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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应急管理试题库说明:本试题分为应急管理的基本知识、部应急预案及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和相关法律法规四个部分,共230道题,近1000个填空。各基层单位在对员工进行测试时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人员从题库中抽取题目进行测试,也可就某一方面的知识进行专门测试,各基层单位在对员工进行测试时要结合本属地的应急处置预案和特殊要求添加相应的内容。第一部分 应急管理的基本知识1.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2.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3.应急
2、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4.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5.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6. 突发事件一般分四类,即: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社会安全事件类。7.事故应急救援管理的工作内容分四阶段: 预防阶段、准备阶段、响应阶段、恢复阶段。8.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做好日常的危害辨识、评价和监控工作,制定各项制度规程,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事故预防)。9. 应急管理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
3、少危害。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整合资源,联动处置。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归口管理,信息及时。10.应急救援预案应该具备八大部分和28个要素,八大部分是:基本内容、应急救援方针与原则、应急救援工作策划、应急救援准备(程序)、应急救援响应(程序)、现场恢复与事故调查(程序)、应急救援预案维护和改进(程序)、应急救援预案支持附件。1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国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制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是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
4、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11.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公司、企业(单位)到车间、岗位分别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形成体系,互相衔接,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同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12.编制应急预案前的重要工作有:进行危险因素识别,确定事故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客观评价本单位应急能力。13.在危险因素分析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的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和后果,进行事故风险分析,并指出事故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形成分析报告,分析结果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14.应急预案
5、编制过程中,应注重全体人员的参与和培训,使所有与事故有关人员均掌握危险源的危险性、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应急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15.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订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16.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17.现场应急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现场
6、应急处置措施、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18.应急演练演习的类型:桌面演习、 功能演习、 全面演习。19.应急救援演习评价:应急情况的全面评价,含对前次演习不足项在本次演习中表现的描述;演习发现与纠正措施建议;对应急预案和有关程序的改进建议;对应急设施、设备维护与更新方面的建议;对应急组织、应急响应人员能力与培训方面的建议。第二部分 部应急预案及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1.预案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员工生命及油田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2. 工程技术部在生产和生活中
7、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机械性伤害;人员触电;火灾;交通事故;中毒;沙尘暴、洪水、泥石流、恐怖袭击;破坏性地震;油田发生井喷事故等。3.油田应急预案对应急事件分为三级:级突发事件(油田)、级突发事件(工程技术部)、级突发事件(基层单位)。4.发生级应急事件时,应直接上报油田公司应急事件指挥中心(生产运行处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0996-、。工程技术部负责本部所辖业务范围级以下应急事件的预案启动,也可以向油田公司应急事件指挥中心申请支持。5.工程技术部应急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部及其所属单位的级、级突发事件的救援抢险活动和级、级、级井喷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6.凡在工程技术部范围内从事施工、作业和各种
8、商务活动的承包方、合作者在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需要采取应急援助行动时,可以参照执行本预案。7.工程技术部总体应急预案由部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经工程技术部应急领导小组审定签发。报塔里木油田应急指挥中心备案。8.部专项应急预案共有9个。9.现场处置方案由属地应急小组组织编写,报部应急办公室审定签发。10.工程技术部应急组织机构,由工程技术部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不同的应急要求可包括:应急抢险组织组、技术保障组、安全消防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和警戒救护组)和机关职能科室组成。11.工程技术部所属各中心(站)设立本单位应急工作小组,组长由各中心主任担任。各属地承包
