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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小额贷款合同范本小额贷款合同范本1贷款方(以下称甲方):_身份证号:_住址:_联系方式:_借款方(以下称乙方):_身份证号:_住址:_联系方式:_风险提示:_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乙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已经审查批准,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甲方将贷款人民币_元,发放给乙方。风险提示: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
2、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第二条 借款的利息为_。风险提示: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第三条 贷款期限乙方对贷款使用期限为_年,贷款期限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贷款本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_日内到位,第二次在签订合同
3、之日起_个月内到位,每次发放金额各占贷款总额的50%。签订合同_年之日归还贷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将由担保方即丙方负责还款。风险提示: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xx年三月十六日。第四条 甲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第五条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日起_个月内,按期按合同规定数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第六条 保证(一)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4、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二)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三)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四)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乙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第七条 罚则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真实,或者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行为,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个工作日内不能纠正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并要求乙方按商业贷款计算利息(时间自收到贷款之日开始计),并收取每天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如
5、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拒不执行合同,甲方可依据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将由丙方承担归还贷款本金、商业利息和罚金,若丙方拒不执行,将接受经济、法律、行政的处罚。风险提示: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二)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延长贷款期限和更改经营项目,如违反合同规定,将按照合同第七条处罚。(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条款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和丙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
6、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归还全部贷款本金。(五)在规定贷款时间内,乙方因不可抗力发生改变经营方式、出兑或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贷款本金,若乙方不能还款,应由丙方负责还款,违约责任见第七条。(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否则将按恶意违约处理,按第七条罚则处理。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风险提示: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
7、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第十条 本合同后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甲方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风险提示: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甲方(签名盖章):_日
8、期:年 月 日乙方(签名盖章):_日期:年 月 日小额贷款合同范本2(以下简称甲方) 经双方协商,就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 在天门市作用社贷款提供担保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为 在市信用社贷款(大写: )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二、乙方为 担保范围包括:全部债务本金、延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三、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四、乙方提供担保已征得配偶同意。五、如 在借款到期后未能还清贷款,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履行担保责任。六、甲方有权对乙方
9、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核实。七、甲方承诺为 在信用社贷款提供全额担保,对乙方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中的非公开信息依法保密。八、乙方不履行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按职工个人收入证明约定,按月从其单位扣收所有收入。九、如果乙方拒不履行担保责任或扣收的收入在6个月内仍不能还清 所欠贷款本息,甲方将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一、双方载明的地址及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
10、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小额贷款合同范本3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协商一致,通过传真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贷款方发出的偿付利息及归还本金通知及其他合同附件通知具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条:贷款种类:个人无抵押贷款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第三条:借款用途借款将用于: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 %,按月收取利息,到期还本,固定利息,利随本清注:借款方还款还息,汇款凭条或网银转账记录妥善保存好,作为日后争议的法律依据第五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收回。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
11、及还款方式1.还款资金来源:_2.还款方式:公司银行帐号:(公司指定帐户归还利息本金)第七条:保证条款:借款方请深圳市领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第八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
12、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第九条:违约责任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1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由贷款方(银行转账)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金额的5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
13、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4.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金额的50%向贷款方偿付违约金。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借款方必须自己承担办理合同保险事务。本合同保险费为人民币贰仟伍佰玖拾圆整,保险费在借款方合同期满归还本金后直接退还借款方,借款方办好一切手续后贷款方应在半小时内将贷款放出。第十一条
14、: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贷 款 方 借 款 方单位:深圳市领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借款人(签名,盖拇指)_经手人: 证 件 号:工商注册号: 居住地址:公司电话: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开户行名称:公司地址: 银行账号: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小额贷款借款合同范文3借 款 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基本帐户开户行: 账 号:贷 款 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
15、与贷款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贷款1.1 币种: 。1.2 金额(大写):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 。第二条 利率及利息的计付2.1 利率执行: 。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 %。2.2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以 (大写)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计算。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2.3 本合同签订后、放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贷款人将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约定执行。2.4本合同项下
16、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的约定执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当日还款的,该期贷款仍执行调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后还款的,该期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2. 5 利息的计算2.5.1 借款人每月还息额=当月贷款余额贷款天数日利率。2.5.2 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浮动利率贷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自人民
17、银行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2. 6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结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结息日为付息日:(1)每季末月的20日结息;(2)每月的20日结息。第三条 贷款的发放与偿还3.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义在委托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账号: ,作为贷款人发放贷款的账户。公司财务部审核确认借款人证件、借款合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无误后,最晚于次日将贷款支付到帐。3.2借款人的提款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并应符合下列放款计划。放款日 放款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3. 3在下列条件全
18、部符合前,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持续有效;(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3)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3. 4实际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3. 5借款人应按第1.3条约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计划按时还款,借款凭证记载的到期日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到期日 还款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3.6提前归还
19、贷款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3.7借款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应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已借款项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权处分抵押物和质押权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第四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4.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4.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4.3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
20、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5.1 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5.2 对借款人提供的财务、经营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条 借款人的义务6.1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6.2 借款人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6.3 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21、6.4 借款人应遵循贷款人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借款人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6.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采取行动:(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
22、)、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6.6 借款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2)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3)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4)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6)借款人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
23、销;(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6.7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
