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docx(1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大同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方法(试行) (2022年1月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推动全区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化、制度化的建设进程,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关于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看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定点医疗机构是指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确定的,为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供应医疗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 确定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原则是:为
2、参合农夫供应基本的医疗服务,便利参合农夫就医;有利于促进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竞争,合理限制医疗服务成本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 本方法适用于大同区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 其次章 定点医疗机构的条件 第五条 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 第六条 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自愿的方法,但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 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应符合黑龙江省村卫生所建设指导标准的要求,医务人员具备认症、处理简洁伤病的实力。 (二) 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应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科室完整
3、、具备急诊急救及常见病的诊治实力。 (三) 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应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要求的综合(以下均指中西医、民族医)或专科医疗机构,科系完整,具备急诊急救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实力,负责向上级医院转诊病人。 第三章 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批 第七条 资格申报。申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应填写由省卫生厅统一制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新农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供应以下材料: (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 上一年度业务收支状况和门诊、住院诊疗服务量(包括门诊诊疗人次、平均每次诊疗医药费、住院人数、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出院者
4、平均住院医药费等); (三) 医院的基本状况、性质、法人代表、床位数、人员结构、医护比例、专科特色,房屋面积,设备设施。 第八条 资格审核。卫生行政部门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由医疗、管理、财务等专家构成的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评审组,对医疗机构的申请和所供应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和实地考核。依据评审组的审核结果,确定入围的定点医疗机构。 第九条 逐级备案。对已入围的定点医疗机构实施逐级备案,区级拟批准的定点医疗机构要先向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征求看法,并在省、市两级备案。 第十条 签订协议。卫生行政部门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要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服
5、务人群、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审核与限制措施、实惠政策、惩罚等,并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违约责任,原则上协议有效期为1年。 第十一条 悬挂标识。已签定协议的医疗机构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新农合管理机构负责向社会公示,公示后无其它异议的医疗机构为正式定点医疗机构,并悬挂“定点医疗机构”标识。 第四章 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 第十二条 日常管理 (一) 挂牌服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应悬挂定点医疗机构标识,设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及医药费报销流程,设有独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窗口。大厅设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扬板、参合农夫常用药品价格、常用诊疗项目等公示板。 (二) 配备人员。定
6、点医疗机构内部要设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科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协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共同做好医疗服务管理工作。 1、工作职责。 (1) 审查本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医疗服务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 按要求做好各项登记,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以下简称参合患者)的医疗费用,病案要单独分类管理; (3) 对区域内参合患者的医疗费用进行初步审核和补偿资金的垫付及相关实惠正常的补偿。 (4) 负责对参合患者出院时供应相关的医疗文件; (5) 负责月或季报表的填写及相关信息、数据的上报工作; (6) 接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相关学问的培训; (7) 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及医务人员要
7、娴熟驾驭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和业务学问,参合患者入院后,对就诊人员必需核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做到人、卡相符,对冒名就医的,医务人员有权扣留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由定点医疗机构上缴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职能科室要跟踪了解患者住院治疗状况,查处违规现象。 (三) 实施“协议制”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合患者,医疗机构要与参合患者签署就医协议,协议的宗旨是让参合患者在熟识,了解补偿方案、报销比例及书目内用药的前提下就医。 (四) 实施“清单制”,定点医疗机构要实施“一日清单制”,要将参合患者每日住院的费用清单告知参合患者,并由参合患者签字后生效。 (五) 实施
8、“垫付制”,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合农夫的住院费用进行初步审核,根据补偿方案计算补偿的费用,并干脆支付参合患者的补偿费用。定点医疗机构要将垫付的资金票据定期到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统一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的票据由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上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再通过银行支付到定点医疗机构的账户上。 (六) 实施“一卡制”。参合患者在区域内就诊要实行“一卡通”,即参合患者凭合作医疗卡可在区域内任何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七) 严格物价。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必需严格执行省价格管理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标准。 (八) 让利农夫。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依据各自的实际状况,制定实惠政策和措施,为参与合作医
9、疗患者供应部分检查和治疗项目减免政策和实惠待遇,让利于参合农夫。 (九) 加强培训。要加强对本院内干脆为参合农夫供应医疗、护理和协助检查等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全面了解和驾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政策和标准,严格根据规定供应相应的诊疗服务。 (十) 和谐发展。上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对下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主动推动区、乡、村卫生服务的纵向合作,提高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实力,促进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和谐发展。 第十三条 就医管理 (一) 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要热忱接待参合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驾驭参合患者的入、出院指征,