9、商应统一纳入属地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12.应急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科(调度室),是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是工程技术部应急管理的常设机构。负责平时的应急准备,突发事件发生时接收报告、信息报送、组织联络以及应急状态下各部门的沟通协调。24小时值班电话:0996、(传真)。13.工程技术部反恐反恐应急预案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的应急管理部门是部综合管理办公室。14.工程技术部应急领导小组是部应急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领导和决策工作。15.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审查批准工程技术部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担负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最高指挥;负责工程技术部范围内应急状态的起始、实施和解
10、除指令的发布;副组长负责审定并签发工程技术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16.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负责指挥、组织现场抢险工作,向领导小组提出抢险方案、措施与建议并组织实施。应急抢险行动结束后,负责安排、部署各项善后事宜。17.抢险组织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抢险和救援工作。18.技术保障组: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协助制定应急抢险方案。 19.安全消防组负责现场消防工作和事故现场内的环境监测。20.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生产区域内外的相关人员都建立和保持通讯畅通。21.后勤保障组负责落实和管理应急所需的物资。22.警戒救护组负责调查生产区域周围的环境,制定紧急撤离线路;负责照顾受伤的或可能中毒的员工,引导人员疏
11、散;设置安全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统计核查人员等。23.全体员工的职责:熟练掌握应急处理技能,参与应急管理活动;在紧急情况下,所有生产区域的员工必须承担应急处置的相应职责。24.大型施工作业时,各属地主管应组织现场各承包商队伍开展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削减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组织现场所有专业队伍进行应急演练。25.应急指挥点的设置每个生产区域应当选择一个主要的应急指挥点,同时还应有一个或多个备用。应急指挥点应当远离可能的危害,并对人员和设备提供最大限度的安全防护。26.预警行动通过预警系统、隐患排查、风险评估、上级部门和政府主管部门预报等信息预测预报对可能发生灾害事件进行预警。27.应急事件发生后,
12、现场人员立即向属地直线领导汇报,直线领导了解情况后,立即向部应急办公室报告,也要向质量安全环保科汇报,若事件特别重大、情况特别紧急,现场人员可直接报告部安全总监。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现场当事人应立即向当地交警部门报警,同时报告部应急办公室;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现场当事人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大二线),同时报告部应急办公室;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现场当事人应立即拨打医疗救护电话,同时报告部应急办公室。发生恐怖袭击或破坏活动时,向部综合办公室和应急办公室报告,由综合办公室报油田反恐防恐应急办公室。28.报告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事件类别;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件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财
13、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信息来源,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29.应急办公室奉命下令启动应急预案后,两级应急机构和人员迅速到岗履行职责,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应急办公室通知现场应急指挥部所属小组成员赶赴现场。30.应急事件现场应急原则:突发事件现场负责人为现场应急第一责任人,要按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以保护员工和周边民众的生命安全为第一原则,尽最大可能抢救生产设施,控制事故蔓延。31.发现监测异常,对现场人员生命构成威胁时,要立即发出疏散撤离号令。疏散撤离前、后清点人数,向现场指挥报告,由现场负责人向工程技术部应急办公室报告。32.紧急报警信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能够立即通知到生产区域内应急
14、组织成员;能够通知到生产区域的所有人员;能够在断电时正常报警。33应急管理单位在执行预案实施应急救援的过程中,发现并记录的本预案的不符合项、无效性项及其它不足之处进行清理、登记,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重新发布。34. 应急办公室负责制定应急培训计划,与人事科共同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工程技术部总体应急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各基层单位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二次的有针对性的应急培训并做好记录。35.部级应急预案演练,三年内必须对所有的专项预案进行演练;各基层单位应急演练每季度至少对一个预案进行一次演练,每年必须对所有的预案都进行演练。36每次演练后必须对演练效果作出评价,并书面记录。演练评价内容:外部的配合程度
15、;应急预案的适用性、操作性;部门之间的协调性;员工的反应能力和操作能力表现等。37.发生车祸受伤时的基本处理程序:打120电话求救(有人员伤亡);向旁人求救;迅速将伤者移离危险区;拨打122电话报警;放置警告标志;对伤者进行必要的现场急救;采取留在现场等警察及120到来。 38.触电现场急救程序:切断总电源(如电源总开关在附近);脱离伤员和电源(用绝缘物);心肺复苏(心跳、呼吸停止者);包扎电烧伤伤口;速送医院。 39.发生火灾时处置程序: 发现初起火灾,应及时报警(包括拨打119和提醒周围人员)并利用的消防器材及时扑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判断火势来源,采取火源相反方向逃生(其他得到警报的
16、人员),应用湿毛巾或湿衣服遮掩口鼻,放低身体姿势,浅呼吸、快速、有序地向安全出口撤离。离开房间后,应关紧房门。利用建筑物阳台、避难层、室内布置和缓降器、救生袋、应急逃生绳等逃生,也可将被单、台布结成牢固的绳索,牢系在窗栏上,顺绳滑至安全楼层。逃生无路时,应靠近窗户或阳台,关紧迎火门窗,向外呼救。 40.瓦斯漏气或着火时应处置程序:立即关闭瓦斯开关;千万不可开启或关闭任何电器开关;轻轻的打开所有门窗并迅速逃出户外;拨打供气单位维修电话或119。 第三部分 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1.遇到断开的高压线对人员造成伤亡时,首先用干燥的长木棍将高压电线挑开,再进行急救。 2.一旦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拉下电源开
17、关或拔掉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找到电源开关或断开电源时,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切勿用潮湿的工具或金属物质拨电线,切勿用手触及带电者,切勿用潮湿的物件搬动触电者。 3.切勿用湿手拔、插电源插头,不要用湿布擦拭带电的灯头、开关、插座等。 4.增添大容量电气设备时,应经过供电、消防等部门审核同意,禁止私自增设。 5. 建筑内应尽量使用铜芯线,线路进入夹层闷顶时,应穿钢管保护,并使用专用接线盒。 6. 所有电器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所有接地装置,每年要进行两次以上的安全检查,同时要对线路的绝缘进行测试。7. 任何电气设备在来验明无电之前,一律认为有电。8.
