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实践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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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大学实践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某高校实践基地管理方法(征求看法 本文关键词:征求看法,某高校,管理方法,实践,基地某高校实践基地管理方法(征求看法 本文简介:*实践教学基地管理方法(征求看法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践教学是高等教化的重要教学环节之一,对指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育学生创新精神与综合素养具有不行替代的作用。实践教学基地是指具有肯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供学生参与实践教学活动的场所。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可以丰富学生实践教学内某高校实践基地管理方法(征求看法 本文内容:*实践教学基地管理方法(征求看法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践教学是高等教化的重要教学环节之一,对指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育学生创新

2、精神与综合素养具有不行替代的作用。实践教学基地是指具有肯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供学生参与实践教学活动的场所。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可以丰富学生实践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实践实力,促进校企产学研合作,同时也是加强学校和社会的联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办学的重要途径。实践教学基地作为校企合作教学平台,同时也是提升老师工程实践实力和科研素养的场所。其次条实践教学基地应为学生完成试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专业技能训练、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活动供应相应的条件和必要的服务。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干脆关系到实践教学的质量。为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基地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和规范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促进实践教学基

3、地的建设,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法。其次章实践教学基地的建立第三条实践教学基地分校外和校内两类1、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由学院有关部门或系(部)与校外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联合在校外建立,为具有肯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相关专业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等实践性教学活动场所。2、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经学院批准在校内建立,具有肯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等实践教学活动场所。第四条实践教学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有适合开展实践教学的科研、生产项目和技术装备,适度的生产经营规模及较高素养的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能满意完成实践教学任务的各项要求。2、

4、基地建设双方应坚持互惠互利、义务分担的原则。3、就近设点,相对稳定,节约实践教学经费开支。4、能满意学生食宿、学习、劳动爱护和卫生平安等方面的要求。第五条实践教学基地建立的途径1、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立应由有关教学单位依据不同专业和学科特点,有目的、有安排、有步骤地选择具备相应实践教学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共同协商建立,原则上每个专业应保证有3个以上实习基地。2、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的建立依托各系(部)建立,由学院审批,各系(部)派专人负责其教学运行与日常管理。第六条系(部)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应担当的职责和义务1、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相关系(部)在人才培训、托付培育、课程进修、询

5、问服务、信息沟通、学生就业等方面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优先供应服务。2、各系(部)应主动取得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的协作,结合该单位实际和发展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安排,举荐选聘兼职指导老师,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践教学任务的落实。3、在教学期间,相关系(部)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应确保学生、指导老师及生产人员的平安,对相关人员进行纪律、平安教化。第七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的签订1、在符合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条件的基础上,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经协商可由学院或相关系(部)与基地所在单位签署明确双方有关合作内容、权益和职责的合作协议书。2、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合作年限依据双方须要协商

6、确定,一般不少于3年,协议到期时,依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第八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挂牌学院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挂“*XXXX基地”标牌,并报教务办备案。第三章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第九条实践教学基地采纳院、系(部)两级管理,以系(部)管理为主的原则。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统筹管理,负责制订建设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协调有关事宜。各系(部)依据学科及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育方案、实践教学大纲等要求,详细实施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第十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发展规划,要纳入学院教化事业总体发展规划,实践教学基地的立项、建设、撤销

7、等需报教务办实践教学管理岗备案。第十一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经费应实行多种渠道筹集的方法;学院每年下拨实习教学经费的10%作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维持费,用于基地的基本条件改善和保障工作。另外,对于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育具有重大意义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经学院评估确立后,将设立特地维持经费用于保障。第十二条实践教学基地应实行科学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应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对教学工作、人员、经费、物资、环境等基本信息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刚好精确填报各种报表。第十三条教务办会同有关部门和教学单位不定期到实践教学基地检查、评估教学状况,或给与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对基地建设管理、运行

8、成果突出的系(部)和基地予以表彰和嘉奖;对建设成效不大、不能保证明践教学质量的基地,提出整改要求,整改不达标的予以撤销。第十四条要加强学院、系(部)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日常联系,建立相关专业老师尤其是高学历老师的定期访问制度,深化与企业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校外实践教学地基的层次与水平。第四章实践教学基地管理人员第十五条实践教学基地管理人员实行基地主任负责人制度。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可依据须要设立XXXX教学基地主任,在系(部)领导下负责基地的详细规划和建设工作,其个人待遇参照学院教研室主任确定,并报教务办备案。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设立双岗位,分别为校方负责人和企方负责人;前者称谓为“XXXX实践

