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关于荒山承包合同范文合集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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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关于荒山承包合同范文合集9篇荒山承包合同 篇1甲方:乙方:为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将自己所拥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发包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二、承包期限为70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为每年 元,共计 元整(小写:¥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四、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总承包费用。五、甲方保证该荒山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六、对本合同条

2、款,甲方已召集四邻商议,同意四至界限无纠纷。七、双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可以种树、开荒、开采石子、石渣等);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2、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并全额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

3、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一份,乙方三份。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20xx年5月 日 20xx年 5月 日荒山承包合同 篇2甲方:山西省永和县阁底乡辛角村委会负责人: 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为发展农业生产,改造和合理使用荒

4、山荒沟资源,加快农业经营规模化,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上辛角村的两座荒山两条荒沟,发包给乙方从事农业等生产经营,其一,菜湾里50亩,四至为南至小梁头,北至金生地,东至忠林的地畔,西至堡疙塔。其二,国类坪60亩,四至为南至小渠口,北至忠林的地畔,东至阴地里地畔,西至大路。二、承包期限为70年,自20xx年4月15日至20xx年4月14日止。三、承包费共计贰仟元整(小写:¥ 20xx元)四、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交清承包费。五、甲方保证该荒山荒沟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六、针对合同条款

5、,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七、权利与义务:1、乙方取得荒山荒沟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牧副多种经营发展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荒沟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2、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3、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6、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行使任何权利。5、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证,并将宗地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造地费用人民币30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

7、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临汾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各存一份。甲方(签署):公证处:乙方(签署) 年 月 日荒山承包合同 篇3甲方:XXX县绿园养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X乙方:xxxxxxxxx村村民委员会(xxx村民组)。法人代表人:(村主任)为充分利用和合理使用荒山资

8、源,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根据开发使用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正兜坑仔顶的荒山20亩发包给甲方从事养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包括承包范围内的废石池,废石渣场。二、承包期限为: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共荒山20亩计人民币元(大写:)为一年承包费。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2年承包费用元,以后每年10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20xx年月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

9、代表会议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雇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七、甲方因养殖需要设置建筑物、开挖水道以及养殖管理住房,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利用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甲方同时做好封山防火工作。九、甲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养殖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十、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

10、、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十二、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1、甲方或乙方的法人代表负责人、经办人变更;2、甲方或者乙方名称改变;十三、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乙方分离或者合并均要继续承担实现合同约定事项。十四、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协商继续承包事项,同等条件甲方有优先承包的权

11、利。十五、合同期满双方解除合同后,甲方设置在承包山地上一切设施、建筑物归乙方接收所有。十六、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的组成部分。十七、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立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八、本合同书附上述荒山地界示意图关于正兜村坑仔顶荒山承包决议书附件2份。十九、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二十、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xxx县绿园养殖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xxx县xxx镇xxx村村民委员会(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20xx年月日荒山承包合

12、同 篇4甲 方:法定代表人:乙 方:_县程湾乡和湾村罗湾组村民小组。负责人: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二、承包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年承包费用 元,以后每年_月_日

13、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年_月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七、甲方因植树需修路架电,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

14、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十、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1、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2、乙方名称改变;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十一、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十二、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

15、诉讼。十三、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十四、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市乡村村民小组(签章)负责人(签章)_年_月_日荒山承包合同 篇5甲方(发包方):_乙方(承包方):_为了充分利用农村闲臵荒山,发挥其经济效益,甲方依照公开协商的方式,决定将荒山对外承包。现甲、乙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荒山承包的具体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1、甲方现将坐落在_荒山荒坡发包给乙方进行养殖业开发和荒坡管理。2、承包时间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租金合计为人民币_元。3、乙方在承包期间,自主承包经营,自定经营项目,自负盈亏,在不改

16、变土地权属的情况下,有权在承包范围内,根据经营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开发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时依法需办理相关手续时,由乙方负责,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4、承包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变更,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承包年限或变更范围一次性退还多收乙方的承包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补偿,由双方另行协商。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需补充或者变更,由双方协商依法签订补充

17、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6、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荒山荒坡,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间人各执一份。甲方:_乙方:_中间人:_签订时间:_年_月_日荒山承包合同 篇6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订立本合同。一、订立合同双方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二、承包时间及承包现金额自20_年5月15日至20_年5月15日承包款每年3000元,组集体收入1000元,看管山户户主,陈国共收入20xx元,五年合计15000元。三、付款办法自20_年5