18、 在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远离至少20米以外。 9.冷却灭火法就是将灭火剂直接洒在燃烧着的物体上,将可燃物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终止燃烧。10.窒息灭火法就是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用不燃物质冲淡空气,使燃烧停止的灭火方法。11.隔离灭火法就是将附近的可燃物隔离或疏散开,使燃烧停止的灭火方法。12.抑制灭火法是使灭火剂参与到燃烧反应历程中去,使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而使反应中止,停止燃烧的方法。13.阴燃是指 没有火焰的缓慢的燃烧现象。 14.爆燃是指以 B 传播的爆炸。A、超音速 B、亚音速 15.自燃是指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所产生的自行
19、燃烧现象。16.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造成的灾害。17.燃烧是一种放热发光的化学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发烟的现象。18.燃烧的必要条件有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3个条件。19.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它氧化剂起燃烧化学反应的物质称为可燃物。 20.可燃物,按其物理状态分为固态、液态、气态3种 。21.能帮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能与可燃物发生氧化反应的物质,称为氧化剂。 22.灭火的三种基本方法是隔离法、窒息法、冷却法。23.油锅着火最简单的灭火方法是:盖锅盖或往锅里倒菜。24.静电可以引起爆炸、火灾、静电电击、生产故障等。25.泡沫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汽油、煤油、柴油和木材等引
20、起的火灾。26.发生火灾时,基本的应变措施是发出警报,疏散,在安全情况下设法扑救。27.消防栓使用方法:(一)打开消防栓箱;(二)延伸水带; (三)转开止水阀。 28.灭火器的检查基本要求:灭火器的设置应无障碍物;灭火器的使用说明应朝外(推车式应首先考虑其使用便捷);灭火器箱不得上锁;灭火器应避免日光曝晒和潮湿等恶劣环境施;灭火器铭牌应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应完好;灭火器筒体、附件等无明显损伤、腐蚀、无泄漏;灭火器类型与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相适应;灭火器压力指示器(若配备)的指针应在工作压力范围内;灭火器应在有效期内;存放温度最高一般不超过55;存放高度距操作面不大于1.5米,;喷管应无裂纹、喷
21、嘴无堵塞;维修后的灭火器筒体有永久性维修标志,每次维修的铭牌不许覆盖;每半年对灭火器干粉进行一次疏松(上下颠倒、晃动数次即可);30.照明灯具等高温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如附近有可燃物时,应加石棉或石棉瓦(板)隔热;大功率灯具的线头,应用耐高温瓷套管保护;潮湿部位的灯具,应用防潮灯。 31.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照明、防烟排烟设备等用电,应为消防专用电源,采用一、二级负荷供电,其线路应用金属管保护,并敷设在不燃件上。 32.电器起火时,先切断电源,再用湿棉被或湿衣服将火压灭。电视机起火,灭火时要特别注意从侧面靠近电视机,以防显像管爆炸伤人。 33.汽车发动机起火:迅速停车,切
22、断电源,用随车灭火器对准火的根部灭火。 汽车加油过程中起火:立即停止加油,疏散人员,并迅速将车开出加油站,用灭火器及衣服等将油箱上的火焰扑灭。地面如有流洒的燃料着火,立即用灭火器或沙土将其扑灭。 汽车被撞后起火:先设法救人,再进行灭火。34.瓦斯外泄的识别方法:嗅觉家用瓦斯掺有臭剂,漏出时会有臭味;视觉瓦斯外泄,会造成空气中形成雾状白烟;听觉会有“嘶嘶”的声音;触觉手接近外泄的漏洞,会有凉凉的感觉。 35. 发生地震时,如在家里,千万不能滞留在床上或站在房间中央,更不能躲在窗户边,不要靠近不结实的墙体,不要破窗而逃。应该飞速跑到承重墙墙角、卫生间等开间小,有支撑的房间,或躲在低矮牢固的家具处。
23、住楼房者,发生地震时千万不能到阳台、楼梯、或去乘电梯,更不能跳楼。还应避开玻璃门窗、橱窗和玻璃柜台以及高大、摆放不稳定的重物或易碎的货架。 如果在户外发生地震时,应迅速离开各种高大危险物,特别是有玻璃幕墙的建筑,可以就近选择开阔地避震。如果在野外,就要飞速避开水边,山边的危险环境,如遇到山崩、滑坡,要向垂直于滚石前进的方向跑,切不可顺着滚石向下跑,也可躲在结实的障碍物下,或蹲在地沟,要保护好自己的头部。36.地震后被压在建筑物中做法:要尽量设法自救,不要盲目乱喊、乱动,当有人走动时,再呼喊或敲击求救。37.地震后救人的具体做法是:先救近处的,不论是家人、邻居,还是陌生人,不要舍近求远;先救容易
24、救的人,可迅速壮大互救队伍;先救青壮年和医务人员,可使他们在救灾中充分发挥作用。38.遇上泥石流应急避险措施:根据各种现象判断泥石流发生之后应立即逃逸,选择最短最安全的路径向沟谷两侧山坡或高地跑,切忌顺着泥石流前进方向奔跑;不要停留在坡度大,土层厚的凹处;不要上树躲避;避开河(沟)道弯曲的凹岸或地方狭小高度又低的凸岸;不要躲在陡峻山体下;长时间降雨或暴雨渐小之后或雨刚停不能马上返回危险区,泥石流常滞后于降雨暴发;人们在山区沟谷中游玩时,切忌在沟道处或沟内的低平处搭建宿营棚。不能在凹形陡坡危岩突出的地方避雨、休息和穿行,不能攀登危岩。 39. 楼梯、信道、安全出口等是火灾发生时最重要的逃生之路,
25、应保证畅通无阻,切不可堆放杂物或上锁,以便紧急时能安全迅速地通过。切记不能自断后路。 40.电梯速度不正常时,两腿应微微弯曲,上身向前倾斜。 电梯突然停运时,不要轻易扒门爬出,以防电梯突然开动。被困电梯内时,应保持镇静,立即用电梯内警铃、对讲机或电话与有关人员联系,等待外部救援。如果报警无效,可以大声呼叫或间歇性地拍打电梯门。 如电梯运行途中发生火灾,应使电梯在就近楼层停靠,并迅速从楼梯逃生。 发生地震、火灾、电梯进水等紧急情况时,严禁使用电梯,应改用应急通道或楼梯。 41.进入陌生场所应该先了解:(一)避难逃生方向;(二)安全门、梯位置,及是否关闭、是否上锁。 (三)查看消防栓、缓降机、救助
26、袋等各项灭火、避难器具位置。 42.在含硫油气井作业,硫化氢检测仪器及音响报警系统应安装在硫化氢容易积聚的地方,如圆井、循环池等地方。43. 外伤的急救步骤是:止血、包扎、固定、送医院。44.呼吸与心跳停止的状态之下急救施行步骤;呼叫患者,评估意识;请人打120报案求救;打开呼吸道;人工呼吸;心外按摩。 45.单人CPR(呼吸与心跳停止)施救方法;胸外按摩与人工呼吸之比率是15:2;胸外按摩之速率是每分钟80100次;每做完15次心脏按摩后,给予患者人工呼吸2次。 46.出血处置:直接加压止血,用手(敷料)直接对伤口施以压力;间接压迫法,压迫特定的止血点,分别位于手臂上的肱动脉,及大腿上的股动
27、脉。 47.骨折的处置:不可随便移动患者;让患者保持最舒适的姿势; 以原姿势固定骨折处送医。 48.晕厥的处置:让患者平躺于床上,将脚端抬高于头部,帮助血液流入脑部;宜松开一切紧身衣物和其他束缚;头部转向一侧,且在病人意识恢复之前不可让病人摄食。 49.中暑之处置:将患者移到阴凉通风处,脱掉衣服,并使患者躺下;迅速降低体温,可以微湿的毛巾擦拭全身,再用风扇吹,以加强散热。 50.烧烫伤处置:冲、脱、泡、盖、送;衣服着火应立即灭火及脱去衣服,立刻卧倒打滚、冲水;要以干净的冷水冲洗十五分钟以上,降低温度避免烧伤继续进行,但要注意持续冲冷水可能造成失温;送医。 51.化学烧伤的立即处置:应马上除去化
28、学品并以大量的水冲洗二十至三十分钟,洗去化学物质;送医。 52.一氧化碳中毒缺氧处置:有瓦斯味时,关闭瓦斯开关及不可开、关电源;打开所有门窗,让新鲜空气流通;将昏迷者移至通风良好的安全场所;检查呼吸及脉搏必要时进行CPR。第四部分 相关的法律法规 1.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2.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3.根据安全生产概念和工作要求,对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需要保护的第一对象是从业人员。 4.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
