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仓储合同范文汇编10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仓储合同范文汇编10篇.docx(3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2仓储合同范文汇编10篇仓储合同 篇1保管人:_存货人:_签订地点:_签订时间:_年_月_日第一条仓储物第二条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第三条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第四条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第五条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_第六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第七条储存期限: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八条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第九条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第十条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_;保险金额:_;保险期限:_;保险人名称:_。第十一条仓储物出库检
2、验的方法与时间:_第十二条仓储费(大写):_元。第十三条仓储费结算方式与时间:_第十四条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含有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第十五条违约责任:_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_存货人存货人(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保管人保管人(章):鉴(公)证意见:鉴(公)证机关(章)经办人:年月日监制部门:_印制单位:_仓储合同 篇2存货人:合
3、同编号:签订地点:保管人:签订时间: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人和保管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货物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货物包装:。、件数:。、标记:。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第六条 仓储费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第七条 违约责任、保管人的责任()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
4、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元。()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其他约定责任:、存货人的责任()由于存货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人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或)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人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人偿付违约金元,或按双方协议办。()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
5、物品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到刑事责任。()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存货人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人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负责。()按合同规定由保管人代运的货物,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
6、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其他约定责任:第八条 储存期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九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对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7、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 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存货人(章): 保管人(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仓储合同 篇3兹有_(甲方)委托_
8、(乙方)储存下列物资,储存期_年,在储存期内有关事宜,均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协议条款执行。一、二、协议条款1、仓储物验收及仓单_2、储存场所及方法_3、仓储物保险_4、仓储物的提取_5、仓储费_6、违约责任_存货方(盖章):_仓管方(盖章):_住所:_住所: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银行帐户号:_银行帐户号:_联系方式:_联系方式:_年_月_日_年_月_日仓储合同 篇4存货方: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保管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
9、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1.货物品名:2.品种规格:3.数量:4.质量:5.货物包装: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第七条 违约责任。1.保管方的责任(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
10、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元。(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5)其它约定责任。2.存货方的责任(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或)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元,或按双方协议办。(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3)货物