9、教学基地主任(校方)”,后者为“XXXX实践教学基地主任(企方)”。校方负责人可以享受学院教研室主任相关待遇;企方负责人可以聘为学院外聘老师,由学院发放聘任证书,并在实践教学基地维持费中适当支付部分酬劳;便利时可邀请来校进行例行访问。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校方)主任在系(部)领导下负责基地的详细规划和建设工作,依据工作须要可以兼聘1-2名工作人员。第十六条实践教学基地主任的岗位职责1、实践教学基地主任全面负责基地管理工作,坚持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工作宗旨。2、负责编制基地建设规划和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状况。3、依据人才培育方案、实践教学大纲内容,负责组织完成基地教学工作任务。4、贯彻

10、实施基地管理有关规定,保证基地正常运转,为实践教学活动供应场所和相关条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力气,强化基地作为学生实习、生产试验和技术开发场所的重要作用。5、负责协调解决参与实践教学的师生的住宿,解决好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详细事情。6、按时完成基地各种信息数据的登记和上报工作。定期总结和向系(部)汇报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和运用状况,遇特别状况应刚好汇报。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各系(部)可依据本方法,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办实践教学管理岗备案。第十八条由教务办负责说明,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5篇2:鸡街中学班级量化绩效考核细则征求看法稿doc鸡街中学班级量化绩效考核细则征求看法稿

11、doc 本文关键词:量化,征求看法,细则,绩效考核,班级鸡街中学班级量化绩效考核细则征求看法稿doc 本文简介:鸡街中学班级量化绩效考核细则(征求看法稿)一、量化工作管理思想:校长领导,部门负责,级组协调,各口协作,班级包干,全员参加。二、考评模式:实行各部门布置工作任务,并进行监督、检查、量化到班级。量化内容:纪律、卫生、三操、宿舍管理、爱惜公物、学校支配临时任务。各部门检查、量化、定期公布、刚好交政鸡街中学班级量化绩效考核细则征求看法稿doc 本文内容:鸡街中学班级量化绩效考核细则(征求看法稿)一、量化工作管理思想:校长领导,部门负责,级组协调,各口协作,班级包干,全员参加。二、考评模式:

12、实行各部门布置工作任务,并进行监督、检查、量化到班级。量化内容:纪律、卫生、三操、宿舍管理、爱惜公物、学校支配临时任务。各部门检查、量化、定期公布、刚好交政教处存档,期末核算。三、考评原则公开公允性,操作性强的原则。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四、学校考评领导小组组长:杨文军副组长:杨德朝成员:白睿、王开红、邓自林、胡祖文、李正斌、李季华、杨长秋考评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处,由李红云、李季华负责收档整理,核算。五、考核细则A、纪律、卫生、三操和宿舍管理(500分)(一)、纪律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100分)(政教处负责)1、课堂纪律:上课、自习、集会,学生随意说话、向外张望、随意外出走动,一人次扣1分。

13、2、学生在校应着装整齐,不穿拖鞋,男生不留怪发、长发、不染发;女生不戴耳饰、项链、不留怪发、不染发,否则发觉一人扣2分。3、没有特别状况学生不得去的禁区:楼道口护栏扶手处、草坪上、楼顶天窗、走道聚集、楼顶、其他临时规定的区域。发觉一人次扣2分。4、学生迟到、早退一人次扣1分,旷课一人次扣2分。5、从楼上向下吐痰,扔纸团或其它物品一人次扣5分。6、课间、中午在餐厅、走廊、校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有不文明的话语(特殊是随意骂人)、不健康的话语、群体打闹,一人次扣5分。7、不留意卫生,在学校乱扔果皮、纸屑、塑料袋、剩余物等,每人次扣5分。8、在墙上乱涂乱画,每次扣5分;教学区打球、踢球每次扣5分;踢

