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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有关土地租赁合同范文6篇有关土地租赁合同范文6篇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避开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信任许多挚友都对拟合同感到特别苦恼吧,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土地租赁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土地租赁合同 篇1甲方乙方丙方依据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农村的经济发展,丙方由于种植的须要,经甲方同意,租赁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的土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达成一样。签合同如下;第一条租赁土地的地名面积租赁土地的地名叫 面积 亩以账本为准。四址东 西 南 北 共有 块。其次条租赁用途粮食,蔬菜等等,以及其他种植业,在合同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土地的用途。
2、第三条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持续合同。丙方享受同样价格优先权。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法。每年当年租金共 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违约。丙方假如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乙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有经营者享受。乙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费用。第五条乙方有权监督和维护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水利的供应,道路畅通。创建条件为租赁方供应生产经营服务。第六条合同终止在合同厉行期间,假如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运用,租赁方必需听从,租赁方享受合同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合同终止。第七条合
3、同解除。到期后合同自然解除。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丙方年 月 日土地租赁合同 篇2 划拨土地房屋用途 合同效力一、引 言房屋租赁作为一种让渡房屋运用权的一种民事行为,对于建立和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活跃市场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国有企业改制高潮渐远,事业单位改制日益提上日程,将释放出大量的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进入市场。众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后,仍旧保留了房屋所占用国有土地的划拨性质。作为市场主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后的公司,从物尽其用和追求经济效益的角度动身,必定将闲置的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以获利。本文拟以笔者代理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作为切
4、入点,对变更划拨国有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效力作初步分析,以抛砖引玉,与司法实务人士进行沟通和探讨。二、案件始末位于武汉中心城区的某文化创意园,由武汉某汽车修造公司经营,名为文化创意园实为商业街,聚集了多家餐饮、服装企业。武汉某餐饮公司承租其中1000余平方米用于经营海鲜酒楼,后租赁双方因房屋租金发生纠纷,汽车修造公司将该餐饮公司诉至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笔者作为餐饮公司的代理律师,凭借多年为国土规划行政部门供应法律服务的阅历,推断承租房屋原为国有汽车修造企业厂房,所占用的土地应为划拨工业用地,房屋性质应当为工业、交通用房。若出租房变更了土地和房屋用途,则租赁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存在合同无效的可能性。随后,笔者作为餐饮公司的代理人向国土和房产管理部门调取了出租房屋土地及房产证,证明了前述推定,确认出租房屋所涉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运用权类型为划拨,房屋设计用途为工业交通仓储用房的事实。在获得上述证据后,笔者建议餐饮公司以出租方擅自变更土地和房屋用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并判令出租方赔偿承租方的装修损失二百余万元。经开庭审理,某区法院认为出租房已经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为由,判决驳回餐饮公司的反
6、诉恳求。目前,餐饮公司已经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三、司法审判现状及其成因分析(一)司法审判现状基于对上述某区法院判决的疑问,笔者查阅了各地法院对类似案件的判决,发觉各地法院对于变更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判决结果及其判决依据缺乏基本统一的尺度和标准,甚至同一法院对同类案件的判决结果也截然迥异,令人无所适从。各地法院判决结果和判决依据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形:1、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承租人反诉某汽车修造公司擅自变更划拨土地及房屋用途,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的案件数起,一律以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为由,驳回反诉人的反诉恳求,但并未对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关于土地用途
7、的规定是否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进行进一步阐释,缺乏说理的深度,不能产生令人信服的法律效果。2、广东佛山市某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认为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及物权法等法律关于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的规定,旨在调整土地运用者利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行为,其调整和规范的对象为建设用地运用权人或建设单位,并非旨在规范和调整房屋建成后的利用和处分行为。3、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xx年和20xx年对变更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作出了迥然不同的法律认定。在昆明市消防支队上诉重庆市垫江复合保温材料总厂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认定,出租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土地用
8、途和房屋性质的出租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运用者必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运用土地的强制性规定,其租赁协议书无效。昆明消防支队房屋出租行为具有变更土地用途的性质,是违法行为,无论是否上缴租金中的土地收益部分,均不能使租赁协议书有效。但颇具戏剧性的是,时隔不到一年,对兰州红丽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上诉甘肃诚信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却以(20xx)民一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认定,变更划拨土地用途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其判决理由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五条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方法其次十五条的规定,即房屋全部
9、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运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按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运用权有偿运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方法和关于国有土地运用权有偿运用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收代缴。(二)成因分析1对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的强制性规定原委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还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理解不一对变更划拨土地用途租赁合同效力持确定说的学者和实务人士认为,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关于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变更土地用途的必需经相关土地和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规定系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从土地用途管制角度对土地运用者应按规
10、划用途运用土地的行政管理性要求。违反该规定,仅导致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对其进行行政惩罚的法律后果,不必定导致变更划拨土用途的租赁合同无效。其法律依据是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与之配套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方法并未禁止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只要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中上缴国家,并不损害国家利益。对变更划拨土地用途租赁合同效力持否定说的学者和实务人则士认为,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的规定系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其目的在于否定变更土地用途的行为在民商法上的效力,以引导民商事主体遵循我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原则,根据既定土地用途合理运用土地,否则,土地用途管制将形同虚设。同时,由于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没
