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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关于物业服务合同模板集合8篇关于物业服务合同模板集合8篇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更加重视合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削减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物业服务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物业服务合同 篇1一、引言随着人们对居住环境要求的提高,物业管理公司的作用愈发突显。依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1条的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书面合同。由于办理房屋产权证须要肯定时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物业服务费用通常根据房屋买卖合同中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
2、计算,而这一面积往往与房屋产权证载明的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略有差异,而实践中,当事人争议的物业服务费用与房屋面积的认定有亲密关系。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分类从我国立法和实践的角度考虑,可以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条例第21条规定的,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签订的前期合同。结合条例第25条规定“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作为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业主在接受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也须承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其次类是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前期合同。这类物业合同在实践中并不常见,在条例中也没有体现。第三类是开发商自行指定的物业管理人与业主签订的前期合同。这类前期合同
3、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类纠纷在实践中最为常见,通常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对物业服务费用的争议。三、我国关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制条例对于物业管理方式仅推行了“市场型专业化管理模式”,即单一的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各省、市、自治区大都以条例为基础,依据实际状况制定并实施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地方行政性文件。因此在现有的物业服务管理模式下,关于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详细内容主要体现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服务合同混合了托付、雇佣、保管等法律关系,虽然条例中21次提及“物业服务合同”,但并没有对合同的订立、效力等方面作出详细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从适用性的角度动身,只能将条例规定的前期物
4、业服务合同扩大到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视为业主托付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一)担当主体就主体而言,各省、市、自治区大致都以某时间节点为限,将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由建设单位转移给业主。例如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均以竣工后出售或交付物业买受人为时间节点威海市实施方法则规定以业主入住为时间节点。(二)计算标准条例对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绝大多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均规定,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以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为标准。在单价肯定的状况下,物业服务费用的凹凸与
5、房屋面积的多少成正比,因此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对于物业服务费用争议的解决至关重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故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与购房合同中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一样。然而当房屋建筑面积发生改变时,物业服务合同又该如何履行?此时的物业服务费用怎样计算才公允合理?四、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关系到物业公司的服务成木,即业主须要支付的对价。假设某建设单位与甲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为标准计算。乙(自然人)购房后与甲物业公司签订承诺书,同意接着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因乙对甲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足,拒绝
6、缴纳物业服务费,甲公司多次催缴未果提起诉讼。在此期间,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其载明的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多于合同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笔者认为,要合理的认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就要对以下方面有肯定的相识。(一)认定面积的标准1.促进效率标的的数量和质量是合同履行必不行少的要素。甲物业管理公司与乙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但此时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完毕,业主和物业公司无法精确测量并确定房屋实际面积。若待产权证办理完毕才签订物业服务协议,不仅会影响物业公司盈利,还会影响业主对房屋的运用权,故合同标的面积只能以乙购房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载明的房屋面积为准,使双方得以刚好履行合同,既符合各方利益,又
7、使合同更有效率。2.考虑合同双万的真买意思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各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约定的基础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真实,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主要是业主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为所购房屋供应物业服务,且定期支付肯定的管理费用。明显,物业公司供应物业服务的成木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基础,业主也希望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涵盖其所购房屋实际面积的每一平米。上例中,房屋的实际面积大于合同载明的房屋面积,在这种状况下,物业公司的利益简单受到损害:相反,若房屋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载明的房屋面积,业主作为弱势一方,利益更加简单受到损害。因此,应当认为双方签
8、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以房屋的实际面积为物业管理费用的计算基础。(二)变更标的房屋面积的时间节点对时间节点的认定关系到双方争议的金额。在此,笔者提出以下四种认定标准加以比较。1.以房屋产权证载明时间为准这种认定标准相对比较权威和精确。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时间精确到日,并且有公信力,双方当事人比较简单认可。然而,房屋产权证为业主全部,若业主为少缴物业费用有意隐瞒物业公司,则物业服务合同标的的面积无法变更。2.以业主收到或应当收到房屋产权证时间为准这种认定标准考虑到房屋产权证送达业主的时间相对于办理完毕时间往往会有延迟。业主知晓房屋实际面积变更后再进行物业服务合同的变更有利于爱护弱势的业主方
9、的利益。在这种状况下,须要其他证据证明业主收到或应当收到房屋产权证,例如邮寄凭单等。且不能解除因不行抗力致使业主没有收到房屋产权证的状况,这时对事实的认定就更加困难。3.以业主告知物业公司房屋产权证载明的房屋实际面积的时间为准这种认定标准考虑了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的知情权,对双方都相对公允。然而,这种标准使业主负担了告知义务,而告知的主动权在业主方,故须要在合同中明文规定,否则该标准无可行性。4.以双方变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时间为准这种认定标准充分敬重了双方的意思自治,将时间节点体现在合同中使得该标准具有法律约束力,该标准可行的前提是业主照实履行告知义务。五、完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建议前期物业服