18、月15日全清。四、四至及范围东至,西至,南至,北至。五、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拥有该荒山的所有权;2)对所发包范围内纠纷,甲方有义务调解;3)甲方可在所发包荒山上放牧;4)甲方应给乙方创造一个宽松发展的环境。协调好本区治安环境。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乙方拥有四至范围内的荒山经营权;2)足额及时支付承包金额;3)遵纪守法、安全生产。七、其他事项1)乙方的所有用工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甲方群众,并做到合情、合理;2)因国家基建等情况,承包期内补偿归乙方,永久性征地补偿,甲、乙双方应和谐共同协商;3)承包范围内耕地甲方农产,若乙方需用时可与农户协商,不予干涉;4)承包期内,乙方出现安全方面

19、的事故与甲方无关;5)承包期内,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转包、分包,也可以有偿流转。八、违约责任1)合同订立后,双方均不得无故撕毁合同,若单方终止,造成损失,由造成方负全部责任;2)本合同不因双方代表变更而变更。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调达成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共页九条,并附民主议定同意书。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荒山承包合同 篇7甲方:鲜鱼村一社乙方:鲜鱼村一社社员袁泽清甲方将集体荒山一段,地名燕子岩,其地理位置为:东面是电视台岩轮与鲜鱼村八社分界;西面是本社大堰壁以上,距大堰沟两米以外,两米以内属集

20、体;南面是与贵州堰沟分界;北面是滴水岩直上,一直到岩,在滴水岩外面现有的杷竹及其它林木归乙方管理砍伐,但不能再进行栽植竹木及其它,否则集体根据其情况给予罚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承包期为20年,即从*年三月份起至XX年三月底止。二、乙方向甲方产纳承包费从一九九一年起算,一九九一年交纳(50)伍拾元正,一九九二年交(100)壹佰元正,一直到承包期满,共交承包费(1850)壹仟捌佰伍拾元。交纳时间,订于每年年底十月三十日以前交清承包款,如乙方交款每超出即推迟(10)拾天,乙方付甲方延误费10%。三、乙方在承包期中,可根据自己的意图进行种植任何经济林木,甲方无权干涉,从承包期日

21、起,伍年以后,不能再继续种植庄稼,如有在荒上种植庄稼,就在每年承包款上加罚八倍,即就是交(100)壹佰元,就交(800)捌佰元归集体甲方所有。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地址不名或其他,林权纠纷可由甲方指明和处理。如发生盗窃,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追查破案,查获后按规定给以罚款,由乙方负责追收罚款,除赔偿乙方所应得以外,全归甲方所有。五、在承包期内如本人丧失劳动力或死亡后,可委托他人或自己的儿女同样承受承包权。六、乙方承包的荒山,不包括现有在荒山内的粮食种植耕地伍米,水果肆米,东树伍米,其它叁米。七、乙方承包期满,乙方可继续承包,但必须与甲方协商重新签定合同。20满后,承包费按有当年产植四、六分层,即四层

22、归集体,六层归承包者,乙方不再承包,由甲方负责转包给别人承包,甲方付乙方的种植费,但必须有记在。如杉木,五分公分之上归乙方,五分公以下归甲方,计费标准按每窝伍角,竹子老的90%归乙方,保持10%的老竹母,甲方付乙方当年产植的百分之十(10%),嫩的全部归甲方,乙方不得任意确伐嫩竹及其它,否则给以罚款当年产值的百分之三十(30%)给甲方,水果按当年产值甲方付乙方百分之二十(20%),乙方在承包期满后,不得进行毁灭性的砍伐和其他行为。八、乙方在承包期间,甲方要进行集体建设,占用土地,土地费全归甲方,集体进行建设在半亩以内,不付乙方任何代价,如有大型的建设,青苗费归乙方所有,还有必须保持好电视台的输

23、电线及其电杆,不得对输电线路的修整进行任何阻拦或敲诈。九、承包期中,甲方干部如有变换,合同仍然生效,不得变换或更改仍按合同执行。十、合同签定,经过乡、村签发意见盖章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全部承包款。甲方中途违约付乙方全部种植费。十一、国家政策的变化和体制改革变化,按政策规定办理。监证单位:合江县车辋乡人民政府(公章上签了:同意按此合同执行)合江县车辋乡鲜鱼村村民委员会(公章上签了:同意按合同执行)甲方代表:王福州(生产队长)乙方代表:袁泽清公司承包合同范本工程劳务承包合同钢筋承包合同荒山承包合同 篇8发包方(甲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承包方(乙方):法定代

