲方承担。五、 结算和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甲方根据乙方签收后的发货单编制结算单,并提供给乙方,由乙方核对 后在结算单上盖章或签字确认数量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支付。六、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提前二三天,以提交供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 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甲方。乙方如遇 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
3、时变动的,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2、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为混凝土车辆的运输提供必备的条件,确保施工道路安全畅通, 提供必要的用水、照明和停车场地等设施,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确保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人员的安全。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乙方应在40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由于超时卸料造成的质量缺陷其相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混凝土浇筑临近结束时,乙方应估算最后车次实际用量并提前一小时告知甲方调度进行数量调控。4、乙方在工地现场砼试块制作和养护必须规范符合GB/T14902-20xx要求。5、若甲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拒收。乙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
4、未经约定的掺合料,如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 乙方在浇筑混凝土前,模板支撑必须符合安全施工规范要求,如因模板支撑等原因发生事故,一起责任由乙方承担。7、乙方在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部门对工程决算审计完毕,拿到工程款后必须将所有混凝土款付清。8、乙方施工操作必须按泵送混凝土施工规范进行。对于泵送混凝土的混凝土楼板、梁, 需在振捣和收面后,采用甲方提供的塑料膜及时覆盖保湿,防止混凝土发生塑性收缩裂缝。七、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规范生产,根据合同和乙方通知 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2、甲方负责按国
5、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 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甲方在每次混凝土供货必须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保证书等有关资料。3、甲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乙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验,出现争议时,甲方应及时委派 相关人员进行协商处理。5、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为乙方首先垫付商品混凝土款150万元整。八、 违约责任及质量保证事项:1、 由于施工在施工技术、养护等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于甲方混凝土质量不合格,经质量部门鉴定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6、责任。2、 在正常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另找违反合同规定的理由拒绝向乙方供应混凝土,乙方有权拒付已购混凝土款,并有权选择另外厂方供货,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九、 解决争议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十、 其他事项:1、 本合同所签订的单价为一口价,不再随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积极协商订立书面补充合同。4、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日期:混凝土买卖合同2合同编号:_买方(甲方):_卖方(乙方):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
7、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混凝土外加剂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外加剂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外加剂名称_规格_粉/液_数量_单位_单价_(吨/元)_金额(元)_备注_总计_价款总计(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百十元角分第二条外加剂应符合下列第项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1.国家标准,标准号_2.XX市地方标准,标准号_3.双方约定的附加技术要求(见附件)。第三条计量方法1.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2.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第四条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对于包装标准,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
8、,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对于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包装物的回收为:_第五条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1.交货方法:_2.运输方式:_3.交货地点:_。4.甲方应提前_小时以(书面/电话)方式向乙方提出供货需求;交货完毕双方应签字确认。第六条验收方法1.甲方应在货到48小时内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2.经验收不合格的外加剂,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3.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第七条价款结算及支付1.价款的结算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磅单或签字盖章的对账单。2.价款的支付方式:_3.价款的支付时间:_4.在供货过程中,如
9、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乙方可中止供货,但应提前5日通知甲方。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承担。5._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
10、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向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一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签章):_卖方(签章):_住所:_住所:_法定代表人:_法定代表人:_电话:_电话:_委托代理人:_委托代理人:_电话:_电话:_现场联系人:_现场联系人:_电话:_电话:_传真:_传真:_混凝土买卖合同3买方:卖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混凝土拌和站
11、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如下条款:双方买卖的混凝土搅拌站执行混凝土搅拌站标准GB/T10171-20xx。三、 交货时间和地点买方指定的交货时间和地点。四、 运输方式及运费、运输中货物的风险、卖方组织汽车(火车)运输,并承担所有运费以及货物运输过程中至卸车前的风险。五、 交货卸货及验收1、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场地,由卖方组织卸车,并承担有关费用;2、出卖人托运的标的物,规格、型号、数量级运输后的完好程度,由买受人在收货时按随货清单清点验收,并在反馈单中签字,若有异议,在验收反馈单中填写清楚,与标的物的运输方双方签字,并协商处理,在十日内将结果反馈到卖方。六、 结算方式1、卖方产品生产完毕后,发
12、货前买方支付 元;2、产品到场安装调试完毕,正常运转后,买方支付 元;3、余款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产品正常运转后九个月内一次性付清;4、卖方为买方提供正规发票。七、设备的安装与调试1、卖方派工作人员到场指导买方安装调试本合同产品,并培训买方人员能熟练操作该产品;2、买方承担卖方工作人员的食宿费用;3、买卖双方签订安全安装调试协议书,凡在安装过程中由于卖方工作人员指导错误,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卖方承担所有责任。八、产品保修期本设备自调试完成能正常运转之日起六个月。在保修期内设备运行问题由卖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卖方对产品终身服务,收费须合理。九、双方责任(一)买方责任1、买方须