10、务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认定困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却因为物业管理费用的单价较低简单被忽视。鉴于业主对房屋的运用权相对长久,如不能合理认定房屋面积,会给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带来隐形的损失。不怜悯况下对房屋建筑面积的测量标准可能不同,因此,类似的差额是不行避开的,但假如能够完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考虑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种种情势改变,就能有效规避由此引发的纠纷。建议购房者在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增加条文,约定“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依据以政府部门文件载明的面积或面积衡量标准为准”。同时,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业主在房屋面积实际面积变更后的刚好告知义务,详细的变更时间节点可由双方自行商定,可以依据房屋产
11、权证上载明的时间,也可以依据双方变更服务协议的时间,但应当适当倾斜于业主作为弱势方的利益。如此,合同各方就可以在标的房屋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公允诚信的接着履行合同,有效的避开因变更合同或启动诉讼程序带来的低效交易。物业服务合同 篇2业主、运用人(甲方):物业公司(乙方):合同双方当事人托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付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方法、吉林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甲方托付乙方对物业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第一章物业基本状况座落位置:市船营区(街道)号占地
12、面积:3000平方米物业类型:其次章物业服务内容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修理、养护和管理。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修理、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3.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修理、养护和管理。4.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卫生清洁、垃圾的收集、清运。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岸。6.协作和帮助当地公安机关
13、进行平安监控和巡察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7.社区文化消遣活动。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9.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第三章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本合同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安排;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3.根据法规、政策的规定确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专项修理资金的运用管理;4.当业主和运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缴纳;业主入户后不论是否入住,都要足额缴纳物业费;5.帮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第五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
14、同的约定,在物业区域内供应物业管理服务;2.有权要求甲方协作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3.向业主和物业运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4.对业主和物业运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依据情节轻重,实行劝阻等措施。第六章违约责任1.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供应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肯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峻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赐予乙方经济赔偿。2.乙方未能根据约定供应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赐予甲方经济赔偿。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赐予甲方经济赔偿。4.业主逾期交纳物
15、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逾期不交物业费的,视为甲方放弃物业公司对其服务。5.任何一方无正值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响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赐予赔偿。6.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运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行预见的状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裂开、救助人命、帮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状况,乙方因实行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七章附则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
16、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看法。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行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担当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刚好协商处理。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各执一份。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_ 乙方:_代表人(签字):_ 身份证号码:_年_
17、月_日 _年_月_日物业服务合同 篇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托付方 (以下简称甲方)_名称:_法定代表人:_注册地址:_联系电话:_受托付方(以下简称乙方):_名称:_法定代表人:_注册地址:_联系电话:_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协议选聘方式),甲方将_(物业名称)托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双方经同等协商一样,订立本合同。其次条物业基本状况物业类型:_座落:_四至:_占地面积:_总建筑面积:_托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其次章物业服务内容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_。第四条房屋建
18、筑共用部位的日常修理、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等。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修理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等。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理、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_、_、_、_等。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第九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服务
19、,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_。第十二条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第十四条其他托付事项1 _;2 _;3 _。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要求第十五条服务质量要求:1房屋外观:_;2设备运行:_;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修理养护: _;4急修:_;5小修:_;6绿化维护:_;7环境卫生:_;8公共秩序维护:_;9停车管理:_;10消防管理:_;11电梯运行维护:_;12装饰装修管理:_;13其他:_。第四章物业服务期限第十六条物业服务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十七条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