11、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7)其它约定责任。第八条 保管期限从年月 至年月日止。第九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12、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 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
13、它约定事项。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存货方(章):地 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保管方(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仓储合同 篇5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矿产品物流业务的代理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1甲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甲方正确之报关后单证及相关单证给乙方,并保证货运托单及其它相关单据的内容与实际货物一致。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以及优质的服务。3. 乙方对已签收之甲方单证文件及相关业务负有保管和保密责任,不得遗失和泄密。4甲乙双方以双方确认的运价为收费依据,且需
14、在实际操作前后互相确认,货物装运后双方一般不接受价格变动,非预见性额外费用的收付除外。5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单证及时办理三检、理货、提货(提箱时必须回笼所有的商检过磅单)、运输、拆箱、还箱等工作。6运输及拆箱还箱费以及打单和代办费:¥600/20GP、理货费:¥40/20GP、动卫检费:¥50/20GP、过磅费:¥50/20GP、港杂费¥200/20GP、坏污箱费:¥100/20GP(无论是否产生)以上之费用如果是仓库垫付费用,乙方可以凭发票和单证正本及时向甲方报销,其余费用两个月凭发票支付。如由于甲方的责任造成的原因而造成港口及船公司超期(堆存费、滞箱费)费用由甲方承担。7进/出库费:¥10
15、/吨(包括装卡车进出)。8仓储费:¥.020/天、吨,进/出库过磅费各¥0.80/吨,免堆20天。9乙方代甲方在仓库货物的所有权和流向。甲方加盖放货专用章的书面放货指令为唯一放货指令。无甲方指令,不能向任何人放行部分或全部货物。乙方负责赔偿因擅发、混发、串发、错发货物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货物的流失、盗窃,如遇发生,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失及相关责任。粉矿应及时加盖。10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计划要求,凭商检重量及时安排进货及出货,进/出库单证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11乙方应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每月与甲方有关人员核对存储数量,乙方管理不当造成货物损失、被盗则由乙方全部承担相关责任及全部
16、损失。12各条款也同样适用于委托乙方代理的其它仓库。13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标准交易条件的全部条款,除本协议另列事项外,并入本协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除,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纠纷和争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仍未能解决,应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审理。14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日期起自动生效,协议有效期限为上年,在协议期满,若甲乙双方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上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书面通知另一方中止本协议,但不影响双方业已发生的委托事务的处理。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于 年月日 签订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甲方签字:周显威 乙方签字地址:地址:邮编
17、: 邮编: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仓储合同 篇6甲方:存货人: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保管人: (以下简称乙方)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在乙方具备法人资格、拥有仓库所有权的前提下,双方就甲方所有的仓储物资在乙方仓库储存的相关事宜进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双方自愿、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标的: 采购的各种钢材。二、数量:仓储物资的具体品种、规格、数量由甲方提供。三、仓储物资的交付、验收方式及期限:1、甲方的仓储物资在交付给乙方仓库保管前,应事先将有关仓储物资的到货信息资料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及时安排货位和做好接货的准备工作。2、甲方的铁路、水路
18、运单收货人栏内填写:收货人:整车到站:3、为了方便联系,乙方应配备基本的通讯设备:长途电话机、传真机。乙方根据甲方验收单的内容及时组织入库验收并在货到3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验收完毕后将验收结果填写在验单上加盖乙方公章及经办人章(或签字)后转给甲方,以作为甲方的入库验收凭证,乙方对甲方发到仓库的仓储物资要建立单独的收、发、存台帐。4、对甲方入库的存储物资,乙方必须一车一位存放、集中摆放整齐、设置标识,专人管理,并按国家同类物资存放的标准存放,以确保钢材在存放期间的质量。四、仓储费及结算方式:1、收费标准:(1)货物出库费15元/吨,如需装船每吨加收装船费10元/吨。(2)货物到达乙方仓库全部费用
19、由乙方实行包干,、铁路运输卸车费780元/车皮,短驳运输费320元/车皮;、船进起驳费10元/吨;每月20日之前向甲方结清上月所发生费用。(3)货物加工,开平费 元/吨(免出库费);切边费 元/吨;厚度超过12.00mm加工费另议。2、结算方式:转帐。五、数量及质量异议提出期限:1、乙方在接受乙方交付的仓储物资入库时,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资进行验收,验收中出现与甲方提供的入库验收单不符现象,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核实。2、验收中出现盈亏,残损及外观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仓储物资到库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按标准允许的交货公差除外),并提供盈亏磅码单或