13、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给卖方;2、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验收。若买方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买方要求,则有权拒收货物,并视为卖方违约,由此买方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二)卖方责任1、签订本合同时,卖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供买方确认,并将此材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卖方供应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10171-20xx)、地方相关法规以及买方的需要。3、卖方自行承担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货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对第三人生命财产造成损害和损失的,所有责任由卖方自行承担,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连带责任。4、卖方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若货物
14、在运输过程中有损失,卖方负责无偿提供能够满足买方需要的设备。十、 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单方废止或变更合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2、其他违约的按法律规定。十一、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二、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产品保修期结束失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两份,卖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卖方:签约人: 签约人:电话:电话:日期:日期:混凝土买卖合同4买方(甲方):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15、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使用预拌混凝土工程概况1、建设单位: 。 2、施工单位: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工程名称: 。 4、交货地点: 。 5、运距: 。第二条 预拌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第三条 供货质量和数量的确认1、乙方供应甲方的预拌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预拌混凝土(GB/T14902)、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2、甲方应对乙方供货到施工
16、现场的预拌混凝土表观质量、数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在随车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确认。如对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疑义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后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供货数量。数量不足的,乙方应及时补足。对施工浇筑过程中预拌混凝土的跑模、涨模、尾车申要预拌混凝土数量不准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经表观检验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过大或产品失效报
17、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预拌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属于甲方施工原因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结价款结算确认手续。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所使用的预拌混凝土(除本条第3款约定部位外)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
18、款结算。(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不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现行有效的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3、对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时设施和其他非主体结构和二次结构等部位使用的预拌混凝土(或砂浆)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
19、或甲方单方面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所欠价款。第五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1)应按时办理预拌混凝土价款结算手续并支付价款。(2)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出预拌混凝土使用申请单,内容应包括所需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预拌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并作为每次供应预拌混凝土的依据。(3)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应合理合法安排施工进度,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并应提供充分的安全作业环境和通行条件,保证乙
20、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安排必要的冲洗设备和场地,确保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4)应负责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设施。作业现场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均由甲方协调解决。(5)应指派专人(应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6)应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预拌混凝土施工和养护,不得自行添加水、混凝土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2、乙方义务(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混凝土浇筑安全交底。(2)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
21、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 (3)以发货单载明的预拌混凝土作为结算依据的,应接受甲方随机抽检所载明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的真实性。(4)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指定人员合理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5)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经协商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可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直至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可暂留相关预拌混凝土技术资料。(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
22、的利息。(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 现行有关规定 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的,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详见本款第(4)条;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经国家授权的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因乙方供应的混凝土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第(1)项结算价款的,如甲方随机抽查经双方确认出现供货数量不足时,按 按第四条第2款第(2)项本合同规定 处理。(4)其他:由于乙方供应的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10% 向
23、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为了保证混凝土浇注的连续性,如因乙方原因不连续供应混凝土时,在甲方书面通知后( 4 h)仍不能保证连续供应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另行安排其它单位进行供应,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乙方人员和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所供商品混凝土必须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它搅拌站的商品混凝土,否则,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 / 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1)向 北京市昌平区 人民法院