14、墙每次扣5分。9、涂改黑板报或公示栏、撕毁粘贴栏的每人次扣5分。10、校内静化时间,学生在教室保持宁静,否则扣班级5分。11、节约能源:玩水、奢侈水、水龙头用后不刚好关上,乱开电灯开关,每人扣5分。12、不敬重师长、顶撞老师,对老师有不文明行为扣10分。13、在学校内玩牌、下棋每人扣5分;吹口哨、喝酒、吸烟每人扣10分;携带危急刀具,铁木棍,玩具手枪进校扣10分;14、班级内两人打架扣5分,班级之间的两人打架每人扣8分,团伙打架超过3人以上的每人扣10分。15、在社会上打架惹事,社会上找到学校的扣12分。16、对打架斗殴,带领社会青年来校惹事、破坏公物或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据后果扣每生1215

15、分,学校勒令其转学或退学。17、一学期,班内有两次下列状况,影响较大的,不能评为“先进班级”。学生在校外违规违法,被派出所传唤或造成严峻影响和损失者,如纵火、偷盗、打劫、打电子嬉戏、进网吧、录相厅、到危急的地方玩耍等,每人次扣10分。学生在校内打架斗殴,致人伤残者,除赔偿损失、负责医疗费外,一次扣班级10分。拉帮结伙、诈钱讹物、谈情说爱,状况属实的每人次扣5分,记大过一人次扣10分。(二)、卫生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100分)(团总支负责)1、环境卫生。教室、宿舍、清洁区实行三扫,每日按要求于早晨早操前彻底打扫和自习前进行一次卫生打扫(打扫卫生的同学不要求出早操);团总支每天要对各班卫生状况进行

16、检查或抽查,每天公布结果,一月一评,学期汇总排序。3、教学楼、宿舍楼道楼梯卫生工作,以班为单位轮番进行。4、教室、宿舍(包括各班负责的楼梯、楼道)卫生要求:地面、墙壁、天花板、灯具保持清洁,不合要求每项扣2分。门、窗、窗台、窗帘不清洁,卫生工具摆放不齐,每项扣2分。墙裙、墙壁有脚印,乱写乱画每处扣3分。教室门前后地面上有纸片、杂物,不应有水迹的地方有水迹,扣2分。(能断定是哪个班级的扣该班2分)5、卫生区每天按时清扫3次,缺一次扣3分。打扫完不清理垃圾者每次扣5分。打扫不彻底、有杂物、脏物、石砖、瓦块、塑料袋等物扣2分。存有卫生死角每处扣2分。卫生区内的花池、草坪有废物、零星杂草、枯枝败叶等扣

17、1分。厕所区内坑台不干净,坑外有石砖、败叶、废纸等杂物扣1分,尿池内杂物、水道堵塞不刚好清理,扣1分。厕所内墙壁有乱涂乱画未作清除处理的扣1分。垃圾桶每天至少清理一次,不清理扣3分,桶外四周有垃圾者扣1分,清理垃圾时不打扫路途丢弃物者扣1分,垃圾桶东倒西歪扣2分。6、宿舍地面不清洁,有脏水、污物者扣1-2分。墙壁乱贴字画,乱钉钉子,乱挂杂物者,每项扣1分。门、窗不清洁者扣1分。床面有杂物,不整齐者扣1分/床。被子、鞋摆放不合要求者扣1分。暖瓶、脸盆、餐具、洗漱用具等日常用品摆放不合要求者扣2分。、晚就寝后,有人吃东西,乱丢包装等杂物,一次扣5分。注:本项由政教处及宿舍管理员负责检查。(三)、宿

18、舍纪律检查及扣分标准(100分)(政教处负责)不关锁教室、宿舍门窗、教室、宿舍门打不开扣5分。休息铃响后,宿舍担心静扣5分,警告后仍有说话者再扣10分。无故缺宿者(请假的除外),每人次扣10分。乱停放自行车者每人次扣5分。运用禁用电器、私拉乱扯电线,每人次扣10分。和管理员顶撞者扣10分。注:值周领导、值班人员、宿舍管理员负责检查、记录。每周把结果上报政教处。(四)、三操的检查及评分标准(100分)(音体美组负责)1、早操班主任不带操,督操一早扣3分。出操过程中队伍混乱、嘈杂、做操不整齐者每班扣5分(二)、课间操集合后队伍混乱、嘈杂、做操不整齐者每班扣5分。退场不按秩序,不听从指挥者每班扣5分

