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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有关贸易合同范文锦集六篇贸易合同 篇1随着中国加入wto,国际货物的买卖也开始频繁起来。而这种买卖,总是以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方式来进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也是一种合同,因此,合同法之原理原则,如契约自由,当事人意思自治,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同样应当适用。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也要求当事人应具有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应该一致且不存在瑕疵,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区别于一般合同之处就在于:它是有形货物买卖的合同,货物的买卖要进行跨越国界的流动,其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一定是在不同的国家,而对于当事人的国籍或合同的民事或商业性质,则不予考虑。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际因
2、素,在特定国家看来就是具有涉外的因素,为了保证国际货物买卖的顺利进行,国际上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与法律,以规范合同的形式,以保障交易的公平与安全。就合同的形式而言,无论是以非立法的方式统一和协调法律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还是以示范法形式约束当事人行为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都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有着明确的规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目标是要制定一套可以在世界范围内使用的均衡的规则体系,而不论在它们被适用的国家的法律传统和政治经济条件如何。这一目标在通则正式文本中和这些规则所反映出的总的指导方针中都能得到体现。它还可作为国内和国际立法者在一般合同法领域或是针对一些特殊类型的交易起草立法时的范本。就
3、国内立法而言,通则对有些国家可能更为有用,尤其是对象我国这样的缺乏完善的合同法规则体系,但又力图使其法律达到现代国际水准的国家,借鉴通则的规定可以对我国的法律至少是有关对外经济关系方面的法律更符合国际趋势。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一章总则里的第1。2条 即指明了国际商事合同中的无形式要求原则。通则规定:“通则不要求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或由书面文件证明。合同可通过包括证人在内的任何形式证明。”这也就说明了:1.合同作为一种规则不受形式要求的约束该条阐述了这样一个原则:作为一种规则,合同的订立不以任何形式方面的要求为条件。虽然该条只提及了书面形式的要求,但这还可延伸到其他的形式要求。该原则不仅适用于合
4、同的订立,同时还适用于合同订立后经当事人同意所进行的合同的修改或终止。这条原则虽不会被所有的法律体系采纳,但会得到很多法律体系的认可。它似乎特别适合国际贸易关系,这主要是得益于各种现代化的通讯方式,很多交易能非常迅速地进行,并且无纸化。从贸易便利的角度而言,单一的书面合同形式原则由于繁琐而不利于当事人的市场交易的及时性;从各国司法的角度而言本条的第一句考虑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一些法律体系把形式要求看作实质要件,而其他的法律体系则仅将之作为证明文件。本条第二句旨在进一步表明:当采用形式自由的原则时,就意味着口头证据在司法程序中的可接受性。当然,这也要求法官在司法技术上的把握。2.在适用法中可能出现
5、的例外由于通则第1。4规定:“通则的任何规定都不得限制根据有关国际私法原则而应适用的强制性规则的适用,无论这些强制性规则是国家的、国际的还是超国家的”,因此,形式自由的原则可以被适用法的强制性规定所取代,因此在商事活动中这种合同形式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3.当事人可以商定的形式要求由于合同法中契约自由以及意思自治的原则,通则也规定了当事人自己可以商定合同订立、修改或终止的特殊形式。因此就国际商事活动而言,大部分的合同应适用无形式要求原则,但这一规定并不是绝对的。再从国际货物买卖法的角度来看,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不是一定要用书面形式这有不同的立法例。在英国,无论国际或国内的货物买卖合同,都既可
6、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还可采用部分书面部分口头的形式。而在美国,则主张用书面形式,但对于口头形式并非完全无效,只是交易金额在500美元以上的买卖合同,如果没有书面证明,在诉讼中法院将不以强制执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完全从英国立法例,第十一条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它条件的限制。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在旧的涉外合同法中规定了国际货物的买卖必须要具备书面形式,因此,我国在加入公约时对第11条做了保留。但是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
7、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才用书面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当说,合同法的规定是我国的法律制度向国际接轨的一个标志,它符合了国际商事通则的规定,是我国合同法规则体系的一大进步。据此,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已经不必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并经过当事人签字,而是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都可以,这也是为了适应电子商务的需要。由此可见,对于我国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从形式上讲可以适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而对于合同的变更以及根据协议终止,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十二条规定:“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价、接受或其
8、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已按照本公约第九十六条做出了声明的一个缔约国内,各当事人不得减损本条或改变其效力。” 第二十九条规定:“(1)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协议,就可更改或终止。(2)规定任何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必须以书面做出的书面合同,不得以任何其它方式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但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如经另一方当事人寄以信赖,就不得坚持此项规定。” 第九十六条规定:“本国法律规定销售合同必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的缔约国,可以随时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声明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价、接受或其
9、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该缔约国内。”从立法的角度而言,这完全符合国际商事通则的规定,在示范法的基础上充分的尊重了当事人的契约自由,意思自治,就我国的对外贸易而言,作为wto的成员国,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在涉外货物贸易过程中,应该遵循公约的规定,做到与国际接轨。贸易合同 篇2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一、 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及金额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国家饮料质量标准。三、交提货地点:上海中博进出口公司华泾仓库。四、交货方式及运费:20xx年10月26日前一次性交货。由华夏果品饮料公司负责
