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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XX电大合同法第一次形考题目及答案2022电大合同法第一次形考题目及答案 本文关键词:电大,合同法,题目,答案2022电大合同法第一次形考题目及答案 本文简介:2022电大合同法第一次形考题目及答案一、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1.下列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的有(ABCD)A.基于扶养关系产生的给付恳求权B.劳动酬劳恳求权C.人寿保险恳求权D.基于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恳求权2.下列合同中属于格式合同的有(BCD)。A.买卖合同B.保险合同C.房屋买2022电大合同法第一次形考题目及答案 本文内容:2022电大合同法第一次形考题目及答案一、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1.下列专属于债
2、务人自身的债权的有(ABCD)A.基于扶养关系产生的给付恳求权B.劳动酬劳恳求权C.人寿保险恳求权D.基于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恳求权2.下列合同中属于格式合同的有(BCD)。A.买卖合同B.保险合同C.房屋买卖合同D.铁路运输合同3.下列各选项中属于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的有(ACD)。A.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的固有权利B.债权人代位权是程序法上的权利C.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债权的对外效力D.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4.下列合同债权中,不能转让的有(AC)。A.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B.托付合同受托人的代理权C.抚养恳求权D.消费者因产品瑕疵造成身体损害而产生损害赔偿恳求权5.下列选
3、项中不属于我国合同法的调整范围的有(ACD)。A.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签订的收养合同B.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达成的口头赠与合同C.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D.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签订的行政合同6.物权法规定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出质的权利有(ABCD)。A.本票B.提单C.存款D.汇票7.我国担保法规定担保方式有(ABCD)。A.抵押和质押B.定金C.留置D.保证8.下列关于合同成立地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BC)。A.当事人可以自己约定合同成立的地点B.采纳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C.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D.采纳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
4、,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9.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通常为(CD)。A.应当参照合同法以外法律中最相类似的规定B.干脆适用合同法中出名合同的规定C.应当参照合同法分则中最相类似的规定D.适用合同法总则中的规定10.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承诺的状况有(ACD)。A.甲给乙去函,提出以单价580元出售自行车200辆,乙提出,如单价510元,购买200辆的答复B.拍卖人的拍定C.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作出的与要约内容完全一样的答复D.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作出的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11.下列各选项中关于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阐述正确的有(AC)。A.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B.合同的成立
5、产生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C.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D.合同的生效产生合同的权利和义务12.合同法规定不行移转的债务的情形有(AC)。A.依债务的性质不得移转的B.一般性的买卖交易C.依当事人的意思不得移转的D.依法律规定不得移转的13.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的有(BD)。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C.倒卖合同的合同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14.刘某欲将其对许某享有的债权转移给王某,该债权附有房产抵押并有其他专属于刘某自身的从权利。关于这一行为,下列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CD)A.刘某转让其债权,该债权的有关从权利亦当然转移给王
6、某B.由于房产抵押转让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因而只有在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该债权转让行为才生效C.在债权转让后,假如刘某事前对许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许某可以对王某主见因刘某履行不符合约定所产生的抗辩D.刘某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许某15.合同的法律特征有(ABCD)。A.合同以设立、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B.合同是意思表示一样的法律行为C.合同以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D.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16.附期限合同的期限设定的方法有(ABCD)。A.以肯定期间的存续作为事实B.以某种确定会到来的事实发生或者存续的期间作为事实C.以当事人约定的为肯定行为或不为肯定行为的时间作为事实D.以