10、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卫生部及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平安。 (二) 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合理检查的原则,对参合患者科学合理的进行协助检查与治疗,能用简洁仪器的不用困难仪器,能做单项检查的不做多项检查,严禁过度检查和重复检查。限制运用CT、MRI等大型医疗仪器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确保阳性率达70%以上。 (三) 定点医疗机构必需执行国家基本药物书目和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书目,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主要以运用国家基本药物书目为主;市、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应限制珍贵药品的运用,特别状况必需运用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书目外
11、的药品时,要征求患者家属的看法,并由家属签字同意,同时由患者家属门诊自行买药,定点医疗机构要自觉限制“自费药品的运用。 (四) 定点医疗机构用药应当遵循“梯次给药”的原则,运用同类药品时,应当由低到高,逐步选用。抗菌药物要根据分级运用的原则,优先运用一线药物,确因病情须要,再选用 二、三线药物。 (五) 主动推广和运用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优势。定点医疗机构要在服务中主动推广和运用中医相宜技术为参合患者治疗疾病,降低医疗费用。 (六) 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省卫生厅制定的“大额医疗费用申报制”。要求成立组织,自行制定切实可行的控费措施,严格限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上涨,不乱收费,
12、多收费,严格遵守大额费用申报制。大额费用申报的额度: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超过4000元、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超过1000元时,必需向新农合管理机构进行申报,新农合管理机构将对大额患者进行跟踪核查。在此之后的治疗中,达到本数额的倍数必需再次申报。医疗机构假如不进行申报,那么超出规定的费用由医疗机构自付。不得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外的项目变通为范围内项目,更不允许分解到其他项目中。 (七)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登记管理制度,规范门诊和住院病历书写。住院病历首页要有患者的联系电话、亲属电话;初步诊断和确定诊断要明确;住院费用要精确详实;要有长期、临时医嘱及护理记录
13、。 第十四条 转诊管理 (一) 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之间无需转诊,参合人员可在县区域内任何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一卡通”制度。经同意转诊到上级医院就诊的患者,可自主选择省级和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出省患者需由省内定点的三级医院签署转诊证明,省外及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在各统筹地区内应为同一补偿比例。未经转诊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农夫起付线500元,15%的比例补偿,2万元封顶 。 (二) 须要向市以上医疗机构转诊的范围: 1、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无法确诊的疾病; 2、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无条件治疗的疾病; 3、危、重、急病人需转往上级定点医院救治的。 市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接受经区级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授权的
14、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及急诊入院的参合患者,转诊的病人应由定点医疗机构上报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 须要续补转诊手续的范围: 1、危、重、急病人干脆入住市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救治的; 2、在区外务工的参合农夫因病入院的; 以上两种患者在入院后,要有家属在5日内同参合地区合作医疗管理部门或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取得联系,由合作医疗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并告知相关要求,以便事后报销。 第十五条 补偿管理 (一) 区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要全部实行垫付制。逐步推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制的进程,有条件的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也可以同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达成协议,开展参合农夫住院费用的补偿
15、工作。 (二) 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要刚好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对于定点医疗机构支付给患者的不合理补助资金,一经核实,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负责。 第五章 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与考评 第十六条 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有关部门亲密协作,并逐步建立社会评议监督制度。 第十七条 实行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制度。由卫生行政部门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评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不定期抽查要依据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夫投诉和工作中发觉的问题随时进行。 第六章 罚则 第十八条 对
16、违规及考核不合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协议惩罚、限期整改、取消定点资格等惩罚。 协议惩罚:是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或新农合管理机构同定点医疗机构签署的协议对违规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惩罚; 限期整改:对违规的定点医疗机构限定整改日期,并经检查整改合格后,方可接着收治新农合患者; 取消定点资格:取消资格期间不能收治新农合患者,被取消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2年内不能申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任何定点资格,需在惩罚期满检查合格后才能重新申请。 第十九条 对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定点医疗机构,由区卫生行政部门或新农合管理机构视情节轻重赐予协议惩罚、限期改正、取消定点资格等处理,对单位领导和当事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 将未
17、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医疗费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范围的; (二) 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支付的费用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范围的; (三) 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规定和诊疗规定的; (四) 违反收费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和不执行药品价格政策的; (五) 以造假方式等套取合作医疗资金的; (六) 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它行为; 其次十一条 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对全区范围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或抽查,对问题严峻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干脆进行惩罚。 第七章 定点医疗机构的标识 其次十一条 全省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实行统一标识,省、市、县
18、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标识为6040cm的铜制牌匾,村级为4020cm的铜制牌匾。定点医疗机构需将牌匾悬挂于本机构外部最明显的地方,便于参合农夫监督。定点医疗机构被取缔后由同级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负责予以收回。 第八章 其它 其次十二条 本规定由区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负责说明。 其次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方法 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方法 义乌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方法 汕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方法 定点医疗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 东莞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方法 医疗机构管理方法(最新)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方法 医疗机构命名管理方法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4页 共14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