29、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 5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承担合同责任。 6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7.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出口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8.生产经营单位对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设备,在采取加强管理和加强安全教育的措施后不可以继续使用。 9.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10.督促、检查本单位的
30、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清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1安全生产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本地区域内的应急救援预案时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工作。 12.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13.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之一。 14.制定安全生产法,就是从制度上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健康有序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促进和保障经济的发展。15.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6.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
31、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17.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六个方面的职责,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8.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在贯彻落实上下真功夫,这是关键的关键。19.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述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企业所设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事务的部门。 21.企业所设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专
32、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22.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数额和比例未作具体规定,但最低要求是必须保证能够持续地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23.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4.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审批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 25.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2
33、6.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命安全的工艺、设备。27.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应当采取的紧急措施。28.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9.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0.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上岗的从业人员都要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否则,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
34、31.生产经营单位对新录用的从业人员,要制定详实的教育培训计划,培训经费由生产经营单位安排。 32.安全生产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3.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4.从业人员既是安全生产的保护对象,又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本要素。 35.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6.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37.
35、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包括:“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8. 从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岗位操作规程,但未遵守而造成事故的,行为人应负直接责任,有关负责人应负管理责任。39.不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 40.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关于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41.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
36、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操作,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42.要做到“安全第一”,就必须实行“安全优先”的原则.43.安全生产法关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有四项:即遵章守规,服从管理;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44.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权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对重大的、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其停产停业。 45.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举报。 46.安全生产法
37、第九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7.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48.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49.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0.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51.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
38、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52.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3.消防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54.消防工作应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56.消防工作应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57.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58、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59.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
39、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禁止携带火种。60.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6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62.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63.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挪用消防设施,不得占用防火间距。 64.公安消防机构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65.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不得向发生火灾的单位、个人收取费用。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根据实际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按规定予以补偿 。66.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按
40、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67.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伪造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处警告、罚款或十五日以下拘留 。68.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的消防安全职责。69.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70.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7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消防工作管理中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41、保障消防安全。72.人员密集场所全体工作人员应熟知相关消防安全知识,达到“三懂、四会” 的要求,懂工作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灭火的基本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补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7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主要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74.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发生火灾时,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75.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76.
4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77.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78.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消防队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79.火灾扑灭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80.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
43、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谎报火警的;81.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82.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83.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84.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85.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
44、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86.“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8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局)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88.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8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
45、理工作全面负责。 90.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9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9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9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
46、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94.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95.生产经营单位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
47、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9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制定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 97.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98.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99.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100.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