7、某个日历日期的到来作为事实17.有权撤销合同的机构有(AD)。A.人民法院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C.公安机关D.仲裁机关18.某电信公司甲通过广告称其有10部新型手机,每部999元,广告有效期3周,销售公司乙于广告发出后第3天带款去甲处买手机,但甲的手机已售完,现无货可供,依合同法,以下说法错误的有(BCD)。A.甲发布广告的行为不构成要约,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担当民事责任B.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但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担当民事责任C.甲发布本案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担当违约责任D.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补偿乙实际支出的费用损失19.下列情形中,能导致要约失效
8、的有(ABD)。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向甲发出拒绝要约的通知B.甲向乙发出要约,说明其有效期一周,乙在一周内未作任何表示C.甲向乙发出要约,又发出函件撤回要约,乙收到要约后该函件才到达D.甲向乙发出要约,乙将其中的价格条件作了变动后答复20.以下各选项中对合同变更的效力描述正确的有(BCD)。A.合同的变更具有确定性B.合同变更对当事人未变更的部分仍维持其原先的效力C.合同变更仅对当事人达成一样的部分发生效力D.合同变更原则上仅对将来发生效力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21.合同依据其成立是否须要实际交付实物为标准可分为(A)。A.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B.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C.要式合同与
9、不要式合同D.有偿合同于无偿合同22.刘某为某农工商公司的选购员,刘某持该公司出具的选购农副产品的介绍信,与某供销社签订了一份购买100吨大米的购销合同。某供销社根据合同规定的日期发货后,被某农工商公司拒收,理由是只让刘某出外购买水产品,没让其选购大米。依照法律规定,刘某的行为(C)。A.擅自作主,个人应担当责任,公司不担当责任B.超越代理权限,合同无效C.代理行为有效,公司不得违约D.刘某和公司负连带责任23.债权人甲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权的协议,约定甲将其对乙的债权全部转让给丙,但并未将该债权转让的情事通知债务人乙。(A)。A.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B.丙不得接受该转让C.甲应告知乙向受让
10、第三人履行D.该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效力2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A.合同法是经济法体系中的单行法B.合同法是民法体系中的民事单行法C.合同法是商法体系中的单行法D.合同法是刑法体系中的刑事单行法25.合同法调整的是(B)A.静态的财产流转关系B.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C.人身关系D.社会关系26.担保法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债务标的额的(A),否则超过部分不发生定金效力。A.20%B.10%C.30%D.25%27.下列各选项中属于债务人不能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的是(D)。A.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准确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峻恶化的B.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有准确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见权
11、利的C.债权人变更居处未通知债务人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D.债权人下落不明的28.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当事人可以恳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的是(C)。A.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B.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C.因重大误会订立的合同D.超越代理权限而订立的合同29.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则该合同成立时间为(B)。A.甲公司签字盖章时B.乙公司签字盖章时C.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签字盖章的合同时D.甲乙公司达成合意时30.关于要约撤回和要约撤销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A.假如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
12、受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无效B.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C.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有效D.假如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行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打算工作,则要约不得撤销31.依据合同法规定,以下合同中可以转让的是(A)。A.买卖合同B.雇用合同C.赠与合同D.出版合同3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C)。A.债权人负担B.有利害关系第三人负担C.债务人负担D.债权人与债务人分担33.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依次,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在我国合同法理论上称为
