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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附件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老师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自治区一般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别教化学校、教化矫治学校的老师及教研部门和校外教化机构中实行中小学老师职称(职务)制度的在岗人员。 其次条 基本条件 (一)政治上坚毅,坚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五个认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祖国统 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贯彻党的教化方针,忠诚教化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有历史责任感,为人师表,立德树人,专业过硬; (三)具有相
2、应层次老师资格、专业学问和教化教学实力,长期在教化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老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年限达到晋升最低年限; (五)接着教化培训,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六)身心健康。 第三条 正高级老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格 具备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层次老师资格证书,并在高级老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教化教学实力 1.具有崇高的职业志向和坚决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化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精彩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化系统地驾驭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
3、学问,教化教学业绩卓 1 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化教学探讨的实力,在教化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建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养教化中,充分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育一级、二级、三级老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化教学专家; 5.精彩完成规定的教化教学工作任务。 (三)学术(科研)成果 任现职期间,具备以下六项条件中的四项,其中在南疆四地州任教的老师或其他地(州、市)任教20年以上的农村老师只需具备六项条件中的三项: 1.担当地(州、市)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或观摩教学课2次,效果较好
4、;或在地(州、市)级以上教化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一等奖;或获自治区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2.在自治区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化教学论文;或主持自治区级以上课题并结题; 3.公开出版学术著作; 4.参与地(州、市)级以上教化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参、教辅编写工作,正式出版或在地(州、市)级范围内推广运用; 5.在参与各级教化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获自治区级三等奖以上2次或地(州、市)级二等奖以上2次或县(市、区)级以上一等奖2次;或指导学生参与探讨性学习和社会综合实践活动或教化行政部门(含同级教化学会团体)组织的活动,获自治区级以上嘉奖; 6.县以上中小学老师
5、获特级老师或本教学领域自治区级以上荣誉称号,乡镇及以下中小学老师获本教学领域地(州、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第四条 高级老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格 具备相应层次老师资格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备博士学位,在教学岗位任教1年以上; 2.具备硕士学位,在县以上学校一级老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在县 2 及县以下学校一级老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3.高校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老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4.高校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一级老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5.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满22年,在小学(幼儿园)一级老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任教的老
6、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验。 (二)教化教学实力 1.依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化,主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精彩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学问和专业技能,教学阅历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肯定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化教学探讨的实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在素养教化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果; 4.胜任教化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育二级、三级老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效明显; 5.仔细落实学科课程标准,明确学科教学的目的任务,娴熟驾驭教学原则、内容
7、、方法和手段,并能较精彩地完成1门课程的全部教学工作。 (三)学术(科研)成果 任现职期间,需具备以下五项条件中的两项,其中任教20年以上的农村老师只需具备五项条件中的一项: 1.担当县(市、区)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或观摩教学课1次,效果较好;或在县(市、区)级以上教化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一等奖;或获地(州、市)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2.在地(州、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化教学论文;或主持地(州、市)级以上课题并结题。农村老师或有能够反映本人学识水平的代表作品; 3.参与地(州、市)级教化行政部门教材、教参、教辅编写工作或 3 主编校本教材编写工作,并在县(市、区)级范围内正式
8、出版或推广运用; 4.在参与各级教化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获自治区级三等奖以上奖项,或地(州、市)级二等奖以上奖项,或县(市、区)级以上一等奖。或指导学生参与探讨性学习和社会综合实践活动或教化行政部门(含同级教化学会团体)组织的活动,获地(州、市)级以上嘉奖; 5.县以上中小学老师获本教学领域地(州、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乡镇及以下中小学老师获本教学领域县(市、区)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连续三年考核优秀。 第五条 一级老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格 具备相应层次老师资格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备硕士学位,在县以上学校二级老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在县及县以下二
9、级老师岗位任教1年以上; 2.高校本科毕业学历,在二级老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3.高校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二级老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二级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教化教学实力 1.具有正确教化学生的实力,能依据所教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化,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阅历,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学问,独立驾驭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阅历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学问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激发学生的潜能,教学效果好。较好地完成规定
10、的教化教学工作任务; 3.具有肯定的组织和开展教化教学探讨的实力,并担当肯定的教学探讨任务,在素养教化创新实践中积累了肯定阅历; 4.在培育、指导三级老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化教学实力方面做出一 4 定成果。 (三)学术(科研)成果 任现职期间,需具备以下九项条件中的两项,其中任教15年以上的农村老师只需具备九项条件中的一项: 1.主动参与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教研文章在县(市、区)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进行书面沟通1次并获得好评。乡镇及以下学校老师在乡镇教化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进行书面沟通2次并获得好评; 2.参与乡镇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观摩教学课1次以上获得好评;或在乡
11、镇及以上教化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一等奖; 3.在县(市、区)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化教学论文;或主持县(市、区)级以上课题并结题; 4.参与县(市、区)级教化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参、教辅编写工作,并在本县(市、区)级范围内正式运用; 5.参加教化教学探讨和教改试验,或结合教学实际,参与本地相关社会调查,写出有肯定价值的调查报告; 6.获县(市、区)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7.从事音、体、美等学科教学工作的老师,在教化、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汇演、作品展或竞赛中获奖; 8.能结合教学特点,娴熟制作多媒体课件,加强直观教学,取得明显教学效果,受县(市、区)级以上教研部门的确定; 9.指
12、导学生参与探讨性学习和社会综合实践活动或教化行政部门(含同级教化学会团体)组织的活动,获县(市、区)级以上嘉奖。 第六条 二级老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格 具备相应层次老师资格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校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2.高校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老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3.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三级老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5 (二)教化教学实力 1.比较娴熟地驾驭教化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化效果良好; 2.驾驭教化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学问,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学问,能够独立驾
13、驭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学问和技能,教学效果好。完成规定的教化教学工作任务; 3.驾驭教化教学探讨方法,主动开展教化教学探讨和创新实践。 第七条 三级老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格 具备相应层次老师资格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校专科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化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2.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教化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教化教学实力 1.基本驾驭教化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化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化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本学问,基本驾驭所教学科的专业学问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
14、工作。 第八条 学校兼任中层管理干部的非专任老师,在参与各级别老师职务评审中,除满意上述条件外,其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学校专任老师标准工作量的1/3;校级领导应适当担当授、听、评、导课等教学工作。 第九条 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化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老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54号)同时废止。 第十条 本条件相关说明见附则。 6 中小学老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中小学老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中小学老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 甘肃省中小学老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老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破格条件 中小学老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中小学老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关于做好中小学老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中小学老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 中小学老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条件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2页 共12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