20、残损单等由关资料,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负责处理异议时的复磅及进库物资的商检等工作。3、仓库物资在规定的期限内验收完毕后,在以后的储存和出库过程中发生的残损、短重量等数量、质量等问题,由乙方负责。4甲方验收凡是应与 质保书的验收方式相同。六、仓库物资出库的手续:1、甲方在乙方处留存 公司物资出库单的票样(见附件1)。2、乙方凭甲方出据的 公司物资出库单(原始件),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库,并 公司物资出库单上加盖乙方公章及经办人签字,出库单发生涂改或印件不全的为无效出库单,乙方不得擅自出库或则拖延出库时间,由于乙方业务差错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3、乙方协助甲方办理铁路运输、汽车、及水路运
21、输工作,其运输费用由货物买方承担。七、其他约定:1、甲方对交付给乙方存储的.仓储物资拥有所有权。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动用、扣留、质押、留置甲方的仓储物资。2、乙方对甲方的仓储物资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无论货物位于室内还是室外,都负有防止仓储物资污染、变质的责任。3、乙方在仓储物资存储期间,不得擅自将仓储物资转交第三人保管。乙方的仓库经营权及法定代表人等有关权属、人员方面发生变动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得以变动为由变更或解除仓储合同,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对甲方在乙方仓库内仓储物资,双方应按月核对库存。并提供月收、发、存报表。八、违约责任:
2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实际损失。1、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品种、数量接受仓储物资入库或者违反货物出库规定的,必须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那部分货物的实际损失及由此造成的其它费用。2、乙方提供的货位不符合要求、或者在仓储物资存储期间因保管不善、以及非因不可抗力造成仓储物资损毁、灭失、短少、变质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按甲方进货金赔偿。3、由乙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甲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地点外,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九、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执,双方应通
23、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包头仲裁委员会裁决。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十一、附加条款: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均无书面材料要求终止合同,本合同有效期可顺延壹年。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签订日期:仓储合同 篇7合同编号:_保管人:_签订地点:_存货人:_签订时间:_年_月_日第一条仓储物品种品名性质数量质量包装件数标记规格(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第二条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第三条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第四条仓储物(是/否)需要
24、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第五条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_第六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第七条储存期限: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八条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第九条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第十条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_;保险金额:_;保险期限:_;保险人名称:_。第十一条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_第十二条仓储费(大写):_元。第十三条仓储费结算方式与时间:_第十四条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第十五条违约责任:_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
25、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_存货人 保管人 鉴(公)证意见:存货人(章): 保管人(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账号: 账号: 经办人: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年月日监制部门:印制单位:仓储合同 篇8合同编号:存货方:石材公司 签订地点:保管方:仓储公司 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签
26、订本合同。第一条储存货物为大理石地砖,其规格为40cm40cm2cm,共两万片,质量为一级品。木箱包装,每箱l0片,计20xx箱。第二条 保管方除计验箱数外,任意抽取十箱,开箱验收箱中货物及所装片数。当场验收。第三条 保管方对存货不能击打,不得沾染酸性化学物,以免损毁。 第四条保管费每年5000元。第五条保管方若造成货物短少、损坏。应按价赔偿。第六条 合同到期,若存货方不能及时取出,应付违约金每月五百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第七条 保管期限:从20X年月X日至20X年月X日止。存货方:X(章) 保管方:X X(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27、: 账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经办人:X X X(签章)鉴(公)证机关:(印章)年 月 日有效期限:20X X年月日至20X年月X日仓储合同 篇9编号: 储字 号甲方(存货方)乙方(保管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仓储保管合同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 存储货物的情况甲方将其经营的中药材,其他有关商品存放在乙方仓库,具体存储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情况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第二条 存储货物的货权凡以甲方为收货人或由乙方收货的所有到达乙方仓库的货物,其货物的所有权属甲方。第三条货物的验收入库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乙方应按验收
