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docx(1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标题】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方法的通知 【文号】 厦国资企2022361号 【颁布单位】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2-10-22 【实施日期】 2022-01-01 【时效性】 有效 【有效期】 5年 【主题词】 制度建设 企业投资 监管方法 通知 【内容分类】 国有资产监督 各所出资企业: 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方法已经市国资委党工委探讨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方法
2、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本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行为,促进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确保国有资产平安和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包括市直管国有企业和托付主管部门或管委会管理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所出资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全资、肯定控股及具有实际限制权的相对控股企业(以下统称子企业)。 所出资企业及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投资,主要指固定资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
3、长期债权投资等。 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更新改造等;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设立全资企业、合资合作、收购兼并、对所投资企业追加资本金、参加其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前的股权投资等;长期债权投资包括从一级市场购买一年期以上的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等。 第四条 企业投资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二)符合本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 (三)符合本方法和企业投资管理制度; (四)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五)突出主业,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五条 市国资委对企业投资活动履行以下职责: (一)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投资决策机制和管理制度
4、; (二)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分类监管; (三)布置企业开展年度投资安排编制及年度投资完成状况分析报告编报工作; (四)对企业投资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五)其他有关投资监管的法定职责。 其次章 企业职责 第六条 企业在投资活动中,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方法的规定。所出资企业应依据本方法制定适用于本企业及下属子企业的投资管理制度,规范投资决策程序,明确下属子企业的投资权限,强化对下属子企业投资活动的管理;并视状况须要要求下属子企业制订相应的投资管理详细规定。 所出资企业及重要子企业所制订的投资管理制度,应报市国资委备案。 第七条 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资决策机构、人
5、员构成及职权; (二)投资管理部门及职权; (三)投资决策所遵循的原则; (四)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核、决策及实施程序; (五)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和论证规程; (六)投资风险管控措施; (七)外地投资项目决策、论证、管控等的特殊规定; (八)投资项目后评价规程; (九)子企业的投资权限; (十)责任追究。 第八条 所出资企业每年应当依据其发展战略和规划制订本企业及下属子企业年度投资安排,并在当年1月31日前报送市国资委。 年度投资安排可依据实际状况进行调整,并于当年9月30日前将调整状况书面报送市国资委。 第九条 所出资企业每年应当汇总编制本企业及下属子企业上一年度投资完成状况分析报告,并于3月
6、31日前报送市国资委。 第十条 企业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状况的,所出资企业应当刚好书面报告市国资委: (一)股权比例发生重大改变,导致国有股限制权转移的; (二)合资合作方严峻违约,损害国有出资人利益的; (三)发生其他重大状况改变,可能危及国有资产平安和完整的。 第十一条 企业应加强投资项目档案管理,涉及投资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投资决策文件、可行性探讨报告、非货币资产评估报告及备案表、法律看法书、合资合作合同、合作方资信证明等资料应刚好整理建档保存。 第三章 禁入与限制 第十二条 禁止企业炒作黄金、外汇、房地产以及进入二级市场炒作股票、债券、基金等。 第十三条 禁止企业违规从事与经营
7、业务无关的投机性期货交易。 第十四条 禁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未经市国资委确认为主业的企业对下属房地产公司进行股权增量投资。 第十五条 所出资企业应当严格限制第四级次及以下企业对外投资。 第四章 投资核准 第十六条 所出资企业(不含托付管委会管理的国有企业)及重要子企业(不含上市公司)的非主业、非控股及非境内三类投资项目,应报市国资委核准。 第十七条 所出资企业办理投资项目核准手续的,应当在投资决策机构探讨通过后报市国资委核准。其中,托付主管部门管理的国有企业办理核准手续的,决策通过后先报主管部门审核,再报市国资委核准。 第十八条 重要子企业办理投资项目核准手续的,由所出资企业审核后报市国资委