11、有足够的人员、精力主动强制作为房屋全部权人的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其监管只能是被动监管,即主要依靠于出租人自觉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但基于趋利避害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能,大多数出租人不会主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因此,寄望于变更划拨土地用途的房屋有全部权人以国家利益为大局,将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的收益中的土地收益部分上缴国家,是不切实际。2. 未区分划拨土地上房屋现状用途出租和变更房屋用途出租的法律性质有法律专家和实务人士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下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下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为变
12、更划拨土地上房屋的出租合同效力的供应了法律依据。依据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只要经土地和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满意土地运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具有国有土地运用证和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以及按规定签订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运用权出让金或者以出租房屋所获收益抵交土地运用权出让金等条件,划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即可出租。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只要房屋全部权人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即可出租。笔者认为,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所调整和规范的对象主要为划拨土地上房屋
13、现状用途下的房屋出租行为,而不包括变更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出租行为,理由如下:(1)我国实行房地一体主义,不仅房屋和土地的物权归属应适用该规则,房屋和土地的用途亦应遵循该基本规则,土地用途干脆确定房屋用途。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需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限制性具体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同时,依据城乡规划编制方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限制性具体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综上可知,房屋建设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应地块限制性具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进行建设。因此,土地用途干脆和
14、终局的确定房屋用途,变更房屋用途,其实质是变更了土地用途。(2)我国对土地用途实行严格的管制制度,土地运用者必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运用土地。任何变更土地用途的行为,都应当履行法定的审批程序,即须经土地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城市规划区内变更土地用途的,还必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经得规划主管部门的同意。经过上述程序变更土地用途后,还应在土地登记主管部门作土地用途变更登记。(3)划拨土地是指土地运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或以极低的对价获得的土地,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必需符合划拨用地书目对运用主体和特定用途的要求。依据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划拨用地书目第四条的规定,以划
15、拨方式取得的土地运用权,因企业改制、土地运用权权转让或者变更土地用途等不再符合本书目的,应当实行有偿运用。因此,房屋全部权人变更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其本质是变更了划拨土地的用途,已经不再符合划拨用地书目的规定,应当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用地。3. 法不责众的心态部分法律专家和实务人士认为,变更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出租行为大量存在,不仅国有企事业单位存在该种情形,大量国家行政、司法机关也存在该种状况,还有大量国有企业改制后国有控股、民营企业因按相关政策保留房屋所占用土地的划拨性质,将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获利。因此,若否定变更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无疑会给既有的
16、租赁业态造成巨大冲击,牵涉面广,涉及的利益群体众多,与当前高度重视审判社会效果的司法裁判指导思想相悖。反之,从物尽其用的角度动身,对该类房屋租赁合同效力予以确定,符合激励交易、尽量维持合同效力的裁判指导思想。笔者认为,上述观点同样缺乏依据。作为由国家财政负担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司法机关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同于一般的商事主体。因此,尽管其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系民事行为,但不应以对一般的民商事主体之间合同纠纷所总结出来的尽量促成交易和维持合同效力的民商事审判指导思想来认定其出租行为的效力。而更应从是否凡违反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角度认定其效力。
17、此外,以司法裁判形式否定上述租赁合同的效力,反而更有利于严格限制部分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滥用土地划拨的政策肆意圈地,建设严峻超过自身实际须要的房屋面积出租牟利的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四、对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再相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说明(二)第十四条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强制性规定区分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只有违反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才导致合同无效。但如何识别和认定两类不同的强制性规定,相关法律和司法说明均未规定详细的标准。学界通说认为,应从如下标准推断和识别两类不同的强制性规范:一是审查法律、行政法规是否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
18、;二是审查违反强制性规定是否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三是审查其立法目的是出于行政管理的须要,还是禁止行为本身;四是审查强制性规定的调整对象,即强制性规定针对的是行为方式还是行为结果,是针对准入资格还是行为内容。综合以上识别标准,笔者认为,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十二条、第五十六条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关于必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运用土地和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首先,从其立法目的来看,上述规定原则上禁止变更土地用途行为本身,并严格禁止变更土地用途行为结果的实现,仅在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经土地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批准用地的
19、人民政府批准,才能变更土地用途。其次,不同用途的土地价值差异巨大,擅自将划拨土地用作不符合划拨土地书目规定的用途,躲避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损害国家利益。因此,将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的规定认定为效力性强执行规定,更符合土地管理法的立法本意。五、建 议虽然,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不得擅自土地用途的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但是否应一概否认变更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则应持谨慎看法。笔者认为,应当区分变更后的土地用途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分别处理。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因其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对于符合土地
20、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可以参照合同效力补正制度,即以是否在一审法庭辩论前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若房屋全部权人变更划拨土地用途的行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获得土地主管部门和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的,并且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的,可以认定租赁合同有效。确定该种情形下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亦符合激励交易,尽量维持合同效力的司法审判理念。六、结 语综上所述,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的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对变更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应视其是否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区分对待,而不应实行一刀切的