19、。2、眼保健操、做眼保健操是,老师上课,一次扣3分。、做眼保健操时,不做或出教室者,每人次扣1分。(五)、预防性平安工作(100分)(政教处负责)学生平安是班级常规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班主任要常常检查教室、卫生区、校内设施等学生活动场所的平安状况。学生上、放学在路上遵守交通规则。对学生的平安问题要常常讲。根据国家、学校要求的平安工作去教化学生,让学生养成一个留意平安的好习惯。凡是发生平安事故的班级,追究班主任的责任,并扣班级管理分。详细标准:1、课下追逐打闹,学生之间打架,进入学校禁区,每生扣2分。2、在楼梯或走廊内拥挤、爬栏杆玩耍,一人扣5分。3、到窗台旁边玩耍、登高清理卫生

20、,有意触摸电线、灯座、开关、空调等危急品,一人次扣5分。4、在校内骑自行车,一人次扣2分。5、翻墙、爬门、上、放学路上抓汽车、骑自行车带人、抢行,并排骑车,一人次扣10分。B、财物管理(100分)(总务处负责)1、损坏教室、宿舍、功能室等各室玻璃要赔偿,并扣班级5分。2、损坏讲桌、课桌凳、黑板扣5分,并刚好修好或照价赔偿。3、教室内不按时关灯(关灯时间按学校规定)一盏灯扣2分,并刚好关灭。4、放学后不刚好关门窗、不熄灯,每班扣5分,损坏灯具照价赔偿。5、损坏张贴的镜框、名人像、警示牌及花草树木,一人次扣5分,并照价赔偿。6、损坏门窗,扣5分,并照价赔偿。7、损坏学校其他公物,依据损坏程度扣51

21、0分,并照价赔偿。8、班级公物损坏严峻的,影响较大的,不能评为“先进班级”。9、总务处每月公布一次公物损坏状况,并把检查结果交政教处存档。鸡街镇初级中学2022年9月10日篇3: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法(征求看法稿)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法(征求看法稿) 本文关键词:建设工程,征求看法,造价,管理方法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法(征求看法稿) 本文简介: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法(征求看法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限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平安,提高建设资金运用效率和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22、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法(征求看法稿) 本文内容: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法(征求看法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限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平安,提高建设资金运用效率和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法。其次条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合同管理、造价询问等活动及其

23、监督管理。第三条建设工程、工程造价定义本方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本方法所称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项目从建设前期到竣工验收交付运用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以及按国家规定应当计入工程造价的其他费用。全寿命周期工程造价还包括工程交付运用后的运营、维护费用等。第四条工程造价的原则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诚恳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职责分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省及

24、设区的市(州)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详细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与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工作。第六条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职责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详细负责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其职责是:(一)编制全省建设工程定额,拟定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方法;(二)建立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社会服务平台,采集市场信息,测算和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三)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定期发布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四)监督指导各类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在本省的实施,负责建设工程造

25、价纠纷的行政调解;(五)负责建设工程合同监督管理;(六)负责工程造价询问企业和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并对其执(从)业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等;(七)省建设主管部门给予的其他职责。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详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其职责是:(一)监督指导各类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在本地的实施,负责本地建设工程造价投诉处理和计价纠纷的行政调解;(二)负责组织采集建筑市场价格信息,测算和上报工程造价信息;(三)负责组织收集、整理、上报工程造价数据和发布工程造价指标;(四)负责建设工程合同监督管理;(五)负责的工程造价询问企业和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并对其执(从)业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六)市

26、、州建设主管等上级部门给予的其他职责。第七条行业协会作用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实行自律管理,规范会员执业行为,发挥行业服务和协调作用。其次章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第八条计价依据制定原则我省制定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工程技术水平相适应,符合国家节能、环保、建筑现代化等产业发展方向,满意全寿命周期工程造价询问服务和管理须要,提倡优质优价,并依据国家规定和市场改变状况适时进行补充和调整。第九条计价依据内容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等;(二)国家和我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估算指标、计价定额、工期定额和计价方

