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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销渠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内涵 本公司的销售渠道是指产品从公司的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时所经过的通道,这种转移须要中间商的介入。 其次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的主要对象为国际销售渠道的中间环节。 其次章代理商 第一节 企业代理商 第三条 企业代理商是受本公司托付,依据协议在肯定区域内负责代销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的中间商。产品销售后,本公司根据销售额的肯定比例付给其佣金作为酬劳。 第四条 企业代理商与本公司是托付销售关系,他负责推销产品,履行销售业务手续,本身不设仓库,由顾客干脆向本公司提货。 第五条 本公司可同时托付若干个企业代理商,分别在不同地区推销商品,本公司亦可同时参加某些地区的直销
2、活动。 其次节 销售代理商 第六条 销售代理商是一种独立的中间商,受托负责代销本公司的全部产品,不受地区限制,并拥有肯定的售价确定权。 第七条 销售代理商是本公司的全权独家代理商。本公司在同一时期只能托付一家销售代理商,且本身也不能再进行直销活动。 第八条 销售代理商也实行佣金制,但其佣金一般低于企业代理商。 第三条寄售商 第九条 寄售商托付进行现货的代销业务。依据协议,本公司向寄售商交付产品,销售后所得货款扣除佣金及有关费用后再交付本公司。 第十条 寄售商一般要自设仓库或铺面,便于顾客刚好购到现货,且易于成交。 第四节经纪商 第十一条 经纪商既无商品全部权,又无现货,只为买卖双方供应有关价格
3、、产品及一般市场信息,为买卖双方洽谈销售业务起媒介作用。 第十二条 经纪商与本公司不签订合同,不担当义务,与本公司无固定的联系,但在买卖过程中又可代表本方,商品成交后,从中提取一部分佣金,但其比例一般较低。 第三章直销商店 第十三条 直销商店需划出a、b、c、d四个等级,要求每户一卡。 第十四条 直销商店业务探望次数规定为:a、b级店面每月不得少于5次;c、d级店面每月不得少于2次。 第十五条 全部直销商店必需执行统一的市场零售价,若经查不落实,直销店面的零售价不统一,必需追究该区业务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 直销商店依据营业额可采纳给扣制。 第十七条 商店货物摆放位置必需处于最醒目的位置,商店货
4、架上货物规格必需齐全,摆放整齐。 第十八条 要求商店的货物必需先进先出,业务员随时清点对方库存及出厂日期,以便出现问题刚好解决,并以书面形式将公司的要求传达至客户,如对方库存过大时,需协商,请示主管调回公司仓库。 第十九条 商品在销售、运输及库存等环节出现破损,必需当日调换,不允许拖至下月调换。 其次十条 客户提出的任何看法或建议,业务人员必需当面记录,自己职权范围能予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公司主管,在3日内答复客户。 其次十一条 业务员必需特别熟识辖区内每家商店的经理、会计、出纳、仓管、业务选购、柜台组长及营业员的状况,其中包括姓名、家庭住址、电话、爱好、生日及个别家属状况。 其次十
5、二条 每逢元旦或圣诞节前夕,业务员应当自己花钱寄贺卡给客户。 第四章经销商 其次十三条 经销业务必需由公司经理经营,或由经理指派的业务代表经营,公司内人员详细负责办理业务。 其次十四条 经销业务一律实行合同制,合同文本各分公司要求统一。 其次十五条 经销商可划分为a、b两种:a为大型经销商(年营业额在20万美元以上);b为小型经销商(年营业额在20万美元以下,10万美元以上);10万美元以下视为批发商,不签合同。 其次十六条 a级经销商的经营分为淡旺季。旺季时由于对方需求量大,资金占用量大,必需按合同求货到付款,否则不予供货;淡季时考虑长期经营,可适量按月铺货,当月铺货当月底必需全数收回货款(
6、例如,1日发货,到31日收回;8日发货,在31日收回;25日发货,在31日收回)。 其次十七条 b级经销商的经营不论淡旺季,一律货到交款,否则出现的任何货物损失由经理负责全部赔偿。 其次十八条 经销商在经销过程中产生的破损、变质、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本公司一律不予担当;但如有产品质量问题,本公司将予以解决。 其次十九条 每年需对各经销商制定销售指标,按指标完成状况予以嘉奖。批发商销售额在20万美元以下由分公司嘉奖,20万美元以上由行销部嘉奖。金额视同分公司费用。经销商未附合同正本,一律不享受本条款。嘉奖在结算后第60天,由行销部统一核对无误后发放。 第三十条 几个经销商联合进货则全部不嘉奖。 第
7、三十一条 每年销售指标须根据上年完成状况,在原有基础上递增肯定的百分点。 第三十二条 公司需帮助协助经销商开拓市场、规划市场,供应良好的经营策略,原则上要求经销商根据公司规定价格进行销售,允许上浮5,但不作详细规定,经销商有责任引导零售商执行区域内统一零售价。 第三十三条 经销商不得跨区销售,致使货物流窜,干扰其他市场,导致价格混乱。若违犯,一经发觉,第一次停止供货,其次次取消经销商资格,第三次没收销售奖。 第三十四条 严禁经销商销售假货,一经发觉,马上终止业务往来,并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五条 在开拓经销市场时,由分公司派出先遣队与经销商共同打理销售点后,交经销商经营。同时也可由行销部派先遣队
8、,费用由行销部和分公司各担当50%,来开发经销市场,完成市场开拓后再交由经销商经营。 第五章批发商和零售商 第三十六条 有关批发商和零售商的管理,另参见本公司批发商管理制度和零售商管理制度。 营销渠道管理制度 渠道管理制度3(市场营销管理制度) 聘请渠道管理制度 渠道部管理制度 渠道团队管理制度 公司渠道管理制度 渠道销售管理制度 康师傅营销渠道的管理制度及规定 营销管理制度 营销管理制度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9页 共9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