8、核准。 第十九条 企业办理投资项目核准手续时,应向市国资委提交项目核准请示文件,随附投资决策机构决议、主管部门或所出资企业审核看法、近期财务报表、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法律看法书等资料。 市国资委可依据项目须要,要求企业附加提交非货币资产评估报告备案表、合资合作意向书、合作方资信证明等相关资料。 其次十条 市国资委收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申请资料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对其所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应刚好通知企业;初审通过的,应于其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并下达批复或转报市政府批准。特别状况需延期的,应刚好告知企业。 其次十一条 未纳入核准管理的投资项目,企业在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或申
9、报相关资质时,被要求须出具市国资委核准文件的,经所出资企业提出申请,可参照核准项目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第五章 投资备案 其次十二条 除重要子企业外的其他子企业的非主业、非控股及非境内三类投资项目,应报市国资委备案。 托付管委会管理的国有企业的上述三类投资项目,先报管委会核准,再报市国资委备案。 其次十三条 纳入备案管理的投资项目,应当在管委会核准或按企业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程序决策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由所出资企业报市国资委办理备案手续。 其次十四条 企业申报投资项目备案时,应提交投资项目备案表,随附管委会核准或所出资企业批准文件、企业投资决策机构决议、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等资料。 市国资委可依据项
10、目须要,要求企业附加提交近期财务报表、非货币资产评估报告备案表、法律看法书、合资合作意向书、合作方资信证明等相关资料。 其次十五条 市国资委收到所出资企业的投资项目备案申报资料后,对资料齐全符合备案要求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在投资项目备案表上加盖备案专用章,并退还企业存档;特别状况需延期的,应刚好告知企业。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应予以书面通知。 第六章 定期报告 其次十六条 除本方法第十六条、其次十二条所列之外的投资项目,企业应定期向市国资委报告。 上市公司的非主业、非控股及非境内三类投资项目,由所出资企业按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办理,并于该投资项目信息在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后纳入定期报
11、告。 其次十七条 纳入定期报告管理的投资项目,由所出资企业按季度汇总填报投资项目季报表,其中第一至第三季度应分别于当年4月15日前、7月15日前和10月15前报送市国资委。 第七章 监督与问责 其次十八条 所出资企业应加强对下属企业投资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本方法和企业投资管理制度的实行。 外地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所出资企业应负责跟踪落实,适时组织对项目进展状况的实地检查。项目正常经营后三年内,应组织对项目进行后评价,并向市国资委报送项目后评价报告。 其次十九条 市国资委实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企业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状况进行实地检查。对检查中发觉问题的,由市国资委发出书面整改通知。所出资企业应当
12、根据市国资委要求,刚好抓好整改落实,并向市国资委书面报告整改状况。 第三十条 市国资委对企业报送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十一条 企业在投资项目决策或实施过程中,违反本方法规定的,由市国资委责令其改正;情节严峻、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 市国资委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方法规定的,市国资委应责令其改正,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方法所称投资决策机构,是指企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投资委员会等依照企业投资管理制度规定有权对投资项目作出决策的机构。 本方法所称非主业投资项目,是指经市国资委确认公布的企业主业之外的其他经营业务;非控股投资项目,
13、是指除全资、肯定控股、具有实际限制权的相对控股以外的参股项目;非境内投资项目,是指注册地为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的项目。 本方法所称企业级次,即以所出资企业为第一级次,所出资企业干脆投资并持股的企业为其次级次,以此类推。上一级次与下一级次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则以持有股权比例较大的一方作为其上级企业;如股权比例相等,则以拥有实际限制权的企业作为其上级企业。 第三十三条 本方法所称重要子企业,以市国资委确认公布的名单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方法由市国资委负责说明。 第三十五条 本方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厦国资企2007345号文同时废止。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14、022年10月22日印发 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方法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方法的通知(厦国资统2 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方法 威海市市属国有企业担保管理方法 温州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方法(试行) 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方法 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方法 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规定 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暂行方法 广元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试行方法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1页 共11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