13、(B)。A.先履行抗辩权B.同时履行抗辩权C.先诉抗辩权D.担心抗辩权34.下列状况中,不能引起合同变更的是(C)。A.经法院裁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B.债务人违约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C.原合同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D.当事人就合同的有关内容达成一样看法35.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D)。A.2年B.6个月C.3年D.1年36.某商店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售,并且标示了价格,则正在出售的标示视为(B)。A.既是要约又是承诺B.要约C.要约邀请D.承诺37.合同成立时,采纳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C)。A.承诺生效的地点B.合同签订地C.收件人的主营业地D.常常居住
14、地38.债权人自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的行为发生之日起(D)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歼灭。A.6个月内B.2年内C.1年内D.5年内39.下列属于附条件的合同是(B)。A.假如天下雨,我就送给你雨伞一把B.假如你考上高校,我就支付你四年的学费C.假如你把这辆自行车偷来,我会以两倍的价格购买D.父亲对儿子说,假如我死了,你就继承我的财产40.保证人与债权人(D)。A.必需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B.可以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C.可以以任何形式订立保证合同D.应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三、案例分析(每题20分,共20分)41、甲棉纺厂与乙贸易公司依法签订一份棉花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贸易公司向甲棉纺厂供
15、应未经精加工的去籽棉花100吨,依合同约定执行国家定价,并规定违约者应支付违约金。在合同执行中,乙贸易公司因单方主观上的缘由拖延20日交货,在此之前正好赶上市场上调整棉花收购价,调整后的棉花收购价比以前有所提高。乙贸易公司提出根据提价后的棉花收购价付款,甲棉纺厂不同意,认为乙贸易公司拖延交货,负有违约责任,应仍按原定价格支付货款。乙贸易公司不同意,拒绝交货,甲棉纺厂诉至法院,要求乙贸易公司按约定价格接着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请分析:1乙贸易公司关于提价的理由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2法院应如何处理?答:1.乙贸易公司关于提价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因为,乙贸易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属于逾期
16、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63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根据交付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根据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根据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根据原价格执行。”因此,依此法律规定乙贸易公司不能提高棉花价格,应按原定价格接受甲棉纺厂的货款。2.法院应判决乙方:首先,接着履行合同;其次,按合同原定价格接受甲棉纺厂支付的货款;最终,支付拖延交货的违约金。篇2:电大现代产权法律制度专题形成性考核册答案电大现代产权法律制度专题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本文关键词:电大,法律制度,
17、考核,产权,答案电大现代产权法律制度专题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本文简介:作业一(物权法专题部分)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国有土地运用权的性质为(B)A、担保物权B、用益物权C、从物权D、动产物权2、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A)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A、交付B、合同成立C、合同生效D、登记3、下列财产中,只能属于国家全部权客体的是(D)A、土电大现代产权法律制度专题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本文内容:作业一(物权法专题部分)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国有土地运用权的性质为(B)A、担保物权B、用益物权C、从物权D、动产物权2、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A)时发生效
18、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A、交付B、合同成立C、合同生效D、登记3、下列财产中,只能属于国家全部权客体的是(D)A、土地B、房屋C、水面D、矿藏4、下列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为(B)A、电子B、电力C、阳光D、人身5、李里盖房挖地基时,挖出一瓦罐,内有银元5000块及棉布一块,上写“为防日寇搜查,特埋此。王天明,1938年4月2日”。王天明是王伟的爷爷,1938年被日寇杀害。该银元:(A)A、应归王伟全部B、应归国家全部C、应归李里全部D、应归李里、王伟全部6、甲、乙共同出资购买1间房并出租给丙,租房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和丙均表示情愿购买,应如何处理?(A)A、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B、
