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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瓦房店河库长制实施方案 瓦房店市河库长制实施方案 依据中共中心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看法的通知(厅字20224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230号)、大连市实施河(库)长制工作方案(大委办发202232号)、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房店市实施河(库)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瓦政发20227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实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维护河库健康生命、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为目标,以解决河库管理爱护突出问题为导
2、向,全面加强水资源爱护、河库水域岸线管理爱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河库执法监管,统筹山水林田库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爱护制度,为人民生活供应更多更好美丽河库生态环境,为建设漂亮瓦房店供应环境资源保障。 二、工作目标 将全市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87条河流、58座水库全部纳入河长制范畴。 1 到2022年,瓦房店市国家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33.30%,全市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下同)比例达到85%,入海河流基本消退劣于类水体。其中沿海诸河流域(包括复州河、大沙河)河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1.43%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退,向主城区供水的集中
3、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初步完成较大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有效解决向河道倾倒垃圾、违规占河、乱采盗挖等问题。全力开展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现防洪与生态相协调。复州河、浮渡河、大沙河及松树水库饮用水源爱护区等主要河库水生态系统功能显著复原,生态环境明显趋好。 到2030年,我市全国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全市河流、饮用水源、地下水水质状况保持稳定,建成完善的水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基本杜绝向河道倾倒垃圾、违规占河、乱采盗挖等问题,全市河库生态系统显著改善,逐步复原自然健康状态。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2022年已完成市级及31
4、个乡级单位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设立市乡二级总河长、副总河长,设立市、乡、村三级河(库)长并予以公布;设置市河长制办公室;出台中心明确要求的6项工作制度;市乡分别开展中期评估工作。截至2022年6月底前,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2 1.编制“一河(湖)一策”治理及管理爱护方案。在2022年3月底前由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各有关部门编制完成重点河库“一河(湖)一策”方案。 2.设立河长公示牌。由市河长制办公室统一组织,于2022年5月底前完成河长公示牌设立工作。 3.开展河长制信息系统建设。根据国家要求,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开展河长制信息系统建设。 4.建立“一河一档”。由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逐
5、步建立全市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一河一档”。 5.按“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要求,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基础性工作和河库管理爱护行动。重点实施河库垃圾清理及保洁,河库管理综合执法,河道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改善河库水环境质量等河库管理爱护工作,并取得成效。层层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发觉问题刚好整改,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 此外,还需长期坚持推动以下工作: 立足瓦房店市实际,围绕河长制七大任务,对比总体目标,找准差距,坚持问题导向,接着实施复州河、大沙河、浮渡河、岚崮河、苇套河、九道河和松树水库饮用水源区等重点河库生态封育及综合治理爱护,全面开展“水资源爱护、清河、补短板、宜居乡
6、村、监督执法”等河库综合治理爱护五大专项行动,实现 3 “五清、三达标”。“五清”,即岸线清、排污口清、垃圾清、水域清、水质清;“三达标”,即河库水资源爱护实现国家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达标、河库水质实现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及“水十条”考核达标、河库生态实现生态功能区复原达标。为维护河库健康生命、复原河库自然生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漂亮瓦房店供应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 2022-2022年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加强水资源爱护 1.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加强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强化监督管理和用途管制,逐月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工作,刚好将不达标水功能区通报同级环保部门和当地政府,提出防治要
7、求。2022年、2022年、2022年,市内全国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分别为33.30%、33.30%、33.30%。(牵头单位:市林水局;协作单位:市环保局、农发局、经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限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限制指标的暂停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依法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审批工作,并加强监管。2022年、2022年、2022年全市用水总量限制指标分别为2.42亿立方米、2.40亿立方米、2.37亿立方米。(牵头单位:市林水局;协作单位:市经信局) 4 3.加强饮用水水源爱护。协作大连市编制松树水库、东风水库、九龙水库、八一水库、大
8、河水库、莲花水库等6个饮用水水源爱护区生态环境爱护方案并逐步实施。完成一级爱护区人口活动频繁区域围网隔离,依法清理饮用水源爱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协作单位:市林水局、农发局、卫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爱护 4.划定河库管理范围。组织编制重点河库管理范围划界实施方案,开展重点河库划界,推动河库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牵头单位:市林水局、国土资源局;协作单位:市农发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安排及许可制度,有效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强化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9、牵头单位:市林水局;协作单位: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侵占、围垦河库问题清理整治。禁止围河(库)造田。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河库,对岸线乱占乱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牵头单位:市林水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协作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农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河库防洪薄弱环节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 5 部部署,全力推动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防汛预报预警体系等工程建设,注意防洪与生态治理相协调,全力完成年度安排任务和绩效目标。(牵头单位:市林水局;协作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农发局,
