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质押担保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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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质押担保合同质押担保合同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在达成看法一样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肯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质押担保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质押担保合同1( )农银权质字( )第 号质权人(全称):中国农业银行_出质人(全称):(1)_(2)_为了确保_(下称债务人)与质权人签订的编号为_的_(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出质人情愿为债务人与质权人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供应质押担保。依据我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样,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2、及数额出质人所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种类及数额相同,主债权种类及数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_其次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质押权利处置费、过户费等质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第三条 权利质押的设定1.出质人同意以自己全部或依法具有处分权的下列财产权利_(详见权利质押清单)作权利质押,上述质押清单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上述质押权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_元,质押权利的最终价值以质权实现时实际处理质押权利的净收人为准。第四条 质权的效力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押权利的从

3、权利和孳息。第五条 权利凭证的移交和保管1.本合同项下权利凭证应于_年_月_日由出质人交付质权人。质权人依据本合同有关规定进行验收。2.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并刚好将相关登记证明材料正本移交质权人保管。3.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押权利转让、赠予或许可他人运用。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所获的转让费、运用费等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4.质权人应当妥当保管权利凭证。因质权人保管不善造成权利凭证毁损、灭失的,质权人负有赔偿责任。债务人归还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质权人应当刚

4、好返还凭证。5.质押权利价值有明显削减足以影响质权人实现质权的,出质人应当有相应担保,出质人不供应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变卖质押权利,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第六条 费用的担当质押权利的鉴定、评估、保管、登记、公证费用由出质人担当。第七条 质权的实现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有权依法以质押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质押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上述“期限届满”包括质权人依照主合同的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2.质押权利届满日先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的,质权人可依法将质押权利变现,所得价款优先用

5、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交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质押权利届满日后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的,质权人可依法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将质押权利变现受偿。第八条 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质权人和出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2.出质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质权人造成经济损失,应赐予全额赔偿:(1)隐瞒质押权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等状况的;(2)未按质权人要求供应有关质押权利的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3)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质押权利的;(4)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首先由

6、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质权人居处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交付权利凭证之日起生效。需登记生效的,则从办妥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份,双方各持一份,债务人一份,_份,效力相同。2.本合同是独立的、不行撤销的。即使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出质人仍对债务人应履行义务担当担保责任。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1._2._3._第十二条 提示质权人已提请出质人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全面、精确理解,并应出质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相识一样。质权人(盖章):_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出质人(盖章

7、):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出质人(盖章):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签约日期:_质押担保合同2合同编号:_出质人(甲方):_ 居处:_ 法定代表人:_ 开户金融机构:_ 账号:_.合同编号:_出质人(甲方):_居处:_法定代表人:_开户金融机构:_账号:_质权人(乙方):_居处:_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_为确保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主情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样,约定如下条款:第一条 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其次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8、)_,贷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全部权或经营管理权。第四条 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元。第五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担当。第八条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当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削减,应当: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

9、方赔偿;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第十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削减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人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第十一条 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削减,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供应与削减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第十二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担当责任。第十三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

10、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第十四条 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状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峻违约行为;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

11、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变更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实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状况。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状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干脆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依次安排: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4支付其他费用。第十九条 其他

12、约定事项:_。其次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次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其次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其次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附件质押财产清单出质人:_(盖章)法定代表人:_(签字)质权人:_(盖章

13、)法定代表人:_(签字)日期:_年_月_日质押担保合同3( )农银动质字( )第 号出质人(全称):(1)_(2)_质权人(全称):中国农业银行_为了确保_(下称债务人)与质权人签订的编号为_的_(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障质权人债权的实现,出质人情愿为债务人与质权人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供应质押担保。依据我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样,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出质人所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种类及数额相同,主债权种类及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为:_。其次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

14、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质物处置费、过户费等质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第三条 质物的设定1出质人同意以自己全部或依法具有处分权的下列财产_(详见动产质押清单)作质物,上述质押清单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上述质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_元,质物的最终价值以质权实现时实际处理质物的净收入为准。第四条 质权的效力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第五条 质物的移交和保管1本合同项下质物应于_年_月_日前由出质人交付质权人,同时将质物的全部有效证明和权利凭证交与质权人保管。质权人依据本合同有关规定进行验收。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