27、法;(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施工机械台班价格等信息;(四)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依据。第十条造价信息化建设省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展规划,制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制度,发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相关数据标准,建立信息化管理体系。第十一条造价软件的开发和应用激励开发和应用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对采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和我省计价定额开发的建设工程造价计算机应用软件,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标准。第十二条企业定额激励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参照国家和我省制定的计价依据等,编制能反映本企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企业内部定额。企业内部定额中的

28、商业隐私受法律爱护。第三章工程造价的编制和确定第十三条造价文件编制建设工程造价根据工程实施的不同阶段分为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以及工程全寿命周期的运营、维护费用等。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其不同阶段的工程造价应当根据相应的计价依据编制。第十四条清单计价方式运用国有资金的建设工程,必需采纳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激励采纳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第十五条清单和招标限制价运用国有资金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需编制招标限制价并应在发布招标文件同时一并公布其具体内容。工程量清单必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精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限制价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

29、限制价公布前,招标人应按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将招标限制价备案。第十六条特别工程在抢险救灾、灾后重建等工程中运用计价依据计价时,对超出正常施工条件和市场状况的,应依据实际状况在相关规定基础上予以调整。第十七条特别工期要求建设工程工期应当参照工期定额并依据工程实际合理确定,不得随意压缩。确需压缩工期且压缩工期幅度(天数)超过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和质量平安论证,因压缩工期增加的技术措施等相关费用,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限制价和约定合同价款时,应增加相应的措施项目和费用。第十八条特别质量要求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有特别要求的,在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招标限制价和约定合同价款时,应

30、增加相应的项目和费用。第十九条推翻投标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限制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推翻投标人的投标。对是否低于工程成本报价的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其次十条发承包合同签订建设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应当签订工程合同。依法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不实行招标的项目,由发承包双方协商合理确定合同价。在合同条款中应对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计价依据和计价方式;(二)合同价格类型及合同总价,采纳单价合同的各项目单价;(三)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

31、及起扣时间、抵扣方式;(四)平安文明施工费的支付安排,运用要求;(五)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刚好间;(六)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刚好间;(七)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八)担当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方法;(九)工程实施过程结算及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刚好间;(十)工程质量嘉奖方法及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额、预留方式刚好间;(十一)工期延误违约责任和提前竣工嘉奖方法;(十二)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刚好间;(十三)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等。其次十一条工程担保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发包

32、人应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向承包人提交对等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其次十二条合同备案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合同当事人应当将订立的合同按规定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经备案的合同是处理工程合同争议的依据。第四章工程造价限制其次十三条造价限制的要求建设工程应根据建设程序,实行全过程工程造价询问服务制度,推行全寿命周期工程造价服务。以投资估算限制设计概算,以设计概算限制施工图预算或招标限制价,以施工图预算或合同价限制竣工结算。其次十四条投资估算、设计概算调整运用国有资金的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建设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确需调整的,应当

33、在调整前由建设单位调查分析变更缘由,报经原审批部门同意后,由原编制单位核实编制调整估算、概算,并按有关审批程序报批。(一)设计概算超过投资估算的,应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二)工程实施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其他缘由造成工程造价超过设计概算的,发包人应将设计变更方案或其他详细缘由引起的造价改变资料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超过设计概算10%以上的,报批前发包人还应按造价影响程度大小书面说明缘由并按规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其次十五条合同约定价款调整情形有下列情形(但不限于)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一)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技术规范改变;(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价格调整信

34、息;(三)工程量偏差;(四)工程量清单缺项、项目特征不符;(五)发包人更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六)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赶工);(七)工程变更;(八)不行抗力;(九)索赔;(十)现场签证;(十一)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其次十六条价格风险分担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必需明确发承包双方担当风险的内容及其范围,发包人不得运用无限风险、全部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承包人选购材料、设备的,合同没有约定且合同履行期间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设备涨(跌)幅度超过5%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根据风险共担的原则担当超过5%部分的风险费用,并调整合同价款。其次十七条结算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根据