10、运送,运费由华夏果品饮料公司负担。五、包装要求及费用:产品外包装以上海中博进出口有限公司给定样本为准,包装箱费由华夏果品饮料公司负担。六、结算方式及期限:货款于交货后10日内结清(以收货单位为准)。七、买方的违约责任:如上海中博进出口有限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未将货款结清,需赔偿山西华夏果品饮料公司相当于总货款20%的违约金。八、卖方的违约责任: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如期交货的,华夏果品饮料公司应提前通知上海中博进出口有限公司。如山西华夏果品饮料公司无故拖延交货日期或所提交的货物不符合规定标准,上海中博进出口有限公司有权拒绝收购,并要求华夏果品饮料公司赔偿相当于总货款20%的违约
11、金。九、争议处理方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如本合同在履行中出现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贸易合同 篇3合同编号:_(售方)为一方,与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对象依据_年_月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总金额为_第二条价格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
12、装和标记费在内。第三条品质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第四条供货期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第五条标记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第六条支付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_年_月_日“由中国向苏联和
13、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1、帐单4份;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3、明细单3份;4、品质证明书1份。第七条保证和索赔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_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_个月。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_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_天。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第八条发货通知售方应在发货后_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
14、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第九条仲裁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_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
15、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第十一条其他条件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_年_月_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售方名称:_购方名称:_地址:_地址:_电报挂号:_电报挂号:_第十三条运输地址发货人:发站:_收货人:到站:_签字:_购方签字:_贸易合同 篇4第一条 _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合资经营_厂。兹因合资经营条件尚未成熟,双方将以补偿贸易进行合作生产并以此
16、作为双方合作的第一步,其条件如下:1.1 乙方将向甲方转让生产下列型号中速船用主机(以下简称合同产品)的技术秘密及全部技术资料,其型号如下:_中速船用主机;_中速船用主机。1.2 “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本合同1.1 款所指的技术资料(以下简称资料)定义是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技术资料由三大部份组成:即乙方现用的一般技术资料、产品设计图纸和生产技术资料,上述资料应包括详细的技术秘密。(1)一般技术资料包括:a._中速船用主机的技术规范(包括部装、总装、试车、交货试验等。);b._中速船用主机的主要零部件的技术规范;c.合同产品中所使用的配套产品的外型尺寸、安装尺寸和性能参数的样本。(2
17、)产品设计图纸: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产品设计图纸应包括:a.合同产品的全套施工图纸(包括总装图、部件图、系统图、原理图及全部零件的详细图纸);b.合同产品的计算资料和计算书;c.有关船级社发给的证书及交船级社验证的图纸、计算书及其他资料清单;d.试验台设计图纸及其技术文件。(3)生产技术资料:乙方提供的合同产品的生产技术资料应包括:合同产品全部工艺性指导文件及主要零部件的详细制造技术资料;对原材料和合同产品零部件在生产过程中和生产后的质量检验要求、验收手段、验收步骤及验收技术文件。(4)资料的修改:若乙方采用新技术改进产品,改进工艺过程,降低成本等需要对提供的资料进行修改时,应将修改的结果以书面
18、形式提供给甲方。(5)资料的提供方式:a.对一般技术文件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c.对生产技术资料应提供两份蓝图;d.对已提供过的完全相同的重复资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单中予以注明。(6)资料的交付进度:a.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为生产_型中速船用主机的需要,乙方在签订合同后_天内需向甲方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全部图纸;b.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为生产_型中速船用主机的需要,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于_年_月_日前,需向甲方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1.3 甲方将生产的产品向乙方返销如下:_型中速船用主机 每年_台;_型中速船
19、用主机 每年_台。1.4 以补偿贸易进行合作生产期限为_年,_年后若合资经营条件不成熟,则可延长合作生产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_年。第二条 转让技术秘密和技术文件2.1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转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乙方目前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2.2 合同产品资料的审核和验证:乙方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制造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清晰性负责。若产品设计图纸和生产技术资料中的任何部分发现有失误,当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时立即补齐遗失部分或更改错误部份。2.3 在合作生产期间,乙方将以最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甲方方面市场
20、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体内容另行商定。2.4 乙方保证向甲方转让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第三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3.1 为了支付转让2.1 条款中所规定的_型中速船用主机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费用如下:19_年_u.s.d.(大写_元整)19_年_u.s.d.(大写_元整)19_年起以后的_年中按每年净产值(即每年总产值扣除进口部份价值和税收费用后的产值)其提成费为_%。3.2 合同签署生效后三十(30)天内,甲方按照由_银行提交的乙方下列单据,予以第一次支付总金额的_%,即_u.s.d.(大写:_美元整)。(1)根据附件_要求,提供第一批资料的空运提单;(2