15、对质物做出馈赠、转让、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质权人同意转让、出租、出售质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3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价值非因质权人缘由削减的,出质人应当复原质物的价值或供应与削减价值相当的担保。4质权人应当妥当保管质物,为了平安和便利,也可以托付第三人保管。因质权人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灭失的,质权人负有赔偿责任。债务人归还全部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质权人应当刚好返还质物。第六条 质物的保险1质物由出质人在_办理足额财产保险,并指定质权人为该项保险赔付金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合同应经质权人

16、认可,不得有任何限制质权人权益的条款。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应将质物的保险单据正本原件交质权人保管。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如保险中断,质权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出质人担当。4质物发生保险责任内的保险事故的,保险赔付金优无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及相关费用,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第七条 费用的担当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登记、公证费用山出质人担当。第八条 质权的实现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有权依法以质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质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上述“期限届满”包括质权人依照主合同的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宣布主合同

17、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第九条 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质权人和出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2出质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质权人造成经济损失,应赐予全额赔偿:(1)隐瞒质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抵押等状况的;(2)未按质权人要求供应有关质物的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3)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质物的;(4)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质权人居处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

18、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交付质物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份,双方各持一份,债务人一份,_份,效力相同。2本合同是独立的、不行撤销的。即使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出质人仍对债务人应履行义务担当担保责任。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1_2_3_第十三条 提示质权人已提请出质人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全面、精确理解,并应出质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相识一样。质权人(盖章):_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签约日期:_年_月_日出质人(盖章):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签约日期:_年_月_日出质人(盖章):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签约日期:_年_月_质押担保合同4

19、本合同各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同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借款金额与用途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用于本借款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运用。其次条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息%,服务费元。第四条还款4.1还款方式为到期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还本,每月初支付当月利息。4.2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还款,均根据先还相关费用后还本的原则偿还,相关费用系指利息、担保费、违约金,甲方、丙方为追回借

20、款本息、违约金等全部支出费用或其他约定的相关费用。第五条提前还款乙方提前还款需刚好通知甲方及丙方,已缴纳的担保费不退还。(注:利息最低以十五天为限。例:未满十五天,按十五天结算利息,超过十五天但未满一个月则按一个月结算)。第六条罚息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借款,甲方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三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第七条借款担保7.1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借款供应合法有效的(保证/质押/抵押)担保,第三人、借款人也可以向保证人(丙方)供应合法有效的(保证/质押/抵押)反担保,详细约定见本合同的相关条款。7.2本

21、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出借人、保证人债权的改变的,借款人应刚好按出借人或保证人要求另行供应经出借人、保证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或反担保。第八条违约及违约责任8.1发生下列条款之一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A、借款人未完全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B、借款人或担保人供应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实力人或丢失民事行为实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等,对其偿债实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22、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担当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F、发生第7.2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供应出借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G、在经营性借款中,借款人的经营实体拒绝或不协作出借人对其财务和经营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和检查的。H、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8.2借款人未按时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及其他产生的费用,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丙方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对未刚好按期归还本息的,由丙方代偿还后,丙方可以

23、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违约保证金,超过7天的,丙方可以实行一切强制措施向乙方及反担保方追偿。8.3借款人违约,出借人和丙方有权实行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及其他措施或由丙方用民间方式处理。8.4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所欠借款本息按月支付利息的二倍乘以违约天数。第九条共同借款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借款担当连带清偿责任,出借人和保证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索要和追索未偿还的借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担保条款本合同项下借款由保证人(丙方)供应担保,借款人和保证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第十条保证方式A、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担当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