24、提起诉讼; (2)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实际结算总价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办理,但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及经营副经理共同签字确认。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必须达到本工程的技术质量要求,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115%。 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混凝土,如乙方在浇注中途以任何原因停止向甲方供应混凝土,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并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每方减15元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价格。5、双方约定工程底板扣除钢筋含量(约定扣除底板钢筋所占方量为 m3),其
25、它工程部位不扣除钢筋含量进行结算。6、冬施费及泵送费按双方共同确认的量计算。 7、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益不得转让给第三人。8、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值的正式发票。因乙方原因无法提供正式发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九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按本合同后附样式办理签约事宜,所签补充约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 在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应提供法人单位授权证明及相应的资质材料,甲乙双方合同签约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陆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具有
26、同等法律效力。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燕丹三号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电话: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现场联系人: 现场联系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混凝土买卖合同5买方(甲方):_卖方(乙方):_经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钢材加工、储藏车间工程地点:_工程结构:钢架结构建筑规模:5000m2二、技术要求及供应方式施工部位:车间地坪、路面、消防通道强度等级:C25施工时间: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实际供应时间以工
27、程进度为准)。混凝土用量:(以实际施工砼量为结算依据)总建筑面积:1200 m2。等级报价:330元(每立方)输送方式:砼车质量要求:乙方严格按照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确保混凝土质量达到国家标准以及混凝土供应的及时性、连续性的要求。混凝土试块及技术资料留置方式:混凝土试块的留置,由甲、乙双方试验员在施工现场共同留置,在各自的试验室进行养护、试验,并由乙方提供混凝土试验资料。乙方只保证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质量,如因施工、养护等原因造成的构件强度不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三、计量方式:采用车载计量,乙方车载量以甲方现场签收数量为准,甲方指定专人现场
28、签收的乙方混凝土发货单是结算的唯一凭据,混凝土结算单挂账、付款的唯一凭据。每打一次混凝土,甲乙双方核对一次,甲方可采取地磅称量、体积测试或派人到乙方单位监督,若发现量差,由责任方承担。结算:每月25日双方核对上月完成工程量并办理结算手续。付款:甲方在消防通道、三个车间、马路打完硬化后支付拾万元,剩余款项止_年春节前付清。四、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提供本工程设计所需混凝土强度等级、配合比设计委托单、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混凝土以及混凝土施工需用量计划表。计划表应注明混凝土强度等级、使用部位、数量、有无其它特殊要求等内容。施工前甲方应保证现场施工环境符合设备和人员安全,并协调好相关
29、部门的关系,以免造成质量问题。2、每次混凝土浇筑前,甲方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发混凝土生产通知单,通知单要注明浇筑时间、施工部位、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要求等内容,由乙方在通知单上签字确认。3、在混凝土浇筑全过程中,派专人负责现场双方的配合工作,并做好乙方供货质量与数量的检测和签认等工作。搅拌车到达现场后等待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负担。4、商品砼的验收从生之日起28天后抗压报告结果为验收标准,若无异议则视为混凝土质量合格。5、合格执行中甲方应按约定及时结算并按时付款。结算书送达审核超过五日,即视为认可,若不及时结算或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混凝土
30、供应,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每拖延一天按拖欠总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双倍支付迟约补偿金。乙方责任: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积极组织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勘查现场、确定施工方案。2、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确保各种原材料的质量和计量,整个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控制,混凝土坍落度严格控制在标准之内,如超过标准甲方有权予以退货,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生产的各种强度等级混凝土必须保证质量合格,如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使用混批(各等级混凝土用错部位)造成构件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4、在施工中,乙方应保证混凝土施工的及时性、连续性,若
31、因乙方原因或违约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五、安全甲、乙以方应密切配合,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一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六、违约与争议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合同内容和单方解除合同,否则由违约方承担对方合同约定总价款10%的违约金。单违约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七、其它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所商定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贰份九、合同文字语言:汉语十、合同生效: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
32、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混凝土买卖合同6出卖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受人: 合同签订地点:买受人: (章) 出卖人: (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供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供理人: 办公室电话: 办公室电话: 传真号: 传真号: 邮编: 邮编: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xx)等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1. 买卖双方共同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及技术质量要求对送到施工
33、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的产品、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进行验收,并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确认。2. 出卖人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买受人首先检测混凝土质量,如合格,保证自货物送达施工现场起1小时内卸货完毕,并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买受人应即时通知出卖人确认核实后,买受人有权拒收并作退货处理,所退货物的货款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买受人已收货,但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混凝土送货单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超过2个小时,则视同买受人对此部分的数量以及质量没有任何何异议,预拌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若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超过1个小时,无论是否卸货完毕,买受人均须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并对