35、建设工程发承包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能够实行工程实施过程结算的,发包人应当根据工程进度实行分段即时结算。发包人应当在收到工程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提出结算审核看法,逾期未答复的,视为认可结算文件;审核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28个工作日确定。结算价超过合同价幅度较大的,发包人还应按造价影响程度大小书面说明缘由并按规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其次十八条存在质量争议工程结算办理已竣工验收或者虽未经竣工验收但发包方擅自运用的工程,发包人不得以存在质量争议为由不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其次十九条未刚好支付到期工程价款的处理发包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拒绝、躲避或者拖延支付到期工程价

36、款的,承包人可以暂停施工,并可以相应顺延工期。第三十条计价争议处理承包人与发包人发生造价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行政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一条结算生效结算文件经发包人与承包人确认后生效,发包人或其托付的工程造价询问企业不得就已生效的结算文件重复审核。第三十二条价款支付发包人应当根据承包双方确认的结算文件刚好支付结算价款。工程发承包双方因对结算存在争议短暂无法按合同约定办理完结算时,可以先对无争议部分的价款予以确认并先行支付;有争议部分根据合同约定处理。第三十三条结算备案竣工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发包人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根据规定

37、报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经备案的竣工结算文件应当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运用的必备文件。第五章工程造价执(从)业管理第三十四条企业从业条件从事建设工程造价询问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询问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询问活动。省外工程造价询问企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询问经营服务活动应接受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到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到省建设主管部门办理验证登记手续。第三十五条人员执(从)业条件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建设工程造价执(从)业人员资格,注册或登记后,方可在其资格范围内遵循相关执业准则和

38、规范,从事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第三十六条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编制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执(从)业人员编制并由编制单位出具。负责编制造价成果文件的执(从)业人员应当签字并加盖执(从)业专用印章。编制单位和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编制人员应对其编制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规范性、精确性、合理性负责,并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或者招标限制价、竣工结算等建设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偏差率,分别不得超过规定的20%、10%、5%、5%。第三十七条工程造价询问企业违规行为工程造价询问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二)超越

39、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询问业务;(三)同时接受招标人(发包人)和投标人(承包人)或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询问业务;(四)高估冒算、低估少算工程造价;(五)出具虚假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六)以赐予回扣、低于成本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值竞争;(七)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询问业务;(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三十八条工程造价执(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工程造价执(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执(从)业注册(资格)证书;(二)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造价业务;(三)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从)业;(四)高估冒算、低估少算工程造价;(五)

40、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六)在执(从)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七)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三十九条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的核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法规定,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询问等单位和执(从)业人员及其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的核查,并有权实行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单位供应有关文件和资料;(二)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文件的人员;(三)责令改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第四十条审计、财政监督

41、运用国有资金的建设工程,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第四十一条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监督检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招标限制价、竣工结算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发觉的问题应当刚好订正处理。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记录工程造价询问企业、工程造价执(从)业人员的基本状况、违法处理结果等,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供公众查询运用。第四十二条投诉、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询问等单位和执(从)业人员,违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平台,依

42、法受理和查处。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违规惩罚违反本方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四条建设单位及责任人违规惩罚招标人、发包人、建设单位违反本方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其次十四条、其次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责任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依法赐予处分。第四十五条造价成果文件编制单位违规惩罚建设工程造价文件编制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赐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

43、六条工程造价询问企业违规惩罚工程造价询问企业违反本方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或有第三十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赐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报请颁发资质证书的单位降低资质等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省外工程造价询问企业违反本方法第三十四条其次款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询问活动未办理备案或验证登记手续的,由省建设主管部门赐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0.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七条工程造价执(从)业人员违规惩罚工程造价执(从)业人员违反本方法规定,有第三十八条规

44、定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赐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0.2万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报请颁发资格证书的单位注销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八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违规惩罚建设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赐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条件的询问企业和个人颁发资质、资格证书的;(二)对投诉、举报不依法受理的;(三)发觉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九条参照执行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造价及其监督管理,国家有规定的依照国家规定,国家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方法执行。第五十条执行时间本方法自*年*月*日起施行。16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37页 共37页第 37 页 共 37 页第 37 页 共 37 页第 37 页 共 37 页第 37 页 共 37 页第 37 页 共 37 页第 37 页 共 37 页第 37 页 共 37 页第 37 页 共 37 页第 37 页 共 37 页第 37 页 共 3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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