24、表人: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为发展地方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大通本地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和上级开发荒山精神,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荒山承包经营问题,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承包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大通回土自治县 镇 村 荒山,面积约 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林地的具体四至范围是:东至 边界,南至 边界,西至 ,北至 *二、承包期共三十年,即期限为:*年十月一日起至*年九月三十日止。三、承包款交纳办法:1、荒山按 元(

25、 元整)/年进行承包,承包期限为三十年。分两次付清承包金,签订合同时交付现金 元( 万元)整,在20xx年交付现金 元( 万元)整。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1)承包荒山范围大通回土自治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土地使用权证。(2)荒山发包方案的集体决议。如果该荒山属村民小组的,该决议要有该村民小组村民会议(由18岁以上村民组成)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签名同意;如果该林地属村民委员会的,要有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名同意。(3)由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

26、图现场勾绘拟发包林地的范围界线图。(4)所在地镇政府对林地发包方案的批复文件。3、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林地性质必须是商品经济林地。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荒山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如因甲方发包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4、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水、电设施、灌溉及交通道路设施,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如原有设施不足,甲方要做好辖区内的村民工作,同意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承包荒山范围内开通

27、道路,修筑灌溉设施,构建临时住宿、办公用房和其他养殖棚舍,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5、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生产。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二乙方权利义务:1、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荒山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荒山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但必须告知甲方备案。4、在承包期

28、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5、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承包林地擅自转包或将经营权转让,如乙方确实需要转包或转让,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转包或转让手续。在确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取得权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6、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7、在承包期内,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围内的道路、灌溉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做好道路畅顺、灌溉设施完好。五、乙方在承包的林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林和经济林或其他经济作物、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

29、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六、承包的荒山,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款归乙方所有。七、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双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八、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因乙方在承包地域投入而提高土地利用价值,有权从甲方处获得相应的补偿;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添附的不便移动的林木、房产等财产由双方协商作价,协商不成时,依法评估由甲方接收,并一次性付清相应价款。动产部分由乙方自行处置。九、合同承包期满后

30、,如乙方继续承包该荒山,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甲方村民不提出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合同期满时,承包林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九、违约责任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叁拾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

31、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第九条第一款处理。三如因甲方发包的荒山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的荒山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按合同第九条第一款处罚。十、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十一、在承包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

32、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荒山承包合同 篇9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为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发展良种按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甲方将座落在马虎岭的荒山,发包给乙方经营,四界是:东至湿幼;南至尾幼;西至弄马;北至松王。此林地面积由甲乙双方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绘制的1:10000地形图现场勾绘计算为准。双方都要在图上签名盖章确认。第二条:甲方提供的荒山

33、地必须是甲方合法拥有使用权之荒山地。荒地承包期间,是人民政府原发给甲方的山界林权证中的使用权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荒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山界林权证为由,否定本合同乙方取得的荒地经营使用权。第三条:承包期限为叁拾年。即从20xx年08月10日至20xx年08月09日止。第四条:承包荒地共计4015亩,承包金每亩每年15元,每五年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共计301125元。第五条: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地必须权属明确,界限清楚,在承包期内因荒地权属、界限出现纠纷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第六条:甲方要加强对当地群众进行法律教育,共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有害乙方的合法权益者,甲方

34、要协助乙方按有关规定处理。如不协助处理,对甲方处损失的50%罚款。第七条:在承包期间内,乙方有权实行独立自主合法经营和建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乙方也可以在保证甲方转让费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将荒山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合作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但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将有关合同及附件的副本送交甲方备案。第八条: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期限内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经调查核实后,可据实际情况减、免乙方当年的承包金或在条件允许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第九条:甲方若在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须按乙方已支付

35、给甲方承包金总额和乙方投入资金总额的五倍罚金赔偿给乙方。第十条:乙方若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接收或处理乙方所有荒山地上的资产,并收回荒地使用权。第十一条:乙方不按期交付甲方承包金,逾期30天,即按拖欠款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半年,除如数追回欠款及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接管其作物和生产设施,或者重新发包。第十二条: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造林基地内某荒地,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该荒地的各项补偿手续。以尽快取得征用补偿金,其中荒地上的原有固定设施,林木补偿费及该荒地承包期内的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该片土地发展生产的支家物资,甲方不得侵占、克扣。第十三条

36、:荒山承包合同期满,荒山如数交还甲方,地面上的林木和其他附属物由乙方半年内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则为甲方所有。若乙方需要处长承包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如甲方有意继续转让,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第十四条: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交转让使用权之荒地的山界林权证书附图复印件及地形图。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打手摸盖章后生效。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所补充的秣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镇林管站和镇司法所各执壹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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