21、方式处理。否则,难以在追求和实现法律正义的同时,获得较好的审判社会效果。参考文献: 加陆勇山律师的文章房屋变更用途出租,租赁合同不会必定导致无效; 见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12月19日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73号民事判决书。见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8月16日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土地租赁合同 篇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情愿将租赁权属于自己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租给乙方运用。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出租地坐落地址:,出租地面积共计亩,四置见附图。其次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拾年,即从
22、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1、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租赁费为每年元人民币2、乙方每年的1月1日前向甲方支付一年的租赁费即4500元整。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协议项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交给乙方运用,并负责协调周边关系。2、甲方负责将东边的院墙修砌完整(也可把所需工、料款从第一年的租赁费里扣除)后,交给乙方运用。3、租赁期间,原甲方所建地上建筑物的修理归甲方负责。如遇自然灾难等受到损坏而甲方又不愿修缮时,可以双方协商用当年租赁费进行修缮。4、租赁期间,土地运用税及与村委会相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担当(水费电费除外)。5、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承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
23、或其他形式提高租赁费价格,亦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收回租赁权。如遇国家征地、占地等状况,必需充分考虑乙方的利益。甲方租赁前的建筑赔偿金归甲方全部;乙方承租后建立的地上建筑物及种养植物、设施、机械等。赔偿金归乙方全部。6、租赁期间,甲方负责供应乙方用水和电,水电费按国家标准收取。7、双方发生冲突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断路、断电、断水等方式影响乙方运用,因上述缘由造成乙方损失,甲方担当赔偿责任。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依约按时交纳租赁费,交费时甲方应出示相关证据。如乙方不能按时交纳租赁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在租赁期内,乙方可依据须要建设部分生活和生产用房。在同甲方协商后,乙
24、方有权利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租给第三方运用。3、租赁期内,乙方担当本协议项下的水、电的费用。4、乙方应爱惜村内环境及公共设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5、如遇国家规划、征占或自然灾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交纳未到期的租赁费。第六条: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不续租,乙方所建地上建筑物及种植、养殖物、设施、机械、水井(乙方投资购置)等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无权干涉。第七条:违约责任在本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则乙方场地内全部建筑及其他设备的投资由甲方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并如数退还未到期
25、限所交纳的租赁费。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所交纳的租赁费一律不退。第八条:双方协商一样可以变更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出租方:(签字)承租方:(签字)年月日土地租赁合同 篇4出租方:XX(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XX(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同等协商,签订本合同。一、甲方将位于_市_路_号的_亩土地的运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运用。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需进行合法经营,否则
26、甲方有权收回土地运用权,终止合同。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运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运用权,终止合同。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供应方的有关事宜,但详细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供应方协商,全部费用由乙方担当。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变更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依据实际状况赐予帮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担当,否则,乙方应复原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
27、的损失。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担当。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全部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担当责任,与甲方无关。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样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九、租赁期限为_年,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实行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_元,由乙方于每年_月_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
28、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行抗拒的缘由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担当责任。十三、争议解决方式:十四、双方协商一样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XX 乙方(盖章或签字)XX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土地租赁合同 篇5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29、为加强空闲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提高土地的综合效益,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现甲方确定将位于云南省晋宁县(小寨村望鹤山) 亩空闲土地出租给乙方运用,经乙方考察后确定承租。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双方在公允、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云南省晋宁小寨村望鹤山的 亩空闲土地出租给乙方运用;乙方自愿承租该块土地。其次条:上述土地的概况;该土地为空闲地,地上有平房9间,半成品房(危房)3间及围墙内空地。该地的四至为南临 ;北临 ;西临 ;东临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 20xx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4月 30 日止,租赁期限共计 5 年
30、。第四条:租赁用途: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土地上建立 沥青拌合站及附属设施、,允许乙方建职工住房。第五条:甲方应保证乙方能够在该土地上从事上述租赁所述之用途,若因国家政策或其它缘由,乙方不能为上述租赁用途,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所支付的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六条:租金及租金交付方式:上述整块土地年租金为人民币 每年。5年租金分两次支付,在20xx年5月30日前支付 元,20xx年8月1日前再支付 元。第七条:租赁物的交付时间:甲方应于20xx 年 4 月 10 日前将上述土地交付乙方运用。甲方将上述土地交付乙方时应为乙方供应满意该宗土地用途所需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乙方在经营中所产生的水
31、、电等费用由乙方按正规收费标准交付,甲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第八条:甲方应为乙方正常运用上述土地供应必要的条件,包括与地方政府和村委会等协调,保证乙方车辆、物品、人员(包括乙方客户车辆、人员)能随意来往场地,不受任何第三人的限制和阻挡。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地方政府或第三人发生纠纷,甲方应出面协调、处理,维护乙方的权益;但环境爱护责任由乙方负责。第九条: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乙方出示上述土地的平面图。第十条:乙方对上述土地享有完全的经营权和收益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担当除租金外的任何费用。第十一条: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宗土地,若甲方提前收回该宗土地,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所支付的租