19、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C、在同等条件下由甲确定卖给谁D、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份份额,形成共有关系7、承包经营权是(A)A一种新型物权B干脆基于法律产生C完全物权,承包人可占有、运用、收益、处分承包物D以集体全部或国有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及国有企业为标的8、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乙的债权在期满后未受清偿时,该房屋的全部权为乙全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D)。A、抵押合同无效B、抵押合同内容全部有效C、抵押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D、抵押合同有效,但房屋全部权为乙全部的条款无效9、甲到乙处修理汽车,由于所携带的钱款不足,将自己的珍贵手表留
20、于乙处,双方商定甲次日付款取表。则乙对甲的手表享有(B)。A留置权B质权C抵押权D全部权10、甲、乙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甲、乙感情不和,甲擅自将房屋以时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全部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全部权未转移B买卖合同无效,房屋全部权已转移C买卖合同有效,房屋全部权已转移D买卖合同无效,房屋全部权未转移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BD)A、全部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B、用益物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C、一间房屋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全部权D、一间房屋上可以同时存
21、在两个抵押权2、土地全部人在其权利范围内享有排他的支配权,下列行为中,全部权人依法不得恳求解除的有(ABCD)。A地铁公司在地下开凿地铁隧道B电力公司在地上架设输电线路C电信公司在地下铺设通信光缆D航空公司在地上通航飞机3、下列土地属于国家全部的有(ABC)A城市市区土地B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原属于其成员集体全部的土地C因国家移民、自然灾难等缘由,农夫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运用的原属于迁移农夫的集体全部的土地D、城镇居民的宅基地4、依照我国土地承包法,关于承包期限,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BC)A、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B、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C、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
22、年D、耕地、林地、草地的承包期均为30年5、下列权利中,可以设立质押的有(ABCD)A、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B、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C、债券D、马路桥梁等不动产收益权三、论述题(每题15分,共45分)1、试论物权法定原则P23答:所谓物权法定原则,亦称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的种类与内容只能由法律来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详细内容如下:1、物权的种类法定,当事人不得随意创设,依据物权法定主义,当事人设定的物权必需符合现行法律的明确规定,即“只允许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的物权秩序确定他们之间的关系”。假如法律无明文规定物权种类时,则不能说明为法律允许当事人自由设定,只可说明为法律禁止当事人创设此
23、种物权。2、物权的内容法定,禁止当事人创设与物权法定内容相悖的物权。当事人不得逾越法律规定的物权内容的界限,变更法律明文规定的物权内容,除法律规定的限制外,无论设定用益物权还是担保物权,都不能对物权人处分权设定永久的期限限制,否则将使全部权出名无实。3、物权的效力法定,当事人不得协议变更。物权的效力是指法律给予物权的强制性作用力,是合法行为发生物权法上效果的保障力。物权为肯定权、对世权,具有对抗一般人的效力,关涉国家、社会和第三人的利益,影响物权的流转和交易平安。因此物权具有的排他、优先及追及效力,都应当由法律明确规定,不容当事人通过协议随意变更。4、物权的公示方式法定,当事人不得随意确定。关
24、于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世界各国的通例为:动产公示以交付(占有)为原则,以登记为例外;不动产均以登记为公示方法。法律对物权变动时的公示方式均有明确规定,非以法定方式予以公示,物权的变动或者无效,或者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不得协商不经公示的全部权转移。2、试论物权的优先效力P12物权的优先效力,又叫物权的优先权,是指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相互冲突、冲突的权利并存时,具有较强效力的权利排斥具有较弱效力的权利的实现。不管是在先后成立的物权之间还是在物权和债权干脆,物权的这种优先效力都是存在的。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这种优先效是以物权成立时间的先后来确定物权效力上的差异。一般说来,两个在性质上上不能共存的物
25、权不能同时存在于一个物上,故而后发生的物权根本不存在。假如物权在性质上可以并存,则后发生的物权仅于不阻碍先发生的物权的范围内得以成立。在这种状况下,先发生的物权优先于后发生的物权。关于物权相互之间的优先效力,一般的原则是依据不同种类的物权的排他性不同,并依物权成立时间的先后确定其相互间的优先依次。例外是限制物权的效力优先于全部权。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在同一标的物上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小力,这主要表现在:同一标的物上,既有物权,又有债权时,物权有优先于债务的效力。这是因为物权是干脆支配物的权利,而债权的实现则要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不能对物进行干脆支配。基于两者在性质上的不
26、同,物权具有这种优先效力。但是这只是一般原则,在法律有特殊规定的状况下,也有极少数的例外,如买卖不破除租赁。在债权人依破产程序或强制执行程序行使其债权时,作为债务人财产的物上存在他人的物权时,该物权优先于一般债权人的债权。3、善意取得应具备哪些要件P101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包括:(1)让与人须为动产的占有人或者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人。不动产的登记和动产的占有为物权的公示方法,非真正权利人而登记为不动产全部权人或现实占有他人的动产方能给不特定的第三人以权利外观,使其信登记权利人或占有动产的人就是真正权利人而与其进行交易。(2)让与人须无处分权。让与人无处分权,既包括自始欠缺处分权,也包括嗣后未能取得