20、终止。第五章物业服务费用第十八条物业服务费价格1物业服务费价格为_,费用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_、_ 、_;由乙方按年季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价格的调整,按政策规定_调整。2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的万分之_。第十九条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运用人收取:1露天车位:_2车库车位:_3_。其次十条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修理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第六章双方权利义务其次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安排,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状况。
21、2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供应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全部权属于:_;管理用房位置:_;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项方式运用:(1)无偿运用;(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元的标准租用。3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日内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设施设备的安装、运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运用说明文件;(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它资料。4当业主和运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帮助催
22、交。5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遗留问题:(1)_;(2)_。6帮助乙方作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7其他:_。其次十二条乙方权利义务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供应物业服务;2向业主和物业运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3有权要求甲方和业主及物业运用人协作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4对业主和物业运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5对业主和运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有权依据情节轻重,实行劝阻、制止、_等措施;6选聘专营公司担当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托付给第三方;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修理养护安排,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8
23、向业主和物业运用人告知物业的运用有关规定;9每年会同甲方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足率调查;10_。第七章其他事项其次十三条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服务内容为:_;服务要求为_。其次十四条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服务费用为:_,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其次十五条保修责任内房屋、设施、设备修理养护,按以下方式处理:1托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2甲方负责返修;3_。第八章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约定其次十六条本合同期满,甲方确定不再托付乙方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确定不再接受托付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其次十七条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因其他缘由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_
24、日内撤出本物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以及与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档案资料。其次十八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做好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的清算,对外签署的各种协议等;乙方应帮助甲方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其次十九条其他条款_。第九章违约责任第三十条因甲方行为违约导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务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肯定期限内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赐予乙方相应经济赔偿。第三十一条乙方供应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赐予甲方相应经济赔偿。
25、第三十二条其他条款_。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三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日内,依据甲方托付管理事项,办理承接验收手续。第三十四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运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行预见状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裂开、救助人命、帮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务,乙方因实行紧急避险措施造成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方式解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条款如与
26、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抵触,该条款无效。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自_起生效。甲方:_签章:_年_月_日乙方:_签章:_年_月_物业服务合同 篇4甲方:负责人:地 址: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地 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在自愿、同等、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状况物业名称:_物业类型:_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座落位置:_总建筑面积:_平方米;其中住宅_平方米。其次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运用人供应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一)物业共用部
27、位的维护(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心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修理、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包括平安监控、巡察、门岗执勤。(六)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七)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八)业主托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第三条 乙方依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一
28、)住 宅:高层_元/月平方米; 多层_元/月平方米; 别墅_元/月平方米; 物业:_元/月平方米;(二)办公楼:_ 元/月平方米(三)商业用房:_元/月平方米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一、住宅物业1、综合管理服务费: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修理费用: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二、非住宅物业1、综合管理服务费: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修理费用: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6、其他费用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