24、期满不能履行债务的或违约时,出借人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B、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担当一般保证责任。如乙方在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清偿借款本息且确定无力清偿或违约,以至在合同经诉讼或仲裁,并就乙方财产经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清偿时,丙方就其不足的部分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10.2超出丙方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的任何款项,丙方不担当保证责任。10.3丙方的保证责任随乙方履行合同还款义务或丙方代为偿还或出借人因乙方违约收回借款等状况相应削减或解除。第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25、、违约金、补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全部其他费用。第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一个月内。出借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一个月内。第十三条丙方的代位求偿权丙方在根据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或反担保人归还丙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日千分之一)以及丙方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评估费、担保费、律师代理费5%)和损失等。第十四条乙方的义务14.1、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向丙方支付费用,并在签订合同之时一次缴清。(一)担保费。(二)违约保证金。14.2、在接到

26、丙方书面通知后五天内向丙方清偿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的全部款项。上述书面通知对乙方有法律约束力。超出五日的,丙方有权托付相关银行从乙方的帐户代为扣还相关款项。14.3必需担当合同规定的债务(各)履行期届满(即还款期末)以后的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14.4全部借款之用途必需符合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14.5根据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安排。14.6未经丙方同意,乙方不得处理任何向丙方抵质押的物品。14.7应甲、丙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丙方报送反映个人或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债权债务状况、借款运用状况、项目进度状况等财务报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27、合法性,主动协作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否则,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担当。14.8如需举借新债或实施可能影响丙方作为保证人利益的其它重大经营决策时,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14.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实行承包、租赁以及因其他缘由而变更经营方式、转制变更时,均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并征得丙方的同意。同时丙方有权参加上述各种情形下清产核资和有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拟定。14.10如需变更乙方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信所、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并不得因此而影响丙方作为保证人的利益。14.

28、11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实施出租、出售、转移、转让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而损害丙方权益的行为。14.12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将本企业抵押给丙方的抵押物向保险公司投保并交纳保险费,并以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14.13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如变更借款用途),不得擅自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14.14乙方的其它义务。第十五条违约责任15.1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借款金额3%的违约金。如发生代偿,乙方还应担当自代偿之日起日千分之一的利息。若因此给丙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含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15.2如乙方未刚好按期交

29、纳利息,丙方将扣除部分违约保证金,超期长达15天者,向乙方追回本金及全部其应担当的全部费用,并将马上执行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出售协议书。15.3如乙方到期未刚好归还本金,丙方将扣除全部违约保证金,超期长达7天者,丙方将马上执行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出售协议书。质押抵押反担保条款本合同项下借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丁方)向丙方供应质押抵押物反担保时,抵押人、借款人、反担保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第十六条反担保人(丁方)向丙方交纳元(小写:¥元)反担保保证金,并供应丙方认可的质押抵押物。保证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在接到丙方书面通知三天内向丙方清偿履行担保责任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因实现债权而产

30、生的全部费用。第十七条质押抵押反担保范围质押抵押反担保范围包括:丙方在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全部其他应付费用。第十八条质押抵押反担保的期间为合同约定的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第十九条质押抵押反担保方式:在其担保范围内担当连带保证责任。其次十条质押抵押反担保物20.1质押抵押人、反担保人自愿向丙方为借款人担保的借款供应质押抵押反担保物,质押抵押物详见质押抵押物清单。质押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质押抵押物清单对质押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丙方行驶代位权时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抵

31、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20.3丙方质押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质押抵押反担保物产生的孽息、及其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20.4质押抵押反担保期间,质押抵押人或反担保人是该质押抵押物和反担保物的合法全部人(运用人),不得隐瞒质押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共有、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质押抵押、出租等状况。未经丙方同意,不得擅自将质押抵押物转移、转让、出租、出售、赠与、再质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并不得实施降低质押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20.5由于质押抵押人或反担保人的行为而使质押抵押反担保物价值削减,应在5天内向丙方

32、供应新的与削减价值相当的担保。20.6本合同项下有关的登记、公证、保险、鉴定、运输、保管以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担当。质押抵押人应妥当保管和运用质押抵押物,保证质押抵押物的完好,质押抵押权存偿期间,质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通知丙方并将质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借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丙方书面同意,并将质押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收益用于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和费用。质押担保合同5合同编号:甲方(出借人):xx,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丙方(出质人):xx , 身份证号码:丁方(保证人):xx ,身份证号码:乙方因正常生

