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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办法 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委派方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建设一支高素养的平安管理队伍,促进公司平安生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平安生产法、建筑施工企业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机构设置及专职平安生产管理配备方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平安生产状况,特制定本方法(试行)。 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二级单位、经理部、直属项目部、子公司和控股公司。 第三条 委派人员指公司依据工作须要,委派到各单位的专职平安管理人员(简称委派人员),被委派单位和委派人员必需遵守本方法。 其次章 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的委派 第四条 公司委派人员的范围: (一)公司直属项目部平安
2、总监; (二)二级单位、直属项目部平安管理部门负责人; (三)直属项目部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子公司或直属单位委派人员的范围: (一)下属单位、项目部平安总监; (二)下属单位、项目部平安管理部门负责人; (三)下属单位、项目部专职平安管理人员。 子公司或指数单位委派以上人员前,需报请公司平安监管部同意。 第六条 相关部门职责 公司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建立并完善平安管理人员储备库,负责对储备库中的平安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再教化。全部委派人员一律从储备库中选派。 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平安管理人员档案,根据管理权限、经公司领导批准,下达委派文件。 二级单位和直属项目部负责对平安管理后备人员
3、的培育,通过内、外培训和实践等多种方式,加强平安管理后备人员的理论学习和实际技能的不断提高,待其具备肯定实力后举荐至公司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经考核确认,纳入公司平安管理人员储备库。 第七条 委派的程序:由被委派单位提名举荐,经公司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审核、报请公司分管平安生产的副总经理同意,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聘任、委派。委派人员解聘时,根据同样程序办理。 第八条 委派人员的工作对被委派单位和公司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 第九条 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分为ABC三类,可任职范围如下: A类可聘为子公司或直属单位平安总监或产值1亿元以上项目部平安总监; B类可聘为各级平安部门负责人或1亿元以下
4、项目部平安总监; C类可聘为专职平安管理人员。 第十条 委派人员任职条件: 1、取得平安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2、遵纪遵守法律、恪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在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举荐或公司指派。 第十一条 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考试、接着教化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共同负责,德州管理中心职工培训处详细实施。 第十二条 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考试合格后,颁发平安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需接着上岗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内办理续期登记手续。 委派人员每年应接受一次接着教化培训。 第十三条 平安生产
5、管理人员上岗资格报考条件: A类:取得工程类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平安生产相关工作6年以上,至少在一个项目主管平安生产管理(或与平安生产管理干脆相关)的工作;或有10年以上施工工作经验。 B类:取得工程类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平安生产相关工作4年以上,至少在一个及以上项目参加平安生产管理的工作;或有6年以上施工工作经验。 C类: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平安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有4年以上施工工作经验。 第三章 平安管理委派人员的职责 第十四条 委派人员的工作对被委派单位和公司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 第十五条 委派人员必需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常常督促和提示第一责任人正确履行平安生产法所规定的六项职责
6、。 第十六条 委派人员对存在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部位、设备、设施和作业有权下令停工,对不执行停工令的项目部可越级报告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 委派人员应刚好将被委派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状况和重大事项向公司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报告,并提出建设性看法和建议。委派人员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书面对公司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汇报本人的工作状况。 第十八条 委派人员在履行派驻单位岗位职责的同时,发挥公司委派人员对派驻单位的平安监督职能,贯彻公司的管理意图,帮助派驻单位完成平安生产管理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 平安总监、平安部门负责人职责: (一)贯彻和宣扬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股份公司和公司的
7、平安生产规章制度;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安排、平安生产投入安排并贯彻实施; (三)建立和完善平安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并对平安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四)按平安生产责任制有关要求,负责对本单位所属各单位(包括分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平安生产工作考核; (五)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监督平安技术交底; (六)负责本单位平安生产检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及验收; (七)组织对项目危急因素的辨识和监控工作,编制项目有关平安生产、自然灾难的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 (八)组织或参加平安事故(包括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平安教化、培训工作; (十
8、)负责组织平安信息报送和平安生产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其次十条 专职平安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平安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急性较大工程平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状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订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平安隐患有权责令马上整改; (五)对于发觉的重大平安隐患,有权向平安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平安事故状况。 第四章 平安管理委派人员的考核 其次十一条 公司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每年对委派人员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进行工作评价,依据项目平安生产状况及平安管理现状进行考核。 其次十二条 对平安总监、平安部门负责人
9、的考核由公司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组织;对专职平安管理人员的考核由被委派单位制订考核方法并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备案。 其次十三条 对平安总监、平安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在每年十二月份对二级单位(项目部)进行平安考核时一并进行,同时征求被委派单位对其平常工作的评价看法,作为最终考核结果。 其次十四条 考核的程序以个人述职、考核组考核评价的方式进行,考核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五章 平安管理委派人员的管理 其次十五条 委派人员根据“统一委派、统一管理”的方法进行管理,即:由公司对全公司平安管理人员实行统一的委派;由被委派单位对被委派人员的人事档案、党、工、团组织关系、工
10、资奖金、福利等实行统一管理。 其次十六条 委派人员的级别待遇不得低于被委派单位同级或同类人员的待遇水平,工资、奖金等费用由被委派单位担当。 其次十七条 被委派单位要加强对被委派人员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关切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不断提高其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努力调动他们的工作主动性。 其次十八条 二级单位和直属项目部应每年从新分高校生中选择、培育肯定数量的平安管理后备人员,公司把平安后备人员的培育纳入平安生产业绩考核。 其次十九条 被委派单位要支持委派人员工作,为委派人员创建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其开展平安生产管理工作供应必要的条件,确保被委派人员按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十条 被
11、委派单位领导人要切实履行法律给予的职责,督促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保证本单位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工作严格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十一条 被委派单位不得阻挠干扰委派人员开展正常的平安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委派人员在任职中发觉不称职的根据委派管理权限可随时按规定程序予以解聘。 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委派方法 平安生产管理人员 平安生产管理人员题库 专责平安生产管理人员 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平安生产管理人员职责(材料) 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平安生产学问试卷 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的平安生产职责 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平安培训大纲 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平安职责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9页 共9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