10、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8.入河库排污口监管。根据辽宁省、大连市相关文件要求,严格限制入河排污总量;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的行业,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持证企业按证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市林水局、环保局;协作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农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对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接着加强监管,根据“水十条”要求,发觉一个,取缔一个。(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协作单位:市发改局、经信局、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2022-2022年,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11、建设,推动重点乡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2022年,有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再生利用要求,城市、乡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以上。(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协作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局、农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 1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禁养区内禁止有排放污染物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存在,禁止再新建畜禽养殖场。2022-2022年,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78%、86%、95%。(牵头单位:市农发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2.限制农业面源污染。2022年,农药利用率达38%,农药运用量不增加;农作物化肥用量增幅降到0.4%以下。
12、其中,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户率达到85%,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39%。2022年,农药利用率达39%,农药运用量削减0.5%;农作物化肥用量增幅降到0.2%以下。其中,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户率达到88%。2022年,农药利用率达40%,农药运用量削减1%以上;农作物化肥用量零增长,其中,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户率达到90%,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牵头单位:市农发局;协作单位: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3.限制水产养殖污染。2022-2022年,推行健康养殖方式,改善生产条件,严格渔用兽药、饵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管理。主动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牵头单
13、位:市农发局;协作单位:市环保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4.河库考核断面水质达标。2022年,全市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0%以上,丢失运用功能水体(劣于类)断面比例低于 7 5%。2022年,全市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5%以上,丢失运用功能水体(劣于类)断面比例为0。2022年,全市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5%以上,基本消退丢失运用功能水体(劣于类)断面。(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协作单位:市发改局、农发局、林水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5.治理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实行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对城市建成区黑
14、臭水体的治理力度。2022年、2022年、2022年建成区黑臭水体分别限制在30%、20%、10%以内。(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协作单位:市发改局、环保局、林水局、农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6.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良比例达标率。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施水源地隔离、综合整治、生态修复三大工程,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环境爱护。2022年、2022年、2022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良比例分别达到92.59%、94.44%、96.29%以上。2022年,全面驾驭全市各类饮用水水源基础信息,完善水源水质平安风险源档案,基本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违章建筑、穿越道路、管线及
15、违规排污口关闭等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协作单位:市发改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林水局、农发局等) 8 17.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以乡镇行政区域为单元,推动建立健全农村保洁制度,实行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从源头治污,推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接着开展宜居乡村建设。到2022年,全市实现卫生间入户和下水统一收集处理的建制村达到5%,城镇化程度较高的乡镇政府所在地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收集管网并有效运行。村屯可实行单户或联户污水就地处理模式。接着推动“漂亮乡村示范村”和“宜居达标村”
16、建设。全市农村垃圾基本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彻底解决垃圾入河库问题。(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规划建设局;协作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农发局、林水局、卫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8.加强河库水环境综合整治。按水污染防治行动安排要求,开展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工作,协调推动重大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加强监管,促进项目建成运营。2022年,建立全市水环境基础数据库,组织并完成市内河库近岸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建立环境风险企业档案;2022年,建成水环境管理GIS系统,指导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完善部门间、跨区域间应急联动机制;2022年
17、,建成水环境数据统计分析子系统,完成全部河湖近岸企业突发环 9 境事务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完成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协作单位:市林水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农发局、公安局、交通局等) 19.河库垃圾清理。2022-2022年,接着开展河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对河库水面及水源爱护区水面的漂移杂物进行清理打捞。全面清理河库障碍物,对影响行洪平安、有碍景观、影响水环境质量的障碍物,根据“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落实清除责任,对拒不清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清除。(牵头单位:市林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协作单位:市环保局、公安局、农发局等)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20.
