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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管理制度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 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项目监督机制,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运用效益,依据XX省商务厅XX省财政厅XX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2022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商务建设字2022X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制度。其次条本制度适用于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第三条项目承办单位是指依法合规经营、具备项目建设资质并经过政府选购流程确认的项目实施主体。第四条项目主管单位
2、为XX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第五条项目业务管理单位为XX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商务局。其次章项目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项目管理秉承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一)节约原则。秉承厉行节约、资源共享、避开重复建设,优先支持对现有资源的整合改造和提升利用。(二)务实原则。务求好用、提质增效,着重提升项目的实际效果,切实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三)高效原则。力求高效,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沟通指导、刚好反馈,严格按进度安排推动项目建设。第三章项目管理内容 第七条建立项目台账制度,严格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确定项目承办单位
3、、明确责任人和进展时限。第八条项目承办单位主要通过政府选购方式择优选定,遵循公开透亮、公允竞争、公正和诚恳信用原则。依法签订项目建设合同,界定权利义务,明确项目绩效。政府选购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选购、询价、政府选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选购方式。公开招标应当作为政府选购的主要选购方式,承办单位应具备相应服务资质。第九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施方案、政府选购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和中标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项目绩效与进度安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或第三方机构实地检查各项目的进展状况,刚好指导和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资金平安
4、、方案落地、项目落实、农夫受益。对未达到绩效与进度要求的,责令项目承办单位刚好整改,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承办单位,取消其承办资格,追回已拨付的全部项目资金。第十条对已建设完成的项目,按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验收制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按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拨付项目相关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退回承办单位验收材料,并提出整改看法和要求,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取消其承办资格,追回已拨付的全部项目资金。第十一条引导和激励项目承办单位大力支持并主动参加电商扶贫工作,切实推动电商扶贫,加强对电商扶贫典型案例的宣扬和报道。第十二条项
5、目承办单位应加强平安生产管理,增加员工平安意识和平安防护实力。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承办单位进行平安巡查,发觉隐患刚好督促整改,确保项目建设平安;对疏于平安管理的项目承办单位,坚持一警告、二整顿、三撤销的工作原则,对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项目承办单位,肃穆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对项目承办单位的全部生产经营行为加以规范与制约。县领导小组应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项目承办单位虚报、重复申请扶持资金等行为,一经发觉,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第十四条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栏,征求看法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全面、刚
6、好、精确在省、县两级专栏上集中公布综合示范工作方案、项目内容、资金支配、决策过程等信息。第十五条凡接受专项资金财政补贴的项目必需按要求供应交易和活动信息,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材料,同时依法爱护项目承办单位信息平安。未供应完整信息的项目不得验收。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XX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说明。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 项目验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依据XX省商务厅XX省财政厅XX省
7、扶贫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2022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商务建设字2022X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制度。其次条本制度适用于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验收工作。第三条项目承办单位是指依法合规经营、具备项目建设资质并经政府选购流程确认的项目实施主体。其次章验收程序和方式 第四条验收程序 (一)项目承办单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项目标书、中标通知书、项目建设合同、项目建设工作报告及其它相关验收申请材料。(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验收申请后,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组织商务、财政、扶贫等
8、部门,并抽调对口专业专家组建项目验收小组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依据项目验收标准和要求刚好进行验收。(三)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在验收看法书上签字确认验收结论,结论分为“验收合格”和“验收不合格”两种,并提交县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四)承办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及验收小组出具并经县领导小组审核的项目验收看法书等验收文件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其它相关部门存档备查。第五条验收方式 项目实行绩效验收。(一)听取承办单位项目建设工作汇报,了解项目施工、进度、项目管理与专项资金运用状况。(二)赴项目实施现场查看,现场核验项目建设合同约定建设目标与绩效目标达成状况。(三)核验申请验收项目的相关材料。(四)
9、在项目实施现场实时查阅相关数据。第三章验收内容和标准 第六条项目验收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有关规定,XX省商务厅XX省财政厅XX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2022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商务建设字2022X号)及县相关文件要求和规定执行。第七条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栏,征求看法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全面、刚好、精确在省、县二级专栏上集中公布项目验收等信息。第八条除按有关规定、实施方案和项目建设合同内容进行验收外,项目验收小组应关注项目承办单位在电商扶贫方面的工作成效。第四章验收要求 第九条申请验收的项目应已按要求建
10、设完成,正常投入运营并达到项目建设合同约定的指标。第十条项目验收小组主要职责。(一)依法依规严格执行验收程序。(二)对具有专业性软硬件技术参数要求的项目或分项目,可提请县政府批准并且抽调相关行业专家或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加项目验收。(三)全面核查项目建设、运营和专项资金的运用、管理状况,并做出客观评价。(四)验收合格的项目,提交县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再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验收合格文件。(五)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退回承办单位验收材料,并提出整改看法和要求。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XX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说明。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XX县电子商
11、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专项资金运用管理,保障资金平安、高效运行,提高资金运用效益,依据XX省商务厅XX省财政厅XX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2022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商务建设字2022X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制度。其次条本制度所称专项资金是指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中心专项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第三条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其运用应符合公共财政管理和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
12、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支持标准的要求,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亮、择优扶持、提质增效的原则,专项资金的安排和运用状况向社会公开,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审计和社会监督,确保资金运用规范、平安、有效。其次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县领导小组依据专项资金支持运用方向,统筹调配资金运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动。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拟定资金运用看法,按相关程序拨付。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共同负责资金拨付和监管,并对资金运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价。第三章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与标准 第五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标准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有关规定、XX省商务厅XX省财政厅XX省扶贫办
13、公室关于印发XX省2022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商务建设字2022X号)及县相关文件规定为准。第四章专项资金的运用和拨付 第六条对尚未验收的项目,经项目承办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可按建设合同要求及项目进展状况拨付部分资金支持项目建设,以保障工作进度;所拨付资金不超过合同约定补贴额度的50%。第七条建成项目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验收制度有关规定对项目组织验收。第八条验收合格的项目提交县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验收合格文件。最终由项目承办单位填写资金审批表,经县财政局审核,报请县领导审批,并在
14、省、县政府门户网站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拨付。第九条建设项目如未能按期完成并通过验收,依规追回已拨付给承办单位的全部专项资金。第五章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条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对任何虚报、冒领、挪用、骗取、滞留、截留、挤占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第十一条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建设与实施状况和专项资金运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刚好指导和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资金平安、方案落地、项目落实、农夫受益。第十二条项目承办单位收到扶持资金后,应按现行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进行
15、规范的账务处理。第十三条全部中心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在显著位置标识“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同时公布省商务厅(XX)和县商务局(XX)举报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第十四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栏,征求看法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全面、刚好、精确在省、县两级专栏上集中公布项目资金支配等信息。第十五条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在项目建设、专项资金运用、拨付、管理与监督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第六章附 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XX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说明。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5页 共15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第 15 页 共 1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