29、修理的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修理的费用在修理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第四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五条 物业费的收取及支付方式1、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甲方应在_(每次缴费的详细时间)履行交纳义务。2、实行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应向甲方供应正式的完税发票。3、乙方账号:开户行:开户名:第六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实行以下方式:(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并且甲方运用的,甲方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二)停车场属于
30、建设单位全部、托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甲方有优先运用权,甲方运用的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三)停车场车位全部权或运用权由业主购置的并且甲方运用的,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上述费用按 (月/季度/年)向乙方缴纳,乙方向甲方供应正规完税发票。业主或物业运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第七条、供电、供水、供暖相关约定1、供电收费标准:依据西安市有关规定,电费为 元/度,由乙方统一向供电局购电,遇有电价调整按调整后电价执行。甲方用电将实行预购电的方式到乙方财务购电,方可供电运用。因乙方不能刚好购电
31、造成甲方无电可用,同时甲方因没电造成停业事故,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停电三日以上乙方将参照合同执行。乙方负责用电线路及设施的日常管理,担当违规用电所引发的一切损失和责任。不得擅自变更线路、用电负荷、电表及开关等配置。2、 供水收费标准:依据甲方经营项目和西安市相关规定标准,由乙方按 元/立方米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水费。遇有水价调整和甲方经营项目改变,收费标准相应调整。因本物业实行先购水卡后供水的方式,甲方应预购水后方可运用。 因乙方不能刚好供水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担当赔偿责任。3、供暖方式及收费标准:供暖方式为非地采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费;
32、供暖方式为地采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费。收费时间: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前交清全部供暖费。供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一)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并且提出服务改进看法等。(二)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一)设立特地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二)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运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供应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得不当利益;(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
33、,向业主或物业运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四)刚好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五)负责每月进行用水、用电部位巡检、发觉问题刚好订正。负责预售电、水卡;负责用电的技术指导;在保证服务区域正常用电的前提下,负责向甲方供电;负责与供电局协调有关用电事宜;第十条 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削减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倍返还
34、。3、甲、乙任一方无正值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赐予赔偿。4、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日期缴纳物业费,逾期缴纳的,每延迟一日,根据欠缴额的千分之 缴纳滞纳金。5、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二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实行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甲方
35、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_ 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物业服务合同 篇5一、当前理论界通说认为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托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团体在同等、自愿基础上依法签订的以物业管理公司供应物业管理服务、业主支付管理费用为内容的,规范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权利义务的协议。在该合同中,当事人一方为业主及业主团体,即托付人;另一方为物业管理公司
36、,即受托人。通说认为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托付合同,其理由是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符合托付合同的特征。详细体现在:(一)两者的价值取向(或者目的)基本一样托付合同是托付人为了克服自己的某些不足,而利用受托人的优势为自己处理肯定事务的合同。而业主作为物业的全部权人,依据“自己事务自己管理”的原则,其本应亲自对物业进行管理,但是,业主由于人数众多、精力、时间、实力等方面的限制,根本不能亲自管理物业,因而授权业主委员会代替业主,与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进行有效管理,以期达到物业保值、增值的目的。由此可见,就价值取向(或目的)而言,物业服务合同与托付合同基本一样。(二)两者均以相互信任为订
37、立合同的基础托付合同的托付人既然是利用受托人的优势为自己供应服务,就必定要对受托人的资信、技能等状况进行充分了解,双方以相互信任为基础签订合同。作为托付方的业主之所以会选择物业管理公司,替之对物业进行管理,是因为国家对物业管理公司实行资质管理制度,物业管理公司要具备相应的物业管理实力,其从业人员也要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并且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担当民事责任(参见20xx年9月1日起先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第32条和第33条)。业主也只有在了解了上述状况并对各物业管理公司的资信、服务业绩、业绩等进行综合比较的基础上,才会依据自己的意志在公允的条件下,选聘物业
38、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当然,物业管理公司也有权确定是否接受业主授权的业主委员会的托付。但是,物业服务合同一旦成立,没有法定或约定缘由,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合同。明显,物业服务合同和托付合同均以相互信任为基础,而且更加强调托付人(业主)对受托人(物业管理公司)的信任。(三)有偿的托付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都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担当义务的合同。在有偿的托付合同中,托付人主要担当缴纳费用、支付酬劳的义务,受托人则负有处理托付事务以及报告的义务,相应地,双方互享有权利。而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双方也完全符合这一特征。托付方(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业主)负有缴纳服务费用、支付适当酬劳以使物业管理公司接着经营的义务,而受托方(物业管理公司)负有依照合同约定供应物业管理服务,修理、养护物业,保持区域内整齐的环境和良好的秩序义务。相应地,托付方享有获得良好物业服务的权利,受托方享有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权利。(四)托付合同既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而物业服务合同是有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托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托付人造成损失的,托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托付合同,因受托人的有意或者重大过失给托付人造成损失的,托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此条说明托付合同存在有偿与无偿之分。而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