18、推动河库生态修复和爱护。对全市大中型水库上游水源涵养林进行补植补造及退化林修复,巩固复州河、大沙河及浮渡河等河流生态治理成果。推动建立生态爱护补偿机制,落实补偿资金。(牵头单位:市林水局;协作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发局、市国土资源局、各乡镇办等) 21.加强山水林田库草系统治理。加大河流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爱护力度,松树水库等饮用水源爱护区主要河湖水生态系统功能显著复原。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库生态环境。(牵头单位:市林水局、环保局;协作单位:市农发局、国土资源局,各乡镇 10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加强工程运行管理 2
19、2.落实河库工程修理养护经费。市乡财政部门将河库工程的运行管理、修理养护等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根据水利工程修理养护定额标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养护定额(试行)及大连市农村水利工程修理养护项目及资金运用管理暂行方法,逐河逐库足额落实工程运行管理和修理养护经费,确保河库工程平安稳定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协作单位:市林水局) 23.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平安责任制。逐库落实同级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明确各类责任人的详细职责,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牵头单位:市林水局) 24.推动水库工程标准化建设。落实管护主体责任,明确工程管护经费渠道,做好水库大坝平安鉴
20、定、注册登记、修理养护、除险加固等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实现工程平安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牵头单位:市林水局;协作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 (七)加强执法监管 25.建立完善河库执法监管体制机制。落实河库管理爱护、执法监管责任单位、人员及设备,根据财权与支出责任相对应原则,落实河库管护、监测、执法等经费,建立河库管护长效机制。 11 围绕重点河流河(库)长制布局,逐步建立河库爱护联防联控示范性执法基地。(牵头单位:市林水局、公安局;协作单位:市财政局、环保局、农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6.开展涉河库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逐步完善涉河库联合执法模式,严厉打击非法排
21、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违法行为。探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连接机制,加大河库违法案件查办力度。(牵头单位:市林水局、环保局、公安局;协作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农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7.构建河长制信息系统。逐步构建“全面感知、广泛互联、深度融合、业务协同、决策科学、服务主动”的河长制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形成全市河库信息全覆盖、过程全监管、成果全发布的河库信息化管理新模式。2022年实现河长、河流等基础数据查询、检索、统计和分析等功能;2022年实现河长制信息化考核评价、巡检管理等功能,建立完善的河库信息化巡查和社会公众参加监督机制;20
22、22年基本建成全市河长制信息系统。(牵头单位:市河长办、林水局、环保局;协作单位:市河长制相关责任单位) 28.完善河(库)长考核问责嘉奖激励机制。由市河库长制办公室组织制定、经市河(库)长制联席会议审议后印发瓦房店市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工作考核嘉奖和责任追究方法及年 12 度考核方案,对全市相关责任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嘉奖。(牵头单位:市河长办、督考办;协作单位:市河长制相关责任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部门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加强河库管理爱护的重要举措,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河长负责、部门
23、联动、属地落实的工作机制。河长及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亲密协同、形成合力,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取得实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责任部门要加大河库治理及管理爱护资金投入,统筹运用水利、环保等专项资金,不断探究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参加,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加的多元化河库治理及管理爱护投入机制。 (三)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科技社团和企业等各方力气,加强水资源爱护、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修复、水生态补偿等方面项目探讨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大先进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 (四)强化考核评价。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日常监督、第三方评估、公众满足度
24、测评、年度考核等考评体系,严格督察考核,按相关规定实行问责和奖惩,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3 (五)强化执法监督。推动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调度、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河湖执法实力。强化对重点区域、敏感水域执法监管,对违法行为早发觉、早制止、早处理。建立案件通报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连接,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严厉打击涉河涉湖违法犯罪活动。 (六)强化宣扬引导。宣扬、文化等部门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及河湖管理爱护纳入公益性宣扬范围,以河长制实现“河长治”为主线,大力宣扬“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的典型,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爱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14 瓦房店河库长制实施方案 河长制实施方案 乡镇河河长制实施方案 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 瓦房店市林业局平安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某社区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云间县“河长制”实施方案 云间县“河长制”实施方案 潍坊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库塘长实施方案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7页 共17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