27、处分权。假如登记的权利人或动产的占有人受权利人之托付而为处分,或者本无处分权但嗣后取得处分权或得到权利人的追认,均不适用善意取得的规则。(3)受让人须基于交易行为支付合理的对价。只有在让与人与受让人间存在交易行为时,才存在善意取得问题。非通过交易行为而以受赠、继承等方式无偿取得财产的,不能发生善意取得的效力。(4)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确定受让人是否为善意,应以其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当时的状况判定,至于其后受让人是否知晓真实状况,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成立;让与人是善意还是恶意,则在所不问。受让人是否为善意,应当由主见受让人非善意的一方负举证责任。(5)转让的标的物应经完成过户登记或者交付。善意取
28、得的完成,以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已经登记或交付为已足,即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完成过户登记,不须要登记的已经实际交付给受让人。善意取得发生后,可发生如下效力:(1)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全部权,原权利人丢失该财产的全部权,不得向受让人主见返还。(2)善意取得的发生,可在原全部人与无权处分人之间产生债的关系,原全部人可就自己的损失向其选择行使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恳求权、不当得利返还恳求权或者侵权损害赔偿恳求权。四、案例分析题(共20分)2022年1月,甲不慎遗失其手袋,内有其珍贵玉镯一只。乙拾得后,根据手袋内的名片所示主动找寻失主,与甲取得了联系,将玉镯归还给了甲。2022年5月,甲与丙
29、结婚。甲、丙合计开设一家茶馆,茶馆办理工商登记注明的开办人为甲。因急需资金,甲持玉镯到信达典当行典当,经协商,玉镯出典,获资金8万元,约定3个月后赎回。问题:1设,在乙向甲交还玉镯之前,乙不慎将玉镯摔裂,乙是否应当担当赔偿责任?为什么?2设,乙拾得玉镯后将其以5万元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丁,甲三年后得知此事,可否恳求丁返还?为什么?丁如何爱护自己的权益?3甲将玉镯典给典当行,形成什么性质的法律关系?若3个月后甲未去赎回玉镯,将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答:1、乙不担当赔偿责任。依物权法第111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当保管遗失物。因有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
30、毁损、灭失的,应当担当民事责任。”本题中,拾得人乙仅系一般过失,故不负赔偿责任。2、可以。依物权法第107条:“全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恳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恳求返还原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故只要失主在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两年内要求受让人返还,此权利即可实现,故本题中,甲刚刚得知此事,得要求受让人返还。丁可以向乙恳求赔偿。3、形成动产质押法律关系,属于动产质押中的营业质。若甲不能按期赎回,玉镯归典当行全部。作业二(物权法专题部分)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物权是(C)A、恳求
31、权B、抗辩权C、支配权D、对人权2、不能作为物权客体的是(B)A:房屋B:行为C:汽车D:电脑3、假如对他物权进行分类,可将他物权区分为(C)A、全部权与准物权B、主物权与从物权C、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D、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4、下列权利中,属于主物权的是(A)A.地上权B.抵押权C.质权D.留置权5、下列权利中,不属于物权的是(D)A.抵押权B.地役权C.全部权D.商标权6、(B)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A.用益物权B.全部权C.担保物权D.准物权7、下列财产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是(D)A、国有土地运用权B、个人享有的房屋产权C、企业全部的汽车D、个人承包的耕地运用权8、甲向乙借款,约定以自
32、己的皇冠车抵押与乙。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在抵押登记时,登记为甲的奥迪车抵押给乙。因甲未能刚好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达正确的是(B)。A、乙只能对甲的皇冠车行使抵押权B、乙只能对甲的奥迪车行使抵押权C、乙是对皇冠车还是对奥迪车行使抵押权,由乙确定D、乙是对皇冠车还是对奥迪车行使抵押权由甲确定9、甲出卖电脑于乙,同时约定甲作为借用人接着占有电脑1个月,此种交付方式属于(B)。A、简易交付B、占有改定C、现实交付D、指示交付10、不动产登记费按何标准收取(A)A、按件B、不动产的面积C、不动产的体积D、不动产的价款二、名词说明(每题5分,共20分)1、孳息P90孳息是指由原物滋生、增值、
33、繁衍出来的财产。孳息因产生的缘由不同,分为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2、物权恳求权P16物权恳求权,也被称为物上恳求权,是指物权遭到妨害或有妨害之虞时,物权人为复原物权的圆满状态而恳求加害人为肯定行为或不为肯定行为的权利。3、地役权P275是指不动产的全部权人或者运用权人利用他人的土地以便有效的运用或者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4、用益物权P230是指非全部权人对他人全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运用和收益的物权。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禁止权利滥用原则P85答: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的界限。构成权利滥用的条件:1.当事人有权利存在;2.权利人有行使权利的行为;3.