24、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借款人必须提供公司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与贷款人签订相关的的担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贷款人有权按照公证书 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抵(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八条 贷款的提前到期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1)借款人在第四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5、(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3)第6.6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实际发生,贷款人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4)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且经贷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第九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9.1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9.2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9.3 借款人有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
26、意逃废债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第十条 扣划约定10.1 借款人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授权贷款人扣划借款人在委托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10.2 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借款合同 号、借款凭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10.3 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
27、利息或罚息、复利。10.4 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委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1)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2)由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12.1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1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2.3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28、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12.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单位印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签署日:小额贷款合同范本4借款人:贷款人: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贷款1. 币种:1.2金额(大写):1.3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第二条利率及利息的计付2. 利率执行: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
29、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_%。2.2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以(大写)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计算。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月利率=年利率2;日利率=年利率360。2.3本合同签订后、放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贷款人将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条约定执行。2.4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条的约定执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当日还款的,该期贷款仍执行调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后还款的,该期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
30、整后的利率。2.5利息的计算2.5. 借款人每月还息额=当月贷款余额贷款天数日利率。2.5.2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浮动利率贷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自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2.6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结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结息日为付息日:每季末月的_年_月_日;(大写金额)_年_月_日;(大写金额)_年_月_日;(大写金额)_年_月_日;(大写金额)3.3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贷款人有权拒绝放
31、款:(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持续有效;(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3)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3.4实际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3.5借款人应按第.3条约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计划按时还款,借款凭证记载的到期日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到期日还款金额_年_月_日;(大写金额)_年_月_日;(大写金额)_年_月_日;(大写金额)_年_月_日;(大写金额)3.6提前归还贷款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3.7借款人死
32、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应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已借款项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权处分抵押物和质押权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第四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4.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4.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4.3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
33、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第五条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5. 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5.2对借款人提供的财务、经营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条借款人的义务6.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6.2借款人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6.3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6.4借款人应遵循贷款人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
34、,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借款人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6.5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采取行动:(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6.6借款人
35、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2)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3)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4)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6)借款人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
36、活动;(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6.7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第七条
37、其他约定事项借款人必须提供公司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与贷款人签订相关的的担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贷款人有权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抵(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八条贷款的提前到期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1)借款人在第四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3)第6.6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实际发生,
38、贷款人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4)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且经贷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第九条违约及违约责任9.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9.2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9.3借款人有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第十条扣划约定
39、10. 借款人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授权贷款人扣划借款人在委托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10.2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借款合同号、借款凭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10.3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10.4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委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
40、为抵偿债务的金额。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1)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2)由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二条其他条款2.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3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2.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签约双方及担保人
41、各执一份。借款人(公章)贷款人(单位印章)(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年_月_日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日:小额贷款合同范本5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证件种类:_证件号码:_注册地址:_通讯地址:_ XX编码:_联系电话:_传真:_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负责人:_通讯地址:_为确保(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_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权利的实现,甲方愿意以其所有的(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协商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明确双方权
42、利义务,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抵押财产1.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财产是:(以下称抵押物)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共有人:(签字)1.2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1.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2.1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币种) (大写金额) ;利率;贷款期限自_年_月_日始至_年_月_日止。共_月2.2抵押人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43、或仲裁费)、抵押物处臵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的规定,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抵押人应承担连带责任。第三条抵押物的登记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立即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_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第四条保险4.1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为抵押物投保,保险金额不低于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
44、行期限,并应指定抵押权人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抵押人应将保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4.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4.3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续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抵押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抵押权人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第五条抵押人的陈述与保证5.1抵押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民事主体(或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5.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抵押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5.3抵押人在签署和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