32、金并按收回时的价格补偿乙方的投资。第十二条:在合同期限内若遇国家征收、征用上述土地,除土地部份的补偿归甲方外,其余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的补偿归乙方全部。十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2、监督乙方运用租赁物的权利;(二)、甲方的义务1、保证所出租的土地产权清楚且无任何争议。2、保证出租行为的合法性3、按时交付租赁物的义务;4、保证该宗土地无限制权利的行为;5、保证在签订本协议时第三人无优先承租权;6、应由出租方担当的其它义务;(三)、乙方的权利1、正常运用租赁物进行经营的权利;2、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权利;(四)、乙方的义务1、按时交纳租金的义务;2、独立
33、担当债务、税费、水、电等费用的义务;3、其它应由承租方担当的义务;第十四条: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前终止与第三人有关该宗土地的一切合同关系。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解除条件:(一)、双方协议解除;(二)、合同期满自行终止;(三)、因不行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终止(如:地震、斗争等);(四)、因一方严峻违约,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五)、其它条件导致合同终止;第十六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全面履行,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担当 180000 元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所造成的损失,不足部份仍需赔偿。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签订后在履历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
34、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本协议签订后若有不明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九条:本协议至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其次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其次十一条:双方签名、盖章: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土地租赁合同 篇6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为爱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探讨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同等、自愿、公允、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
35、条 租赁位置和面积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总面积约 平方米,四至界限方位如下:东起: , 西至: , 南至: 。 详细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其次条 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土地用途:动物养殖。 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内土地经营运用权属乙方,全部权属甲方。土地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应重新商定续租事宜。第四条 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该土地的租赁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 ),分 次支付,首次元由乙方于20xx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
36、支付,其余租赁费用由乙方于上一费用到期日前 日内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所租土地拥有全部权,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2、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土地运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根据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3、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运用的土地。4、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实施的严峻损害土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5、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租赁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赁费用。6、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7、甲方应保证乙方生产生活用水、用电正常,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用价格不应高于本村
37、村民用水用电的价格,并保证在村内无偿运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8、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间内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业合法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包括在该地上的全部收入、支出和建筑物、植被设施的运用等。9、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内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租赁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遇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需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10、为乙方供应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依法根据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2、乙方对其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所发生的一切债权
38、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担当,与甲方无关。3、乙方有权在其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合同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费用。4、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基本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5、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租赁的土地有接着租赁的优先权。6、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租赁费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7、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产生影响村民生活的其他污染。8、乙方应爱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土地。第六条 合同的转包在本合同有
39、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实行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见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担当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担当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缘由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担当相应的责任。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样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因不行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
40、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根据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担当或双方协商解决。3、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担当。4、如乙方不按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且经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乙方担当。第八条 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以上之约定,即视为违约。2、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用;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应当分别担
41、当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九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干脆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签盖): 乙方(签盖):签订时间:年 月 日签订时间:年月 日第28页 共28页第 28 页 共 28 页第 28 页 共 28 页第 28 页 共 28 页第 28 页 共 28 页第 28 页 共 28 页第 28 页 共 28 页第 28 页 共 28 页第 28 页 共 28 页第 28 页 共 28 页第 28 页 共 2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