34、当事人的行为有滥用权利的违法性。2、共同共有的法律特征P216答:一、共同共有基于共同关系而发生,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二、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的共有。三、共同共有人同等地享有权利和担当义务。3、物权的继受取得P36答:物权的继受取得又称为物权的相对发生、传来取得。其意指基于他人意志或既存权利而取得物权。继受取得以原权利人出让物权,现权利人受让物权为外在表现。以继受方法的不同为标准,继受取得可以细分为转移继受取得和设定继受取得;以继受范围和形态的不同为标准,继受取得可细分为特定继受取得和概括继受取得。4、建设用地运用权歼灭的情形P259答:一、建设用地运用权的提前收回;二、建设用地运用权的期限
35、届满;三、土地灭失。四、案例分析题(共20分)案例一:农场主甲养有一群奶牛,一日甲怀疑一奶牛患有严峻的传染病,为避开其传染给其他奶牛,甲牵该牛至一深山老林处仍下,一人独自下山。适逢一农夫乙上山采药,发觉此牛牵回。经乙的细心调养,该牛成为一高产的健康奶牛。甲闻讯后欲从乙处取回奶牛,乙不允,遂起纠纷。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答案归乙全部。乙因先占而取得奶牛的全部权;甲因抛弃行为而丢失了全部权。一、本案奶牛原本归甲全部,但甲怀疑奶牛患上严峻的传染病,将奶牛扔至深山老林处,即甲对奶牛的全部权抛弃,发生了抛弃效力;二、扔至深山老林处的奶牛属于遗弃物,即无主物。三、乙上山采药,发觉此牛后牵回,乙先占,奶牛的
36、全部权归乙全部。案例二:甲、乙为夫妻,一天丈夫甲在清理旧物时扔掉一批旧衣服,为废旧品捡拾者丙捡到。丙翻开一件衣服时发觉内里缝有现金1万元。经查,此妻乙私藏起来的私房钱。问:丙能否取得这件废旧衣服的全部权?丙又能否取得这1万元的全部权?答案丙可以取得旧衣服的全部权,但不能取得1万元的全部权。因为这1万元并非抛弃物,不得先占。1万元现金精确来说是遗失,不构成先占条件。作业三(物权法专题部分)案例分析一(20分)甲有录音机一台,后乙擅自借用给丙,丙在运用期间被丁偷走,后丁又遗失,被戊捡到。而戊恰好是甲的挚友,一日甲在戊处发觉自己的录音机,甲要求取回,戊不允,遂起纠纷。甲可否取回?答:可以,由于乙之后
37、的人都没有支付对价,也不存在善意取得,从甲到戊的过程中全部权没有发生改变。体现的是物权的追及效力。但是物权追及效力的形式,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第三人的善意或时效会构成追及权的阻断。上例中若将乙、丙关系改为乙卖与丙,其他情节不变,则甲能否从戊处取回呢?甲不能,但丙可以。从乙到丙的过程中丙通过购买行为取得了录音机的全部权。强调下,只限于合理价格内的动产的买卖行为,所以甲只能向乙主见债权,已经丢失了录音机的全部权。同理,丙可以向戊主见全部权,取回收音机。案例分析二(10分)甲有楼房一幢,估价2000万元。8月1日甲向乙银行借款1000万元,并以楼房作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于8月7日向市房产局作了登记
38、手续。8月3日甲又向丙银行借款1000万元,并以同一幢楼房签订抵押合同,于当日在市房产局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一年后,乙、丙银行债权均到期,甲无力偿还。乙、丙银行申请拍卖楼房,得款1500万元。问:乙、丙如何受偿?答:丙之抵押优先于乙,故:丙优先受偿;剩余房款再由乙受偿;乙的其余债权转为一般债权,由甲负责偿还。案例分析三(10分)甲有高级音响一套,价值1万元左右。8月1日,甲因欠债将音响抵押给乙;8月2日又抵押给丙,并于当日办理了登记手续;8月3日又将音响出质给丁。丁在占有期间,发觉音响存有故障,于是带到戊电器修理部修理,修理费1000元。戊修好后中,丁不付修理费,故戊扣押下来,2个月后丁仍未付
39、费。问:上述乙、丙、丁、戊的权利如何实现?答:戊享有留置权,戊的债权可以优先于其他人得到清偿;丙的抵押权已登记,丙的债权可以其次依次清偿;丁享有质权,丁的债权可以第三依次清偿;乙的抵押权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最终得到清偿。案例分析四(20分)甲有自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古玩商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在古玩城自己经营的摊位上以5000元卖与丙,不久甲发觉,向丙追索,可否?答:可以,但要支付丙付出的5000元,就该5000元甲可以向乙追偿,恳求权基础可以选择不当得利或者侵权赔偿。因为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假如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情形下,权利人追回时应当支