21、)经甲方确认的_银行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3)乙方方的商业发票一式两份;(4)乙方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3.3 于_年_月_日甲方按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予以第二次支付_年总金额的_%现金,即_u.s.d.(大写:_美元整)。(1)按附件_要求于_年_月_日提供第二批资料空运提单:(2)乙方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3)乙方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3.4 双方同意_年用现金支付,_年付_%现金,其余_%金额用甲方返销产品补偿。3.5 _年的费用本年_月_日支付,乙方方交付商业发票一式两份。3.6 自_年起及其后各年份按3.1.款规定的提成费用应在每年_月_日在收到乙方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22、)后支付。3.7 在合作生产期间鉴于甲方遵照3.1.款已向乙方支付了转让技术秘密的部份费用,若合资经营时机成熟,双方同意成立合资经营企业时,则乙方将其剩余部份的技术秘密费用可作为投资的一部分,一旦双方不能进行合资经营,在五(5)年之内合作生产被迫终止时,甲方确认向乙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剩余部份。若出现上述情况,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进度和方式由双方在适当时候予以协商。第四条 合作生产和补偿贸易4.1 为有利甲方的外汇平衡,乙方同意甲方生产_中速船用主机返销给乙方。4.2 上述订单的总值必须保证不低于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购买零部件所需费用总额的_%。乙方同意在甲方补偿能力扩大及乙方需求扩大的前提下,
23、其补偿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4.3 甲方将以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产品,其品种、数量、交货期等将由双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甲方产品必须符合乙方的标准。4.4 乙方要求在甲方接到上述产品图纸后立即试制_型中速船用主机。首批产品各一台将分别在双方进行试验,在试验合格的基础上乙方要求甲方于_年内提供_型中速船用主机_台。其价格、交货期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商定。第五条 保证5.1 乙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应的资料应是最新技术的成果,其内容和乙方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5.2 乙方保证所供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第六条 税费6.1 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收,发生在甲方方以外的均由乙方承担。6.2 凡因
24、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发生在甲方方以内的均由甲方承担。第七条 商标7.1 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商标和合同产品的序号。甲方将下列商标标明在甲方所生产的合同产品上:_.7.2 甲方制造的铭牌、报价单、技术规格书、广告、说明书、样本等,凡是合同产品均以甲方名称来表示。第八条 包装8.1 须用坚固的木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安全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8.2.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漆清楚地标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_8.3. 装箱
25、单两份,注明毛重、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项的品名和数量。第九条 人力不可抗拒9.1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事件而影响执行合同时,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9.2 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况用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14)天以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确认。9.3 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一百二十(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第十条 仲裁10.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已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
26、,则提交仲裁解决。10.2 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10.3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4 仲裁费用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0.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部份外,合同的其余部份在仲裁期间仍应继续执行。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11.1 本合同于_年_月_日由双方代表在_正式签字,自签字之日起1周内本合同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11.2 本合同以英文书就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11.3 本合同有效期见第十一条所述。11.4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与正文有同等效力。11.5 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
27、效。11.6 本合同只能根据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变更、追加或修改。11.7 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进行,书信往来一式两份。第十二条 法定地址地址:_电挂:_电传:_电话:_贸易合同 篇5卖方:_(_ 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买方:_(_ 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达成如下贸易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 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第二条 买方须由卖方承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
28、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承兑费用由买方支付。第三条 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2.发票一式四份;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第四条 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第五条 交货:1.交货期为_;2.装运港_ .第六条 装运条件:3.买方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4.