28、资料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验收资料不符,乙方应在返回的入库单上记载并于发现后的一个工作日通知甲方。货物入库完成后,乙方应填报入库单,入库单中应表明货物的垛号,并在入库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入库单先发传真再邮寄给甲方。第四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和入库货物的特点,合理地安排货物的存放地点,并使其符合相应的保管条件,确保甲方货物的安全以及货物在质量和数量上免受任何损失。第五条 货物出库手续所有甲方货物提货一律凭甲方开具的加盖甲方“出库专用章”的提单或提货传真件放货(提单上要注明提货人身份证号码)。提货人凭提单传真提货,乙方必须电话向甲方确认后才可以放货,遇有疑点应及时
29、通知甲方。如实发数与提单数存在差额,乙方应按实发数将提单返还联及时返还甲方。第六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七条 费率标准1、仓储费*元/吨天2、集装箱掏箱费20英尺*元/只,四十英尺*元/只(人工散货)。20英尺*元/只,四十英尺*元/只(托盘)。3、卡车卸车费*元/吨。4、入库费*元/吨。5、出库装车费*元/吨,超过17:00另加*元。6、货权转移费*元/吨。第八条 结算方式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甲方最后一批货出清之前,甲方应将所有费用结清,否则乙方有权不发最后一批货物。第九条 各方责任1. 甲方的责任未按标准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
30、的由甲方负责。甲方货物的保险费由甲方承担。2. 乙方的责任(1)在货物保管期间,货物发生丢失,变质,污染,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2)对于保管商品未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操作储存,造成毁损或其他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3)由于合同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严重违约。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应认真,全面地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以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
31、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签约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可协商制定本合同的若干附件或补充条款,其附件或补充条款经双方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注:提单须加盖出库专用章方为有效,如凭传真提单发货,请向发货人电话确认。甲方:(存货方)乙方:(保管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年 月日仓储合同 篇10保管方:(以下简称甲方)存货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乙方委托甲方储藏种子,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供的仓库在封库后必须满足“五无”、“三
32、防”标准。五无即无虫害、无混杂、无霉变、无鼠害、无事故;三防即防水、防火、防盗。封库期间库温保持在10以下;乙方种子入库时要达到国标水分标准,即不高于14%。第二条:储存数量:总储存数量约(玉米种子)7000吨。数量以过磅检斤为准,超出7000吨按实际数量计算,其发生检斤过磅费用由甲方负责。如果储藏中途种子出库,储藏种子数量仍按7000吨计算合同期限为一年。储藏周期结束合同终止,如果乙方继续租用,按实际库存数量进行计算。第三条:仓储时间为20xx年月日至201年月日。第四条:贮藏时间及贮藏费:入库时间由我方种子入库开始计算,制冷时间由我方控制,由双方签字制冷时间才可以生效,但不能低于5个月,建
33、议入库初期边入库边制冷这样可以控制种子温度里外一致,这样可能制冷时间达到6个月,制冷期间收取每月60元/吨的储藏费,非制冷期间收取每月7元/吨的储藏费(以上的费用对方负责开具发票,发票费用由对方承担。)。第五条:入库时支付全部费用的50%,种子入库后支付全部费用的30%,贮藏期满调出甲方仓库前,一次性支付全额贮藏费用。租赁期间,乙方不及时交费,甲方有权阻止其种子出库。如乙方逾期提货,导致仓储费在合同期内不能一次性结清时,其所储种子按商品价格计算与其所欠仓储费相当时,甲方有权做转商处理以顶仓储运费等费用。仓储期间,对方负责制冷技术,我方派人看管库房钥匙及库房温度并做好记录。如没有满足本协议第一条
34、约定的“五无”、“三防”标准和/或库温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自然损耗超过2的部分,甲方按种子进价(16元/千克)给予赔偿。第八条:种子封库期间水分不得高于入库水分提高0、2%,芽率较入库时不得有明显下降。否则甲方应按种子成本价(16元/千克)给予赔偿,但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储存费用总额(因出库期间气候等原因造成水分增加除外)。第九条:种子入库、出库时,甲、乙双方应有专人在场。出库时提货方必须持乙方入库交接单,经甲方核准无误后,办理出库手续。乙方应妥善保管交接手续,如有遗失及时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第十条:甲方应做到一车来一车走,品种不混杂。第十一条:对乙方交付保管的包衣种子,甲方在
35、装、卸及管理等过程中应注意采取合理防护措施。因防护不当对人、畜等造成伤害等意外事故发生时,其责任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提供种子包衣剂名称、类型及解毒药剂及使用方法,若因乙方没有提供前述信息造成意外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在出入库期间,乙方的保管人员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所贮藏种子的质量。第十三条:保管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战争等)造成造成损失或不能按时出库时,甲方不予负责。甲方应将灾害情况立即通知乙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灾害损失,但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第十六条:种子出库、入库对方负责提供运输车辆、装卸工人及装卸机械,保证每天卸车入库不低于400吨(包括机械使用和电费),如不能及时入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有效期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