40、付受让人支付的费用,以爱护此类受让人的合法权益。设上例中,市民乙捡回家后陈设于客厅。乙的挚友丙非常喜爱,乙遂以之相赠或以5000元出售。后甲发觉,向丙追索。可否?答案:可以,且不需付费。至于乙丙之间,相赠的,相安无事;出售的,丙可以向乙追回卖款。设例1或例2中,乙赠与或者出售给丙,甲知道后又过了3年了,甲还可否向丙主见追回?答案:否。案例分析五(20分)某村村民赵某的一头母牛在一次放牛归来的路上丢失,该牛被邻县的农夫王某拾得并带回家中。王某在拾得母牛之后,过了一段时间见无人找寻,就将该牛以合理的价格卖给了本村的村民郑某,郑某在购牛时并不知道王某所卖之牛系拾来的。半年之后,郑某所买之牛经配种产下
41、一头牛犊。赵某在母牛丢失以后始终没有停止找寻,2022年7月的一次偶然机会,赵某发觉其所丢之母牛在郑某处,遂要求郑某返还母牛及牛犊,郑某以自己是从王某手中以合理的价格买来为由,拒绝返还给赵某,双方就母牛及牛犊的全部权产生争议。问题:(1)结合物权法,分析郑某能否取得母牛的全部权?(2)结合物权法,分析郑某能否取得牛犊的全部权?1、在本案中,母牛属于遗失物,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全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恳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恳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
42、物的,权利人恳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因此郑某不能依善意而取得母牛的全部权。2、物权法其次百四十三条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恳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郑某为善意占有人,其依据物权法规定,无法取得孳息牛犊的全部权,但其可以要求赵某支付必要的饲养及育种费用。论述题(20分)试论物权公示的方法和物权公示的效力。物权的公示方法必需要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随意创设。物权的公示方法因不动产物权或动产物权的不同而有所区分。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作为权利享有与变更的公示方法
43、,动产物权以占有的移转即交付作为其公示方法。此外,对动产、不动产之外的其他权利,物权法也规定了相应的公示方法。物权的公示效力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产生了物权设立和变更的效力,即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歼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是产生了公信力,即对于通过法定的公示方法所公示出来的权利状态,相对人有理由信任其为真实的权利状态,并与权利人进行了交易,对此种信任法律就应当爱护。作业四(学问产权法专题部分)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某作家于2000年2月写成报告文学宏大的战略出击
44、一书的初稿,5月修改定稿,7月由出版社正式出版,9月经版权登记。该作家从何时起取得正式出版的宏大的战略出击一书的著作权?(B)A、2月B、5月C、7月D、9月2、小刘从小就显示出很高的文学天赋,九岁时写了小说隐形翅膀,并将该小说的网络传播权转让给某网站。小刘的父母反对该转让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C)A小刘父母享有该小说的著作权,因为小刘是无民事行为实力人B小刘及其父母均不享有著作权,因为该小说未发表C小刘对该小说享有著作权,但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无效D小刘对该小说享有著作权,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有效3、张某独立创作出一篇论文,依我国著作权法规定(B)。A张某只有在其论文发表后才能享有著作权B张某的论文不论是否发表都能享有著作权C张某的论文须经登记后才能享有著作权D张某的论文须经做上版权标记后才能享有著作权4、电影导演依法享有(B)A发表权;B、署名权;C、改编权;D、播放权。5、李某的一项独创专利权因爱护期限届满而终止。此后李某仍在制造、销售的该种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和原专利号。李某的行为是(C)A侵扰专利权的行为;B、假冒专利;C冒充专利;D、对专利的合法运用。6、中国公民李某向日本人转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