29、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第七条 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第八条 买方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定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定金作为买方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买方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消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述3%定金并写信给买方告知理由。第九条 买方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并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第十条 适用规则和章程:1.装运条款:见清单b;2.外轮在_ 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
30、规定,见清单c;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_,_应遵照_ 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方承担。第十一条 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_ 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第十二条 卖方因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方之要求,应向买方挂号邮寄由_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某一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第十三条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
31、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国家仲裁机构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诉方负责。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用_ 文签署,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清单a:1.物品名:_2.货物规格:_3.数量:(由卖方定,买方同意溢短装总数之5%)4.单价:_5.总值:u.s.d_ (每公吨价为_ 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6.包装:_清单b:装运条款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方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买方安排交货。3.买方将委托装运港_ 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
32、代理,买方承担一切费用,买方将通过_ 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买方须于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方承担。5.卖方保证一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_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_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_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留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方直接进行结算。6.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方。清单c:外轮停
33、靠_ 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甲方代表:_ 签字:_ _年_月_日乙方代表:_ 签字:_ _年_月_日贸易合同 篇6一、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有哪些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这里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二、纳税人的哪些凭证应贴印花税答: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贸易等合同。此外,还包括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
34、期刊和音像制品的应税凭证,例如订购单、订数单等。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包括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还包括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订的合同。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仓单、桟单等。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不包
35、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合同,以及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取得银行借款的借据。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信用保险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12、营业账簿。包括记载资金的帐簿、日记帐簿和各明细分类帐簿。对采用一级核算形式的,只就财会部门设置的帐簿贴花,对财会部门设置在批发部、仓库、门市部和其他部门的商品明细帐、原材料明细帐、产成品明细帐等都不贴花。13、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三、哪些凭证可免纳印花税答:下列凭证免纳印
36、花税: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3、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4、对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5、对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立的合同免税。6、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7、对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8、对特殊货运凭证免税。四、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该如何贴花答: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实收资本包括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和材料物资。现金按实际收到或存入纳税人开户银行的
37、金额确定。实物指房屋、机器等,按评估确认的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确定。无形资产和材料物资,按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资本公积包括接受捐赠、法定财产重估增值、资本折算差额、资本溢价等等。如果是实物捐赠,则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确定。五、日记帐簿和各明细分类帐簿如何贴花答:日记帐簿和各明细分类帐簿按应税凭证的件数,每本为伍元。六、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答: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
38、计税,补贴印花。七、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再转分包的,总包合同已贴过印花税,还需要对分转包合同贴印花税吗答: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如果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所签订的分包或转包合同仍应按所载金额另行贴花。八、对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制作合同,如何贴花答: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制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九、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是按购销合同购花还
39、是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答:对商品房销售合同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同样,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据(合同)也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十、企业开具的要货成交单据是否要贴花答:商业企业开具的要货成交单据,是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以明确供需各方责任的常用业务凭证,应按规定贴花。外贸企业开具的各种要货单据,是按照有关部门的供需计划,以对外贸易合同为依据,与供货单位订立的购销合约。有些要货单据,虽然在填制和使用上,形式不够规范,条款不够完备,手续不够健全,但具有合同的性质和作用。因此,外贸企业开具的各种名称、各种形式的要货单据,均应按规定贴花。十一、对以货换货业务签订的合同应如何计税贴花答:商
40、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业务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合同为列明的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额。十二、仓储保管业务的应税凭证如何确定(或称入库单等)。对有些凭证使用不规范,不便计税的,可就其结算单据作为计税贴花的凭证。十三、不兑现或不按期兑现的合同,是否贴花答: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十四、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其营业账簿应如何贴花答: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账簿,应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所在地缴纳印花
41、税。对上级单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其记载资金的账簿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贴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对上级单位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只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为避免对同一资金重复计税贴花,上级单位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扣除拨给下属机构资金数额后的其余部分计税贴花。十五、对营业账簿,应在什么位置上贴花答:在营业账簿上贴印花税票,须在账簿首页右上角粘贴,不准粘贴在账夹上。十六、电子文本类合同是否不需要贴花答: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具体操作方法为:纳税人在缴纳印花税时,应事先将电子文本中涉及印花税计税依据等相关内容打印成纸质文本,并据以办】理印花税缴纳事项。十七、印花税缴
42、纳日期有何规定答:印花税的缴纳日期是在应税凭证书立或领受时即予办】理。具体是指,应税合同在签订时贴花;产权转移书据在立据时贴花;营业帐簿在启用时贴花;权利许可证照在领受时贴花。如果合同是在国外签订,并且不便在国外贴花的,应在将合同带入境时办】理贴花纳税手续。实行汇总缴纳的应税凭证,应在税务机关规定期限内缴纳。十八、在何处履行纳税贴花手续答: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对于全国性商品物资订货会(包括展览会、交易会等)上所签订合同应纳的印花税,由纳税人回其所在地后及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十九、对借款合同如何贴花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二十、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是否贴花答: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