33、产经营的须要,现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同意发放借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方、乙方、丙方及丁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同等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借款金额及期限1.1 甲方同意借款¥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给乙方用于正常生产经营。1.2 借款期限为壹个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时,由乙方无条件地将本金一次性归还给甲方。二、借款利息及支付方式2.1 乙方同意借款利息按月利率_%计算。2.2 借款利息由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三、 担保条款3.1 股权质押担保条款:3.1.1 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行为以其在乙方公司的全部股权(占乙

34、方公司总股权的比例为19.5%)及其派生收益供应质押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办理好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若乙方未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实行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质押股权优先受偿。3.1.2 丙方供应的股权质押担保的责任范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质保证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律师取证费)。3.1.3 丙方保证其为乙方债务供应股权质押担保行为不违反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2 连带保证担保3.2.1 丁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行为供应连带保证担保,若乙方未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的的,丙方情愿担

35、当连带还款责任,本保证担保为不行撤销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2.2 丁方的连带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保证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律师取证费)。3.2.3 本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两年,甲方在主债权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未向丁方主见要求担当保证责任的,丁方的保证责任歼灭。四、声明与保证4.1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1)乙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实力,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已得到其董事会或相应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授权,且不违反适应于乙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之规定。(3)除了向甲方供应的资料已说明的外,乙方不存

36、在未完结的诉讼、仲裁和企业破产审理程序。(4)乙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下列事实:a 、与乙方或乙方主要领导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务;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务;c、乙方担当的债务、或有债务(向第三人供应的担保、抵押、质押担保等);d、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偿债实力的状况。4.2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证:(1)按甲方要求供应真实完整的文件、报表、凭证等资料,上述资料没有重大遗漏。(2)未经甲方同意,不将本合同项下债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五、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5.1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3.1.1项之规定,没有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好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的

3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并解除本合同。5.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中所作的声明与保证中的任何一项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5.3 甲方未根据约定的日期、数额供应借款,造成乙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5.4 借款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法定抑或约定事由被终止的,乙方应当自借款期限届满时或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应违约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权以借款总额为基数,按0.5%的标准按日收取违约金。六、争议解决条款及其它6.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说明、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

38、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涉及级别管辖或专属管辖,以法律规定为准)。6.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丙、丁各执一份,均具有等同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丙方: 丁方:签约日期: 年 月 日质押担保合同6甲方(质权人):xx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出质人):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址:电话:鉴于甲方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的人民币伍佰万元(¥500万元)贷款供应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保障甲方担保权利的实现,乙方自愿以自己所持有的xx有限公司92.3

39、2 %(¥846.3944万元)的股权向甲方供应质押反担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样,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质物1.1质物是:乙方在xx有限公司所拥有的 92.32%(¥846.3944万元)股权及其派生的全部权益。1.2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项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所收益。其次条 主债权和反担保范围2.1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xx有限公司和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所约定的主债权,担保金额为主合同项下规定的贷款本金即:人民币(下同)伍佰万元整(¥500万元整,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

40、为12个月,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以借款借据记载的日期准)。2.2质物反担保范围:甲方代偿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甲方垫付的费用以及甲方实现债权和质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提存费及应纳税金等)。第三条 质权的存续期间3.1质权的存续期:自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第四条 出质人声明及保证4.1乙方的质押行为已经过XX市文彩艺术品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一样同意。4.2乙方保证在签署本质押合同之前,从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第三方或被查封,并保证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不将本质押

41、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保证对质物享有合法的、充分的、无争议的处分权,签约时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未告知甲方的他项权利、租赁、托管或共有等状况。4.3乙方保证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它任何缘由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有损甲方质押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书。4.4本质押合同如因不行抗力的缘由须作删节、修改或补充时,乙方保证任何变更将不会免除或削减乙方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担当的任何责任,不影响或侵扰甲方在本质押合同项下全部的权益。4.5乙方保证XX市文彩艺术品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不对公司章程做任何修改,若因特别缘由必需修改,则乙方必需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修改。4.6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签署后,协作甲方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质押合同的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第五条 质物的处理5.1乙方同意在借款人未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义务而造成甲方代偿时,甲方可依法通过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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