34、所签收的混凝土的质量负责,出卖人有权处置本车混凝土。3. 买受人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起24小时内书面通知出卖人,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买受人首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原因,经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确认,属于买受人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其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属于出卖人出厂产品质量的原因,其造成买受人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4. 买受人如认为出卖人供货到现场浇筑的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出现与交付验收混凝土送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应当在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
35、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并根据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xx)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混凝土货款于10日内付清。买受人未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应视为买受人对送货数量无异议。5. 非因出卖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施工现场位置而导致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交通、环保,环卫以及相领关系等事宜致使供货受阻,买受人应负责安排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第二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1. 买卖双方约定,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买受人现场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货款结算。2.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出卖人原因中途停工,导致买受人停止使用出卖人的
36、预拌混凝土时,买受人应自停工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未结货款。3.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货款,出卖人可在书面通知买受人5日后,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第三条 合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买受人:1. 根据施工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向出卖人提供所需预拌混凝土的标记、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就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出卖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供货。上述计划给买卖双方确认后,如买受人不能按时接收货物,应提前12小时通知出卖人,并再次书面确认接收时间。2. 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出卖人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施工现场后,
37、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3. 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拢问题,由买受人负责协调解决。4. 预拌混凝土运送到买受人的施工现场后,买受人授权的施工现场验收应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及加盖验收专用章;作为预拌混凝土接受及所有权转移的依据。买受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后,履行合同甘共苦之前及时将验收人员的名单,验收人员的签字以及验收专用章的印模书面通知出卖人。验收人员有变更的、买受人应提前7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若买受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出卖人,则预拌混凝土送货单签收人即为买受人指派的
38、合同货物签收人。5. 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负责。6. 对预拌混凝土浇筑后及时采取养护措施,混凝土浇筑后达到一定强度,方可拆模,拆模应在混凝土上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冬季施工和特殊降温过程应根据强度发展情况据实确定,底模拆除应根据结构类型、跨度和同条件试块强度,严格按规范执行。承担由于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出卖人:1. 根据本合同中约定的产品,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的要求向买受人提供合格的预拌混凝土。2. 供货前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同时
39、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预拌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3. 出卖人运送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买受人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买受人,提供优质服务。4. 严格按照经买卖双方确认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预拌混凝土。如因设备临时故障或不能克服的其它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按量供货,应及时通知买受人,并与买受人重新确定供货时间。5. 接到买受人提出的应预拌混凝土数量及表现质量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至第三款解决。6. 浇筑混凝土后,向买受人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第四条 合同履行地及履行方式1. 以项目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2. 出卖人负责合同标的物的运输,
40、运输终止地为买受人施工现场地面,以上运输不包括将标的物由地面向工作面的运送。第五条 违约责任1. 出卖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出卖人行使抗辨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2.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买受人行使抗辩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其限给付货款,视为违约,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按照延期付款总额,以日0.01%的比例来计算,同时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 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1. 由于国家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买卖双方之外原因导致预拌混凝土停止供
41、应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十日内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另一方不同意变更、解除或不予以答复的视为未变更、解除,但依据合同一方享有解除权的除外。2. 买卖双方连续发生多笔买卖业务的,除买受人向出卖人以书面方式明确指示并得到出卖人的同意外,买受人所支付的货款均按照先结旧帐再结新帐的原则结算。3. 有关本合同的传真,函件、已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及其对账单均为本合组成部分。甲方:乙方:日期:混凝土买卖合同7买受人:合同编号:.出卖人:肥_市富XX公司签定地点:为保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和买受人施工工期,
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GBXXXXXX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买受人工程中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由出卖人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结构类型:3.工程地点:第二条:商品混凝土约需总量3,最终结算量以买受人授权代表签发的的发货单结算联方量为准。第三条:数量、单价、金额及计量方式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计量方法:买受人在出卖人随车发货单上签字,发货单上标明的混凝土方量作为结算价款依据。买受人可随时派人到出卖人厂内抽检数量,标准误差范围在2%以内。2.合同价格及要求见下表:说明:单价中只含减水剂费用,如设计要求有其他外加剂,费用另计。第四条:结算方式1.出卖人以供给买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为一个结算价款的时间,或以单批次供应完为一个结算时间。当一个批次的供货量小于3时,以每月的_日为一个价款的结算时间。2.双方以签字后的发货单作为结算依据。3.买受人在收到结算单二个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